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0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20年第45期)
2020-10-26 16:00:44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0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20年第45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本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我局组织抽检了粮食加工品,保健食品,糕点,乳制品,饮料,薯类和膨化食品,蔬菜制品,糖果制品,水产制品,酒类,食品添加剂,淀粉及淀粉制品,特殊膳食食品,速冻食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水果制品,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18类食品732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727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抽检信息详见附件)。
一、总体情况
粮食加工品114批次,全部合格;保健食品101批次,全部合格;糕点44批次,全部合格;乳制品30批次,全部合格;饮料27批次,全部合格;薯类和膨化食品22批次,全部合格;蔬菜制品20批次,全部合格;糖果制品20批次,全部合格;水产制品17批次,全部合格;酒类15批次,全部合格;食品添加剂11批次,全部合格;淀粉及淀粉制品9批次,全部合格;特殊膳食食品9批次,全部合格;速冻食品7批次,全部合格;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4批次,全部合格;水果制品3批次,全部合格;食用农产品245批次,其中合格样品241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餐饮食品34批次,其中合格样品33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
二、不合格样品情况
1.北京市朝阳区天欣海博农副产品市场文昌宝经营的小白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北京市食品检验所)。
2.北京渝味倾城餐饮有限公司经营的绿豆芽,亚硫酸盐(以SO2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
3.北京思奔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的牛蛙,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北京玫瑰花园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顺义分公司经营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
5.北京天虹新成餐饮有限公司经营的油饼(自制),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北京市食品检验所)。
三、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我局已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调查处理,涉及外埠的已通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特此公告。
 
附件
1.本次检验项目
2.粮食加工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3.保健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4.糕点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5.乳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6.饮料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7.薯类和膨化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8.蔬菜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9.糖果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0.水产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1.酒类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2.食品添加剂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3.淀粉及淀粉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4.特殊膳食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5.速冻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6.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7.水果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8.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9.餐饮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20.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21.餐饮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22.不合格项目说明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0月23日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一、粮食加工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卫生部等7部门《关于撤销食品添加剂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钙的公告》(卫生部公告[2011]第4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米粉制品抽检项目包括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大肠菌群、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等5个指标。
