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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21年第56期)
2021-12-06 16:05:22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21年第56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本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我局组织抽检了粮食加工品,调味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糖果制品,水果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食用农产品,饮料,糕点,肉制品,水产制品,餐饮食品13类食品1149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1135批次,不合格样品14批次(抽检信息详见附件)。
一、总体情况
粮食加工品120批次,全部合格;调味品113批次,全部合格;茶叶及相关制品102批次,全部合格;糖果制品99批次,全部合格;水果制品89批次,全部合格;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36批次,全部合格;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32批次,全部合格;水产制品24批次,全部合格;食用农产品310批次,其中合格样品302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饮料106批次,其中合格样品104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糕点55批次,其中合格样品54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肉制品50批次,其中合格样品49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餐饮食品13批次,其中合格样品11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
二、不合格样品情况
1.标称大城县和京和食品厂生产,北京克勇商贸中心经营的鲔浦小镇板栗饼,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北京市食品检验所)。
2.北京杜洪光蔬菜店经营的生姜,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
3.湖州方田水产有限公司经营的嘎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
4.北京色俩目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使用、消毒的玻璃杯,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标称北京樱桃泉矿泉水厂生产,北京市翠诚天露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喜士天然矿泉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6.北京华联生活超市有限公司平谷迎宾街分公司经营的小白菜,经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北京市食品检验所)检验发现啶虫脒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北京华联生活超市有限公司平谷迎宾街分公司对检测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7.北京浩月兴源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海蟹(梭子蟹),镉(以Cd计) 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中国肉类食品综合研究中心。
8.北京欣隆嘉商贸中心经营的小白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北京市食品检验所)。
9.北京京房美廉美超市有限公司窦店北路店经营的精品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
10.北京富强佳亿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使用、消毒的小碟,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1.北京德月轩餐饮中心经营的牛肉,磺胺类(总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北京市食品检验所)。
12.标称北京元鲜记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北京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望京分公司经营的椒麻鸡,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北京市食品检验所)。
13.北京百合大鸭梨餐饮有限公司经营的多宝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中国肉类食品综合研究中心。
14.标称北京市居庸关山泉饮用水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六郎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北京市食品检验所)。
