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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47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报
2026-09-15 08:59:44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47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报
市监食检发〔2026〕111号
近期,市场监管总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313批次样品,检出47批次样品不合格。产品抽检结果可查询https://spcjsac.gsxt.gov.cn/。
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有关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已组织开展核查处置。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陕西风味凉皮肉夹馍酸辣粉油炸(建设西路店)(经营者为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旭阳小炒店)在淘宝闪购(手机APP)销售的大份凉皮,其中柠檬黄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堂正璐批发零食店(经营者为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向先生零食店)在淘宝网(网店)销售的、标称江苏省徐州志远食品有限公司委托江苏麦潮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香菜辣条(调味面制品),其中柠檬黄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明辉农副产品(经营者为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王小梅农副产品销售店)在拼多多(手机APP)销售的、标称吉林省松原英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木糖醇绿豆糕,其中柠檬黄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山西省太原市清徐新幸福里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文祠银华食品厂生产的九制橄榄,其中喹啉黄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山丹裕丰泉米酒坊(经营者为甘肃裕丰泉酒业有限公司)在抖音(手机APP)销售的、标称甘肃裕丰泉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山丹米酿,其中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检验值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也不符合相关产品执行标准要求。
(六)云南省昆明德哥亮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云南省昆明德哥亮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土豆粉(粉条),其中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珍豪麦零食(经营者为福建省漳州龙海白水镇珍食尚食品商行)在抖音(手机APP)销售的、标称福建省漳州市御口发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冰糕,其中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京选诚德调料批发中心销售的、来自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嘉誉南北货商店的白芷,其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浙江省杭州临平阿飞粮油商行销售的、来自浙江省杭州余杭区良渚街道郭增食品经营部的白芷,其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江苏省无锡市元豪食品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江苏省无锡市元豪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香脆骨(酱卤肉制品),其中纳他霉素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亮兴调味品批发部销售的、来自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欣兴酱菜批发部的万迎-天津玫瑰大头菜,其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二)农家风味精选土特产(经营者为湖北省天门市豆豆食品店)在淘宝网(网店)销售的、标称湖北久鸿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清水笋衣,其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三)多啦A梦调料铺(经营者为上海各地鲜供应链有限公司)在拼多多(手机APP)销售的、标称江苏省盐城市昱冠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馋嘴蒜(酱腌菜),其中糖精钠(以糖精计)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四)凤良调味品旗舰店(经营者为河北绿冠食品有限公司)在拼多多(手机APP)销售的、标称河北省保定市高碑店市凤良酿造有限公司生产的红烧酱汁(复合调味料),其中柠檬黄检验值、日落黄检验值、相同色泽着色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五)一口小甜饼折扣店(经营者为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巧欢喜电子商务食品店)在拼多多(手机APP)销售的、标称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雕庄常鲜酱菜坊生产的常鲜萝卜干(酱腌菜),其中三氯蔗糖、安赛蜜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六)比奇宝食品(经营者为广东省揭阳市揭西县棉湖镇烘咖餐饮店)在微信(手机APP)销售的、标称广东遇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甘草橄榄,其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广东遇果食品有限公司对产品真实性提出异议。经广东省市场监管局核实,认可其提出的异议。该批次甘草橄榄是被抽样单位假冒广东遇果食品有限公司的产品。
