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23年第3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本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我局组织抽检了粮食加工品,豆制品,乳制品,肉制品,食用农产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餐饮食品7类食品791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783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抽检信息详见附件)。
一、总体情况
粮食加工品275批次,全部合格;豆制品110批次,全部合格;乳制品50批次,全部合格;肉制品28批次,全部合格;食用农产品224批次,其中合格样品220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85批次,其中合格样品83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餐饮食品 19批次,其中合格样品17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
二、不合格样品情况
1.北京幸福桃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使用、消毒的大碗、小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2.北京市夏超英果蔬店经营的草莓,烯酰吗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3.标称茂名市电白区佳乐食品厂生产,北京市吴学杰干鲜果品批发部经营的精制腰果,酸价(以脂肪计)(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4.美诺(北京)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房山区分公司经营的鮰鱼,孔雀石绿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5.北京梦祥四季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豇豆,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6.标称湖南童年记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北京国泰平安天竺商业发展有限公司平谷二店经营的原味瓜子,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湖南童年记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对检测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7.北京渤海鱼湾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经营的鲟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及餐饮具,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调查处理,涉及外省市的已通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特此公告。
附件:
1.本次检验项目
2.食品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3.食品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不合格项目说明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11日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一、粮食加工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卫生部等7部门《关于撤销食品添加剂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钙的公告》(卫生部公告[2011]第4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大米抽检项目包括镉(以 Cd 计)、铅(以 Pb 计)、总汞(以 Hg 计)、无机砷(以 As 计)、铬(以 Cr 计)、苯并[a]芘、赭曲霉毒素A、黄曲霉毒素 B?等8个指标。
2.发酵面制品抽检项目包括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等3个指标。
3.玉米粉(片、渣)抽检项目包括赭曲霉毒素A、玉米赤霉烯酮、黄曲霉毒素 B?等3个指标。
4.小麦粉抽检项目包括镉(以 Cd 计)、铅(以 Pb 计)、总汞(以 Hg 计)、总砷(以 As 计)、铬(以 Cr 计)、苯并[a]芘、黄曲霉毒素 B?、玉米赤霉烯酮、滑石粉、偶氮甲酰胺、赭曲霉毒素A、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过氧化苯甲酰等13个指标。
5.谷物加工品抽检项目包括铅(以 Pb 计)、镉(以Cd计)、黄曲霉毒素 B?等3个指标。
6.挂面抽检项目包括铅(以 Pb 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等2个指标。
7.米粉制品抽检项目包括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等4个指标。
8.生湿面制品抽检项目包括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铅(以 Pb 计)等4个指标。
9.米粉抽检项目包括铅(以 Pb 计)等1个指标。
10.其他谷物粉类制成品抽检项目包括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大肠菌群等4个指标。
11.其他谷物碾磨加工品抽检项目包括铅(以 Pb 计)、铬(以 Cr 计)等2个指标。