2.生湿面制品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等4个指标。
3.其他谷物粉类制成品抽检项目包括大肠菌群、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菌落总数、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黄曲霉毒素B1等6个指标。
4.其他谷物碾磨加工品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铬(以Cr计)等2个指标。
5.大米抽检项目包括铬(以Cr计)、无机砷(以As计)、马拉硫磷、黄曲霉毒素B1、铅(以pb计)、镉(以Cd计)、总汞(以Hg计)等7个指标。
6.发酵面制品抽检项目包括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大肠菌群、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等3个指标。
7.米粉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二氧化硫残留量等2个指标。
8.玉米粉、玉米片、玉米渣抽检项目包括赭曲霉毒素A、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玉米赤霉烯酮、黄曲霉毒素B1等4个指标。
9.普通挂面、手工面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等1个指标。
10.通用小麦粉、专用小麦粉抽检项目包括玉米赤霉烯酮、赭曲霉毒素A、过氧化苯甲酰、黄曲霉毒素B1、苯并[a]芘、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镉(以Cd计)、二氧化钛等8个指标。
11.谷物加工品抽检项目包括镉(以Cd计)、铅(以Pb计)、黄曲霉毒素B1等3个指标。
二、保健食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保健食品》(GB 16740)、《中国药典》2015年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检验补充检验方法和检验项目批准件、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定等。
(二)检验项目
1.保健食品抽检项目包括霉菌和酵母、维生素B2磷酸钠、叶酸(以叶酸计)、盐酸吡格列酮、维生素B12(以钴胺素计)、大豆异黄酮(以大豆苷、大豆苷元、染料木苷、染料木素计)、染料木素、铅(Pb)、维生素D3、钙(以Ca计)、总砷(As)、砷(以As计)、盐酸丁二胍、肌醇、硫代艾地那非、那红地那非、烟酰胺、佐匹克隆、劳拉西泮、格列齐特、菌落总数、维生素B1(以硫胺素计)、羟基豪莫西地那非、司可巴比妥、铜(以Cu计)、蛋白质、葛根素、嗜酸乳杆菌计数、奥沙西泮、甲苯磺丁脲、那莫西地那非、文拉法辛、维生素B2(以核黄素计)、大肠菌群、锌、镁、二十二碳六烯酸(DHA)、辅酶Q10、锰(以Mn计)、罗通定、沙门氏菌、咖啡因、维生素E、维生素C、维生素D、红地那非、格列本脲、盐酸芬氟拉明、苯巴比妥、西布曲明、格列波脲、β-胡萝卜素、芬氟拉明、维生素B6(以吡哆醇计)、天然维生素E、西地那非、吡啶甲酸铬、伪伐地那非、过氧化值、异戊巴比妥、巴比妥、泛酸(以泛酸计)、硒、可溶性固形物、青藤碱、伐地那非、盐酸苯乙双胍、茶多酚、酵母、二十碳五烯酸(EPA)、氯氮卓、格列美脲、硝西泮、盐酸西布曲明、格列喹酮、阿普唑仑、艾司唑仑、铁(以Fe计)、氨基他达拉非、N,N-双去甲基西布曲明、三唑仑、他达拉非、10-羟基-2-癸烯酸、氯硝西泮、马来酸罗格列酮、酚酞、硬胶囊壳中的铬、维生素B1硝酸盐、大豆苷、汞(以Hg计)、大豆苷元、盐酸二甲双胍、麻黄碱、氨基酸总量、马来酸咪哒唑仑、总汞(以Hg计)、格列吡嗪、瑞格列奈、水分、酸价、扎来普隆、维生素A(以视黄醇计)、褪黑素、氯美扎酮、金黄色葡萄球菌、双歧杆菌计数、N-单去甲基西布曲明、霉菌、崩解时限、胶囊壳中的铬、氯苯那敏、维生素K1(以植物甲萘醌计)、豪莫西地那非、牛磺酸、地西泮、维生素B6盐酸盐、无水咖啡因等117个指标。
三、糕点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 709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第二批)》(食品整治办[2009]5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糕点抽检项目包括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纳他霉素残留量、糖精钠(以糖精计)、富马酸二甲酯、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丙酸及其钠盐、钙盐(以丙酸计)、丙二醇、安赛蜜、菌落总数、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三氯蔗糖、沙门氏菌、霉菌、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酸价(以脂肪计)(KOH)等20个指标。
