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21年第53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本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我局组织抽检了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豆制品,罐头,蛋制品,蜂产品,食用农产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方便食品,餐饮食品13类食品1593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1576批次,不合格样品17批次(抽检信息详见附件)。
一、总体情况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44批次,全部合格;蔬菜制品235批次,全部合格;豆制品120批次,全部合格;罐头85批次,全部合格;蛋制品59批次,全部合格;蜂产品45批次,全部合格;食用农产品301批次,其中合格样品294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肉制品148批次,其中合格样品146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乳制品97批次,其中合格样品96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饮料94批次,其中合格样品92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调味品83批次,其中合格样品82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方便食品45批次,其中合格样品44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餐饮食品37批次,其中合格样品34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
二、不合格样品情况
1.北京会会食品店经营的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
2.北京源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使用、消毒的小碟,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标称保定市冠香居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亮甲店菜市场中心赖绍斌经营的芝麻花生酱,经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北京市食品检验所)检验发现黄曲霉毒素B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保定市冠香居食品有限公司对样品真实性提出异议,经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核实,不合格样品确定不是保定市冠香居食品有限公司产品。
4.北京锦渔鲜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翘嘴鱼(淡水鱼),经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检验发现孔雀石绿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北京锦渔鲜商贸有限公司对检测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中国肉类食品综合研究中心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5.标称北京圣祥乳制品厂生产的原味酸牛奶,酵母、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北京市食品检验所)。
6.标称北京可林娜水业有限公司生产,分别由北京钰如泉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包装饮用水、北京顺通佳运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7.标称柳州市森宇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北京百荣顺达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柳州螺蛳粉,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检验机构为国家副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8.北京安定顺风酒楼经营的韭菜,多菌灵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北京市食品检验所)。
9.北京食之需餐饮有限公司使用、消毒的骨碟,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北京龙腾达业黄明珍水产品经营部经营的皮皮虾,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中国肉类食品综合研究中心。
11.标称北京一手店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北京期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大兴义和庄店经营的麻辣肚丝(酱卤肉制品)、夫妻肺片(酱卤肉制品),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北京市食品检验所)。
12.北京宝源北城餐饮管理中心使用、消毒的圆盘,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3.北京阿毛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蓝花蟹(海水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中国肉类食品综合研究中心。
14.北京北平印象餐饮有限责任公司亦庄分公司经营的河鲈鱼(淡水鱼)、黄瓜,经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检验发现河鲈鱼(淡水鱼)中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 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黄瓜中乙螨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北京北平印象餐饮有限责任公司亦庄分公司对两个检测结果均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中国肉类食品综合研究中心复检后,均维持初检结论。
