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23年第40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本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我局组织抽检了饮料、糖果制品、食用农产品、餐饮具共967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960批次,不合格7批次(抽检信息详见附件)。
一、总体情况
饮料280批次,全部合格;糖果制品121批次,全部合格;食用农产品556批次,其中合格550批次,不合格6批次;餐饮具10批次,其中合格9批次,不合格1批次。
二、不合格样品情况
1.北京大都龙泉居饭庄经营的姜,吡虫啉、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2.北京鲜多美果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芹菜,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3.北京德凤济通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鲤鱼,孔雀石绿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4.北京礼贤益农蔬菜专业合作社经营的尖椒,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5.北京松辉的秋天餐饮有限公司经营的鲈鱼,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该公司经营的大葱,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北京松辉的秋天餐饮有限公司对这2批次样品的检测结果均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6.北京晟昌景扬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使用、消毒的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及餐饮具,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调查处理。
特此公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食品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3.食品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不合格项目说明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7日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一、饮料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GB 710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蛋白饮料抽检项目包括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蛋白质、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等4个指标。
2.固体饮料抽检项目包括铅(以 Pb 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苋菜红、柠檬黄、大肠菌群、霉菌、胭脂红、菌落总数等8个指标。
3.其他饮料抽检项目包括糖精钠(以糖精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日落黄、大肠菌群、霉菌、酵母、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胭脂红、菌落总数等11个指标。
4.果蔬汁类及其饮料抽检项目包括铅(以 Pb 计)、安赛蜜、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苋菜红、大肠菌群、霉菌、酵母、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菌落总数等11个指标。
5.碳酸饮料(汽水)抽检项目包括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菌落总数、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二氧化碳气容量、霉菌、酵母等7个指标。
6.饮用天然矿泉水抽检项目包括界限指标-偏硅酸、亚硝酸盐(以 NO2?计)、镍、溴酸盐、硝酸盐(以 NO3?计)、大肠菌群、铜绿假单胞菌、界限指标-锶等8个指标。
7.茶饮料抽检项目包括茶多酚、咖啡因、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菌落总数、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等5个指标。
8.其他类饮用水抽检项目包括耗氧量(以 O2计)、亚硝酸盐(以 NO2?计)、余氯(游离氯)、溴酸盐、三氯甲烷、大肠菌群、铜绿假单胞菌等7个指标。
9.饮用纯净水抽检项目包括耗氧量(以 O2计)、亚硝酸盐(以 NO2?计)、余氯(游离氯)、溴酸盐、三氯甲烷、大肠菌群、铜绿假单胞菌、电导率[(25±1)℃]等8个指标。
二、糖果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糖果》(GB 1739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糖果抽检项目包括铅(以 Pb 计)、糖精钠(以糖精计)、日落黄、柠檬黄、胭脂红、苋菜红、二氧化硫残留量、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等9个指标。
2.巧克力、巧克力制品、代可可脂巧克力及代可可脂巧克力制品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沙门氏菌等2个指标。
3.果冻抽检项目包括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酵母、铅(以 Pb 计)等9个指标。