四、乳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灭菌乳》(GB 2519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发酵乳》(GB 1930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粉》(GB 19644)、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公告《关于三聚氰胺在食品中的限量值的公告》(2011年第10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干酪》(GB 542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调制乳》(GB 251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干酪(奶酪)、再制干酪抽检项目包括沙门氏菌、三聚氰胺、金黄色葡萄球菌、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大肠菌群等5个指标。
2.灭菌乳抽检项目包括三聚氰胺、非脂乳固体、酸度、蛋白质、商业无菌、脂肪等6个指标。
3.发酵乳抽检项目包括大肠菌群、三聚氰胺、酸度、沙门氏菌、蛋白质、金黄色葡萄球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酵母、霉菌、脂肪等10个指标。
4.奶片、奶条等抽检项目包括三聚氰胺等1个指标。
5.调制乳抽检项目包括三聚氰胺、商业无菌、蛋白质等3个指标。
6.全脂乳粉、脱脂乳粉、部分脱脂乳粉、调制乳粉抽检项目包括大肠菌群、三聚氰胺、蛋白质、菌落总数等4个指标。
五、饮料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GB 710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1929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碳酸饮料(汽水)抽检项目包括大肠菌群、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二氧化碳气容量、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酵母、霉菌等8个指标。
2.果、蔬汁饮料抽检项目包括安赛蜜、大肠菌群、纳他霉素、日落黄、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金黄色葡萄球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胭脂红、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菌落总数、苋菜红、沙门氏菌、铅(以Pb计)、展青霉素、亮蓝、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酵母、柠檬黄、霉菌等19个指标。
3.固体饮料抽检项目包括安赛蜜、大肠菌群、糖精钠(以糖精计)、菌落总数、苋菜红、日落黄、沙门氏菌、铅(以Pb计)、金黄色葡萄球菌、亮蓝、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柠檬黄、霉菌、胭脂红等15个指标。
4.蛋白饮料抽检项目包括糖精钠(以糖精计)、沙门氏菌、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金黄色葡萄球菌、大肠菌群、蛋白质等6个指标。
5.其他饮用水抽检项目包括余氯(游离氯)、亚硝酸盐(以NO2计)、耗氧量(以O2计)、三氯甲烷、铜绿假单胞菌、浑浊度、大肠菌群、溴酸盐等8个指标。
6.其他饮料抽检项目包括安赛蜜、日落黄、沙门氏菌、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亮蓝、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苋菜红、酵母、柠檬黄、霉菌、胭脂红等16个指标。
7.茶饮料抽检项目包括糖精钠(以糖精计)、茶多酚、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商业无菌、咖啡因等7个指标。
六、薯类和膨化食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膨化食品》(GB 1740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含油型膨化食品和非含油型膨化食品抽检项目包括大肠菌群、糖精钠(以糖精计)、水分、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黄曲霉毒素B1、酸价(以脂肪计)(KOH)、菌落总数、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等9个指标。
2.薯粉类抽检项目包括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铅(以Pb计)等3个指标。
3.薯泥(酱)类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等3个指标。
4.冷冻薯类抽检项目包括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铅(以Pb计)等3个指标。
七、蔬菜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酱腌菜》(GB 27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酱腌菜抽检项目包括大肠菌群、糖精钠(以糖精计)、阿斯巴甜、亚硝酸盐(以NaNO2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金黄色葡萄球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三氯蔗糖、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沙门氏菌、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纽甜等13个指标。
2.自然干制品、热风干燥蔬菜、冷冻干燥蔬菜、蔬菜脆片、蔬菜粉及制品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糖精钠(以糖精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阿斯巴甜等6个指标。
3.腌渍食用菌抽检项目包括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等4个指标。
4.干制食用菌抽检项目包括镉(以Cd计)、铅(以Pb计)、总汞(以Hg计)、总砷(以As计)等4个指标。
