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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0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20年第42期)
2020-10-10 16:17:27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0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20年第42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本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我局组织抽检了糕点(月饼)食品236批次样品(抽检信息详见附件)。
一、总体情况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234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
二、不合格样品情况
1.标称丹东市源芳升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北京纵横大地贸易有限公司经营的贡膳坊粒粒黑麻月饼,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北京市食品检验所)。
2.标称天津市永发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北京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双井店经营的盛和祥京式红豆沙月饼,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北京市食品检验所)。
三、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我局已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调查处理,涉及外埠的已通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我局已收到天津市永发祥食品有限公司提出的检测结果异议申请及复检申请。根据《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在申请复检期间,不得停止履行“立即采取封存不合格食品,暂停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召回已上市销售的不合格食品等风险控制措施”的义务。
特此公告。
 
附件:
1.本次检验项目
2.糕点(月饼)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3.糕点(月饼)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不合格项目说明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27日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一、糕点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 7099)、《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第二批)》(食品整治办[2009]5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月饼抽检项目包括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纳他霉素、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富马酸二甲酯、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丙酸及其钠盐、钙盐(以丙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金黄色葡萄球菌、霉菌、酸价(以脂肪计)(KOH)等14个指标。
注:转自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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