(十七)东北人生鲜蔬菜(经营者为吉林省四平市铁东区丰美佳食品店)在拼多多(手机APP)销售的、标称吉林省长春市吉祥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韩百源辣白菜料(复合调味料),其中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八)金华食品商行(经营者为河南省郑州市新密市京华食品商行)在拼多多(手机APP)销售的、标称河南省龙祥食品有限公司委托河南白爱英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素爆辣鸡丁(其他豆制品),其中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九)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古丈县翰景食品铺(淘宝店铺名为tb5768967987564)在淘宝(手机APP)销售的、标称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邹区骆绿食品加工坊生产的七佬爷萝卜干,其中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检验值、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十)上海吉珍食品专营店(经营者为上海吉珍食品有限公司)在拼多多(手机APP)销售的、标称福建省厦门特好优贸易有限公司代理的、贝里斯商华大兴业有限公司(原产地:中国台湾)生产的大溪老街豆干(素沙茶风味),其中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十一)福禄娃休闲零食(经营者为河南羊羊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微信(手机APP)销售的、标称中部乳业河南有限公司委托河南省驻马店市华沣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就是一根筋(调味面制品),其中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十二)松果零食小铺(经营者为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汉口北松子小店零食铺)在拼多多(手机APP)销售的、标称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庵埠顺德利食品厂生产的新1代(雪碧味)(固体饮料),其中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十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沙雅久龙香食品加工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沙雅久龙香食品加工有限公司生产的面包(全麦切片),其中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十四)贵州省遵义市赤水市天然山泉水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贵州省遵义市赤水市天然山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净然山泉包装饮用水,其中铜绿假单胞菌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十五)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勐龙森林水厂销售的、标称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勐龙森林水厂生产的包装饮用水(饮用纯净水),其中铜绿假单胞菌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十六)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松山区鲜悦奶家族奶制品站销售的、标称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松山区鲜悦奶家族奶制品站生产的现酿酸奶,其中大肠菌群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十七)广东省广州飞鲸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广东省广州飞鲸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冰鲜三文鱼切片,其中大肠菌群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十八)四川省内江蜀隆苑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四川省内江蜀隆苑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白糕,其中菌落总数、酸价(以脂肪计)(KOH)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十九)山东省青岛荣邦和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山东省青岛荣邦和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青岛老火腿(熏煮火腿),其中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十)南仙公旗舰店(经营者为山东南山泉天然矿泉水有限公司)在拼多多(手机APP)销售的、标称山东南山泉天然矿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南仙公饮用山泉水,其中溴酸盐