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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22年第2期)
2022-01-27 13:17:51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22年第2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本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我局组织抽检了酒类,豆制品,乳制品,肉制品,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水产制品10类食品684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670批次,不合格样品14批次(抽检信息详见附件)。
一、总体情况
酒类52批次,全部合格;豆制品40批次,全部合格;乳制品40批次,全部合格;肉制品34批次,全部合格;粮食加工品31批次,全部合格;食用农产品279批次,其中合格样品270批次,不合格样品9批次;餐饮食品80批次,其中合格样品78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52批次,其中合格样品51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调味品46批次,其中合格样品45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水产制品30批次,其中合格样品29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
二、不合格样品情况
1.标称河北冀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北京优美特艺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经营的调味料酒(调味料),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国家副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2.北京涛歌商贸中心经营的豇豆,克百威、水胺硫磷、倍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该商贸中心经营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
3.北京瑞丰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的鮰鱼,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
4.北京苗乡楼餐饮有限公司经营的黄豆芽,6-苄基腺嘌呤(6-BA) 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
5.北京祥龙通宝农副产品市场(杨红丽)在美团曹记海鲜水产行(手机APP)销售的满黄满肉梭子蟹、野生高蛋白海虹蟹2批次样品,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北京市食品检验所)。
6.标称重庆市世科油脂有限公司生产,富力康仁(北京)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食用植物调和油,过氧化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国家副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7.幸福荣耀(北京)超市有限公司海淀分公司经营的绿豇豆,灭蝇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该公司经营的武昌鱼,地西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幸福荣耀(北京)超市有限公司海淀分公司对武昌鱼样品提出检测结果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国家副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8.北京宏恒润达商贸有限公司在美团大象生鲜(北京五孔桥店)(手机 APP)销售的韭菜,腐霉利、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北京市食品检验所)。
9.北京良秭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使用、消毒的7寸骨碟,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该公司使用、消毒的4寸米饭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北京市食品检验所)。
10.北京洪泰兴昌隆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鱿鱼丝,N-二甲基亚硝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
三、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及餐饮具,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调查处理,涉及外省市的已通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特此公告。
 
附件:
1.本次检验项目
2.食品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3.食品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不合格项目说明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14日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一、酒类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发酵酒及其配制酒》(GB 275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蒸馏酒及其配制酒》(GB 275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白酒、白酒(液态)、白酒(原酒)抽检项目包括酒精度、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甲醇、氰化物(以HCN计)、糖精钠(以糖精计)、三氯蔗糖、铅(以Pb计)等7个指标。
2.啤酒抽检项目包括甲醛、酒精度等2个指标。
3.以蒸馏酒及食用酒精为酒基的配制酒抽检项目包括氰化物(以HCN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酒精度、甲醇等4个指标。
4.葡萄酒抽检项目包括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三氯蔗糖等6个指标。
5.其他发酵酒抽检项目包括糖精钠(以糖精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等3个指标。
