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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22年第44期)
2022-08-12 15:58:43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22年第44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本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我局组织抽检了肉制品,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饮料4类食品557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549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抽检信息详见附件)。
一、总体情况
肉制品110批次,全部合格;粮食加工品89批次,全部合格;食用农产品276批次,其中合格样品269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饮料82批次,其中合格样品81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
二、不合格样品情况
1.贝拉吉奥(北京)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第十一分公司经营的小白菜,氟虫腈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2.标称山东乐福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北京吉利隆超市经营的红豆燕麦豆浆粉,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3.北京锦绣富群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鲤鱼,地西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4.北京幸运木商店经营的辣椒,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5.北京钦玉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草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6.北京佳福佳商贸店经营的豇豆,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7.北京京客隆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九十五便利店经营的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8.北京正时伟业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在美团(手机APP)蔬果优鲜(宏兴店)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调查处理,涉及外省市的已通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特此公告。
 
附件:
1.本次检验项目
2.食品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3.食品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不合格项目说明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10日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一、肉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GB 2726)、《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一批)》(食品整治办[2008]3号)、《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五批)》(整顿办函[2011]1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食用血制品抽检项目包括苏丹红Ⅳ、苏丹红Ⅲ、苏丹红Ⅱ、苏丹红Ⅰ等4个指标。
2.熏煮香肠火腿制品抽检项目包括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大肠菌群、氯霉素、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金黄色葡萄球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胭脂红、沙门氏菌、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等10个指标。
3.熏烧烤肉制品抽检项目包括苯并[a]芘、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大肠菌群、氯霉素、铅(以Pb计)、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等6个指标。
4.酱卤肉制品抽检项目包括酸性橙Ⅱ、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大肠菌群、氯霉素、铬(以Cr计)、糖精钠(以糖精计)、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总砷(以As计)、大肠埃希氏菌O157:H7、沙门氏菌、铅(以Pb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金黄色葡萄球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镉(以Cd计)、胭脂红等17个指标。
二、粮食加工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卫生部等7部门《关于撤销食品添加剂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钙的公告》(卫生部公告[2011]第4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大米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镉(以Cd计)、黄曲霉毒素B1等3个指标。
2.通用小麦粉、专用小麦粉抽检项目包括赭曲霉毒素A、苯并[a]芘、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过氧化苯甲酰、镉(以Cd计)、玉米赤霉烯酮、黄曲霉毒素B1等7个指标。
三、食用农产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兽药地方标准废止目录》(农业部公告第560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畜、禽产品》(GB 270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农业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 年第 11 号)、《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四批)》(整顿办函[2010]50号)、《豆芽卫生标准》(GB 22556)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牛肉抽检项目包括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沙丁胺醇、甲氧苄啶、林可霉素、挥发性盐基氮、氯霉素、土霉素、克伦特罗、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地塞米松、多西环素、氟苯尼考、土霉素/金霉素/四环素(组合含量)、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磺胺类(总量)、莱克多巴胺、四环素等18个指标。
2.淡水虾抽检项目包括孔雀石绿(孔雀石绿及其代谢物隐色孔雀石绿残留量之和)、呋喃妥因代谢物、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氯霉素、土霉素/金霉素/四环素(组合含量)、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镉(以Cd计)、呋喃唑酮代谢物等8个指标。
3.桃抽检项目包括克百威、苯醚甲环唑、敌敌畏、甲胺磷、溴氰菊酯、氧乐果、多菌灵、氟硅唑等8个指标。
4.淡水鱼抽检项目包括孔雀石绿(孔雀石绿及其代谢物隐色孔雀石绿残留量之和)、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地西泮、甲氧苄啶、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磺胺类(总量)、呋喃唑酮代谢物等7个指标。
5.黄瓜抽检项目包括异丙威、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敌敌畏、腐霉利、毒死蜱、氧乐果、噻虫嗪、阿维菌素、哒螨灵、克百威、乙螨唑、氟虫腈、多菌灵等13个指标。