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十一)四川渝蓉府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四川渝蓉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鱼酸菜,其中铅(以Pb计)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十二)广东省广州一佳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广东省揭阳市普宁市创奕食品有限公司(分装)生产的乌酸梅(蜜饯凉果),其中铅(以Pb计)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十三)广东省广州市增城鸿瑞商行销售的、标称福建泉州市华品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八角粉,其中铅(以Pb计)检验值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也不符合相关产品执行标准要求。
(三十四)湖北省荆门市京山康碧特饮品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湖北省荆门市京山康碧特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康碧特优质饮用山泉水,其中三氯甲烷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十五)四川省宜宾佛现矿泉水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四川省宜宾佛现矿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石城山泉桶装饮用水(其他类饮用水),其中三氯甲烷、耗氧量(以O2计)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十六)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家家乐食品调料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家家乐食品调料有限公司生产的鸡精(鸡精调味料),其中谷氨酸钠含量不符合相关产品执行标准要求。
(三十七)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源记禧味牛土特产店销售的、标称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梦源禧味牛土特产店出品的、青海牛小壮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藏牦牛奶贝/原味,其中蛋白质含量不符合相关产品执行标准要求。
(三十八)粤盛特产店(经营者为广东省深圳市乐落食食品有限公司)在拼多多(手机APP)销售的、标称广东省梅州市平远县老四豆制品厂生产的客家腐竹,其中蛋白质含量不符合相关产品执行标准要求。
(三十九)每果时光官方旗舰店(经营者为浙江省杭州每果时光食品有限公司)在抖音(手机APP)销售的、标称浙江省杭州臻沁良品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鹰嘴豆(原香味),其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十)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旭东瓜籽厂销售的、标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旭东瓜籽厂生产的葵花籽,其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十一)安徽省池州市石台县小河佳佳饮品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安徽省池州市石台县小河佳佳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津欣山泉,其中电导率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十二)健康365天(经营者为湖北省襄阳市宜城市本朵草食品商行)在淘宝(手机APP)销售的、标称浙江省杭州博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博可牌麦记片,其中SOD活力含量不符合相关产品执行标准要求。浙江省杭州博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产品真实性提出异议。经浙江省市场监管局核实,认可其提出的异议。经现场检查,未发现标识批次产品及相关生产记录。经营企业未在注册地经营,已列入异常经营名录。
(四十三)芃宝爱迪专卖店(经营者为山东爱迪食品有限公司)在天猫商城(网店)销售的、标称山东省临沂芃宝食品有限公司委托湖南童佳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婴幼儿磨牙棒(牛奶高钙),其中维生素A、维生素B2、维生素D、铁、锌含量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也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钠含量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但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湖南童佳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对产品真实性提出异议。经湖南省市场监管局核实,认可其提出的异议。该批次磨牙棒系山东爱迪食品有限公司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使用山东省临沂芃宝食品有限公司委托湖南童佳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婴幼儿磨牙棒(牛奶高钙)外包装,并在网上进行销售。
(四十四)润励食品保健直售店(经营者为湖北省武汉润励乳制品有限公司)在拼多多(手机APP)销售的、标称江西葛孝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山药牛髓粉(特殊膳食食品),其中维生素A、维生素B12、维生素D含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维生素E含量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但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