三、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及餐饮具,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调查处理,涉及外省市的已通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特此公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食品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3.食品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不合格项目说明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19日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卫生部关于通报食品及食品添加剂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最大残留量的函》(卫办监督函〔2011〕551号)、《大豆油》(GB/T 1535)、《橄榄油、油橄榄果渣油》(GB/T 23347)、《花生油》(GB/T 1534)、《食用调和油》(SB/T 102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芝麻油》(GB/T 8233)、《玉米油》(GB/T 191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GB 27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花生油抽检项目包括苯并[a]芘、铅(以Pb计)、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过氧化值、酸价(KOH)、溶剂残留量、黄曲霉毒素B1等7个指标。
2.菜籽油抽检项目包括溶剂残留量、乙基麦芽酚、铅(以Pb计)、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苯并[a]芘、过氧化值、酸值(KOH)等7个指标。
3.芝麻油抽检项目包括苯并[a]芘、亚油酸、油酸、棕榈酸、过氧化值、酸价(KOH)、溶剂残留量、乙基麦芽酚、硬脂酸等9个指标。
4.其他食用植物油(半精炼、全精炼)抽检项目包括苯并[a]芘、溶剂残留量、铅(以Pb计)、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过氧化值、酸价(KOH)等6个指标。
5.大豆油抽检项目包括苯并[a]芘、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过氧化值、酸价(KOH)、溶剂残留量、乙基麦芽酚等6个指标。
6.煎炸过程用油抽检项目包括酸价(KOH)、极性组分等2个指标。
7.橄榄油、油橄榄果渣油抽检项目包括溶剂残留量、酸值(以氢氧化钾计)、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过氧化值等4个指标。
8.玉米油抽检项目包括苯并[a]芘、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过氧化值、酸价(KOH)、黄曲霉毒素B1等5个指标。
9.食用植物调和油抽检项目包括苯并[a]芘、溶剂残留量、乙基麦芽酚、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过氧化值、酸价(KOH)等6个指标。
二、蔬菜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酱腌菜》(GB 2714)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酱腌菜抽检项目包括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大肠菌群、三氯蔗糖、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阿斯巴甜、纽甜等10个指标。
2.自然干制品、热风干燥蔬菜、冷冻干燥蔬菜、蔬菜脆片、蔬菜粉及制品抽检项目包括糖精钠(以糖精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等5个指标。
3.腌渍食用菌抽检项目包括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等3个指标。
4.干制食用菌抽检项目包括总砷(以As计)、铅(以Pb计)、镉(以Cd计)、总汞(以Hg计)等4个指标。
三、豆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豆制品》(GB 2712)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腐竹、油皮及其再制品抽检项目包括糖精钠(以糖精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等6个指标。
2.腐乳、豆豉、纳豆等抽检项目包括大肠菌群、糖精钠(以糖精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金黄色葡萄球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丙酸及其钠盐、钙盐(以丙酸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等9个指标。
3.豆干、豆腐、豆皮等抽检项目包括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大肠菌群、糖精钠(以糖精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丙酸及其钠盐、钙盐(以丙酸计)、三氯蔗糖、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等9个指标。
4.大豆蛋白类制品等抽检项目包括糖精钠(以糖精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大肠菌群等6个指标。
四、罐头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罐头食品》(GB 709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水产动物类罐头抽检项目包括糖精钠(以糖精计)、无机砷(以As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商业无菌、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等6个指标。
2.水果类罐头抽检项目包括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胭脂红、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柠檬黄、糖精钠(以糖精计)、阿斯巴甜、日落黄、商业无菌、苋菜红、赤藓红、诱惑红、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等12个指标。
3.畜禽肉类罐头抽检项目包括糖精钠(以糖精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商业无菌、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镉(以Cd计)等6个指标。
4.蔬菜类罐头抽检项目包括乙二胺四乙酸二钠、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商业无菌等6个指标。
5.其他罐头抽检项目包括糖精钠(以糖精计)、乙二胺四乙酸二钠、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商业无菌、黄曲霉毒素B1等7个指标。
6.食用菌罐头抽检项目包括商业无菌、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等2个指标。
五、蛋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蛋与蛋制品》(GB 274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其他类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大肠菌群等4个指标。
2.冰蛋类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大肠菌群等4个指标。
3.再制蛋抽检项目包括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大肠菌群、商业无菌、沙门氏菌、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等6个指标。
