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22年第62期)
2022-10-24 15:30:14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22年第62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本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我局组织抽检了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 3类食品185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检验和判定,全部合格(抽检信息详见附件)。
一、总体情况
粮食加工品70批次,全部合格;肉制品60批次,全部合格;乳制品55批次,全部合格。
二、公众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公告。
附件:
1.本次检验项目
2.食品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21日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一、粮食加工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卫生部等7部门《关于撤销食品添加剂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钙的公告》(卫生部公告[2011]第4号)、《挂面》(LS/T 32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生湿面制品抽检项目包括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铅(以Pb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等4个指标。
2.其他谷物粉类制成品抽检项目包括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等3个指标。
3.大米抽检项目包括镉(以Cd计)、铅(以Pb计)、黄曲霉毒素B1等3个指标。
4.发酵面制品抽检项目包括糖精钠(以糖精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等4个指标。
5.挂面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等2个指标。
6.玉米粉(片、渣)抽检项目包括赭曲霉毒素A、玉米赤霉烯酮、黄曲霉毒素 B?等3个指标。
7.小麦粉抽检项目包括镉(以 Cd 计)、铅(以 Pb 计)、总汞(以 Hg 计)、总砷(以 As 计)、铬(以 Cr 计)、苯并[a]芘、玉米赤霉烯酮、赭曲霉毒素A、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过氧化苯甲酰、黄曲霉毒素 B?、偶氮甲酰胺、滑石粉等13个指标。
8.谷物加工品抽检项目包括铅(以 Pb 计)、镉(以Cd计)、黄曲霉毒素 B?等3个指标。
9.米粉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等1个指标。
10.米粉制品抽检项目包括二氧化硫残留量、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等4个指标。
11.其他谷物碾磨加工品抽检项目包括铅(以 Pb 计)、铬(以 Cr 计)等2个指标。
二、肉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GB 272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熏煮香肠火腿制品抽检项目包括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大肠菌群、氯霉素、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金黄色葡萄球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胭脂红、沙门氏菌、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菌落总数等11个指标。
2.酱卤肉制品抽检项目包括酸性橙Ⅱ、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氯霉素、铬(以Cr计)、糖精钠(以糖精计)、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总砷(以As计)、沙门氏菌、铅(以Pb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金黄色葡萄球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镉(以Cd计)、胭脂红等15个指标。
3.熏烧烤肉制品抽检项目包括铅(以 Pb 计)、苯并[a]芘、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氯霉素、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等9个指标。
4.熟肉干制品抽检项目包括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氯霉素、铬(以Cr计)、致泻大肠埃希氏菌、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沙门氏菌、铅(以Pb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金黄色葡萄球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镉(以Cd计)、胭脂红等14个指标。
5.调理肉制品(非速冻) 抽检项目包括氯霉素、铬(以Cr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等4个指标。
6.腌腊肉制品抽检项目包括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总砷(以 As 计)、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胭脂红、氯霉素等7个指标。
三、乳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灭菌乳》(GB 2519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发酵乳》(GB 1930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灭菌乳抽检项目包括商业无菌、非脂乳固体、脂肪、蛋白质、酸度、铅(以Pb计)、铬(以Cr计)、总砷(以As计)、总汞(以Hg计)、黄曲霉毒素M?等10个指标。
2.发酵乳抽检项目包括大肠菌群、酸度、蛋白质、金黄色葡萄球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铅(以Pb计)、铬(以Cr计)、总砷(以As计)、总汞(以Hg计)、黄曲霉毒素M?、沙门氏菌、酵母、霉菌、乳酸菌数、脂肪等15个指标。
3.调制乳抽检项目包括脂肪、商业无菌、蛋白质、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铅(以Pb计)、铬(以Cr计)、总砷(以As计)、总汞(以Hg计)、黄曲霉毒素M?等9个指标。
4.稀奶油、奶油和无水奶油抽检项目包括脂肪、酸度、三聚氰胺、沙门氏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等7个指标。
5.干酪(奶酪)、再制干酪抽检项目包括三聚氰胺、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大肠菌群等5个指标。
6.全脂乳粉、脱脂乳粉、部分脱脂乳粉、调制乳粉抽检项目包括蛋白质、铅(以 Pb 计)、铬(以 Cr 计)、黄曲霉毒素 M?、三聚氰胺、亚硝酸盐(以 NaNO2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等9个指标。
注:转自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