三、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及餐饮具,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调查处理,涉及外省市的已通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特此公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食品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3.食品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不合格项目说明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1日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一、粮食加工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卫生部等7部门《关于撤销食品添加剂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钙的公告》(卫生部公告[2011]第4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米粉制品抽检项目包括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等4个指标。
2.生湿面制品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等4个指标。
3.其他谷物粉类制成品抽检项目包括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黄曲霉毒素B1、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等4个指标。
4.其他谷物碾磨加工品抽检项目包括赭曲霉毒素A、铅(以Pb计)、铬(以Cr计)等3个指标。
5.大米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镉(以Cd计)、黄曲霉毒素B1等3个指标。
6.发酵面制品抽检项目包括大肠菌群、糖精钠(以糖精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等5个指标。
7.米粉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等1个指标。
8.玉米粉、玉米片、玉米渣抽检项目包括赭曲霉毒素A、玉米赤霉烯酮、黄曲霉毒素B1等3个指标。
9.普通挂面、手工面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等2个指标。
10.通用小麦粉、专用小麦粉抽检项目包括玉米赤霉烯酮、赭曲霉毒素A、过氧化苯甲酰、黄曲霉毒素B1、苯并[a]芘、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镉(以Cd计)等7个指标。
11.谷物加工品抽检项目包括镉(以Cd计)、铅(以Pb计)、黄曲霉毒素B1等3个指标。
二、调味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鸡粉调味料》(SB/T 104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酿造酱》(GB 2718)、《花生酱》(QB/T 1733.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水产调味品》(GB 1013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盐碘含量》(GB 2687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盐》(GB 27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酱油》(GB 2717)、《酿造食醋》(GB/T 18187)、《酿造酱油》(GB/T 1818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醋》(GB 27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调味料酒》(SB/T 10416)、《蚝油》(GB/T 2199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芝麻酱》(LS/T 322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鸡精调味料》(SB/T 10371)、《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一批)》(食品整治办[2008]3号)、《谷氨酸钠(味精)》(GB/T 8967)、《黄豆酱》(GB/T 24399)、《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五批)》(整顿办函[2011]1号)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味精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谷氨酸钠等2个指标。
2.普通食用盐抽检项目包括亚铁氰化钾/亚铁氰化钠(以亚铁氰根计)、钡(以Ba计)、氯化钠(以干基计)、碘(以I计)、镉(以Cd计)、铅(以Pb计)、总汞(以Hg计)、总砷(以As计)等8个指标。
3.黄豆酱、甜面酱等抽检项目包括大肠菌群、氨基酸态氮(以氮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黄曲霉毒素B1等7个指标。
4.火锅底料、麻辣烫底料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等4个指标。
5.其他香辛料调味品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等1个指标。
6.辣椒酱抽检项目包括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等4个指标。
7.其他固体调味料抽检项目包括糖精钠(以糖精计)、总砷(以As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苏丹红Ⅳ、苏丹红Ⅲ、苏丹红Ⅱ、苏丹红Ⅰ、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等11个指标。
8.辣椒、花椒、辣椒粉、花椒粉抽检项目包括罗丹明B、苏丹红Ⅲ、苏丹红Ⅱ、苏丹红Ⅰ、苏丹红IV、铅(以Pb计)等6个指标。
