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33期)
近期,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糕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调味品、食用农产品和餐饮食品及餐饮具等5大类食品(包括粽子、鸡蛋等节令性食品)219批次样品,检出其中糕点、调味品和餐饮食品及餐饮具等3大类食品8批次样品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是,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质量指标不达标、微生物污染等。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辖区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工作,及时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将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问题
(一)齐齐哈尔市建华区家佰佰佳汇生鲜超市销售的、标称辽宁省沈阳喜湘逢食品有限公司委托辽宁省沈阳瑞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软式绿豆饼,其中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佳木斯市建三江邵大伟生煎包粥铺自制销售的油条,其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同江市小刘好味道豆腐脑馆自制销售的油条,其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阳瑞光粥铺自制销售的麻花,其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大庆市第二十三中学使用的、标称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玉皇醋厂生产的老陈醋(酿造食醋),其中不挥发酸(以乳酸计)检测值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要求。
三、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齐齐哈尔市龙沙区东恒烧烤店提供并使用的餐盘,其中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齐齐哈尔市龙沙区福来顺清真手拉面馆提供并使用的餐盘,其中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齐齐哈尔市甘南县天洋海鲜超市销售的、标称齐齐哈尔农垦正弘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原味黄豆调味酱汁,其中菌落总数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规定。经辖区市场监管部门调查核实,该产品不合格原因为齐齐哈尔市甘南县天洋海鲜超市储存不当造成。
附件:
1.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2.糕点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餐饮食品及餐饮具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调味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5.糕点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6.餐饮食品及餐饮具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7.调味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8.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9.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30日
附件1
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一、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硫酸铝钾、硫酸铝铵为含铝食品添加剂,俗称明矾,在部分食品中作为膨松剂、稳定剂使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油炸面制品中铝的残留量应小于等于100 mg/kg。造成油炸面制品中铝残留量不合格的原因为食品生产加工者过度追求膨松的状态和酥脆的口感而过量使用明矾或未准确计量导致。
二、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是一种低毒高效的防腐剂,对霉菌和酵母菌具有较强的抑制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在糕点中的最大使用量为0.5 g/kg。造成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企业为延长产品保质期,或者弥补生产过程卫生条件不佳而超限量使用导致。
三、不挥发酸(以乳酸计):不挥发酸是食醋中总酸的一种,以乳酸为主,可以使食醋的酸味绵长,柔软可口。《酿造食醋》(GB/T 18187—2000)中规定固态发酵食醋中的不挥发酸(以乳酸计)应不少于0.50 g/100mL。不挥发酸含量不足,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食醋的口感和风味。造成不挥发酸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发酵工艺控制不当导致。
四、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中规定大肠菌群不得检出。造成复用餐饮具中大肠菌群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餐(饮)具在清洗、灭菌过程中受到人员、工器具的污染,灭菌不彻底导致;也可能是餐(饮)具存放的区域不洁净,而造成了二次污染所致。
五、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用以反映食品的卫生状况。食品的菌落总数超标,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加速食品的腐败变质。造成菌落总数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所使用的原辅料初始菌落总数较高,杀菌工艺未达到要求导致;也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卫生条件控制不严格所致;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有关。
注:转自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