八、糖果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糖果》(GB 1739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果冻》(GB 1929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果冻抽检项目包括霉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酵母、大肠菌群等5个指标。
2.糖果抽检项目包括大肠菌群、糖精钠(以糖精计)、菌落总数、苋菜红、日落黄、铅(以Pb计)、柠檬黄、胭脂红等8个指标。
3.巧克力、巧克力制品、代可可脂巧克力及代可可脂巧克力制品抽检项目包括沙门氏菌、铅(以Pb计)等2个指标。
九、水产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藻类及其制品》(GB 1964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预制鱼糜制品抽检项目包括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等2个指标。
2.藻类干制品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大肠菌群等2个指标。
3.熟制动物性水产制品抽检项目包括糖精钠(以糖精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N-二甲基亚硝胺、镉(以Cd计)等6个指标。
4.预制动物性水产干制品抽检项目包括N-二甲基亚硝胺、甲基汞(以Hg计)、糖精钠(以糖精计)、无机砷(以As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等6个指标。
十、酒类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蒸馏酒及其配制酒》(GB 275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发酵酒及其配制酒》(GB 275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白酒、白酒(液态)、白酒(原酒)抽检项目包括氰化物(以HCN计)、酒精度、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甲醇、糖精钠(以糖精计)、三氯蔗糖等6个指标。
2.啤酒抽检项目包括甲醛、酒精度等2个指标。
3.以蒸馏酒及食用酒精为酒基的配制酒抽检项目包括糖精钠(以糖精计)、氰化物(以HCN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酒精度、甲醇等5个指标。
4.果酒抽检项目包括糖精钠(以糖精计)、酒精度等2个指标。
5.以发酵酒为酒基的配制酒抽检项目包括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等4个指标。
6.葡萄酒抽检项目包括糖精钠(以糖精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酒精度、二氧化硫残留量、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三氯蔗糖、甲醇等9个指标。
十一、食品添加剂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复配食品添加剂通则》(GB 2668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用香精》(GB 30616)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复配食品添加剂抽检项目包括沙门氏菌、铅(Pb)、砷(以As计)等3个指标。
2.食品用香精抽检项目包括砷(以As计)含量等1个指标。
十二、淀粉及淀粉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淀粉》(GB 3163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淀粉抽检项目包括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和酵母、铅(以Pb计)等4个指标。
2.其他淀粉制品抽检项目包括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等1个指标。
3.粉丝粉条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二氧化硫残留量等3个指标。
十三、特殊膳食食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卫健委、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中镉的临时限量值的公告》(2018年第7号公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GB 1076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GB 10770)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泥(糊)状罐装食品、颗粒状罐装食品、汁类罐装食品抽检项目包括亚硝酸盐(以NaNO2计)、无机砷(以As计)、商业无菌等3个指标。
2.婴幼儿谷物辅助食品、婴幼儿高蛋白谷物辅助食品、婴幼儿生制类谷物辅助食品、婴幼儿饼干或其他婴幼儿谷物辅助食品抽检项目包括维生素B1、大肠菌群、锌、钙、钠、菌落总数、硝酸盐(以NaNO3计)、无机砷(以As计)、亚硝酸盐(以NaNO2计)、铁、不溶性膳食纤维、沙门氏菌、铅(以Pb计)、蛋白质、水分、能量、维生素E、维生素A、维生素D、镉(以Cd计)、脂肪、黄曲霉毒素B1等22个指标。
十四、速冻食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速冻面米制品》(GB 1929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包子、馒头等熟制品抽检项目包括糖精钠(以糖精计)、大肠菌群等2个指标。
2.水饺、元宵、馄饨等生制品抽检项目包括糖精钠(以糖精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铅(以Pb计)等3个指标。
十五、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焙炒咖啡》(NY/T 60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焙炒咖啡抽检项目包括赭曲霉毒素A、铅(以Pb计)、咖啡因等3个指标。