9.其他半固体调味料抽检项目包括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罗丹明B、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等5个指标。
10.料酒抽检项目包括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氨基酸态氮(以氮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三氯蔗糖等7个指标。
11.坚果与籽类的泥(酱),包括花生酱等抽检项目包括沙门氏菌、酸值(以KOH计)(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铅(以Pb计)等4个指标。
12.风味食用盐抽检项目包括亚铁氰化钾/亚铁氰化钠(以亚铁氰根计)、镉(以Cd计)、钡(以Ba计)、铅(以Pb计)、总汞(以Hg计)、总砷(以As计)等6个指标。
13.酱油抽检项目包括大肠菌群、全氮(以氮计)、糖精钠(以糖精计)、氨基酸态氮(以氮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对羟基苯甲酸酯类及其钠盐(对羟基苯甲酸甲酯钠,对羟基苯甲酸乙酯及其钠盐)(以对羟基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铵盐(以占氨基酸态氮的百分比计)等9个指标。
14.食醋抽检项目包括总酸(以乙酸计)、不挥发酸(以乳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对羟基苯甲酸酯类及其钠盐(对羟基苯甲酸甲酯钠,对羟基苯甲酸乙酯及其钠盐)(以对羟基苯甲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等7个指标。
三、茶叶及相关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绿茶、红茶、乌龙茶、黄茶、白茶、黑茶、花茶、袋泡茶、紧压茶抽检项目包括氧乐果、氰戊菊酯和S-氰戊菊酯、甲拌磷、乙酰甲胺磷、唑虫酰胺、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毒死蜱、铅(以Pb计)、氟、茚虫威、水胺硫磷、灭多威、克百威、联苯菊酯、吡虫啉、草甘膦、甲胺磷、三氯杀螨醇等18个指标。
2.速溶茶类、其它含茶制品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等3个指标。
3.代用茶抽检项目包括吡虫啉、铅(以Pb计)、井冈霉素等3个指标。
四、糖果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糖果》(GB 1739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果冻》(GB 1929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果冻抽检项目包括大肠菌群、糖精钠(以糖精计)、阿斯巴甜、蛋白质、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蔗糖、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钠、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酵母、纽甜、霉菌等12个指标。
2.糖果抽检项目包括大肠菌群、糖精钠(以糖精计)、日落黄、胭脂红、苋菜红、铅(以Pb计)、柠檬黄等7个指标。
3.巧克力、巧克力制品、代可可脂巧克力及代可可脂巧克力制品抽检项目包括沙门氏菌、铅(以Pb计)等2个指标。
五、水果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蜜饯》(GB 1488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果酱》(GB/T 2247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果酱抽检项目包括大肠菌群、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霉菌、商业无菌等5个指标。
2.水果干制品(含干枸杞)抽检项目包括大肠菌群、糖精钠(以糖精计)、啶虫脒、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唑螨酯、哒螨灵、铅(以Pb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等8个指标。
3.蜜饯类、凉果类、果脯类、话化类、果糕类抽检项目包括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柠檬黄、二氧化硫残留量、大肠菌群、糖精钠(以糖精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霉菌、乙二胺四乙酸二钠、胭脂红、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日落黄、苋菜红、铅(以Pb计)、亮蓝、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等15个指标。
六、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焙炒咖啡》(NY/T 60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焙炒咖啡抽检项目包括赭曲霉毒素A、铅(以Pb计)、咖啡因等3个指标。
七、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通则》(GB 2559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公告《关于三聚氰胺在食品中的限量值的公告》(2011年第10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通则》(GB 29922)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全营养配方食品、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非全营养配方食品抽检项目包括硝酸盐(以NaNO3计)、氯、维生素K1、叶酸、烟酸(烟酰胺)、硒、蛋白质、二十二碳六烯酸、肌醇、维生素E、维生素A、维生素C、维生素D、二十碳四烯酸与总脂肪酸比、亚油酸供能比、左旋肉碱、三聚氰胺、碘、钙、钠、胆碱、钼、钾、二十二碳六烯酸与总脂肪酸比、铁、铜、牛磺酸、铬、二十碳四烯酸、生物素、α-亚麻酸供能比、磷、维生素B2、维生素B1、维生素B6、大肠菌群、锌、黄曲霉毒素M1、锰、亚硝酸盐(以NaNO2计)、镁、金黄色葡萄球菌、菌落总数、维生素B12、沙门氏菌、铅(以Pb计)、泛酸等47个指标。
