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关于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2020年 第17号〕
近期,市场监管总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食盐、食糖、茶叶及其相关制品、乳制品、饮料、酒类、糕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饼干、方便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蛋制品、豆制品、蜂产品、罐头、蔬菜制品、水果制品、肉制品、水产制品、调味品、冷冻饮品、糖果制品、婴幼儿配方食品、保健食品、特殊膳食食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28大类食品620批次样品,检出其中方便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蜂产品、水果制品、保健食品等5大类食品8批次样品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微生物污染、重金属污染、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等。产品抽检结果可查询https://spcjsac.gsxt.gov.cn/。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市场监管总局已责成河北、江苏、浙江、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东、广西、四川等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并向总局报告。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淘宝网汇吃莲创李氏特产干货店(经营者为江西省简易购贸易有限公司)在淘宝网(网店)销售的、标称江西省简易购贸易有限公司委托江西省抚州嘉新正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手削纯藕粉,菌落总数、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有限公司。
(二)淘宝网香香巴蜀特产(经营者为四川省内江市隆昌市桂香食品经营部)在淘宝网(网店)销售的、标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庆和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纯藕粉,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有限公司。
(三)天猫谷物粮园旗舰店(经营者为山东省枣庄丞诺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天猫(网店)销售的、标称山东丞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黑芝麻核桃桑葚粉,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有限公司。
(四)天猫京源堂旗舰店(经营者为湖北省京山蜜蜂王国养蜂专业合作社)在天猫(网店)销售的、标称湖北省京山蜜蜂王国养蜂专业合作社生产的油菜花粉,菌落总数、霉菌计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五)苏宁易购今福缘食品专营店(经营者为河南今福缘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苏宁易购(网店)销售的、标称河南省漯河市东辉食品有限公司委托河南省漯河市黍御坊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杂粮锅巴(烧烤味),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
(六)天猫conba康恩贝米禾专卖店(经营者为浙江省温州米禾贸易有限公司)在天猫(网店)销售的、标称浙江康恩贝集团医疗保健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康恩贝
®玛咖咀嚼片,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二、重金属污染问题
天猫神农蜂语旗舰店(经营者为湖北神农蜂语生物产业有限公司)在天猫(网店)销售的、标称湖北神农蜂语生物产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茶花花粉,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三、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的问题
天猫滑派旗舰店(经营者为河北省石家庄翼同鑫商贸有限公司)在天猫(网店)销售的、标称广东省揭阳市揭西创发食品厂生产的话梅(标称销售商:广东省梅州市兴宁贵食网络有限公司),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
特此通告。
附件:1.
部分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
2.
方便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
蜂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
薯类和膨化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5.
保健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6.
水果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市场监管总局
2020年7月23日
附件1
部分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
一、菌落总数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用以反映食品的卫生状况。《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冲调谷物制品》(GB 19640—2016)中规定,冲调谷物制品一个样品中菌落总数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105CFU/g,且至少3个检测结果不得超过104CFU/g。《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花粉》(GB 31636—2016)中规定,蜂花粉一个样品中菌落总数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104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得超过103CFU/g。冲调谷物制品和蜂花粉中菌落总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所使用的原辅料初始菌落数较高,也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卫生条件控制不严格,还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二、大肠菌群
大肠菌群是指示食品污染状况常用的指标之一。食品中检出大肠菌群,提示被致病菌(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冲调谷物制品》(GB 19640—2016)中规定,冲调谷物制品一个样品中大肠菌群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102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得超过10CFU/g。《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膨化食品》(GB 17401—2014)中规定,膨化食品一个样品中大肠菌群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102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CFU/g。《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保健食品》(GB 16740—2014)中规定,固态或半固态产品中大肠菌群的检测结果不得超过0.92MPN/g。冲调谷物制品、膨化食品和保健食品中大肠菌群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使用的原料、包装材料受污染,也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卫生条件控制不严格。
三、霉菌
霉菌是常见的真菌,在自然界中广泛存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冲调谷物制品》(GB 19640—2016)中规定,冲调谷物制品一个样品中霉菌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102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得超过50CFU/g。《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花粉》(GB 31636—2016)中规定,蜂花粉中霉菌不得超过200CFU/g。冲调谷物制品和蜂花粉中霉菌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所使用的原辅料霉变,也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卫生条件控制不严格,还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四、铅(以Pb计)
铅属于重金属污染物指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铅在蜂产品花粉中的最大限量值为0.5mg/kg。蜂产品花粉中铅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对原料把关不严格,使用了铅含量超标的原料;也可能是生产设备迁移带入食品,导致终产品铅含量超标。
五、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
甜蜜素化学名称为环己基氨基磺酸钠,是一种非营养型甜味剂,广泛用于面包、糕点、饮料、配制酒及蜜饯等食品。《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话化类蜜饯凉果中的甜蜜素最大使用量为8.0g/kg。蜜饯中甜蜜素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过程中计量不准导致终产品甜蜜素超标。
注:转自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