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及时更新保健食品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的通知
近期,我中心发现,部分保健食品注册申请人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但未按要求及时向我中心提出更新,导致不能及时收取审评意见通知书,造成逾期未提交补充资料等严重后果。
为进一步提高审评服务质量,确保注册申请人及时接收审评短信通知,领取审评意见通知书,按时提交补充资料,请在审保健食品注册申请的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改变时,及时向我中心受理大厅前台递交《保健食品联系方式变更申请书》(见附件),我中心将根据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对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进行更新。对逾期未提交补充资料的,我中心将严格按照《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等有关规定执行。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审评中心
2022年3月11日
附件:
保健食品联系方式变更申请书
附件:保健食品联系方式变更申请书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审评中心:
因我公司联系方式发生改变,为便于联系,特提出申请,望贵中心将联系方式做如下变更:
受理编号 |
|
产品名称 |
|
申报单位 |
|
联系人 |
|
座机 |
|
手机 |
|
传真 |
|
联系地址 |
|
邮编 |
|
申报单位
(签章)
日 期
注:转自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审评审评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