2.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抽检项目包括三聚氰胺、胆碱、生物素、维生素B2、维生素B1、维生素B6、维生素K1、肌醇、二十碳四烯酸与总脂肪酸比、二十碳四烯酸、菌落总数、维生素B12、二十二碳六烯酸(22:6 n-3)与二十碳四烯酸(20:4 n-6)的比、叶黄素、碳水化合物、烟酸(烟酰胺)、蛋白质、左旋肉碱、钙、钠、钼、钾、铁、杂质度、铜、铬、大肠菌群、锌、锰、镁、芥酸与总脂肪酸比值、低聚果糖、沙门氏菌、核苷酸、硝酸盐(以NaNO3计)、维生素E、维生素A、维生素C、维生素D、黄曲霉毒素M₁、α-亚麻酸、硒、黄曲霉毒素B1、碘、磷、亚硝酸盐(以NaNO2计)、反式脂肪酸最高含量与总脂肪酸比值、二十二碳六烯酸、亚油酸、钙磷比值、铅(以Pb计)、氯、叶酸、水分、亚油酸与α-亚麻酸比值、金黄色葡萄球菌、长链不饱和脂肪酸中二十碳五烯酸(20:5 n-3)的量与二十二碳六烯酸的量的比、终产品脂肪中月桂酸和肉豆蔻酸(十四烷酸)总量与总脂肪酸的比值、二十二碳六烯酸与总脂肪酸比、牛磺酸、阪崎肠杆菌、灰分、泛酸、脂肪等64个指标。
八、食用农产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兽药地方标准废止目录》(农业部公告第560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豆芽卫生标准》(GB 22556)、《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四批)》(整顿办函〔2010〕50 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畜、禽产品》(GB 270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动物性水产品》(GB 273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农业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 年第 11 号)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牛肉抽检项目包括林可霉素、氯霉素、呋喃西林代谢物、莱克多巴胺、四环素、克伦特罗、沙丁胺醇、氟苯尼考、恩诺沙星、呋喃唑酮代谢物、多西环素、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磺胺类(总量)、挥发性盐基氮、甲氧苄啶、土霉素、地塞米松、土霉素/金霉素/四环素(组合含量)等18个指标。
2.其他禽副产品抽检项目包括呋喃妥因代谢物、氯霉素、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等5个指标。
3.柑、橘抽检项目包括苯醚甲环唑、水胺硫磷、联苯菊酯、氯唑磷、甲拌磷、多菌灵、三唑磷、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氧乐果、丙溴磷、克百威等11个指标。
4.鸡肝抽检项目包括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金刚烷胺、氯霉素、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总砷(以As计)、替米考星、氟苯尼考、金刚乙胺、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等10个指标。
5.猪肉抽检项目包括氯霉素、莱克多巴胺、利巴韦林、克伦特罗、替米考星、氟苯尼考(氟苯尼考与氟苯尼考胺之和)、喹乙醇、甲硝唑、沙丁胺醇、氯丙嗪、呋喃唑酮代谢物、多西环素、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磺胺类(总量)、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挥发性盐基氮、甲氧苄啶、土霉素、地塞米松等19个指标。
6.山药抽检项目包括涕灭威、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克百威、铅(以Pb计)等4个指标。
7.鸡肉抽检项目包括氯霉素、呋喃西林代谢物、四环素、替米考星、氟苯尼考(氟苯尼考与氟苯尼考胺之和)、金刚烷胺、甲硝唑、尼卡巴嗪、氟苯尼考、呋喃唑酮代谢物、多西环素、沙拉沙星、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磺胺类(总量)、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挥发性盐基氮、呋喃它酮代谢物、甲氧苄啶、土霉素等19个指标。
8.韭菜抽检项目包括阿维菌素、水胺硫磷、甲拌磷、多菌灵、甲胺磷、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二甲戊灵、氧乐果、啶虫脒、乙酰甲胺磷、甲基异柳磷、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氟虫腈、敌敌畏、毒死蜱、铅(以Pb计)、腐霉利、辛硫磷、灭线磷、克百威、肟菌酯、镉(以Cd计)等22个指标。
9.枣抽检项目包括氰戊菊酯和S-氰戊菊酯、多菌灵、糖精钠(以糖精计)、氧乐果、氟虫腈等5个指标。
10.梨抽检项目包括水胺硫磷、多菌灵、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氧乐果、敌敌畏、毒死蜱、吡虫啉、克百威等8个指标。
11.海水虾抽检项目包括孔雀石绿(孔雀石绿及其代谢物隐色孔雀石绿残留量之和)、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镉(以Cd计)、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呋喃唑酮代谢物等5个指标。
12.西瓜抽检项目包括克百威、敌敌畏、氧乐果、噻虫嗪等4个指标。
13.石榴抽检项目包括硫环磷、苯醚甲环唑、硫线磷、克百威、敌百虫等5个指标。