(四十五)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康婴坊母婴用品紫竹苑店销售的、标称山东省易丰健康产业(烟台)有限公司生产的氨基酸伴侣能量营养粉(运动营养食品),其中钠含量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但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
(四十六)河南省南阳市内乡县王红黄酒坊销售的、标称河南省南阳市内乡县王红黄酒坊生产的黄小米酒,其中酒精度数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
(四十七)老兵酒业纯粮酒(经营者为吉林省松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丽锋酒坊)在快手(手机APP)销售的、标称吉林省松原市老兵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工人村酒(黑糯玉米酒),其中酒精度数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
特此通报。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2026年9月12日
附件1
部分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
 
一、柠檬黄
柠檬黄又名食用黄色4号,属于水溶性偶氮化合物,是常见的人工合成着色剂,在食品生产中应用广泛。柠檬黄基本无毒,不在体内贮积,绝大部分以原形排出体外,但长期食用柠檬黄超标的食品,可能危害人体健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中规定,凉皮、调味面制品、糕点(除糕点上彩装外)中不得使用柠檬黄,液体复合调味料中柠檬黄最大使用量为0.15g/kg。凉皮类(自制)、调味面制品、糕点、液体复合调味料中柠檬黄检验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经营者为改善产品色泽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
二、喹啉黄
喹啉黄属于水溶性偶氮类化合物,是一种人工合成着色剂。长期摄入喹啉黄超标的食品,可能危害人体健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中规定,蜜饯中不得使用喹啉黄。蜜饯中检出喹啉黄的原因,可能是企业为改善产品色泽在生产加工过程中超范围使用。
三、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
苯甲酸及其钠盐是食品工业中常用的一种防腐剂,在酸性条件下对多种微生物有明显的杀菌、抑菌作用。按标准使用不会对健康造成危害,长期食用苯甲酸及其钠盐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肝脏积累性中毒,危害肝脏健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中规定,发酵酒中不得使用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绿色食品 米酒》(NY/T 1885—2017)中规定,绿色食品米酒中不得检出苯甲酸。发酵酒中检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为延长产品保质期,或者弥补产品生产过程卫生条件不佳而超范围使用。
四、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
山梨酸及其钾盐抗菌性强,防腐效果好,是目前应用非常广泛的食品防腐剂。长期食用山梨酸及其钾盐超标的食品,可能对肝脏、肾脏、骨骼生长造成危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中规定,粉丝粉条中不得使用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豆干再制品、新型豆制品中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的最大使用量为1.0g/kg。粉丝粉条、新型豆制品、进口豆干再制品中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验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经营企业为延长产品保质期或者弥补产品生产过程卫生条件不佳而超范围使用;也可能是在使用过程中未准确计量;还可能是对中国大陆相关标准要求不了解所致。
五、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作为一种广谱食品防腐剂,对霉菌和酵母菌的抑制能力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能被人体完全吸收,并能抑制人体内多种氧化酶,长期过量摄入脱氢乙酸及其钠盐的食品会危害人体健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中规定,粉丝粉条、糕点中不得使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复合调味料中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最大使用量为0.5g/kg。粉丝粉条、糕点、辣椒酱中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验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经营企业为延长产品保质期或者弥补产品生产过程卫生条件不佳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也可能是其使用的复配添加剂中含有该添加剂;还可能是在添加过程中未准确计量。
六、二氧化硫残留量
