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23年第10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本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我局组织抽检了豆制品,冷冻饮品,保健食品,食用农产品,方便食品,肉制品,餐饮食品7类食品457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450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抽检信息详见附件)。
一、总体情况
豆制品50批次,全部合格;冷冻饮品47批次,全部合格;保健食品184批次,全部合格;食用农产品71批次,其中合格样品69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方便食品42批次,其中合格样品41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肉制品33批次,其中合格样品32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餐饮食品 30批次,其中合格样品27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
二、不合格样品情况
1.北京尚桥缘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使用、消毒的米线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2.标称广东林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北京沃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市朝阳第七销售分店经营的厚切牛肉粒(五香味),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3.北京洪雷荣商贸中心经营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4.北京川渝印象餐饮有限公司经营的鮰鱼,孔雀石绿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5.标称徐州志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北京张凤芝小卖部经营的棒棒牛(调味面制品),酸价(以脂肪计)(KOH)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
6.北京拾柴餐饮店经营的麻辣嫩鱼片、鱼滑,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及餐饮具,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调查处理,涉及外省市的已通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特此公告。
附件:
1.本次检验项目
2.食品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3.食品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不合格项目说明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22日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一、豆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豆制品》(GB 27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腐乳、豆豉、纳豆等抽检项目包括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黄曲霉毒素 B1、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 Al 计)、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等9个指标。
2.豆干、豆腐、豆皮等抽检项目包括铅(以 Pb 计)、大肠菌群、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金黄色葡萄球菌、三氯蔗糖、丙酸及其钠盐、钙盐(以丙酸计)、纳他霉素、沙门氏菌等12个指标。
3.腐竹、油皮及其再制品抽检项目包括铅(以 Pb 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 Al 计)、丙酸及其钠盐、钙盐(以丙酸计)等6个指标。
二、冷冻饮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冷冻饮品 冰淇淋》(GB/T 31114)、《冷冻饮品 雪糕》(GB/T 311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冷冻饮品和制作料》(GB 2759)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冰淇淋、雪糕、雪泥、冰棍、食用冰、甜味冰、其他类抽检项目包括大肠菌群、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糖精钠、蛋白质、阿斯巴甜、菌落总数、沙门氏菌、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等9个指标。
三、保健食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保健食品》(GB 16740)、《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明胶空心胶囊项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检验补充检验方法和检验项目批准件、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定等。
(二)检验项目
保健食品抽检项目包括大肠菌群、霉菌和酵母、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铅(以Pb计)、总砷(以As计)、菌落总数、钙(以Ca计)、N-单去甲基西布曲明、N,N-双去甲基西布曲明、酚酞、芬氟拉明、麻黄碱、西布曲明、霉菌、酵母、崩解时限、酸价、过氧化值、β-胡萝卜素(以β-胡萝卜素计)、DHA+EPA、维生素B2、硬胶囊壳中的铬、水分、嗜热链球菌数、双歧杆菌数、锌(以Zn计)、氨基他达拉非、伐地那非、豪莫西地那非、红地那非、硫代艾地那非、那红地那非、那莫西地那非、羟基豪莫西地那非、他达拉非、伪伐地那非、西地那非、蛋白质(干基计)、总汞(以Hg计)、格列波脲、盐酸丁二胍、盐酸二甲双胍、盐酸苯乙双胍、甲苯磺丁脲、格列吡嗪、格列齐特、马来酸罗格列酮、盐酸吡格列酮、格列本脲、格列美脲、格列喹酮、瑞格列奈、茶多酚、叶黄素、维生素A、二十二碳六烯酸(DHA)、二十碳五烯酸(EPA)、铁(以Fe计)、硒(以Se计)、双歧杆菌、生物素(以生物素计)、10-羟基-2-癸烯酸、维生素D3(以胆钙化醇计)、维生素C(以 L-抗坏血酸计)、牛磺酸、赖氨酸、维生素B12、维生素B2磷酸钠、咖啡因、维生素D、维生素E、维生素B1、维生素B6、叶酸、泛酸、胆碱、可溶性固形物等78个指标。
四、食用农产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畜、禽产品》(GB 270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菠菜抽检项目包括镉(以 Cd 计)、铬(以 Cr 计)、甲拌磷、毒死蜱、氟虫腈、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阿维菌素、氧乐果、克百威、乙酰甲胺磷、总砷(以 As 计)、总汞(以 Hg 计)、铅(以 Pb 计)、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等14个指标。
2.大白菜抽检项目包括镉(以 Cd 计)、阿维菌素、啶虫脒、毒死蜱、甲胺磷、水胺硫磷、氧乐果等7个指标。
3.豆芽抽检项目包括铅(以 Pb 计)、总汞(以 Hg 计)、4-氯苯氧乙酸钠(以 4-氯苯氧乙酸计)、6-苄基腺嘌呤(6-BA)、亚硫酸盐(以 SO?计) 等5个指标。
4.柑、橘抽检项目包括苯醚甲环唑、丙溴磷、克百威、联苯菊酯、三唑磷、水胺硫磷、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毒死蜱等8个指标。