14.羊肉抽检项目包括林可霉素、莱克多巴胺、克伦特罗、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磺胺类(总量)、沙丁胺醇、铅(以Pb计)、氟苯尼考、恩诺沙星等9个指标。
15.大白菜抽检项目包括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毒死蜱、噻虫嗪、水胺硫磷、阿维菌素、吡虫啉、甲拌磷、涕灭威、甲胺磷、氧乐果、啶虫脒、克百威、唑虫酰胺、镉(以Cd计)、氟虫腈等15个指标。
16.结球甘蓝抽检项目包括甲基异柳磷、涕灭威、甲胺磷、氧乐果、乙酰甲胺磷等5个指标。
17.柿子抽检项目包括涕灭威、水胺硫磷、克百威、氰戊菊酯和S-氰戊菊酯、杀扑磷、辛硫磷等6个指标。
18.猪肝抽检项目包括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呋喃唑酮代谢物、多西环素、总砷(以As计)、甲氧苄啶、土霉素、克伦特罗、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磺胺类(总量)、镉(以Cd计)、氟苯尼考(氟苯尼考与氟苯尼考胺之和)等11个指标。
19.柠檬抽检项目包括水胺硫磷、克百威、联苯菊酯、乙螨唑、多菌灵等5个指标。
20.淡水虾抽检项目包括氯霉素、孔雀石绿、地西泮、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磺胺类(总量)、恩诺沙星等6个指标。
21.桃抽检项目包括苯醚甲环唑、溴氰菊酯、甲拌磷、多菌灵、甲胺磷、氧乐果、敌敌畏、氟硅唑、克百威等9个指标。
22.淡水鱼抽检项目包括氯霉素、溴氰菊酯、呋喃西林代谢物、氯氰菊酯、氟苯尼考、恩诺沙星、呋喃唑酮代谢物、地西泮、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磺胺类(总量)、孔雀石绿、甲氧苄啶等12个指标。
23.香蕉抽检项目包括苯醚甲环唑、吡唑醚菌酯、噻虫嗪、吡虫啉、甲拌磷、多菌灵、氟虫腈、腈苯唑、噻虫胺等9个指标。
24.油麦菜抽检项目包括噻虫嗪、水胺硫磷、阿维菌素、氯唑磷、甲拌磷、灭多威、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氧乐果、乙酰甲胺磷、啶虫脒、甲基异柳磷、克百威、氟虫腈等13个指标。
25.淡水蟹抽检项目包括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等1个指标。
26.菜薹抽检项目包括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甲胺磷、氧乐果、啶虫脒、甲基异柳磷、阿维菌素、联苯菊酯、克百威、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甲拌磷、氟虫腈等11个指标。
27.李子抽检项目包括氰戊菊酯和S-氰戊菊酯、甲胺磷、敌敌畏、氧乐果、多菌灵等5个指标。
28.豇豆抽检项目包括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阿维菌素、甲胺磷、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氧乐果、甲基异柳磷、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氟虫腈、灭蝇胺、倍硫磷、水胺硫磷、甲拌磷、啶虫脒、乙酰甲胺磷、噻虫嗪、氯唑磷、灭多威、克百威、噻虫胺等19个指标。
29.杏抽检项目包括克百威、氧乐果、抗蚜威、氟硅唑、腈苯唑等5个指标。
30.龙眼抽检项目包括敌敌畏、甲胺磷、氧乐果、克百威等4个指标。
31.普通白菜抽检项目包括虫螨腈、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敌敌畏、甲胺磷、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毒死蜱、氧乐果、啶虫脒、辛硫磷、噻虫嗪、甲氰菊酯、水胺硫磷、阿维菌素、甲基异柳磷、克百威、吡虫啉、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镉(以Cd计)、铅(以Pb计)、溴氰菊酯、甲拌磷、氟虫腈、百菌清等23个指标。
32.苹果抽检项目包括甲拌磷、氧乐果、啶虫脒、丙溴磷、敌敌畏、毒死蜱、三唑醇、克百威等8个指标。
33.葡萄抽检项目包括苯醚甲环唑、霜霉威和霜霉威盐酸盐、氰戊菊酯和S-氰戊菊酯、甲胺磷、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氧乐果、己唑醇、嘧霉胺、烯酰吗啉、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氟虫腈、辛硫磷、克百威等13个指标。
34.芹菜抽检项目包括敌敌畏、毒死蜱、阿维菌素、水胺硫磷、甲萘威、铅(以Pb计)、甲拌磷、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氧乐果、辛硫磷、甲基异柳磷、克百威、烯酰吗啉、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镉(以Cd计)、氟虫腈、马拉硫磷、噻虫胺等18个指标。
35.番茄抽检项目包括克百威、烯酰吗啉、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敌敌畏、甲胺磷、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溴氰菊酯、毒死蜱、氧乐果、辛硫磷等11个指标。
36.海水蟹抽检项目包括呋喃妥因代谢物、呋喃它酮代谢物、氯霉素、孔雀石绿、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镉(以Cd计)等6个指标。
37.海水鱼抽检项目包括挥发性盐基氮、氯霉素、孔雀石绿、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组胺、甲硝唑、甲氧苄啶、土霉素/金霉素/四环素(组合含量)、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磺胺类(总量)、镉(以Cd计)、恩诺沙星等13个指标。
38.橙抽检项目包括杀扑磷、水胺硫磷、联苯菊酯、多菌灵、氧乐果、丙溴磷、三唑磷、克百威等8个指标。
39.鸡蛋抽检项目包括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金刚烷胺、氯霉素、呋喃唑酮代谢物、氟虫腈、地美硝唑、甲硝唑、金刚乙胺、磺胺类(总量)、甲砜霉素等10个指标。
