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关于调整受理大厅疫情防控要求的通知
2022-09-22 15:53:46
关于调整受理大厅疫情防控要求的通知
为落实疫情防控要求,从即日起预约现场办理业务的办事人员应遵守北京市疫情防控要求,进入受理大厅应扫码、测温,科学佩戴口罩,并持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为进返京人员,抵京3日内应完成两次核酸检测,其中抵京24小时内完成一次,间隔24小时后、抵京72小时内完成第二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方可进入大厅。
 
 
                                    2022年9月20日
注:转自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审评中心
 
友情链接

联系我们 | 公司介绍 | | 特别声明 | |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 备案许可证编号为:京ICP备15053622号

公司地址: 北京国誉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10-87577736 联系传真: 010-87577736

特别声明:本网刊登的部份转载文章为保健食品科研使用,向在此领域少数从事研究开发者提示,若权利人认为侵犯了知识产权,请告知,本站保证24小时内删除。

保健食品注册,保健食品申报,保健食品备案,保健食品批文 保健食品注册 保健食品申报 保健食品备案 保健食品批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