二、豆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豆制品》(GB 27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腐乳、豆豉、纳豆等抽检项目包括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丙酸及其钠盐、钙盐(以丙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等4个指标。
2.豆干、豆腐、豆皮等抽检项目包括纳他霉素、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大肠菌群、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等5个指标。
3.大豆蛋白类制品等抽检项目包括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等3个指标。
三、乳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灭菌乳》(GB 2519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发酵乳》(GB 19302)、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公告《关于三聚氰胺在食品中的限量值的公告》(2011年第10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再制干酪》(GB 251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干酪》(GB 542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调制乳》(GB 251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巴氏杀菌乳》(GB 1964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干酪(奶酪)、再制干酪抽检项目包括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大肠菌群等2个指标。
2.灭菌乳抽检项目包括三聚氰胺、非脂乳固体、脂肪、蛋白质、酸度等5个指标。
3.发酵乳抽检项目包括大肠菌群、三聚氰胺、酸度、沙门氏菌、蛋白质、金黄色葡萄球菌、酵母、霉菌、脂肪等9个指标。
4.奶片、奶条等抽检项目包括三聚氰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等2个指标。
5.巴氏杀菌乳抽检项目包括大肠菌群、蛋白质、酸度等3个指标。
6.调制乳抽检项目包括三聚氰胺、蛋白质等2个指标。
四、肉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GB 272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腌腊肉制品》(GB 2730)、《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一批)》(食品整治办[2008]3号)、《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五批)》(整顿办函[2011]1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熏煮香肠火腿制品抽检项目包括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大肠菌群、氯霉素、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胭脂红等7个指标。
2.调理肉制品(非速冻)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氯霉素等2个指标。
3.熟肉干制品抽检项目包括大肠菌群、氯霉素、铬(以Cr计)、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沙门氏菌、铅(以Pb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金黄色葡萄球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镉(以Cd计)、胭脂红等12个指标。
4.酱卤肉制品抽检项目包括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大肠菌群、氯霉素、铬(以Cr计)、糖精钠(以糖精计)、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总砷(以As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金黄色葡萄球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胭脂红、酸性橙Ⅱ、沙门氏菌、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镉(以Cd计)等16个指标。
5.腌腊肉制品抽检项目包括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镉(以Cd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胭脂红、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氯霉素、总砷(以As计)等8个指标。
五、粮食加工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生湿面制品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纳他霉素、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等5个指标。
2.发酵面制品抽检项目包括糖精钠(以糖精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等4个指标。
3.米粉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等1个指标。
4.谷物加工品抽检项目包括镉(以Cd计)、铅(以Pb计)、黄曲霉毒素B1等3个指标。
六、食用农产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豆芽卫生标准》(GB 2255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畜、禽产品》(GB 2707)、《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农业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 年第 11 号)、《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四批)》(整顿办函[2010]50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兽药地方标准废止目录》(农业部公告第560号)、《发布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兽药的决定》(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动物性水产品》(GB 273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牛肉抽检项目包括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沙丁胺醇、克伦特罗、地塞米松、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磺胺类(总量)、莱克多巴胺等7个指标。
