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21年第60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本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我局组织抽检了水果制品,糕点,肉制品,蛋制品,调味品,酒类,乳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食用农产品,罐头,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粮食加工品,食糖,水产制品,餐饮食品16类食品1223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1208批次,不合格样品15批次(抽检信息详见附件)。
一、总体情况
水果制品119批次,全部合格;糕点112批次,全部合格;肉制品98批次,全部合格;蛋制品95批次,全部合格;调味品43批次,全部合格;酒类36批次,全部合格;乳制品14批次,全部合格;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4批次,全部合格;食用农产品287批次,其中合格样品281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罐头103批次,其中合格样品101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97批次,其中合格样品96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80批次,其中合格样品79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粮食加工品44批次,其中合格样品43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食糖40批次,其中合格样品39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水产制品34批次,其中合格样品33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餐饮食品17批次,其中合格样品15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
二、不合格样品情况
1.北京伊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使用、消毒的碟子,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标称建宏中天(北京)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开口榛子,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标称潮州市福德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北京亲品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天猫亲品客食品专营店销售的南京板鸭味(膨化食品),经国家副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发现酸价(以脂肪计)(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潮州市福德园食品有限公司对检测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4.北京富海硕超市有限公司经营的海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中国肉类食品综合研究中心。
5.标称北京张隗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北京龙丽博发商店经营的1批次清水笋;标称北京张隗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清水笋,经国家副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发现乙二胺四乙酸二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北京张隗食品有限公司对检测结果均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1批次经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1批次因企业自身原因放弃复检。
6.北京庆贤楼香湘缘餐饮有限公司经营的牛肉,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检验机构为中国肉类食品综合研究中心。
7.北京李夫元食品店经营的大芹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
8.标称北京市云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北京物美超市有限公司密云新中街店经营的老面馒头,大肠菌群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检验机构为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北京市食品检验所)。
9.北京石各庄物业管理中心经营的国产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该地经营的绿豆芽,6-苄基腺嘌呤(6-BA) 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
10.北京方庄都一处餐饮有限公司经营的深海黄花鱼(海水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中国肉类食品综合研究中心。
11.标称福建海鹰工贸有限公司生产,北京顺天府商贸有限公司马连道店经营的生干虾皮,经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检验发现N-二甲基亚硝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福建海鹰工贸有限公司对检测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中国肉类食品综合研究中心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12.京蝎府(北京)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第八分公司使用、消毒的骨碟,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3.