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22年第70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本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我局组织抽检了饮料,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糕点,餐饮食品6类食品940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930批次,不合格样品10批次(抽检信息详见附件)。
一、总体情况
饮料290批次,全部合格;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60批次,全部合格;乳制品146批次,全部合格;食用农产品257批次,其中合格样品251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糕点72批次,其中合格样品70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餐饮食品15批次,其中合格样品13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
二、不合格样品情况
1.北京永兴业泰餐饮有限公司使用、消毒的盘子,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2.北京金来福祥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的草鱼,地西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3.北京明新旭阳科贸有限公司经营的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该公司经营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4.标称商丘市睢阳区荣商食品加工厂生产,北京顺安明新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绿豆糕,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标称大城县八方方氏圆食品厂生产,该公司经营的早茶紫薯饼,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5.北京福玲香餐饮有限公司使用、消毒的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6.北京碧鲜汇商贸有限公司在美团(手机APP)菜鲜生(盛华宏林批发市场店)销售的芹菜,氧乐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7.北京华安正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的鮰鱼(团)、鮰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及餐饮具,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调查处理,涉及外省市的已通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特此公告。
附件:
1.本次检验项目
2.食品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3.食品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不合格项目说明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23日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一、饮料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GB 710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1929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用天然矿泉水》(GB 853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瓶装饮用纯净水》(GB 1732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果蔬汁类及其饮料抽检项目包括铅(以 Pb 计)、展青霉素、安赛蜜、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日落黄、亮蓝、苋菜红、柠檬黄、大肠菌群、霉菌、酵母、菌落总数、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胭脂红等17个指标。
2.碳酸饮料(汽水)抽检项目包括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菌落总数、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酵母、霉菌、二氧化碳气容量(20℃)等7个指标。
3.蛋白饮料抽检项目包括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蛋白质、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等5个指标。
4.饮用纯净水抽检项目包括余氯(游离氯)、大肠菌群、亚硝酸盐(以NO
2-计)、铜绿假单胞菌、溴酸盐等5个指标。
5.其他类饮用水抽检项目包括电导率、余氯(游离氯)、耗氧量(以O
2计)、大肠菌群、亚硝酸盐(以NO
2-计)、铜绿假单胞菌、溴酸盐、三氯甲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等9个指标。
6.茶饮料抽检项目包括茶多酚、咖啡因、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菌落总数等4个指标。