5.海水虾抽检项目包括挥发性盐基氮、镉(以 Cd 计)、孔雀石绿(孔雀石绿及其代谢物隐色孔雀石绿残留量之和)、氯霉素、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妥因代谢物、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土霉素/金霉素/四环素(组合含量)、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等9个指标。
6.海水蟹抽检项目包括镉(以 Cd 计)、氯霉素、呋喃妥因代谢物、孔雀石绿、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等5个指标。
7.海水鱼抽检项目包括镉(以 Cd 计)、孔雀石绿、氯霉素、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恩诺沙星、铅(以 Pb 计)、甲基汞(以 Hg 计)、无机砷(以 As 计)、铬(以 Cr 计)、多氯联苯(以PCB28、PCB52、PCB101、PCB118、PCB138、PCB153 和 PCB180 总和计)、呋喃它酮代谢物、呋喃妥因代谢物、地西泮等14个指标。
8.胡萝卜抽检项目包括铅(以 Pb 计)、甲拌磷、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毒死蜱、氟虫腈等5个指标。
9.鸡蛋抽检项目包括氯霉素、甲硝唑、地美硝唑、氟虫腈等4个指标。
10.姜抽检项目包括铅(以 Pb 计)、镉(以 Cd 计)、吡虫啉、甲拌磷、毒死蜱、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噻虫胺、噻虫嗪等9个指标。
11.豇豆抽检项目包括铅(以 Pb 计)、镉(以 Cd 计)、总汞(以 Hg 计)、总砷(以 As 计)、铬(以 Cr 计)、阿维菌素、克百威、灭蝇胺、氧乐果、水胺硫磷等10个指标。
12.韭菜抽检项目包括镉(以 Cd 计)、铅(以 Pb 计)、 阿维菌素、敌敌畏、啶虫脒、腐霉利、毒死蜱、克百威、氧乐果、甲拌磷、氟虫腈、多菌灵、二甲戊灵、氟氯氰菊酯和高效氟氯氰菊酯、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辛硫磷、甲胺磷、甲基异柳磷、乐果、六六六、水胺硫磷、乙酰甲胺磷、异菌脲、总砷(以 As 计)、总汞(以 Hg 计)、铬(以 Cr 计)等26个指标。
13.辣椒抽检项目包括镉(以 Cd 计)、倍硫磷、吡虫啉、啶虫脒、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甲拌磷、克百威、噻虫胺、噻虫嗪、氧乐果、毒死蜱、乙酰甲胺磷、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等13个指标。
14.牛肉抽检项目包括挥发性盐基氮、恩诺沙星、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磺胺类(总量)、甲氧苄啶、氯霉素、氟苯尼考、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多西环素、土霉素、土霉素、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地塞米松、林可霉素、土霉素/金霉素/四环素(组合含量) 等18个指标。
15.淡水鱼抽检项目包括孔雀石绿、氯霉素、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地西泮、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氟苯尼考、磺胺类(总量)、甲氧苄啶、甲硝唑等10个指标。
16.普通白菜抽检项目包括啶虫脒、毒死蜱、氧乐果、氟虫腈、阿维菌素、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吡虫啉、甲拌磷、敌敌畏、甲胺磷、甲基异柳磷等12个指标。
17.羊肉抽检项目包括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磺胺类(总量)、沙丁胺醇、恩诺沙星、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氟苯尼考、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土霉素/金霉素/四环素(组合含量)、林可霉素、氯霉素等12个指标。
18.茄子抽检项目包括镉(以 Cd 计)、甲拌磷、水胺硫磷、克百威、噻虫胺、噻虫嗪、氧乐果等7个指标。
19.猪肉抽检项目包括挥发性盐基氮、恩诺沙星、替米考星、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呋喃妥因代谢物、呋喃它酮代谢物、磺胺类(总量)、甲氧苄啶、氯霉素、氟苯尼考、多西环素、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土霉素、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甲硝唑、地塞米松、喹乙醇、氯丙嗪、土霉素/金霉素/四环素(组合含量)等22个指标。
20.芹菜抽检项目包括毒死蜱、苯醚甲环唑、甲拌磷、氧乐果、噻虫胺、克百威、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甲基异柳磷、辛硫磷、水胺硫磷、噻虫嗪等12个指标。
21.香蕉抽检项目包括苯醚甲环唑、吡唑醚菌酯、多甲拌磷、腈苯唑、吡虫啉、噻虫胺、噻虫嗪、联苯菊酯等8个指标。
22.桃抽检项目包括铅(以 Pb 计)、镉(以 Cd 计)、多菌灵、甲胺磷、克百威、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等6个指标。
五、方便食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方便面》(GB 1740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油炸面、非油炸面、方便米粉(米线)、方便粉丝抽检项目包括酸价(以脂肪计)(KOH)、大肠菌群、菌落总数、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等4个指标。
2.调味面制品抽检项目包括大肠菌群、酸价(以脂肪计)(KOH)、三氯蔗糖、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等5个指标。
六、肉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GB 272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酱卤肉制品抽检项目包括铅(以 Pb 计)、镉(以 Cd 计)、铬(以 Cr 计)、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胭脂红、糖精钠(以糖精计)、氯霉素、酸性橙Ⅱ、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总砷(以 As 计)等15个指标。
2.熏煮香肠火腿制品抽检项目包括铅(以 Pb 计)、镉(以 Cd 计)、铬(以 Cr 计)、总砷(以 As 计)、N-二甲基亚硝胺、糖精钠(以糖精计)、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大肠菌群、氯霉素、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金黄色葡萄球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胭脂红、沙门氏菌、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菌落总数等17个指标。
3.熏烧烤肉制品抽检项目包括苯并[a]芘、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氯霉素、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等8个指标。
4.熟肉干制品抽检项目包括大肠菌群、铅(以 Pb 计)、镉(以 Cd 计)、铬(以 Cr 计)、沙门氏菌、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胭脂红、氯霉素、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致泻大肠埃希氏菌等14个指标。
5.食用血制品抽检项目包括苏丹红Ⅰ、苏丹红Ⅱ、苏丹红Ⅲ、苏丹红Ⅳ等5个指标。
七、餐饮食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复用餐饮具(餐馆自行消毒)抽检项目包括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大肠菌群等2个指标。
2.其他预制水产制品(自制)抽检项目包括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铅(以 Pb 计)、镉(以 Cd 计)等3个指标。
注:转自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