标称北京华世峰源商贸有限公司望都分公司生产,北京多宝旺利食品店经营的绵白糖(分装),经国家副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发现还原糖分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北京华世峰源商贸有限公司望都分公司对检测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中国肉类食品综合研究中心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三、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及餐饮具,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调查处理,涉及外省市的已通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特此公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食品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3.食品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不合格项目说明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16日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一、水果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蜜饯》(GB 1488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果酱》(GB/T 2247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果酱抽检项目包括大肠菌群、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霉菌等4个指标。
2.水果干制品(含干枸杞)抽检项目包括大肠菌群、糖精钠(以糖精计)、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哒螨灵、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噁唑菌酮、啶虫脒、唑螨酯、铅(以Pb计)、肟菌酯、霉菌等11个指标。
3.蜜饯类、凉果类、果脯类、话化类、果糕类抽检项目包括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柠檬黄、糖精钠(以糖精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日落黄、菌落总数、苋菜红、铅(以Pb计)、亮蓝、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大肠菌群、霉菌、乙二胺四乙酸二钠、胭脂红、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等16个指标。
二、糕点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 709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第二批)》(食品整治办[2009]5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月饼抽检项目包括大肠菌群、纳他霉素残留量、酸价(以脂肪计)(KOH)、富马酸二甲酯、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霉菌、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丙二醇等9个指标。
2.糕点抽检项目包括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纳他霉素残留量、糖精钠(以糖精计)、富马酸二甲酯、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丙酸及其钠盐、钙盐(以丙酸计)、丙二醇、安赛蜜、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三氯蔗糖、沙门氏菌、霉菌、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酸价(以脂肪计)(KOH)等19个指标。
三、肉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腌腊肉制品》(GB 273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GB 2726)、《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一批)》(食品整治办[2008]3号)、《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五批)》(整顿办函[2011]1号)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食用血制品抽检项目包括苏丹红Ⅳ、苏丹红Ⅲ、苏丹红Ⅱ、苏丹红Ⅰ等4个指标。
2.熏煮香肠火腿制品抽检项目包括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大肠菌群、氯霉素、纳他霉素残留量、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金黄色葡萄球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胭脂红、菌落总数、沙门氏菌、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等12个指标。
3.调理肉制品(非速冻)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氯霉素等2个指标。
4.熏烧烤肉制品抽检项目包括苯并[a]芘、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大肠菌群、氯霉素、N-二甲基亚硝胺、铅(以Pb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等9个指标。
5.熟肉干制品抽检项目包括大肠菌群、氯霉素、铬(以Cr计)、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大肠埃希氏菌O157:H7、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金黄色葡萄球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胭脂红、沙门氏菌、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镉(以Cd计)等13个指标。
6.发酵肉制品抽检项目包括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大肠菌群、氯霉素等4个指标。