三、食用农产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畜、禽产品》(GB 270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菠菜抽检项目包括镉(以 Cd 计)、铅(以 Pb 计)、铬(以 Cr 计)、总汞(以 Hg 计)、总砷(以 As 计)、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毒死蜱、氟虫腈、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氧乐果、克百威、阿维菌素、甲拌磷等13个指标。
2.菠萝抽检项目包括灭多威、二嗪磷、烯酰吗啉、多菌灵、丙环唑、硫线磷等6个指标。
3.菜豆抽检项目包括毒死蜱、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噻虫胺、氟三唑磷、乙酰甲胺磷、氧乐果、克百威、多菌灵、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涕灭威、灭蝇胺、氟虫腈、甲胺磷等13个指标。
4.菜薹抽检项目包括镉(以 Cd 计)、吡虫啉、啶虫脒、毒死蜱、氟虫腈、甲拌磷、联苯菊酯、阿维菌素、甲胺磷、甲基异柳磷、克百威、氧乐果等12个指标。
5.草莓抽检项目包括阿维菌素、敌敌畏、多菌灵、克百威、烯酰吗啉、氧乐果、戊菌唑、吡虫啉等8个指标。
6.橙抽检项目包括克百威、联苯菊酯、2,4-滴和 2,4-滴钠盐、氯唑磷、丙溴磷、三唑磷等6个指标。
7.葱抽检项目包括苯醚甲环唑、甲基异柳磷、克百威、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噻虫嗪、异菌脲、水胺硫磷、啶虫脒、氧乐果、镉(以 Cd 计)、铅(以 Pb 计)、毒死蜱、三唑磷、戊唑醇等14个指标。
8.淡水鱼抽检项目包括孔雀石绿、呋喃唑酮代谢物、地西泮、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磺胺类(总量)、氧氟沙星、诺氟沙星、培氟沙星等8个指标。
9.豆类抽检项目包括赭曲霉毒素 A、环丙唑醇等2个指标。
10.豆芽抽检项目包括铅(以 Pb 计)、总汞(以 Hg 计)、4-氯苯氧乙酸钠(以 4-氯苯氧乙酸计)、6-苄基腺嘌呤(6-BA)、亚硫酸盐(以 SO2计) 等5个指标。
11.甜瓜类抽检项目包括克百威、乙酰甲胺磷、烯酰吗啉等3个指标。
12.黄瓜抽检项目包括毒死蜱、甲拌磷、乐果、乙螨唑、乙酰甲胺磷等5个指标。
13.火龙果抽检项目包括氟虫腈、甲胺磷、克百威、氧乐果等4个指标。
14.鸡蛋抽检项目包括镉(以 Cd 计)、铅(以 Pb 计)、总汞(以 Hg 计)、呋喃它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呋喃妥因代谢物、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氟苯尼考、甲硝唑、呋喃唑酮代谢物、甲砜霉素、氧氟沙星、沙拉沙星、甲氧苄啶、磺胺类(总量)、多西环素等16个指标。
15.鸡肉抽检项目包括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氯霉素、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氧氟沙星、培氟沙星、诺氟沙星、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沙拉沙星、磺胺类(总量)、氟苯尼考(氟苯尼考与氟苯尼考胺之和)、多西环素、土霉素、甲硝唑、尼卡巴嗪、环丙氨嗪、土霉素/金霉素/四环素(组合含量)等17个指标。
16.姜抽检项目包括吡虫啉、敌敌畏、毒死蜱、六六六、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噻虫胺、噻虫嗪、二氧化硫残留量、乙酰甲胺磷等9个指标。
17.辣椒抽检项目包括镉(以 Cd 计)、铅(以 Pb 计)、总砷(以 As 计)、总汞(以 Hg 计)、铬(以 Cr 计)、水胺硫磷、克百威、腐霉利、氧乐果、敌敌畏、氟虫腈、氟氯氰菊酯和高效氟氯氰菊酯、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倍硫磷、吡唑醚菌酯、啶虫脒、毒死蜱、甲拌磷、乐果、噻虫胺、噻虫嗪、三唑磷、乙酰甲胺磷等23个指标。
18.芹菜抽检项目包括镉(以 Cd 计)、铅(以 Pb 计)、总砷(以 As 计)、总汞(以 Hg 计)、铬(以 Cr 计)、毒死蜱、甲拌磷、氧乐果、克百威、氟虫腈、阿维菌素、辛硫磷、氟氯氰菊酯和高效氟氯氰菊酯、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腈菌唑、敌敌畏、噻虫胺、噻虫嗪、涕灭威、吡虫啉等20个指标。
19.桃抽检项目包括镉(以 Cd 计)、铅(以 Pb 计)、多菌灵、甲胺磷、克百威、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苯醚甲环唑、敌敌畏、氧乐果、溴氰菊酯、吡虫啉等11个指标。
20.猪肉抽检项目包括镉(以 Cd 计)、铅(以 Pb 计)、总砷(以 As 计)、总汞(以 Hg 计)、铬(以 Cr 计)、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呋喃妥因代谢物、五氯酚酸钠、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特布他林、恩诺沙星、磺胺类(总量)、四环素、土霉素、金霉素、氯丙嗪、地塞米松、喹乙醇、氯霉素、氟苯尼考、多西环素、甲硝唑、土霉素/金霉素/四环素(组合含量)等26个指标。
21.西瓜抽检项目包括铅(以 Pb 计)、镉(以 Cd 计)、苯醚甲环唑、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涕灭威、辛硫磷、克百威、噻虫嗪、氧乐果、乙酰甲胺磷等10个指标。
22.洋葱抽检项目包括久效磷、甲胺磷、氧乐果、甲拌磷等4个指标。
四、餐饮具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复用餐饮具(餐馆自行消毒)抽检项目包括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大肠菌群等2个指标。
2.复用餐饮具(集中清洗消毒服务单位消毒)抽检项目包括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大肠菌群等2个指标。
注:转自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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