十六、水果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蜜饯》(GB 1488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蜜饯类、凉果类、果脯类、话化类、果糕类抽检项目包括日落黄、大肠菌群、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乙二胺四乙酸二钠、铅(以Pb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菌落总数、亮蓝、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苋菜红、柠檬黄、二氧化硫残留量、霉菌、胭脂红等16个指标。
十七、食用农产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 (2015年第11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兽药地方标准废止目录》(农业部公告第560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豆芽卫生标准》(GB 22556)、《发布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兽药的决定》(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四批)》(整顿办函〔2010〕50 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畜、禽产品》(GB 270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动物性水产品》(GB 273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牛肉抽检项目包括林可霉素、氯霉素、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多西环素、莱克多巴胺、四环素、克伦特罗、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磺胺类(总量)、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挥发性盐基氮、诺氟沙星、氧氟沙星、沙丁胺醇、甲氧苄啶、培氟沙星、土霉素、地塞米松、氟苯尼考、恩诺沙星等21个指标。
2.其他禽副产品抽检项目包括呋喃妥因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呋喃它酮代谢物、金刚烷胺、培氟沙星、氯霉素、诺氟沙星、氧氟沙星、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呋喃唑酮代谢物等10个指标。
3.柑、橘抽检项目包括三唑磷、苯醚甲环唑、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氧乐果、丙溴磷、水胺硫磷、克百威、联苯菊酯、杀虫脒、氯唑磷、甲拌磷、多菌灵等12个指标。
4.黄瓜抽检项目包括异丙威、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敌敌畏、腐霉利、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三唑酮、毒死蜱、氧乐果、噻虫嗪、哒螨灵、克百威、乙螨唑、铅(以Pb计)、氟虫腈、甲霜灵和精甲霜灵、多菌灵等16个指标。
5.鸡肝抽检项目包括甲硝唑、呋喃妥因代谢物、替米考星、呋喃西林代谢物、呋喃它酮代谢物、金刚烷胺、沙拉沙星、培氟沙星、诺氟沙星、利巴韦林、氧氟沙星、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磺胺类(总量)、恩诺沙星、呋喃唑酮代谢物等15个指标。
6.猪肉抽检项目包括氯霉素、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多西环素、莱克多巴胺、利巴韦林、克伦特罗、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磺胺类(总量)、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喹乙醇、挥发性盐基氮、诺氟沙星、氧氟沙星、甲硝唑、沙丁胺醇、甲氧苄啶、培氟沙星、土霉素、地塞米松、氟苯尼考、恩诺沙星、氯丙嗪等23个指标。
7.山药抽检项目包括涕灭威、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氧乐果、辛硫磷、克百威、铅(以Pb计)、甲拌磷等7个指标。
8.鸡肉抽检项目包括氯霉素、呋喃西林代谢物、四环素、利巴韦林、替米考星、金刚乙胺、金刚烷胺、甲硝唑、尼卡巴嗪、氟苯尼考、恩诺沙星、金霉素、呋喃妥因代谢物、呋喃唑酮代谢物、多西环素、沙拉沙星、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磺胺类(总量)、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挥发性盐基氮、诺氟沙星、呋喃它酮代谢物、氧氟沙星、甲氧苄啶、培氟沙星、土霉素等26个指标。
9.韭菜抽检项目包括阿维菌素、甲胺磷、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二甲戊灵、氧乐果、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氟虫腈、乐果、敌敌畏、腐霉利、敌百虫、水胺硫磷、甲拌磷、多菌灵、毒死蜱、对硫磷、氯唑磷、铅(以Pb计)、灭多威、辛硫磷、灭线磷、克百威、镉(以Cd计)等23个指标。
10.豆芽抽检项目包括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亚硫酸盐(以SO2计)、6-苄基腺嘌呤(6-BA)、铅(以Pb计)等4个指标。
11.油桃抽检项目包括涕灭威、甲胺磷、敌敌畏、氧乐果、克百威、氟虫腈、多菌灵等7个指标。
12.梨抽检项目包括水胺硫磷、甲拌磷、多菌灵、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氧乐果、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氟虫腈、敌敌畏、毒死蜱、对硫磷、吡虫啉、克百威、敌百虫、氟氯氰菊酯和高效氟氯氰菊酯等14个指标。