7.酱卤肉制品抽检项目包括铬(以Cr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大肠菌群、糖精钠(以糖精计)、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大肠埃希氏菌O157:H7、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氯霉素、胭脂红、镉(以Cd计)、总砷(以As计)、酸性橙Ⅱ、菌落总数、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等18个指标。
8.腌腊肉制品抽检项目包括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氯霉素、总砷(以As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胭脂红、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镉(以Cd计)等8个指标。
四、蛋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蛋与蛋制品》(GB 274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其他类抽检项目包括大肠菌群、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商业无菌、沙门氏菌、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等6个指标。
2.冰蛋类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大肠菌群等4个指标。
3.再制蛋抽检项目包括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大肠菌群、商业无菌、菌落总数、沙门氏菌、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等7个指标。
五、调味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鸡粉调味料》(SB/T 104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酿造酱》(GB 2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水产调味品》(GB 1013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酱油》(GB 2717)、《酿造食醋》(GB/T 18187)、《酿造酱油》(GB/T 1818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醋》(GB 27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芝麻酱》(LS/T 322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鸡精调味料》(SB/T 10371)、《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一批)》(食品整治办[2008]3号)、《谷氨酸钠(味精)》(GB/T 8967)、《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五批)》(整顿办函[2011]1号)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鸡粉、鸡精调味料抽检项目包括糖精钠(以糖精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呈味核苷酸二钠、谷氨酸钠等6个指标。
2.味精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谷氨酸钠等2个指标。
3.蛋黄酱、沙拉酱抽检项目包括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等2个指标。
4.火锅底料、麻辣烫底料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等4个指标。
5.黄豆酱、甜面酱等抽检项目包括糖精钠(以糖精计)、氨基酸态氮(以氮计)、黄曲霉毒素B
1、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大肠菌群等7个指标。
6.其他香辛料调味品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等1个指标。
7.辣椒酱抽检项目包括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等4个指标。
8.其他固体调味料抽检项目包括糖精钠(以糖精计)、总砷(以As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苏丹红Ⅳ、苏丹红Ⅲ、苏丹红Ⅱ、苏丹红Ⅰ、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等11个指标。
9.辣椒、花椒、辣椒粉、花椒粉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苏丹红Ⅳ、苏丹红Ⅲ、罗丹明B、苏丹红Ⅱ、苏丹红Ⅰ等6个指标。
10.蚝油、虾油、鱼露抽检项目包括大肠菌群、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菌落总数、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氨基酸态氮等6个指标。
11.香辛料调味油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过氧化值等2个指标。
12.其他半固体调味料抽检项目包括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罗丹明B、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等5个指标。
13.坚果与籽类的泥(酱),包括花生酱等抽检项目包括沙门氏菌、酸值(以KOH计)(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铅(以Pb计)、黄曲霉毒素B
1等5个指标。
14.酱油抽检项目包括糖精钠(以糖精计)、菌落总数、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大肠菌群、铵盐(以占氨基酸态氮的百分比计)、全氮(以氮计)、氨基酸态氮(以氮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对羟基苯甲酸酯类及其钠盐(对羟基苯甲酸甲酯钠,对羟基苯甲酸乙酯及其钠盐)(以对羟基苯甲酸计)等10个指标。
15.食醋抽检项目包括糖精钠(以糖精计)、菌落总数、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总酸(以乙酸计)、不挥发酸(以乳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对羟基苯甲酸酯类及其钠盐(对羟基苯甲酸甲酯钠,对羟基苯甲酸乙酯及其钠盐)(以对羟基苯甲酸计)等8个指标。