7.固体饮料抽检项目包括铅(以 Pb 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苋菜红、胭脂红、柠檬黄、日落黄、亮蓝、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等12个指标。
8.其他饮料抽检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苋菜红、胭脂红、柠檬黄、日落黄、亮蓝、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酵母、沙门氏菌等15个指标。
9.饮用天然矿泉水抽检项目包括镍、界限指标-偏硅酸、锑、溴酸盐、硝酸盐、亚硝酸盐(以 NO??计)、大肠菌群、铜绿假单胞菌等8个指标。
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GB 2716)、《大豆油》(GB/T 153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花生油》(GB/T 1534)、《菜籽油》(GB/T 153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菜籽油抽检项目包括苯并[a]芘、酸值(KOH)、溶剂残留量、乙基麦芽酚、铅(以Pb计)、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过氧化值等7个指标。
2.大豆油抽检项目包括溶剂残留量、苯并[a]芘、过氧化值、酸价(KOH)、总砷(以 As 计)、铅(以 Pb 计)、黄曲霉毒素 B?、丁基羟基茴香醚(BHA)、二丁基羟基甲苯(BHT)、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等10个指标。
3.食用植物调和油抽检项目包括溶剂残留量、乙基麦芽酚、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苯并[a]芘、过氧化值、酸价(KOH)、总砷(以 As 计)、铅(以 Pb 计)、丁基羟基茴香醚(BHA)、二丁基羟基甲苯(BHT)等10个指标。
4.芝麻油抽检项目包括苯并[a]芘、乙基麦芽酚、溶剂残留量、过氧化值、酸价(以KOH计)等5个指标。
5.玉米油抽检项目包括苯并[a]芘、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过氧化值、酸价(KOH)、总砷(以 As 计)、铅(以 Pb 计)、溶剂残留量、丁基羟基茴香醚(BHA)、二丁基羟基甲苯(BHT)、黄曲霉毒素B
1等10个指标。
6.煎炸过程用油抽检项目包括极性组分、酸价(KOH)等2个指标。
三、乳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灭菌乳》(GB 2519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发酵乳》(GB 1930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灭菌乳抽检项目包括商业无菌、非脂乳固体、脂肪、蛋白质、酸度、铅(以Pb计)、铬(以Cr计)、总砷(以As计)、总汞(以Hg计)、黄曲霉毒素M?等10个指标。
2.发酵乳抽检项目包括大肠菌群、酸度、蛋白质、金黄色葡萄球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铅(以Pb计)、铬(以Cr计)、总砷(以As计)、总汞(以Hg计)、黄曲霉毒素M?、沙门氏菌、酵母、霉菌、脂肪等14个指标。
3.调制乳抽检项目包括脂肪、商业无菌、蛋白质、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铅(以Pb计)、铬(以Cr计)、总砷(以As计)、总汞(以Hg计)、黄曲霉毒素M?等9个指标。
4.全脂乳粉、脱脂乳粉、部分脱脂乳粉、调制乳粉抽检项目包括蛋白质、三聚氰胺、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等4个指标。
5.巴氏杀菌乳抽检项目包括蛋白质、酸度、三聚氰胺、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等7个指标。
四、食用农产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畜、禽产品》(GB 270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香蕉抽检项目包括苯醚甲环唑、吡唑醚菌酯、多菌灵、氟虫腈、甲拌磷、腈苯唑、吡虫啉、噻虫胺、噻虫嗪、氟环唑、联苯菊酯、烯唑醇、百菌清等13个指标。
2.苹果抽检项目包括铅(以 Pb 计)、镉(以 Cd 计)、敌敌畏、毒死蜱、克百威、对硫磷、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氯唑磷、灭线磷、三唑磷等10个指标。
3.柑、橘抽检项目包括铅(以 Pb 计)、镉(以 Cd 计)、苯醚甲环唑、丙溴磷、多菌灵、克百威、联苯菊酯、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三唑磷、氧乐果、氯唑磷、灭线磷等12个指标。
4.牛肉抽检项目包括铅(以 Pb 计)、镉(以 Cd 计)、总汞(以 Hg 计)、总砷(以 As 计)、铬(以 Cr 计)、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妥因代谢物、磺胺类(总量)、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四环素、土霉素、金霉素、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特布他林、氯丙嗪等18个指标。
5.淡水鱼抽检项目包括孔雀石绿、氯霉素、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地西泮、恩诺沙星、氟苯尼考、磺胺类(总量)、甲氧苄啶、甲硝唑、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等11个指标。
6.猪肉抽检项目包括铅(以 Pb 计)、镉(以 Cd 计)、总砷(以 As 计)、总汞(以 Hg 计)、铬(以 Cr 计)、挥发性盐基氮、恩诺沙星、替米考星、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呋喃妥因代谢物、呋喃它酮代谢物、磺胺类(总量)、甲氧苄啶、氯霉素、氟苯尼考、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多西环素、土霉素、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地塞米松、甲硝唑、喹乙醇、氯丙嗪、土霉素/金霉素/四环素(组合含量)等27个指标。