二氧化硫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具有漂白、防腐和抗氧化作用。少量二氧化硫进入人体不会对身体造成健康危害,但过量食用会引起如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中规定,香辛料及粉(八角除外)中不得使用二氧化硫,腌渍的蔬菜中二氧化硫(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最大使用量为0.1g/kg,蜜饯中二氧化硫(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最大使用量为0.35g/kg。香辛料及粉(八角除外)、腌渍的蔬菜、蜜饯中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为改善产品色泽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二氧化硫;也可能是使用时不计量或计量不准确;还可能是由于使用硫磺熏蒸漂白传统工艺或直接使用亚硫酸盐浸泡保鲜所造成。
七、纳他霉素
纳他霉素是一种由链霉菌发酵产生的天然抗真菌化合物,属于多烯大环内酯类,是一种食品防腐剂。如果食用过量,纳他霉素可中和抗体,损害健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中规定,酱卤肉制品中纳他霉素的最大残留量<10mg/kg。酱卤肉制品中纳他霉素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个别生产经营企业为防止食品腐败变质,超量使用添加剂;也可能是生产过程使用方式不是采用表面使用;还可能是在添加过程中未计量、计量不准确或者使用的复配添加剂中该添加剂未合并计算。
八、糖精钠(以糖精计)
糖精钠(以糖精计)是普遍使用的人工甜味剂,其特点是不产生热量、不被人体代谢吸收,大部分经肾排出而不损害肾功能。但如果长期摄入糖精钠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影响肠胃消化酶的正常分泌,降低小肠的吸收能力,使食欲减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中规定,腌渍的蔬菜中糖精钠(以糖精计)最大使用量为0.15g/kg。腌渍的蔬菜中糖精钠(以糖精计)检验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经营企业为增加产品甜味超限量使用;也可能是使用时未计量或计量不准确。
九、日落黄
日落黄属于水溶性偶氮类化合物,是常见的人工合成着色剂,在食品生产中应用广泛,按标准使用不会对健康造成危害。长期摄入日落黄超标的食品,可能危害人体健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中规定,液体复合调味料中日落黄最大使用量为0.2g/kg。液体复合调味料中日落黄检验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经营者或生产企业为改善产品色泽而超限量使用。
十、相同色泽着色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
着色剂也称食品色素,是赋予和改善食品色泽的物质。长期食用着色剂超标的食品,可能危害人体健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中规定,相同色泽着色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应超过1。液体复合调味料中相同色泽着色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在加工配料环节未能严格控制着色剂的添加量;也可能是生产企业对着色剂的使用标准不了解。
十一、三氯蔗糖
三氯蔗糖是最接近蔗糖的一种甜味剂,甜味特性曲线几乎与蔗糖重叠,热量低,不容易产生龋齿,安全性高。《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中规定,腌渍的蔬菜中三氯蔗糖的最大使用量为0.25g/kg。腌渍的蔬菜中三氯蔗糖检验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经营企业为增加产品甜味超限量使用;也可能是使用时未计量或计量不准确。
十二、安赛蜜
安赛蜜又称乙酰磺胺酸钾,作为甜味剂广泛应用于食品中,口味酷似蔗糖,甜度为蔗糖的200—250倍。安赛蜜不在人体内代谢和提供能量,按相关标准添加到食品中不会引起人体危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中规定,腌渍的蔬菜中安赛蜜的最大使用量为0.3g/kg。腌渍的蔬菜中安赛蜜检验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经营企业为增加产品甜味超限量使用;也可能是使用时未计量或计量不准确。
十三、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
甜蜜素,化学名称为环己基氨基磺酸钠,是食品生产中常用的甜味剂之一,甜度是蔗糖的30~80倍,人体不吸收甜蜜素,几乎全部原样从粪便排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中规定,腌渍的蔬菜中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的最大使用量为1.0g/kg,调味面制品中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的最大使用量为1.6g/kg,饮料类[包装饮用水、果蔬汁(浆)、浓缩果蔬汁(浆)除外]中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以即饮状态计应≤0.65g/kg,相应的固体饮料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腌渍的蔬菜、调味面制品、固体饮料中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检验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经营企业超限量使用;也可能是使用时未计量或计量不准确。
十四、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
防腐剂是常见的食品添加剂,用于延缓或抑制由微生物引起的食品腐败变质。长期食用防腐剂超标的食品会对人体健康造成损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中规定,防腐剂在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应超过1。腌渍的蔬菜、面包中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在生产加工过程中未严格控制各防腐剂的用量。
十五、铜绿假单胞菌