6.豇豆抽检项目包括倍硫磷、灭多威、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甲胺磷、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氧乐果、啶虫脒、乙酰甲胺磷、噻虫嗪、水胺硫磷、阿维菌素、甲基异柳磷、克百威、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氯唑磷、灭蝇胺、甲拌磷、氟虫腈、噻虫胺等19个指标。
7.普通白菜抽检项目包括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阿维菌素、溴氰菊酯、甲胺磷、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氧乐果、虫螨腈、敌敌畏、甲氰菊酯、久效磷、水胺硫磷、啶虫脒、辛硫磷、克百威、镉(以Cd计)、甲基异柳磷、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氟虫腈、吡虫啉、百菌清、甲拌磷、毒死蜱、噻虫嗪、铅(以Pb计)等24个指标。
8.猪肉抽检项目包括甲硝唑、呋喃妥因代谢物、替米考星、呋喃西林代谢物、地塞米松、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多西环素、沙丁胺醇、甲氧苄啶、喹乙醇、挥发性盐基氮、氯霉素、土霉素、利巴韦林、土霉素/金霉素/四环素(组合含量)、克伦特罗、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磺胺类(总量)、氟苯尼考(氟苯尼考与氟苯尼考胺之和)、莱克多巴胺、呋喃唑酮代谢物、氯丙嗪等22个指标。
9.苹果抽检项目包括敌敌畏、毒死蜱、氧乐果、啶虫脒、三唑醇、克百威、甲拌磷等7个指标。
10.羽衣甘蓝抽检项目包括甲基异柳磷、灭线磷、克百威、甲胺磷、氧乐果、乙酰甲胺磷等6个指标。
11.番茄抽检项目包括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敌敌畏、甲胺磷、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毒死蜱、氧乐果、辛硫磷、克百威、烯酰吗啉、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溴氰菊酯等11个指标。
12.山药抽检项目包括涕灭威、克百威、铅(以Pb计)、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等4个指标。
13.鸡蛋抽检项目包括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金刚烷胺、氯霉素、呋喃唑酮代谢物、沙拉沙星、氟虫腈、地美硝唑、甲硝唑、氟苯尼考、金刚乙胺、磺胺类(总量)、甲砜霉素等12个指标。
14.鲜食用菌抽检项目包括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镉(以Cd计)、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灭蝇胺、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等5个指标。
15.鸡肉抽检项目包括氯霉素、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多西环素、沙拉沙星、四环素、替米考星、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磺胺类(总量)、氟苯尼考(氟苯尼考与氟苯尼考胺之和)、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金刚烷胺、挥发性盐基氮、呋喃它酮代谢物、甲硝唑、甲氧苄啶、土霉素、尼卡巴嗪、土霉素/金霉素/四环素(组合含量)等19个指标。
16韭菜抽检项目包括甲胺磷、敌敌畏、腐霉利、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二甲戊灵、毒死蜱、啶虫脒、氧乐果、乙酰甲胺磷、辛硫磷、阿维菌素、灭线磷、水胺硫磷、甲基异柳磷、克百威、肟菌酯、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镉(以Cd计)、铅(以Pb计)、甲拌磷、氟虫腈、多菌灵等22个指标。
17.豆类抽检项目包括铬(以Cr计)、赭曲霉毒素A、2,4-滴和2,4-滴钠盐、吡虫啉、铅(以Pb计)等5个指标。
18.豆芽抽检项目包括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亚硫酸盐(以SO2计)、6-苄基腺嘌呤(6-BA)、铅(以Pb计)等4个指标。
19.西瓜抽检项目包括甲胺磷、氧乐果、噻虫嗪、克百威等4个指标。
20.菠菜抽检项目包括涕灭威、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敌敌畏、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毒死蜱、霜霉威和霜霉威盐酸盐、氧乐果、甲氰菊酯、噻虫嗪、阿维菌素、甲基异柳磷、水胺硫磷、克百威、灭幼脲、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镉(以Cd计)、铅(以Pb计)、铬(以Cr计)、甲拌磷、氟虫腈等20个指标。
21.大白菜抽检项目包括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阿维菌素、水胺硫磷、甲拌磷、涕灭威、甲胺磷、啶虫脒、氧乐果、唑虫酰胺、氟虫腈、吡唑醚菌酯、毒死蜱、噻虫嗪、吡虫啉、克百威、镉(以Cd计)等16个指标。
22.姜抽检项目包括甲拌磷、甲胺磷、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氧乐果、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噻虫嗪、吡虫啉、铅(以Pb计)、克百威、镉(以Cd计)等10个指标。
23.辣椒抽检项目包括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甲胺磷、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氧乐果、甲基异柳磷、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氟虫腈、吡唑醚菌酯、吡虫啉、百菌清、杀扑磷、水胺硫磷、甲拌磷、多菌灵、啶虫脒、丙溴磷、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克百威、噻虫胺等19个指标。
四、饮料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公告《关于三聚氰胺在食品中的限量值的公告》(2011年第10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GB 710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1929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用天然矿泉水》(GB 853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碳酸饮料(汽水)抽检项目包括二氧化碳气容量、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酵母、大肠菌群、霉菌、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等7个指标。
2.果、蔬汁饮料抽检项目包括纳他霉素、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胭脂红、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酵母、柠檬黄、安赛蜜、大肠菌群、日落黄、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金黄色葡萄球菌、菌落总数、苋菜红、沙门氏菌、铅(以Pb计)、展青霉素、亮蓝、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霉菌等19个指标。
3.固体饮料抽检项目包括安赛蜜、日落黄、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铅(以Pb计)、蛋白质、糖精钠(以糖精计)、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亮蓝、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苋菜红、柠檬黄、霉菌、胭脂红等16个指标。
4.蛋白饮料抽检项目包括糖精钠(以糖精计)、沙门氏菌、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三聚氰胺、金黄色葡萄球菌、大肠菌群、蛋白质等7个指标。
5.饮用纯净水抽检项目包括余氯(游离氯)、耗氧量(以O2计)、大肠菌群、亚硝酸盐(以NO2?计)、铜绿假单胞菌、溴酸盐、三氯甲烷等7个指标。
6.饮用天然矿泉水抽检项目包括界限指标-偏硅酸、大肠菌群、镍、锑、粪链球菌、亚硝酸盐(以NO2?计)、界限指标-锶、硝酸盐(以NO3?计)、铜绿假单胞菌、溴酸盐等10个指标。
注:转自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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