二、豆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豆制品》(GB 27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腐乳、豆豉、纳豆等抽检项目包括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黄曲霉毒素 B
1、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 Al 计)、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等9个指标。
2.豆干、豆腐、豆皮等抽检项目包括铅(以 Pb 计)、大肠菌群、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金黄色葡萄球菌、三氯蔗糖、丙酸及其钠盐、钙盐(以丙酸计)等10个指标。
3.大豆蛋白类制品等抽检项目包括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 Al 计)等5个指标。
4.腐竹、油皮及其再制品抽检项目包括铅(以 Pb 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 Al 计)、丙酸及其钠盐、钙盐(以丙酸计)、蛋白质等7个指标。
三、乳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发酵乳》(GB 1930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再制干酪》(GB 251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干酪》(GB 542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调制乳》(GB 25191)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发酵乳抽检项目包括大肠菌群、酸度、蛋白质、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酵母、霉菌、阿斯巴甜、糖精钠(以糖精计)、纳他霉素等9个指标。
2.调制乳抽检项目包括脂肪、蛋白质、糖精钠(以糖精计)、阿斯巴甜、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商业无菌等7个指标。
3.干酪(奶酪)、再制干酪抽检项目包括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阿斯巴甜、纳他霉素、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酵母等8个指标。
四、肉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GB 272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酱卤肉制品抽检项目包括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氯霉素、酸性橙Ⅱ、大肠菌群、沙门氏菌、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等10个指标。
五、食用农产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畜、禽产品》(GB 270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菠菜抽检项目包括镉(以 Cd 计)、铅(以 Pb 计)、总砷(以 As 计)、总汞(以 Hg 计)、铬(以 Cr 计)、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毒死蜱、氟虫腈、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阿维菌素、氧乐果、克百威等12个指标。
2.橙抽检项目包括丙溴磷、多菌灵、克百威、联苯菊酯、三唑磷、杀扑磷、水胺硫磷、氧乐果、2,4-滴和 2,4-滴钠盐、苯醚甲环唑、狄氏剂等11个指标。
3.淡水蟹抽检项目包括铅(以 Pb 计)、镉(以 Cd 计)、甲基汞(以 Hg 计)、无机砷(以 As 计)、铬(以 Cr 计)、多氯联苯(以PCB28、PCB52、PCB101、PCB118、PCB138、PCB153 和 PCB180 总和计)、氯霉素、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它酮代谢物、呋喃妥因代谢物、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磺胺类(总量)等12个指标。
4.淡水鱼抽检项目包括孔雀石绿、氯霉素、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地西泮、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氟苯尼考、磺胺类(总量)、甲氧苄啶、甲硝唑等10个指标。
5.豆芽抽检项目包括铅(以 Pb 计)、总汞(以 Hg 计)、4-氯苯氧乙酸钠(以 4-氯苯氧乙酸计)、6-苄基腺嘌呤(6-BA)、亚硫酸盐(以 SO?计) 等5个指标。
6.番茄抽检项目包括镉(以 Cd 计)、铅(以 Pb 计)、总砷(以 As 计)、总汞(以 Hg 计)、铬(以 Cr 计)、苯醚甲环唑、毒死蜱、克百威、氧乐果、敌敌畏、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等11个指标。
7.淡水虾抽检项目包括镉(以 Cd 计)、孔雀石绿(孔雀石绿及其代谢物隐色孔雀石绿残留量之和)、氯霉素、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妥因代谢物、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土霉素/金霉素/四环素(组合含量)、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 8个指标。
8.海水虾抽检项目包括铅(以 Pb 计)、镉(以 Cd 计)、甲基汞(以 Hg 计)、无机砷(以 As 计)、铬(以 Cr 计)、多氯联苯(以PCB28、PCB52、PCB101、PCB118、PCB138、PCB153 和 PCB180 总和计)、氯霉素、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它酮代谢物、呋喃妥因代谢物、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磺胺类(总量)等12个指标。