铜绿假单胞菌具有分解蛋白质、碳水化合物和脂肪的能力,是重要的食品腐败性细菌,易在潮湿的环境存活,对消毒剂、紫外线等具有较强的抵抗力。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对于免疫力较弱的人群健康风险较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中规定,包装饮用水同一批次产品5个样品中均不得检出铜绿假单胞菌。包装饮用水中铜绿假单胞菌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水源防护不当导致水体受到污染;也可能是生产过程中消毒杀菌不彻底;还可能是包装材料受到污染且未清洗消毒所致。
十六、大肠菌群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中检出大肠菌群提示被致病菌(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如果食品中的大肠菌群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还会加速食品腐败变质,可能危害人体健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发酵乳》(GB 19302—2025)中规定,发酵乳同一批次产品5个样品的大肠菌群检验结果均不得超过5CFU/g,且最多允许2个样品的检验结果超过1CFU/g;《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水产制品》(GB 10136—2015)中规定,即食生制动物性水产制品同一批次产品5个样品的大肠菌群检验结果均不得超过102CFU/g,且最多允许2个样品的检验结果超过10CFU/g。发酵乳、即食生制动物性水产制品中大肠菌群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的加工原料、包装材料受污染或产品在生产过程中受人员、工器具等的污染;也可能是灭菌不彻底导致的;还可能与产品储存条件不当有关。
十七、菌落总数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不是致病菌指标,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的卫生状况。如果食品的菌落总数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还会加速食品腐败变质,可能危害人体健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 7099—2015)中规定,糕点同一批次5个样品的菌落总数检验结果均不得超过105CFU/g,且最多允许2个样品的检验结果超过104CFU/g;《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GB 2726—2016)中规定,熟肉制品(除发酵肉制品外)同一批次产品5个样品的菌落总数检验结果均不得超过105CFU/g,且最多允许2个样品的检验结果超过104CFU/g。糕点、熏煮香肠火腿制品中菌落总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也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或储运条件不当等有关。
十八、酸价(以脂肪计)(KOH)
酸价,又称酸值,主要反映食品中油脂的酸败程度。酸价超标会导致食品有哈喇等异味,严重超标时会产生醛酮类化合物,长期摄入酸价超标的食品会对健康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 7099—2015)中规定,糕点中酸价(以脂肪计)(KOH)的最大限量值为5mg/g。糕点中酸价(以脂肪计)(KOH)检验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原料采购把关不严;也可能是生产工艺不达标;还可能与产品储藏条件不当有关。
十九、溴酸盐
溴酸盐一般在水中不存在,当水源水含有溴化物,并经臭氧消毒时,可产生无机消毒副产物溴酸盐,它是矿泉水及山泉水等多种天然水源在经过臭氧消毒后所产生的副产物。《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中规定,包装饮用水中溴酸盐的限量值应≤0.01mg/L。其他类饮用水中溴酸盐检验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由于臭氧消毒杀菌工艺设置不当导致消毒副产物溴酸盐含量超标。
二十、铅(以Pb计)
铅是常见的重金属污染物,是蓄积性的重金属。当人体中铅含量达到一定程度时,会引发身体的不适。长期摄入铅会对机体的血液系统、神经系统产生损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中规定,酱腌菜中铅(以Pb计)的限量值为≤0.5mg/kg,蜜饯中铅(以Pb计)的最大限量值为0.8mg/kg,八角粉中铅(以Pb计)的限量值为≤1.5mg/kg;企业标准《香辛料调味品》(Q/QHPS 0001S—2024)中规定,八角粉中铅(以Pb计)的限量值为<1.5mg/kg。酱腌菜、蜜饯、八角粉中铅(以Pb计)检验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使用的原料中铅含量较高;也可能是生产设备或包装材料中的铅迁移带入。
二十一、三氯甲烷
三氯甲烷是氯化消毒副产物,属于挥发性卤代有机物,当水源中存在有机前体物时,加氯消毒可形成三卤甲烷类物质,其中三氯甲烷含量最高。三氯甲烷对生殖和生长发育有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中规定,包装饮用水中三氯甲烷的限量值应≤0.02mg/L。包装饮用水中三氯甲烷检验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因为水源受到污染;也可能是氯化消毒工艺对加氯量、溴离子浓度及pH等因素控制不当造成。
二十二、耗氧量(以O2计)
耗氧量(以O2计)为每升水在一定条件下被氧化剂氧化时消耗的氧化剂量,折算为氧的毫克数表示还原性物质。水中还原性物质主要是有机物,如碳水化合物、蛋白质、油脂、氨基酸,脂肪酸、酯类和腐殖质等。耗氧量是用来间接评价水体受有机物污染状况的综合指标之一,是包装饮用水质量的重要理化指标,当水体被有机物污染后耗氧量会增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规定,包装饮用水中耗氧量(以O2计)的限量值应≤2.0mg/L。其他类饮用水中耗氧量(以O2计)检验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原水受到有机物的污染;也可能是原水中氯化物含量过高,企业生产过程中去除不到位;还可能是生产经营企业过量使用消毒剂或消毒剂清洗不彻底。
二十三、谷氨酸钠