六、酒类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发酵酒及其配制酒》(GB 275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蒸馏酒及其配制酒》(GB 275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白酒、白酒(液态)、白酒(原酒)抽检项目包括糖精钠(以糖精计)、酒精度、三氯蔗糖、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甲醇、氰化物(以HCN计)、铅(以Pb计)等7个指标。
2.啤酒抽检项目包括甲醛、酒精度等2个指标。
3.以蒸馏酒及食用酒精为酒基的配制酒抽检项目包括氰化物(以HCN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酒精度、甲醇等4个指标。
4.黄酒抽检项目包括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酒精度等5个指标。
5.以发酵酒为酒基的配制酒抽检项目包括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酒精度等5个指标。
6.葡萄酒抽检项目包括酒精度、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甲醇、糖精钠(以糖精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三氯蔗糖等8个指标。
七、乳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公告《关于三聚氰胺在食品中的限量值的公告》《2011年第10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稀奶油、奶油和无水奶油》(GB 1964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灭菌乳》(GB 2519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发酵乳》(GB 1930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调制乳》(GB 25191)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灭菌乳抽检项目包括三聚氰胺、商业无菌、非脂乳固体、脂肪、蛋白质、酸度等6个指标。
2.发酵乳抽检项目包括大肠菌群、沙门氏菌、乳酸菌数、三聚氰胺、蛋白质、金黄色葡萄球菌、酵母、霉菌、脂肪、酸度等10个指标。
3.调制乳抽检项目包括三聚氰胺、商业无菌、蛋白质等3个指标。
4.稀奶油、奶油和无水奶油抽检项目包括沙门氏菌、霉菌、三聚氰胺、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大肠菌群、酸度等7个指标。
八、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焙炒咖啡抽检项目包括赭曲霉毒素A、铅(以Pb计)、咖啡因等3个指标。
九、食用农产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兽药地方标准废止目录》(农业部公告第560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豆芽卫生标准》(GB 22556)、《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四批)》(整顿办函〔2010〕50 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畜、禽产品》(GB 270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动物性水产品》(GB 273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农业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 年第 11 号)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柠檬抽检项目包括水胺硫磷、克百威、联苯菊酯、乙螨唑、多菌灵等5个指标。
2.牛肉抽检项目包括林可霉素、挥发性盐基氮、氯霉素、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多西环素、莱克多巴胺、四环素、沙丁胺醇、甲氧苄啶、土霉素、克伦特罗、地塞米松、氟苯尼考、土霉素/金霉素/四环素(组合含量)、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磺胺类(总量)、恩诺沙星等18个指标。
3.其他禽副产品抽检项目包括呋喃妥因代谢物、氯霉素、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等5个指标。
4.淡水虾抽检项目包括呋喃妥因代谢物、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氯霉素、呋喃唑酮代谢物、孔雀石绿(孔雀石绿及其代谢物隐色孔雀石绿残留量之和)、土霉素/金霉素/四环素(组合含量)、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镉(以Cd计)等8个指标。
5.其他畜副产品抽检项目包括氯霉素、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克伦特罗、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等7个指标。
6.柑、橘抽检项目包括三唑磷、水胺硫磷、联苯菊酯、克百威、苯醚甲环唑、氯唑磷、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甲拌磷、氧乐果、丙溴磷等10个指标。
7.香蕉抽检项目包括氟虫腈、吡唑醚菌酯、吡虫啉、苯醚甲环唑、甲拌磷、多菌灵、腈苯唑、噻虫嗪、噻虫胺等9个指标。
8.淡水鱼抽检项目包括氯霉素、溴氰菊酯、呋喃西林代谢物、氯氰菊酯、氟苯尼考(氟苯尼考与氟苯尼考胺之和)、孔雀石绿(孔雀石绿及其代谢物隐色孔雀石绿残留量之和)、呋喃唑酮代谢物、地西泮、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磺胺类(总量)、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甲氧苄啶等12个指标。
9.油麦菜抽检项目包括阿维菌素、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氧乐果、甲基异柳磷、氟虫腈、水胺硫磷、甲拌磷、啶虫脒、乙酰甲胺磷、噻虫嗪、氯唑磷、灭多威、克百威等13个指标。
10.淡水蟹抽检项目包括孔雀石绿(孔雀石绿及其代谢物隐色孔雀石绿残留量之和)、氯霉素、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镉(以Cd计)等4个指标。