7.韭菜抽检项目包括镉(以 Cd 计)、铅(以 Pb 计)、阿维菌素、敌敌畏、啶虫脒、毒死蜱、多菌灵、二甲戊灵、氟虫腈、腐霉利、甲胺磷、甲基异柳磷、六六六、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克百威、乐果、甲拌磷、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水胺硫磷、氧乐果、辛硫磷、乙酰甲胺磷、异菌脲等23个指标。
8.海水鱼抽检项目包括铅(以 Pb 计)、镉(以 Cd 计)、甲基汞(以 Hg 计)、无机砷(以 As 计)、铬(以 Cr 计)、多氯联苯(以PCB28、PCB52、PCB101、PCB118、PCB138、PC
B153 和 PCB180 总和计)、孔雀石绿(孔雀石绿及其代谢物隐色孔雀石绿残留量之和)、氯霉素、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它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呋喃妥因代谢物、地西泮、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挥发性盐基氮、组胺、磺胺类(总量)、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土霉素/金霉素/四环素(组合含量)等19个指标。
9.鸡肉抽检项目包括挥发性盐基氮、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沙拉沙星、替米考星、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呋喃它酮代谢物、磺胺类(总量)、甲氧苄啶、氯霉素、氟苯尼考(氟苯尼考与氟苯尼考胺之和)、多西环素、土霉素、金霉素、四环素、甲硝唑、尼卡巴嗪、土霉素/金霉素/四环素(组合含量)等18个指标。
10.葡萄抽检项目包括铅(以 Pb 计)、镉(以 Cd 计)、敌敌畏、多菌灵、甲霜灵和精甲霜灵、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烯酰吗啉等7个指标。
11.西瓜抽检项目包括铅(以 Pb 计)、镉(以 Cd 计)、苯醚甲环唑、涕灭威、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辛硫磷等6个指标。
12.辣椒抽检项目包括铅(以 Pb 计)、镉(以 Cd 计)、总砷(以 As 计)、总汞(以 Hg 计)、铬(以 Cr 计)、水胺硫磷、克百威、腐霉利、敌敌畏、氟虫腈、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氟氯氰菊酯和高效氟氯氰菊酯、氧乐果等13个指标。
13.桃抽检项目包括铅(以 Pb 计)、镉(以 Cd 计)、甲胺磷、多菌灵、克百威、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等6个指标。
14.鸡蛋抽检项目包括氯霉素、甲硝唑、地美硝唑、呋喃唑酮代谢物、氟虫腈等5个指标。
15.芹菜抽检项目包括铅(以 Pb 计)、镉(以 Cd 计)、总砷(以 As 计)、总汞(以 Hg 计)、铬(以 Cr 计)、毒死蜱、甲拌磷、氧乐果、克百威、氟虫腈、阿维菌素、辛硫磷、氟氯氰菊酯和高效氟氯氰菊酯、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等14个指标。
16.梨抽检项目包括敌敌畏、多菌灵、克百威、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氧乐果、镉(以 Cd 计)、铅(以 Pb 计)、灭线磷等8个指标。
17.豇豆抽检项目包括镉(以 Cd 计)、铅(以 Pb 计)、总砷(以 As 计)、总汞(以 Hg 计)、铬(以 Cr 计)、阿维菌素、啶虫脒、克百威、灭蝇胺、水胺硫磷、氧乐果等10个指标。
18.普通白菜抽检项目包括镉(以 Cd 计)、铅(以 Pb 计)、总砷(以 As 计)、总汞(以 Hg 计)、铬(以 Cr 计)、阿维菌素、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敌敌畏、啶虫脒、毒死蜱、氟虫腈、甲拌磷、甲基异柳磷、克百威、溴氰菊酯、氧乐果等16个指标。
19.菠菜抽检项目包括镉(以 Cd 计)、铅(以 Pb 计)、总砷(以 As 计)、总汞(以 Hg 计)、铬(以 Cr 计)、毒死蜱、氟虫腈、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阿维菌素、氧乐果、克百威、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等12个指标。
20.豆芽抽检项目包括铅(以 Pb 计)、总汞(以 Hg 计)、4-氯苯氧乙酸钠(以 4-氯苯氧乙酸计)、6-苄基腺嘌呤(6-BA)、亚硫酸盐(以 SO?计) 等5个指标。
五、糕点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 709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糕点抽检项目包括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丙酸及其钠盐、钙盐(以丙酸计)、纳他霉素、菌落总数、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三氯蔗糖、酸价(以脂肪计)(KOH)、沙门氏菌、霉菌、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安赛蜜、丙二醇、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等20个指标。
六、餐饮食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复用餐饮具(餐馆自行消毒)抽检项目包括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大肠菌群等2个指标。
注:转自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