2.其他禽副产品抽检项目包括呋喃妥因代谢物、氯霉素、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等5个指标。
3.桃抽检项目包括苯醚甲环唑、敌敌畏、甲胺磷、氧乐果、氟硅唑、克百威、溴氰菊酯、多菌灵等8个指标。
4.淡水鱼抽检项目包括氯霉素、溴氰菊酯、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地西泮、氯氰菊酯、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磺胺类(总量)、氟苯尼考(氟苯尼考与氟苯尼考胺之和)、孔雀石绿、甲氧苄啶、氟苯尼考、恩诺沙星等13个指标。
5.油麦菜抽检项目包括阿维菌素、纳他霉素、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氧乐果、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腐霉利、苯醚甲环唑、水胺硫磷、啶虫脒、灭多威、克百威、甲基异柳磷、氟虫腈、吡唑醚菌酯、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甲拌磷、乙酰甲胺磷、噻虫嗪、氯唑磷、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等20个指标。
6.黄瓜抽检项目包括苯醚甲环唑、敌敌畏、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纳他霉素、腐霉利、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毒死蜱、氧乐果、噻虫嗪、克百威、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百菌清、氟虫腈、抑霉唑、多菌灵等16个指标。
7.蒜薹抽检项目包括纳他霉素、啶虫脒、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毒死蜱、吡虫啉、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腐霉利、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等9个指标。
8.菜薹抽检项目包括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阿维菌素、甲胺磷、纳他霉素、氧乐果、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啶虫脒、克百威、联苯菊酯、甲基异柳磷、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氟虫腈、吡唑醚菌酯、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百菌清、甲拌磷、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等18个指标。
9.豇豆抽检项目包括倍硫磷、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噻虫嗪、水胺硫磷、阿维菌素、氯唑磷、甲拌磷、灭多威、甲胺磷、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氧乐果、啶虫脒、乙酰甲胺磷、甲基异柳磷、克百威、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灭蝇胺、氟虫腈、噻虫胺等19个指标。
10.鸡肝抽检项目包括替米考星、呋喃西林代谢物、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金刚烷胺、氟苯尼考、金刚乙胺、氯霉素、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呋喃唑酮代谢物、总砷(以As计)等10个指标。
11.龙眼抽检项目包括敌敌畏、甲胺磷、氧乐果、克百威等4个指标。
12.普通白菜抽检项目包括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阿维菌素、溴氰菊酯、甲胺磷、纳他霉素、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氧乐果、甲基异柳磷、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氟虫腈、虫螨腈、敌敌畏、甲氰菊酯、吡虫啉、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百菌清、水胺硫磷、甲拌磷、啶虫脒、毒死蜱、噻虫嗪、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辛硫磷、克百威、镉(以Cd计)等27个指标。
13.猪肉抽检项目包括甲硝唑、沙丁胺醇、甲氧苄啶、喹乙醇、挥发性盐基氮、氯霉素、土霉素、利巴韦林、克伦特罗、呋喃唑酮代谢物、替米考星、地塞米松、多西环素、氟苯尼考、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磺胺类(总量)、莱克多巴胺、恩诺沙星、氯丙嗪等19个指标。
14.芹菜抽检项目包括阿维菌素、氧乐果、甲萘威、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水胺硫磷、辛硫磷、克百威、氟虫腈、吡唑醚菌酯、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甲拌磷、纳他霉素、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敌敌畏、苯醚甲环唑、镉(以Cd计)、噻虫胺、甲基异柳磷、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马拉硫磷、烯酰吗啉、毒死蜱、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等24个指标。
15.番茄抽检项目包括苯醚甲环唑、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敌敌畏、甲胺磷、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纳他霉素、腐霉利、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毒死蜱、氧乐果、辛硫磷、克百威、烯酰吗啉、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溴氰菊酯、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百菌清、抑霉唑、多菌灵等20个指标。
16.海水蟹抽检项目包括孔雀石绿(孔雀石绿及其代谢物隐色孔雀石绿残留量之和)、呋喃妥因代谢物、呋喃它酮代谢物、氯霉素、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镉(以Cd计)等6个指标。
17.海水鱼抽检项目包括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磺胺类(总量)、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呋喃唑酮代谢物、甲氧苄啶、挥发性盐基氮、氯霉素等7个指标。