11.豇豆抽检项目包括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阿维菌素、甲胺磷、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氧乐果、甲基异柳磷、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氟虫腈、灭蝇胺、倍硫磷、水胺硫磷、甲拌磷、啶虫脒、乙酰甲胺磷、噻虫嗪、氯唑磷、灭多威、克百威、噻虫胺等19个指标。
12.鸡肝抽检项目包括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替米考星、呋喃西林代谢物、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金刚烷胺、呋喃唑酮代谢物、氟苯尼考、金刚乙胺、氯霉素、总砷(以As计)等10个指标。
13.普通白菜抽检项目包括虫螨腈、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敌敌畏、毒死蜱、甲氰菊酯、噻虫嗪、阿维菌素、水胺硫磷、吡虫啉、铅(以Pb计)、溴氰菊酯、甲拌磷、甲胺磷、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啶虫脒、氧乐果、辛硫磷、甲基异柳磷、克百威、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镉(以Cd计)、百菌清、氟虫腈等23个指标。
14.猪肉抽检项目包括甲硝唑、呋喃妥因代谢物、替米考星、呋喃西林代谢物、地塞米松、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多西环素、沙丁胺醇、甲氧苄啶、喹乙醇、挥发性盐基氮、氯霉素、土霉素、利巴韦林、土霉素/金霉素/四环素(组合含量)、克伦特罗、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磺胺类(总量)、氟苯尼考(氟苯尼考与氟苯尼考胺之和)、莱克多巴胺、呋喃唑酮代谢物、氯丙嗪等22个指标。
15.芹菜抽检项目包括阿维菌素、氧乐果、甲萘威、水胺硫磷、辛硫磷、克百威、氟虫腈、甲拌磷、噻虫嗪、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敌敌畏、灭蝇胺、啶虫脒、镉(以Cd计)、噻虫胺、二甲戊灵、甲基异柳磷、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马拉硫磷、百菌清、烯酰吗啉、毒死蜱、铅(以Pb计)等23个指标。
16.番茄抽检项目包括克百威、烯酰吗啉、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敌敌畏、甲胺磷、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溴氰菊酯、毒死蜱、氧乐果、辛硫磷等11个指标。
17.海水蟹抽检项目包括呋喃妥因代谢物、呋喃它酮代谢物、氯霉素、孔雀石绿、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镉(以Cd计)等6个指标。
18.山药抽检项目包括涕灭威、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克百威、铅(以Pb计)等4个指标。
19.海水鱼抽检项目包括挥发性盐基氮、氯霉素、孔雀石绿、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组胺、甲硝唑、甲氧苄啶、土霉素/金霉素/四环素(组合含量)、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磺胺类(总量)、镉(以Cd计)、恩诺沙星等13个指标。
20.鸡蛋抽检项目包括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金刚烷胺、氯霉素、呋喃唑酮代谢物、沙拉沙星、氟虫腈、地美硝唑、甲硝唑、氟苯尼考、金刚乙胺、磺胺类(总量)、甲砜霉素等12个指标。
21.鲜食用菌抽检项目包括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镉(以Cd计)、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灭蝇胺、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等5个指标。
22.芒果抽检项目包括苯醚甲环唑、嘧菌酯、戊唑醇、氧乐果、多菌灵等5个指标。
23.猪肾抽检项目包括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氯霉素、呋喃西林代谢物、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甲氧苄啶、土霉素、克伦特罗、土霉素/金霉素/四环素(组合含量)、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磺胺类(总量)、氟苯尼考(氟苯尼考与氟苯尼考胺之和)等12个指标。
24.鸡肉抽检项目包括氯霉素、呋喃西林代谢物、四环素、替米考星、氟苯尼考(氟苯尼考与氟苯尼考胺之和)、金刚烷胺、甲硝唑、尼卡巴嗪、呋喃唑酮代谢物、多西环素、沙拉沙星、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磺胺类(总量)、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挥发性盐基氮、呋喃它酮代谢物、甲氧苄啶、土霉素、土霉素/金霉素/四环素(组合含量)等19个指标。
25.茄子抽检项目包括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甲胺磷、霜霉威和霜霉威盐酸盐、氧乐果、甲氰菊酯、噻虫嗪、水胺硫磷、克百威、镉(以Cd计)、氯唑磷、甲拌磷、氟虫腈等12个指标。
26.姜抽检项目包括甲胺磷、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氧乐果、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吡虫啉、甲拌磷、噻虫嗪、铅(以Pb计)、克百威、镉(以Cd计)、噻虫胺等11个指标。
27.韭菜抽检项目包括阿维菌素、氧乐果、腐霉利、水胺硫磷、辛硫磷、克百威、氟虫腈、甲拌磷、多菌灵、乙酰甲胺磷、肟菌酯、甲胺磷、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敌敌畏、啶虫脒、灭线磷、镉(以Cd计)、二甲戊灵、甲基异柳磷、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毒死蜱、铅(以Pb计)等22个指标。
28.辣椒抽检项目包括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吡唑醚菌酯、杀扑磷、水胺硫磷、吡虫啉、甲拌磷、多菌灵、甲胺磷、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啶虫脒、氧乐果、丙溴磷、甲基异柳磷、克百威、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镉(以Cd计)、百菌清、氟虫腈、噻虫胺等20个指标。
29.生干坚果抽检项目包括螺螨酯、铅(以Pb计)、酸价(以脂肪计)(KOH)、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等4个指标。