40.鲜食用菌抽检项目包括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镉(以Cd计)、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等4个指标。
41.猕猴桃抽检项目包括氯吡脲、敌敌畏、氧乐果、多菌灵等4个指标。
42.芒果抽检项目包括苯醚甲环唑、嘧菌酯、戊唑醇、氧乐果、多菌灵等5个指标。
43.柚抽检项目包括水胺硫磷、联苯菊酯、氟虫腈等3个指标。
44.茄子抽检项目包括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甲胺磷、氧乐果、噻虫嗪、甲氰菊酯、水胺硫磷、克百威、镉(以Cd计)、氯唑磷、甲拌磷、氟虫腈等11个指标。
45.姜抽检项目包括甲胺磷、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氧乐果、噻虫嗪、克百威、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吡虫啉、镉(以Cd计)、铅(以Pb计)、甲拌磷等10个指标。
46.豆类抽检项目包括赭曲霉毒素A、吡虫啉、铅(以Pb计)、铬(以Cr计)等4个指标。
47.花椰菜抽检项目包括敌百虫、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甲拌磷、毒死蜱、氟虫腈等5个指标。
48.菠菜抽检项目包括阿维菌素、水胺硫磷、铬(以Cr计)、甲拌磷、涕灭威、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氧乐果、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氟虫腈、敌敌畏、毒死蜱、噻虫嗪、甲氰菊酯、铅(以Pb计)、克百威、镉(以Cd计)等16个指标。
49.鸭肉抽检项目包括甲硝唑、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金刚烷胺、甲氧苄啶、氯霉素、土霉素、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它酮代谢物、多西环素、氟苯尼考、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等11个指标。
50.其他畜肉抽检项目包括沙丁胺醇、氯霉素、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呋喃唑酮代谢物等5个指标。
51.莲藕抽检项目包括丙环唑、啶虫脒、氧乐果、克百威、敌百虫、吡虫啉、镉(以Cd计)、铅(以Pb计)、铬(以Cr计)、嘧菌酯、总汞(以Hg计)、多菌灵、总砷(以As计)、吡蚜酮等14个指标。
52.火龙果抽检项目包括克百威、甲胺磷、氟虫腈、氧乐果等4个指标。
53.菜豆抽检项目包括水胺硫磷、吡虫啉、溴氰菊酯、多菌灵、涕灭威、甲胺磷、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氧乐果、克百威、灭蝇胺、氟虫腈等11个指标。
54.甜瓜类抽检项目包括甲基异柳磷、克百威、烯酰吗啉、氧乐果、乙酰甲胺磷等5个指标。
55.西番莲(百香果)抽检项目包括敌百虫、氰戊菊酯和S-氰戊菊酯、苯醚甲环唑、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戊唑醇等5个指标。
九、饮料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公告《关于三聚氰胺在食品中的限量值的公告》(2011年第10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瓶装饮用纯净水》(GB 1732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GB 710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1929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用天然矿泉水》(GB 853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碳酸饮料(汽水)抽检项目包括二氧化碳气容量(20℃)、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酵母、霉菌、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等6个指标。
2.果、蔬汁饮料抽检项目包括安赛蜜、大肠菌群、糖精钠(以糖精计)、日落黄、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金黄色葡萄球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胭脂红、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苋菜红、沙门氏菌、铅(以Pb计)、展青霉素、亮蓝、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酵母、柠檬黄、霉菌等18个指标。
3.固体饮料抽检项目包括糖精钠(以糖精计)、霉菌、日落黄、亮蓝、铅(以Pb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胭脂红、苋菜红、柠檬黄、大肠菌群等11个指标。
4.饮用纯净水抽检项目包括余氯(游离氯)、电导率[(25±1)℃]、耗氧量(以O2计)、大肠菌群、亚硝酸盐(以NO2-计)、铜绿假单胞菌、溴酸盐、三氯甲烷等8个指标。
5.蛋白饮料抽检项目包括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大肠菌群、蛋白质等5个指标。
6.其他饮用水抽检项目包括耗氧量(以O2计)、大肠菌群、亚硝酸盐(以NO2-计)、铜绿假单胞菌、余氯(游离氯)、溴酸盐等6个指标。
7.饮用天然矿泉水抽检项目包括大肠菌群、锑、亚硝酸盐(以NO2-计)、铜绿假单胞菌、镍、界限指标-锶、界限指标-偏硅酸、硝酸盐(以NO3-计)、界限指标-锂、溴酸盐等10个指标。
8.茶饮料抽检项目包括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茶多酚、咖啡因等3个指标。