13.海水虾抽检项目包括呋喃妥因代谢物、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氯霉素、挥发性盐基氮、诺氟沙星、孔雀石绿、呋喃唑酮代谢物、孔雀石绿(孔雀石绿及其代谢物隐色孔雀石绿残留量之和)、呋喃西林代谢物、呋喃它酮代谢物、氧氟沙星、四环素、培氟沙星、土霉素、氟苯尼考、二氧化硫残留量、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镉(以Cd计)、恩诺沙星、金霉素等20个指标。
14.西瓜抽检项目包括敌敌畏、甲胺磷、氧乐果、噻虫嗪、克百威、甲霜灵和精甲霜灵等6个指标。
15.羊肉抽检项目包括林可霉素、氯霉素、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莱克多巴胺、克伦特罗、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磺胺类(总量)、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挥发性盐基氮、诺氟沙星、氧氟沙星、沙丁胺醇、培氟沙星、土霉素、铅(以Pb计)、氟苯尼考、恩诺沙星、金霉素等19个指标。
16.猪肝抽检项目包括呋喃西林代谢物、多西环素、沙丁胺醇、甲氧苄啶、培氟沙星、诺氟沙星、土霉素、克伦特罗、氧氟沙星、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磺胺类(总量)、镉(以Cd计)、莱克多巴胺、呋喃唑酮代谢物、总砷(以As计)等15个指标。
17.结球甘蓝抽检项目包括涕灭威、灭多威、乐果、久效磷、甲胺磷、毒死蜱、氧乐果、乙酰甲胺磷、甲基异柳磷、克百威、甲拌磷、氟虫腈、甲基毒死蜱等13个指标。
18.樱桃抽检项目包括氰戊菊酯和S-氰戊菊酯、苯醚甲环唑、溴氰菊酯、氟虫腈等4个指标。
19.淡水虾抽检项目包括呋喃妥因代谢物、培氟沙星、氯霉素、诺氟沙星、土霉素、孔雀石绿、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呋喃它酮代谢物、氧氟沙星、镉(以Cd计)、恩诺沙星等12个指标。
20.桃抽检项目包括苯醚甲环唑、敌敌畏、对硫磷、氰戊菊酯和S-氰戊菊酯、溴氰菊酯、甲拌磷、多菌灵、甲胺磷、氧乐果、氟硅唑、克百威、氟虫腈等12个指标。
21.淡水鱼抽检项目包括氯霉素、呋喃西林代谢物、孔雀石绿(孔雀石绿及其代谢物隐色孔雀石绿残留量之和)、氟苯尼考、镉(以Cd计)、恩诺沙星、呋喃妥因代谢物、呋喃唑酮代谢物、地西泮、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磺胺类(总量)、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诺氟沙星、孔雀石绿、呋喃它酮代谢物、氧氟沙星、甲氧苄啶、培氟沙星等18个指标。
22.油麦菜抽检项目包括灭多威、甲胺磷、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杀扑磷、氧乐果、乙酰甲胺磷、甲基异柳磷、克百威、氯唑磷、甲拌磷、氟虫腈等11个指标。
23.淡水蟹抽检项目包括孔雀石绿(孔雀石绿及其代谢物隐色孔雀石绿残留量之和)、呋喃西林代谢物、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培氟沙星、氯霉素、诺氟沙星、孔雀石绿、氧氟沙星、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镉(以Cd计)、恩诺沙星、呋喃唑酮代谢物等12个指标。
24.菜薹抽检项目包括甲胺磷、氧乐果、啶虫脒、甲基异柳磷、联苯菊酯、克百威、敌百虫、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甲拌磷、氟虫腈等10个指标。
25.豇豆抽检项目包括倍硫磷、阿维菌素、水胺硫磷、甲拌磷、甲胺磷、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氧乐果、甲基异柳磷、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氟虫腈、氯唑磷、灭多威、克百威、灭蝇胺等14个指标。
26.普通白菜抽检项目包括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久效磷、阿维菌素、水胺硫磷、甲拌磷、涕灭威、甲胺磷、啶虫脒、氧乐果、甲基异柳磷、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氟虫腈、毒死蜱、克百威等14个指标。
27.葡萄抽检项目包括苯醚甲环唑、霜霉威和霜霉威盐酸盐、氰戊菊酯和S-氰戊菊酯、戊唑醇、甲胺磷、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己唑醇、氧乐果、辛硫磷、嘧霉胺、氟硅唑、灭线磷、克百威、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甲基对硫磷等15个指标。
28.苹果抽检项目包括甲拌磷、丙环唑、啶虫脒、氧乐果、丙溴磷、丁硫克百威、敌敌畏、毒死蜱、对硫磷、三唑醇、克百威等11个指标。
29.芹菜抽检项目包括阿维菌素、甲胺磷、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二甲戊灵、氧乐果、甲基异柳磷、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氟虫腈、马拉硫磷、敌敌畏、水胺硫磷、甲拌磷、毒死蜱、对硫磷、灭多威、辛硫磷、克百威等17个指标。
30.番茄抽检项目包括苯醚甲环唑、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敌敌畏、毒死蜱、溴氰菊酯、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氧乐果、灭线磷、克百威、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等10个指标。
31.海水鱼抽检项目包括甲硝唑、呋喃妥因代谢物、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甲氧苄啶、培氟沙星、挥发性盐基氮、氯霉素、诺氟沙星、土霉素、孔雀石绿、呋喃唑酮代谢物、孔雀石绿(孔雀石绿及其代谢物隐色孔雀石绿残留量之和)、呋喃西林代谢物、呋喃它酮代谢物、地西泮、氟苯尼考、氧氟沙星、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磺胺类(总量)、镉(以Cd计)、组胺、恩诺沙星等22个指标。
32.荔枝抽检项目包括三唑磷、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苯醚甲环唑、敌敌畏、毒死蜱、氧乐果、多菌灵等7个指标。