30.豆类抽检项目包括2,4-滴和2,4-滴钠盐、吡虫啉、铅(以Pb计)、铬(以Cr计)、赭曲霉毒素A等5个指标。
31.豆芽抽检项目包括6-苄基腺嘌呤(6-BA)、亚硫酸盐(以SO
2计)、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铅(以Pb计)等4个指标。
32.梨抽检项目包括水胺硫磷、克百威、吡虫啉、敌敌畏、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毒死蜱、氧乐果、多菌灵等8个指标。
33.海水虾抽检项目包括呋喃妥因代谢物、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挥发性盐基氮、氯霉素、呋喃唑酮代谢物、孔雀石绿(孔雀石绿及其代谢物隐色孔雀石绿残留量之和)、土霉素/金霉素/四环素(组合含量)、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镉(以Cd计)等9个指标。
34.其他水产品抽检项目包括孔雀石绿(孔雀石绿及其代谢物隐色孔雀石绿残留量之和)、呋喃西林代谢物、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氯霉素、镉(以Cd计)、呋喃唑酮代谢物等6个指标。
35.菠菜抽检项目包括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霜霉威和霜霉威盐酸盐、阿维菌素、水胺硫磷、铬(以Cr计)、甲拌磷、涕灭威、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氧乐果、甲基异柳磷、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氟虫腈、敌敌畏、毒死蜱、甲氰菊酯、噻虫嗪、灭幼脲、铅(以Pb计)、克百威、镉(以Cd计)等20个指标。
36.西瓜抽检项目包括克百威、甲胺磷、氧乐果、噻虫嗪等4个指标。
37.贝类抽检项目包括孔雀石绿(孔雀石绿及其代谢物隐色孔雀石绿残留量之和)、呋喃西林代谢物、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氟苯尼考、氯霉素、镉(以Cd计)、呋喃唑酮代谢物等7个指标。
38.鸭肉抽检项目包括呋喃妥因代谢物、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金刚烷胺、氯霉素、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它酮代谢物、多西环素、甲硝唑、甲氧苄啶、土霉素、氟苯尼考、土霉素/金霉素/四环素(组合含量)、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等13个指标。
39.羊肉抽检项目包括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林可霉素、呋喃唑酮代谢物、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克伦特罗、铅(以Pb计)、氟苯尼考、土霉素/金霉素/四环素(组合含量)、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磺胺类(总量)、金霉素等12个指标。
40.其他禽肉抽检项目包括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氯霉素、土霉素、呋喃唑酮代谢物、氟苯尼考、土霉素/金霉素/四环素(组合含量)、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磺胺类(总量)、金霉素等9个指标。
41.莲藕抽检项目包括丙环唑、啶虫脒、氧乐果、克百威、敌百虫、吡虫啉、镉(以Cd计)、铅(以Pb计)、铬(以Cr计)、嘧菌酯、总汞(以Hg计)、多菌灵、总砷(以As计)、吡蚜酮等14个指标。
42.甜椒抽检项目包括阿维菌素、甲基异柳磷、水胺硫磷、吡虫啉、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啶虫脒、氧乐果等7个指标。
43.菜豆抽检项目包括水胺硫磷、涕灭威、克百威、吡虫啉、灭蝇胺、甲胺磷、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溴氰菊酯、氟虫腈、氧乐果、多菌灵等11个指标。
44.大白菜抽检项目包括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阿维菌素、水胺硫磷、甲拌磷、涕灭威、甲胺磷、啶虫脒、氧乐果、唑虫酰胺、氟虫腈、吡唑醚菌酯、毒死蜱、噻虫嗪、吡虫啉、克百威、镉(以Cd计)等16个指标。
45.羊肾抽检项目包括克伦特罗、镉(以Cd计)、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等5个指标。
46.结球甘蓝抽检项目包括甲基异柳磷、涕灭威、甲胺磷、氧乐果、乙酰甲胺磷等5个指标。
47.猪肝抽检项目包括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氯霉素、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多西环素、莱克多巴胺、总砷(以As计)、沙丁胺醇、甲氧苄啶、土霉素、克伦特罗、土霉素/金霉素/四环素(组合含量)、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磺胺类(总量)、镉(以Cd计)、氟苯尼考(氟苯尼考与氟苯尼考胺之和)等16个指标。
48.生干籽类抽检项目包括酸价(以脂肪计)、溴氰菊酯、克百威、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镉(以Cd计)、黄曲霉毒素B?等6个指标。
十、罐头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罐头食品》(GB 709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水产动物类罐头抽检项目包括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组胺、糖精钠(以糖精计)、无机砷(以As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商业无菌、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等7个指标。
2.水果类罐头抽检项目包括糖精钠(以糖精计)、阿斯巴甜、日落黄、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商业无菌、胭脂红、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苋菜红、赤藓红、诱惑红、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柠檬黄等12个指标。
3.畜禽肉类罐头抽检项目包括糖精钠(以糖精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商业无菌、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镉(以Cd计)等6个指标。