18.鸡蛋抽检项目包括氯霉素、呋喃唑酮代谢物、氟虫腈、金刚乙胺、磺胺类(总量)、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金刚烷胺、地美硝唑、甲硝唑、甲砜霉素等10个指标。
19.鸡肉抽检项目包括呋喃西林代谢物、金刚烷胺、甲硝唑、尼卡巴嗪、呋喃唑酮代谢物、挥发性盐基氮、呋喃它酮代谢物、甲氧苄啶、氯霉素、四环素、替米考星、氟苯尼考(氟苯尼考与氟苯尼考胺之和)、氟苯尼考、多西环素、沙拉沙星、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磺胺类(总量)、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土霉素等19个指标。
20.茄子抽检项目包括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噻虫嗪、甲氰菊酯、水胺硫磷、氯唑磷、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甲拌磷、多菌灵、甲胺磷、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纳他霉素、腐霉利、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氧乐果、克百威、镉(以Cd计)、百菌清、氟虫腈等18个指标。
21.韭菜抽检项目包括阿维菌素、甲胺磷、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纳他霉素、二甲戊灵、氧乐果、甲基异柳磷、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氟虫腈、敌敌畏、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腐霉利、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水胺硫磷、甲拌磷、多菌灵、啶虫脒、乙酰甲胺磷、毒死蜱、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辛硫磷、灭线磷、克百威、肟菌酯、镉(以Cd计)等26个指标。
22.枣抽检项目包括糖精钠(以糖精计)、氧乐果、氰戊菊酯和S-氰戊菊酯、氟虫腈、多菌灵等5个指标。
23.豆芽抽检项目包括6-苄基腺嘌呤(6-BA)、纳他霉素、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亚硫酸盐(以SO2计)、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等8个指标。
24.海水虾抽检项目包括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呋喃唑酮代谢物、孔雀石绿(孔雀石绿及其代谢物隐色孔雀石绿残留量之和)、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镉(以Cd计)等5个指标。
25.其他水产品抽检项目包括呋喃西林代谢物、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氯霉素、诺氟沙星、孔雀石绿、氧氟沙星、镉(以Cd计)、呋喃唑酮代谢物等8个指标。
26.西瓜抽检项目包括甲胺磷、氧乐果、噻虫嗪、克百威等4个指标。
27.菠菜抽检项目包括阿维菌素、铬(以Cr计)、涕灭威、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纳他霉素、氧乐果、敌敌畏、甲氰菊酯、腐霉利、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醚甲环唑、水胺硫磷、克百威、镉(以Cd计)、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氟虫腈、吡唑醚菌酯、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百菌清、甲拌磷、毒死蜱、噻虫嗪、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等24个指标。
28.菠萝抽检项目包括灭多威、丙环唑、二嗪磷、硫线磷、烯酰吗啉、多菌灵等6个指标。
29.鸭肉抽检项目包括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金刚烷胺、氯霉素、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它酮代谢物、多西环素、甲硝唑、甲氧苄啶、土霉素、氟苯尼考、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等11个指标。
30.羊肉抽检项目包括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沙丁胺醇、氟苯尼考、林可霉素、克伦特罗、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磺胺类(总量)、莱克多巴胺、铅(以Pb计)等9个指标。
31.其他禽肉抽检项目包括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氟苯尼考、土霉素、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磺胺类(总量)、呋喃唑酮代谢物、金霉素等7个指标。
32.莲藕抽检项目包括铬(以Cr计)、多菌灵、纳他霉素、丙环唑、啶虫脒、氧乐果、总砷(以As计)、吡虫啉、铅(以Pb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嘧菌酯、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克百威、敌百虫、镉(以Cd计)、总汞(以Hg计)、吡蚜酮等19个指标。
33.火龙果抽检项目包括克百威、甲胺磷、氟虫腈、氧乐果等4个指标。
34.甜椒抽检项目包括苯醚甲环唑、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水胺硫磷、阿维菌素、纳他霉素、氧乐果、啶虫脒、甲基异柳磷、吡唑醚菌酯、吡虫啉、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百菌清等14个指标。
35.大白菜抽检项目包括苯醚甲环唑、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毒死蜱、噻虫嗪、水胺硫磷、阿维菌素、吡虫啉、甲拌磷、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涕灭威、甲胺磷、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纳他霉素、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氧乐果、啶虫脒、克百威、唑虫酰胺、镉(以Cd计)、氟虫腈、百菌清等22个指标。
36.结球甘蓝抽检项目包括苯醚甲环唑、涕灭威、甲胺磷、纳他霉素、氧乐果、乙酰甲胺磷、甲基异柳磷、吡唑醚菌酯、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等11个指标。
七、餐饮食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第二批)》(食品整治办〔2009〕5 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复用餐饮具(餐馆自行消毒)抽检项目包括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大肠菌群等2个指标。
2.火锅菜品(粉丝、粉条)抽检项目包括纳他霉素、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等2个指标。
