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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局关于印发《保健食品备案产品可用辅料及其使用规定(试行)》《保健食品备案产品主
2018-02-13 09:47:44
注:转自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
总局关于印发《保健食品备案产品可用辅料及其使用规定(试行)》《保健食品备案产品主要生产工艺(试行)》的通知
食药监特食管〔2017〕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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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5月02日 发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总局保健食品审评中心、行政事项受理服务和投诉举报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制定了《保健食品备案产品可用辅料及其使用规定(试行)》《保健食品备案产品主要生产工艺(试行)》,现予印发。
  食品备案产品可用辅料和主要生产工艺将根据保健食品注册批准情况适时调整和增补。

  附件:1.保健食品备案产品可用辅料及其使用规定(试行)
  附件:2.保健食品备案产品主要生产工艺(试行)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7年4月28日

附件:1.保健食品备案产品可用辅料及其使用规定(试行).xlsx

附件:2.保健食品备案产品主要生产工艺(试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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