4.蔬菜类罐头抽检项目包括乙二胺四乙酸二钠、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商业无菌等6个指标。
5.其他罐头抽检项目包括糖精钠(以糖精计)、乙二胺四乙酸二钠、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商业无菌、黄曲霉毒素B
1等7个指标。
6.食用菌罐头抽检项目包括商业无菌、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等2个指标。
十一、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1930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开心果、杏仁、扁桃仁、松仁、瓜子抽检项目包括黄曲霉毒素B
1、过氧化值(以脂肪计)、大肠菌群、糖精钠(以糖精计)、霉菌、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酸价(以脂肪计)(KOH)、铅(以Pb计)等8个指标。
2.其他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抽检项目包括大肠菌群、糖精钠(以糖精计)、黄曲霉毒素B
1、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酸价(以脂肪计)(KOH)、铅(以Pb计)、霉菌、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等8个指标。
十二、薯类和膨化食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膨化食品》(GB 1740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含油型膨化食品和非含油型膨化食品抽检项目包括黄曲霉毒素B
1、过氧化值(以脂肪计)、大肠菌群、糖精钠(以糖精计)、酸价(以脂肪计)(KOH)等5个指标。
十三、粮食加工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卫生部等7部门《关于撤销食品添加剂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钙的公告》(卫生部公告[2011]第4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生湿面制品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等4个指标。
2.其他谷物碾磨加工品抽检项目包括赭曲霉毒素A、铅(以Pb计)、铬(以Cr计)等3个指标。
3.大米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镉(以Cd计)、黄曲霉毒素B
1等3个指标。
4.发酵面制品抽检项目包括大肠菌群、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等5个指标。
5.米粉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等1个指标。
6.普通挂面、手工面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等2个指标。
7.通用小麦粉、专用小麦粉抽检项目包括过氧化苯甲酰、赭曲霉毒素A、镉(以Cd计)、玉米赤霉烯酮、黄曲霉毒素B
1、苯并[a]芘、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等7个指标。
8.谷物加工品抽检项目包括镉(以Cd计)、铅(以Pb计)、黄曲霉毒素B
1等3个指标。
十四、食糖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单晶体冰糖》(QB/T 1173)、《白砂糖》(GB/T 317)、《方糖》(GB/T 35888)、《冰糖》(GB/T 35883)、《红糖》(GB/T 35885)、《赤砂糖》(QB/T 2343.1)、《绵白糖》(GB/T 1445)、《红糖》(QB/T 45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糖》(GB 1310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方糖抽检项目包括蔗糖分、螨、色值、还原糖分、二氧化硫残留量等5个指标。
2.绵白糖抽检项目包括总糖分、色值、螨、还原糖分、二氧化硫残留量等5个指标。
3.赤砂糖抽检项目包括不溶于水杂质、总糖分(蔗糖分+还原糖分)、螨、二氧化硫残留量等4个指标。
4.白砂糖抽检项目包括蔗糖分、螨、二氧化硫残留量、色值、还原糖分等5个指标。
5.红糖抽检项目包括总糖分(蔗糖分+ 还原糖分)、螨、不溶于水杂质等3个指标。
6.冰糖抽检项目包括蔗糖分、色值、还原糖分、螨、二氧化硫残留量等5个指标。
十五、水产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水产制品》(GB 1013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生食动物性水产品抽检项目包括金黄色葡萄球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大肠菌群、沙门氏菌、副溶血性弧菌等6个指标。
2.藻类干制品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等1个指标。
3.熟制动物性水产制品抽检项目包括N-二甲基亚硝胺、糖精钠(以糖精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镉(以Cd计)等6个指标。
4.预制动物性水产干制品抽检项目包括N-二甲基亚硝胺、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等3个指标。
十六、餐饮食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五批)》(整顿办函[2011]1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复用餐饮具(餐馆自行消毒)抽检项目包括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大肠菌群等2个指标。
2.肉冻、皮冻(自制)抽检项目包括铬(以Cr计)等1个指标。
3.其他调味品(餐饮)抽检项目包括蒂巴因、罂粟碱、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吗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可待因、那可丁等8个指标。
4.酱腌菜(餐饮)抽检项目包括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铅(以Pb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等6个指标。
5.生湿面制品(餐饮)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等4个指标。
注:转自北京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