33.鸡蛋抽检项目包括氯霉素、呋喃西林代谢物、金刚乙胺、金刚烷胺、甲硝唑、氟苯尼考、恩诺沙星、呋喃妥因代谢物、呋喃唑酮代谢物、多西环素、氟虫腈、磺胺类(总量)、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诺氟沙星、呋喃它酮代谢物、氧氟沙星等16个指标。
34.橙抽检项目包括杀扑磷、水胺硫磷、联苯菊酯、杀虫脒、多菌灵、三唑磷、氧乐果、丙溴磷、克百威等9个指标。
35.鲜食用菌抽检项目包括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镉(以Cd计)、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等3个指标。
36.芒果抽检项目包括倍硫磷、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苯醚甲环唑、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氧乐果、多菌灵等6个指标。
37.柚抽检项目包括水胺硫磷、联苯菊酯、溴氰菊酯、氟虫腈、辛硫磷等5个指标。
38.姜抽检项目包括噻虫嗪、吡虫啉、铅(以Pb计)、甲拌磷、甲胺磷、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氧乐果、克百威、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镉(以Cd计)、氟虫腈等11个指标。
39.辣椒抽检项目包括水胺硫磷、氯唑磷、多菌灵、灭多威、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氧乐果、丙溴磷、克百威、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氟虫腈等10个指标。
40.豆类抽检项目包括吡虫啉、赭曲霉毒素A、铅(以Pb计)、铬(以Cr计)等4个指标。
41.花椰菜抽检项目包括敌百虫、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甲拌磷、毒死蜱、氟虫腈等5个指标。
42.其他水产品抽检项目包括孔雀石绿(孔雀石绿及其代谢物隐色孔雀石绿残留量之和)、呋喃西林代谢物、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培氟沙星、氯霉素、诺氟沙星、氧氟沙星、镉(以Cd计)、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呋喃唑酮代谢物等10个指标。
43.菠菜抽检项目包括毒死蜱、阿维菌素、铅(以Pb计)、铬(以Cr计)、甲拌磷、氧乐果、甲基异柳磷、克百威、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镉(以Cd计)、氟虫腈等11个指标。
44.贝类抽检项目包括呋喃妥因代谢物、培氟沙星、氯霉素、诺氟沙星、孔雀石绿、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呋喃它酮代谢物、氧氟沙星、镉(以Cd计)、恩诺沙星等11个指标。
45.鸭肉抽检项目包括呋喃妥因代谢物、氯霉素、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多西环素、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磺胺类(总量)、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挥发性盐基氮、诺氟沙星、呋喃它酮代谢物、氧氟沙星、甲硝唑、甲氧苄啶、培氟沙星、土霉素、氟苯尼考、恩诺沙星等18个指标。
46.其他禽蛋抽检项目包括金刚烷胺、氟苯尼考、金刚乙胺、氯霉素、诺氟沙星、氧氟沙星、磺胺类(总量)、恩诺沙星、呋喃唑酮代谢物、氟虫腈等10个指标。
47.火龙果抽检项目包括克百威、甲胺磷、甲拌磷、氟虫腈、氧乐果等5个指标。
48.甜椒抽检项目包括甲胺磷、敌敌畏、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氧乐果、水胺硫磷、甲基异柳磷、克百威、氯唑磷、甲基对硫磷、甲拌磷、氟虫腈等11个指标。
49.菜豆抽检项目包括倍硫磷、溴氰菊酯、治螟磷、多菌灵、涕灭威、甲胺磷、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氧乐果、克百威、灭蝇胺等10个指标。
50.甜瓜类抽检项目包括甲基异柳磷、克百威、烯酰吗啉、氧乐果等4个指标。
十八、餐饮食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水产制品》(GB 1013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生食动物性水产品(自制)抽检项目包括吸虫囊蚴、镉(以Cd计)、线虫幼虫、绦虫裂头蚴等4个指标。
2.复用餐饮具抽检项目包括大肠菌群、游离性余氯、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等3个指标。
3.酱卤肉制品、肉灌肠、其他熟肉(自制)抽检项目包括糖精钠(以糖精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胭脂红、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等5个指标。
4.油炸面制品(自制)抽检项目包括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等1个指标。
 注:转自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友情链接

联系我们 | 公司介绍 | | 特别声明 | |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 备案许可证编号为:京ICP备15053622号

公司地址: 北京国誉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10-87577736 联系传真: 010-87577736

特别声明:本网刊登的部份转载文章为保健食品科研使用,向在此领域少数从事研究开发者提示,若权利人认为侵犯了知识产权,请告知,本站保证24小时内删除。

保健食品注册,保健食品申报,保健食品备案,保健食品批文 保健食品注册 保健食品申报 保健食品备案 保健食品批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