9.海水蟹抽检项目包括镉(以 Cd 计)、氯霉素、呋喃妥因代谢物、孔雀石绿、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等5个指标。
10.海水鱼抽检项目包括铅(以 Pb 计)、镉(以 Cd 计)、甲基汞(以 Hg 计)、无机砷(以 As 计)、铬(以 Cr 计)、多氯联苯(以PCB28、PCB52、PCB101、PCB118、PCB138、PCB153 和 PCB180 总和计)、孔雀石绿(孔雀石绿及其代谢物隐色孔雀石绿残留量之和)、氯霉素、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它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呋喃妥因代谢物、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地西泮等14个指标。
11.火龙果抽检项目包括氟虫腈、甲胺磷、克百威、氟氧乐果等4个指标。
12.鸡蛋抽检项目包括氯霉素、甲硝唑、地美硝唑、氟虫腈、铅(以 Pb 计)、镉(以 Cd 计)、总汞(以 Hg 计)、呋喃它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呋喃妥因代谢物等10个指标。
13.鸡肉抽检项目包括挥发性盐基氮、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沙拉沙星、替米考星、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呋喃它酮代谢物、磺胺类(总量)、甲氧苄啶、氯霉素、氟苯尼考(氟苯尼考与氟苯尼考胺之和)、多西环素、四环素、土霉素、金霉素、尼卡巴嗪、土霉素/金霉素/四环素(组合含量)、甲硝唑等18个指标。
14.豇豆抽检项目包括镉(以 Cd 计)、铅(以 Pb 计)、总砷(以 As 计)、总汞(以 Hg 计)、铬(以 Cr 计)、阿维菌素、克百威、灭蝇胺、水胺硫磷、氧乐果、氟虫腈、甲拌磷、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等13个指标。
15.韭菜抽检项目包括镉(以 Cd 计)、铅(以 Pb 计)、总砷(以 As 计)、总汞(以 Hg 计)、铬(以 Cr 计)、腐霉利、毒死蜱、克百威、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氧乐果、甲拌磷、氟虫腈、多菌灵、二甲戊灵、氟氯氰菊酯和高效氟氯氰菊酯、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辛硫磷、阿维菌素、吡虫啉等19个指标。
16.辣椒抽检项目包括铅(以 Pb 计)、镉(以 Cd 计)、总砷(以 As 计)、总汞(以 Hg 计)、铬(以 Cr 计)、水胺硫磷、克百威、腐霉利、敌敌畏、氟虫腈、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氟氯氰菊酯和高效氟氯氰菊酯、氧乐果等13个指标。
17.梨抽检项目包括敌敌畏、多菌灵、克百威、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氧乐果、灭线磷、镉(以 Cd 计)、铅(以 Pb 计)等8个指标。
18.马铃薯抽检项目包括镉(以 Cd 计)、铅(以 Pb 计)、总砷(以 As 计)、总汞(以 Hg 计)、铬(以 Cr 计)、水胺硫磷、甲拌磷、氧乐果、辛硫磷、溴氰菊酯、氟虫腈、阿维菌素、甲基异柳磷、克百威、对硫磷等15个指标。
19.苹果抽检项目包括铅(以 Pb 计)、镉(以 Cd 计)、敌敌畏、对硫磷、毒死蜱、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克百威、氯唑磷、灭线磷、三唑磷等10个指标。
20.葡萄抽检项目包括铅(以 Pb 计)、镉(以 Cd 计)、敌敌畏、多菌灵、甲霜灵和精甲霜灵、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烯酰吗啉等7个指标。
21.猪肉抽检项目包括铅(以 Pb 计)、镉(以 Cd 计)、总砷(以 As 计)、总汞(以 Hg 计)、铬(以 Cr 计)、恩诺沙星、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呋喃妥因代谢物、磺胺类(总量)、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西环素、土霉素、金霉素、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地塞米松、喹乙醇、氯丙嗪、特布他林、氯霉素等22个指标。
22.桃抽检项目包括铅(以 Pb 计)、镉(以 Cd 计)、多菌灵、甲胺磷、克百威、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等6个指标。
23.猕猴桃抽检项目包括敌敌畏、多菌灵、氯吡脲、氧乐果等4个指标。
六、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1930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开心果、杏仁、扁桃仁、松仁、瓜子抽检项目包括大肠菌群、糖精钠(以糖精计)、酸价(以脂肪计)、霉菌、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铅(以 Pb 计)、黄曲霉毒素B
1等8个指标。
2.其他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抽检项目包括酸价(以脂肪计)、大肠菌群、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霉菌、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铅(以 Pb 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黄曲霉毒素B
1等11个指标。
七、餐饮食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复用餐饮具(餐馆自行消毒)抽检项目包括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大肠菌群等2个指标。
2.复用餐饮具(集中清洗消毒服务单位消毒) 抽检项目包括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大肠菌群等2个指标。
注:转自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