谷氨酸钠是鸡精、鸡粉的组成成分,它具有特殊的鲜味,主要用于食品、菜肴的增鲜。谷氨酸钠是反映鸡精调味料鲜味的重要指标。谷氨酸钠不达标不会对人体造成直接危害,但是鸡精的谷氨酸钠含量与其成本有着直接的关系。《鸡精调味料》(SB/T 10371—2003)中规定,鸡精调味料中谷氨酸钠含量应不低于35.0g/100g。鸡精调味料中谷氨酸钠含量不达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对原料质量把关不严,或未按照配方标准投料生产。
二十四、蛋白质
蛋白质是由氨基酸以肽键连接在一起,并形成一定空间结构的高分子有机化合物。蛋白质是构成机体组织、器官的重要成分,是构成机体多种重要生理活性物质的成分,还能供给能量。长期摄入蛋白质不足可能会导致营养不良、抵抗力下降。企业标准《奶贝》(Q/NXZ 0005S—2023)中规定,产品中蛋白质含量(质量分数)应≥2.0g/100g;《非发酵豆制品》(GB/T 22106—2008)中规定,腐竹(干燥)中蛋白质含量应≥45.0g/100g。糖果、腐竹中蛋白质含量不达标的原因,可能是原辅料质量控制不严;也可能是企业未进行严格的出厂检验保证产品质量。
二十五、过氧化值(以脂肪计)
过氧化值是油脂酸败的早期指标,主要反映油脂被氧化的程度。食用过氧化值超标的食品一般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损害,但长期食用过氧化值严重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19300—2014)中规定,熟制葵花籽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的最大限量值为0.80g/100g,其他熟制坚果与籽类食品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的最大限量值为0.50g/100g。熟制坚果与籽类食品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验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原料中的脂肪已经被氧化;也可能与产品在储运过程中环境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二十六、电导率
电导率是衡量食品中电解质含量的一种物理量,是饮用纯净水的一个重要指标,能反映出饮用纯净水中可溶性固形物的含量和电解质的存在,电导率检测值偏高通常意味着饮用纯净水可能含有较多的杂质。《瓶装饮用纯净水》(GB 17323—1998)中规定,饮用纯净水中电导率在(25±1)℃测试条件下应≤10μS/cm。饮用纯净水中电导率检验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工艺存在问题;也可能是反渗透滤膜长久未更换;还可能是过滤设备清洗不到位。
二十七、SOD活力
超氧化物歧化酶(Superoxide dismutase,SOD)具有清除自由基的能力,可起到抗氧化作用,是一种具有抗氧化、抗衰老、抗辐射等作用的酶。企业标准《博可牌麦记片》(Q/HBS 0002S—2018)中规定,产品中SOD活力应≥5000U/100g。保健食品中SOD活力含量不达标的原因,可能是原料采购或投料把关不严;也可能是生产工艺不当;还可能是贮运条件不当。
二十八、维生素A
维生素A是一种脂溶性维生素,在人体代谢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是婴幼儿生长发育不可缺少的微量营养素。维生素A缺乏可能引起夜盲症、干眼症等眼部症状,还可能会导致食欲减退、免疫功能低下。《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GB 10769—2010)中规定,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中维生素A含量应在14—43μgRE/100kJ范围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运动营养食品通则》(GB 24154—2015)中规定,运动营养食品中维生素A含量(以每日计)应在120—375μg范围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 13432—2013)中规定,在产品保质期内,能量和营养成分的实际含量不应低于标示值的80%。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运动营养食品中维生素A含量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原辅料用食品营养强化剂不符合质量要求;也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搅拌不均匀;还可能是在加工或储存过程中损失。
二十九、维生素B2
维生素B2是一种水溶性维生素,能够参与体内生物氧化与能量代谢。维生素B2缺乏可能会导致疲倦乏力、口腔疼痛,严重时可引起维生素B2缺乏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GB 10769—2010)中规定,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中维生素B2含量应≥13.0μg/100kJ;《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 13432—2013)中规定,在产品保质期内,能量和营养成分的实际含量不应低于标示值的80%。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中维生素B2含量不达标的原因,可能是原辅料用食品营养强化剂不符合质量要求;也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搅拌不均匀;还可能是在加工或储存过程中损失。
三十、维生素D
维生素D是一种脂溶性维生素,可以维持血浆钙和磷的水平稳定,满足骨骼矿物质化、肌肉收缩、神经传导及细胞的基本功能。维生素D缺乏可能导致钙的吸收利用降低,出现佝偻病、骨软化症及骨质疏松等问题。《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GB 10769—2010)中规定,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中维生素D含量应在0.25—0.75μg/100kJ范围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运动营养食品通则》(GB 24154—2015)中规定,运动营养食品中维生素D含量(以每日计)应在1.5—10μg范围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 13432—2013)中规定,在产品保质期内,能量和营养成分的实际含量不应低于标示值的80%。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运动营养食品中维生素D含量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原辅料用食品营养强化剂不符合质量要求;也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搅拌不均匀;还可能是在加工或储存过程中损失。
