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38期)
近期,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酒类、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调味品和餐饮食品及餐饮具等4大类食品204批次样品,检出其中酒类和餐饮食品及餐饮具等2大类食品7批次样品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是,质量指标不达标、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微生物污染等。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辖区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工作,及时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将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佳木斯市向阳区绿万家生鲜超市销售的、标称吉林省德惠市好酒坊酒厂生产的營養小米酒,其中酒精度检测值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要求。
二、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问题
(一)大庆市肇州县食分粥道餐厅自制销售的油条,其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哈尔滨市香坊区桂凤大馅馄饨烧饼店自制销售的油条,其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哈尔滨香坊区臻蜀东坡包子铺自制销售的油条,其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哈尔滨市南岗区福地山河屯铁锅炖饭店提供并使用的餐盘,其中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哈尔滨市道里区立文油饼家常菜馆提供并使用的餐盘,其中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哈尔滨市道里区津味面馆提供并使用的餐盘,其中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附件:
1.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2.酒类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餐饮食品及餐饮具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酒类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5.餐饮食品及餐饮具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6.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7.调味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17日
附件1
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一、酒精度:即酒中乙醇浓度(体积百分比),是指在20℃时,100毫升酒中含有乙醇的毫升数。酒精度是酒类产品的一个重要的质量指标,不达标会影响酒的品质。造成酒精度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生产工艺控制不当、检验能力不足导致酒精度出现偏差,也可能是包装不严、贮运不当而使乙醇挥发,导致酒精度降低,还有可能是企业为降低成本,用低度酒冒充高度酒。
二、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硫酸铝钾、硫酸铝铵为含铝食品添加剂,俗称明矾,在部分食品中作为膨松剂、稳定剂使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油炸面制品中铝的残留量应小于等于100 mg/kg。造成油炸面制品中铝残留量不合格的原因为食品生产加工者过度追求膨松的状态和酥脆的口感而过量使用明矾或未准确计量导致。
三、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中规定大肠菌群不得检出。造成复用餐饮具中大肠菌群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餐(饮)具在清洗、灭菌过程中受到人员、工器具的污染,灭菌不彻底导致;也可能是餐(饮)具存放的区域不洁净,而造成了二次污染所致。
注:转自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