十、糕点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 709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第二批)》(食品整治办[2009]5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糕点抽检项目包括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糖精钠(以糖精计)、富马酸二甲酯、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丙酸及其钠盐、钙盐(以丙酸计)、丙二醇、纳他霉素、安赛蜜、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三氯蔗糖、沙门氏菌、霉菌、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酸价(以脂肪计)(KOH)等19个指标。
十一、肉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腌腊肉制品》(GB 273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GB 2726)、《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一批)》(食品整治办[2008]3号)、《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五批)》(整顿办函[2011]1号)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食用血制品抽检项目包括苏丹红Ⅳ、苏丹红Ⅲ、苏丹红Ⅱ、苏丹红Ⅰ等4个指标。
2.熏煮香肠火腿制品抽检项目包括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大肠菌群、氯霉素、纳他霉素残留量、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金黄色葡萄球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胭脂红、沙门氏菌、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等11个指标。
3.调理肉制品(非速冻)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氯霉素等2个指标。
4.熟肉干制品抽检项目包括大肠菌群、氯霉素、铅(以Pb计)、铬(以Cr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镉(以Cd计)、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胭脂红等10个指标。
5.熏烧烤肉制品抽检项目包括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苯并[a]芘、大肠菌群、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氯霉素、N-二甲基亚硝胺、铅(以Pb计)、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等9个指标。
6.发酵肉制品抽检项目包括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大肠菌群、氯霉素等4个指标。
7.酱卤肉制品抽检项目包括氯霉素、铬(以Cr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胭脂红、镉(以Cd计)、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大肠菌群、糖精钠(以糖精计)、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总砷(以As计)、大肠埃希氏菌O157:H7、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金黄色葡萄球菌、酸性橙Ⅱ、沙门氏菌、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等17个指标。
8.腌腊肉制品抽检项目包括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氯霉素、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镉(以Cd计)、胭脂红、总砷(以As计)等8个指标。
十二、水产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藻类干制品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等1个指标。
2.盐渍藻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等3个指标。
3.熟制动物性水产制品抽检项目包括N-二甲基亚硝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镉(以Cd计)等6个指标。
4.预制动物性水产干制品抽检项目包括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N-二甲基亚硝胺等3个指标。
十三、餐饮食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五批)》(整顿办函[2011]1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复用餐饮具(餐馆自行消毒)抽检项目包括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大肠菌群等2个指标。
2.花生及其制品(自制)抽检项目包括黄曲霉毒素B1等1个指标。
3.肉冻、皮冻(自制)抽检项目包括铬(以Cr计)等1个指标。
4.油炸面制品(自制)抽检项目包括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等1个指标。
5.火锅调味料(底料、蘸料)(自制)抽检项目包括吗啡、罂粟碱、可待因、那可丁等4个指标。
注:转自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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