三十一、铁
铁是人体必需的微量元素。长期铁摄入不足可能会引起体内铁缺乏或导致缺铁性贫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GB 10769—2010)中规定,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中铁含量应在0.25—0.50mg/100kJ范围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 13432—2013)中规定,在产品保质期内,能量和营养成分的实际含量不应低于标示值的80%。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中铁含量不达标的原因,可能是原辅料用食品营养强化剂不符合质量要求;也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搅拌不均匀。
三十二、锌
锌是人体必需的微量元素,对生长发育、免疫功能、物质代谢等均有重要作用。锌缺乏可能导致味觉障碍、生长发育不良、皮肤干燥等症状。《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GB 10769—2010)中规定,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中锌含量应在0.17—0.46mg/100kJ范围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 13432—2013)中规定,在产品保质期内,能量和营养成分的实际含量不应低于标示值的80%。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中锌含量不达标的原因,可能是原辅料用食品营养强化剂不符合质量要求;也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搅拌不均匀。
三十三、钠
钠是人体必需的常量元素,钠离子在体内有助于维持渗透压和酸碱平衡,协助生理功能正常运作。钠缺乏可能会导致食欲减退、倦怠、恶心呕吐、血压降低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GB 10769—2010)中规定,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中钠的最大含量为24.0mg/100kJ;《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运动营养食品通则》(GB 24154—2015)中规定,没有特别添加钠营养素的运动营养食品中钠的最大含量(以每日计)为1600mg;《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 13432—2013)中规定,在产品保质期内,能量和营养成分的实际含量不应低于标示值的80%。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运动营养食品中钠含量不达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工艺不合理;也可能是产品标签标注不规范。
三十四、维生素B12
维生素B12是一种水溶性维生素,主要以辅酶的形式存在并参与体内生化反应。维生素B12是一种预防和治疗恶性贫血的维生素,在人体内参与蛋白质、脂肪和碳水化合物等生物大分子的转化和利用,促进红细胞的发育和成熟。《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运动营养食品通则》(GB 24154—2015)中规定,运动营养食品中维生素B12含量(以每日计)应在0.4—4μg范围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 13432—2013)中规定,在产品保质期内,能量和营养成分的实际含量不应低于标示值的80%。运动营养食品中维生素B12含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工艺设置不合理;也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搅拌不均匀。
三十五、维生素E
维生素E又名生育酚,是一种重要的脂溶性抗氧化剂。维生素E缺乏可能会导致神经肌肉障碍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运动营养食品通则》(GB 24154—2015)中规定,运动营养食品中维生素E含量(以每日计)应在2.1—20mg α-TE范围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 13432—2013)中规定,在产品保质期内,能量和营养成分的实际含量不应低于标示值的80%。运动营养食品中维生素E含量不达标的原因,可能是原辅料用食品营养强化剂不符合质量要求;也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搅拌不均匀;还可能是在加工或储存过程中损失。
三十六、酒精度
酒精度又叫酒度,是指在20℃时,100毫升酒中含有乙醇(酒精)的毫升数,即体积(容量)的百分数。酒精度是酒类产品的一个重要理化指标,主要反映产品品质。目前酒类中酒精度暂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主要由相关产品执行标准要求规定,《白酒质量要求 第2部分:清香型白酒》(GB/T 10781.2—2022)中规定,酒精度实测值与标签标示值允许差为±1.0%vol;《黄酒》(GB/T 13662—2018)中规定,酒精度标签所示值与实测值之间差为±1.0%vol。酒精度数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要求的原因,可能是企业生产工艺控制不严或生产工艺水平较低,无法准确控制酒精度;也可能是生产企业检验器具未检定或检验过程不规范,造成出厂检验结果有偏差。

注:转自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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