3.花生及其制品(自制)抽检项目包括黄曲霉毒素B1等1个指标。
4.发酵面制品(自制)抽检项目包括糖精钠(以糖精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等3个指标。
5.油炸面制品(自制)抽检项目包括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等1个指标。
6.米粉制品(餐饮)抽检项目包括乙二胺四乙酸二钠、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等2个指标。
7.糕点(餐饮单位自制)抽检项目包括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纳他霉素、富马酸二甲酯、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等4个指标。
八、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GB 27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煎炸过程用油抽检项目包括酸价(KOH)、极性组分等2个指标。
2.食用植物调和油抽检项目包括溶剂残留量、乙基麦芽酚、铅(以Pb计)、苯并[a]芘、过氧化值、酸价(KOH)等6个指标。
九、调味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盐碘含量》(GB 2687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盐》(GB 2721)、《芝麻酱》(LS/T 322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酱油》(GB 2717)、《酿造食醋》(GB/T 18187)、《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一批)》(食品整治办[2008]3号)、《谷氨酸钠(味精)》(GB/T 89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酿造酱油》(GB/T 18186)、《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五批)》(整顿办函[2011]1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醋》(GB 27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酿造酱》(GB 2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调味料酒》(SB/T 104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味精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谷氨酸钠等2个指标。
2.普通食用盐抽检项目包括碘(以I计)、镉(以Cd计)、钡(以Ba计)、铅(以Pb计)、亚铁氰化钾/亚铁氰化钠(以亚铁氰根计)、氯化钠(以干基计)、总汞(以Hg计)、总砷(以As计)等8个指标。
3.蛋黄酱、沙拉酱抽检项目包括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等2个指标。
4.火锅底料、麻辣烫底料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等4个指标。
5.黄豆酱、甜面酱等抽检项目包括大肠菌群、糖精钠(以糖精计)、氨基酸态氮(以氮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黄曲霉毒素B1等7个指标。
6.其他液体调味料抽检项目包括糖精钠(以糖精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等5个指标。
7.辣椒酱抽检项目包括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等4个指标。
8.辣椒、花椒、辣椒粉、花椒粉抽检项目包括苏丹红Ⅳ、苏丹红Ⅲ、罗丹明B、苏丹红Ⅱ、苏丹红Ⅰ、铅(以Pb计)等6个指标。
9.其他半固体调味料抽检项目包括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罗丹明B、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等5个指标。
10.料酒抽检项目包括糖精钠(以糖精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氨基酸态氮(以氮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三氯蔗糖等7个指标。
11.坚果与籽类的泥(酱),包括花生酱等抽检项目包括酸值(以脂肪计)(以KOH计)、沙门氏菌、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铅(以Pb计)等4个指标。
12.酱油抽检项目包括糖精钠(以糖精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大肠菌群、铵盐(以占氨基酸态氮的百分比计)、全氮(以氮计)、氨基酸态氮(以氮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对羟基苯甲酸酯类及其钠盐(对羟基苯甲酸甲酯钠,对羟基苯甲酸乙酯及其钠盐)(以对羟基苯甲酸计)等9个指标。
13.低钠食用盐抽检项目包括碘(以I计)、亚铁氰化钾/亚铁氰化钠(以亚铁氰根计)、镉(以Cd计)、钡(以Ba计)、铅(以Pb计)、氯化钾(以干基计)、总汞(以Hg计)、总砷(以As计)等8个指标。
14.食醋抽检项目包括总酸(以乙酸计)、不挥发酸(以乳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对羟基苯甲酸酯类及其钠盐(对羟基苯甲酸甲酯钠,对羟基苯甲酸乙酯及其钠盐)(以对羟基苯甲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等7个指标。
十、水产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水产制品》(GB 1013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生食动物性水产品抽检项目包括金黄色葡萄球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大肠菌群、挥发性盐基氮、铝的残留量(以即食海蜇中Al计)、沙门氏菌、副溶血性弧菌等8个指标。
2.藻类干制品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等1个指标。
3.盐渍藻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等3个指标。
4.熟制动物性水产制品抽检项目包括N-二甲基亚硝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镉(以Cd计)等6个指标。
5.预制动物性水产干制品抽检项目包括N-二甲基亚硝胺、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等3个指标。
 注:转自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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