六、蜂产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蜂蜜》(GB 149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蜂蜜抽检项目包括呋喃西林代谢物、洛硝达唑、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甲硝唑、呋喃唑酮代谢物、嗜渗酵母计数、霉菌计数、果糖和葡萄糖、氯霉素、蔗糖、地美硝唑、呋喃妥因代谢物等12个指标。
2.蜂产品制品抽检项目包括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大肠菌群等2个指标。
七、食用农产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兽药地方标准废止目录》(农业部公告第560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豆芽卫生标准》(GB 22556)、《发布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兽药的决定》(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四批)》(整顿办函〔2010〕50 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畜、禽产品》(GB 270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动物性水产品》(GB 273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农业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 年第 11 号)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牛肉抽检项目包括林可霉素、氯霉素、莱克多巴胺、克伦特罗、沙丁胺醇、氟苯尼考、恩诺沙星、呋喃唑酮代谢物、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磺胺类(总量)、挥发性盐基氮、甲氧苄啶、地塞米松等13个指标。
2.其他禽副产品抽检项目包括呋喃妥因代谢物、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呋喃西林代谢物、呋喃唑酮代谢物、氯霉素等5个指标。
3.柑、橘抽检项目包括三唑磷、水胺硫磷、克百威、联苯菊酯、苯醚甲环唑、氯唑磷、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甲拌磷、氧乐果、丙溴磷等10个指标。
4.黄瓜抽检项目包括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敌敌畏、毒死蜱、噻虫嗪、哒螨灵、阿维菌素、多菌灵、异丙威、腐霉利、氧乐果、克百威、乙螨唑、氟虫腈等13个指标。
5.鸡肝抽检项目包括替米考星、呋喃西林代谢物、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金刚烷胺、氟苯尼考、金刚乙胺、氯霉素、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呋喃唑酮代谢物、总砷(以As计)等10个指标。
6.猪肉抽检项目包括氯霉素、呋喃唑酮代谢物、多西环素、莱克多巴胺、利巴韦林、克伦特罗、替米考星、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磺胺类(总量)、氟苯尼考(氟苯尼考与氟苯尼考胺之和)、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喹乙醇、挥发性盐基氮、甲硝唑、沙丁胺醇、甲氧苄啶、土霉素、地塞米松、氯丙嗪等19个指标。
7.鸡肉抽检项目包括氯霉素、呋喃西林代谢物、四环素、替米考星、氟苯尼考(氟苯尼考与氟苯尼考胺之和)、金刚烷胺、甲硝唑、尼卡巴嗪、氟苯尼考、呋喃唑酮代谢物、多西环素、沙拉沙星、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磺胺类(总量)、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挥发性盐基氮、呋喃它酮代谢物、甲氧苄啶、土霉素等19个指标。
8.韭菜抽检项目包括阿维菌素、甲胺磷、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二甲戊灵、氧乐果、甲基异柳磷、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氟虫腈、敌敌畏、吡虫啉、腐霉利、水胺硫磷、甲拌磷、多菌灵、啶虫脒、乙酰甲胺磷、毒死蜱、对硫磷、氯唑磷、铅(以Pb计)、灭多威、辛硫磷、灭线磷、克百威、肟菌酯、镉(以Cd计)等26个指标。
9.枣抽检项目包括糖精钠(以糖精计)、氰戊菊酯和S-氰戊菊酯、氟虫腈、氧乐果、多菌灵等5个指标。
10.豆芽抽检项目包括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亚硫酸盐(以SO₂计)、6-苄基腺嘌呤(6-BA)、铅(以Pb计)等4个指标。
11.油桃抽检项目包括克百威、苯醚甲环唑、甲胺磷、敌敌畏、氧乐果、多菌灵等6个指标。
12.梨抽检项目包括克百威、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多菌灵等3个指标。
13.海水虾抽检项目包括呋喃妥因代谢物、氯霉素、挥发性盐基氮、孔雀石绿、呋喃唑酮代谢物、土霉素/金霉素/四环素(组合含量)、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镉(以Cd计)、恩诺沙星等9个指标。
14.西瓜抽检项目包括噻虫嗪、甲胺磷、氧乐果、克百威等4个指标。
15.羊肉抽检项目包括林可霉素、莱克多巴胺、克伦特罗、沙丁胺醇、氟苯尼考、恩诺沙星、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磺胺类(总量)、铅(以Pb计)等9个指标。
16.其他禽肉抽检项目包括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磺胺类(总量)、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呋喃唑酮代谢物、氟苯尼考、金霉素、土霉素等7个指标。
17.大白菜抽检项目包括涕灭威、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甲胺磷、毒死蜱、氧乐果、啶虫脒、噻虫嗪、水胺硫磷、阿维菌素、克百威、唑虫酰胺、吡虫啉、镉(以Cd计)、甲拌磷、氟虫腈等15个指标。
18.结球甘蓝抽检项目包括甲基异柳磷、涕灭威、甲胺磷、氧乐果、乙酰甲胺磷等5个指标。
19.猪肝抽检项目包括多西环素、氟苯尼考、甲氧苄啶、土霉素、克伦特罗、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磺胺类(总量)、镉(以Cd计)、恩诺沙星、呋喃唑酮代谢物、总砷(以As计)等11个指标。
20.樱桃抽检项目包括苯醚甲环唑、氰戊菊酯和S-氰戊菊酯、溴氰菊酯、氟虫腈等4个指标。
21.淡水虾抽检项目包括土霉素/金霉素/四环素(组合含量)、孔雀石绿(孔雀石绿及其代谢物隐色孔雀石绿残留量之和)、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呋喃妥因代谢物、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镉(以Cd计)、呋喃唑酮代谢物、氯霉素等8个指标。
22.桃抽检项目包括苯醚甲环唑、敌敌畏、溴氰菊酯、多菌灵、甲胺磷、氧乐果、氟硅唑、克百威等8个指标。
23.淡水鱼抽检项目包括氯霉素、溴氰菊酯、呋喃西林代谢物、氯氰菊酯、氟苯尼考、恩诺沙星、呋喃唑酮代谢物、地西泮、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磺胺类(总量)、孔雀石绿、甲氧苄啶等12个指标。
24.香蕉抽检项目包括苯醚甲环唑、吡唑醚菌酯、噻虫嗪、吡虫啉、甲拌磷、多菌灵、氟虫腈、噻虫胺、腈苯唑等9个指标。
25.油麦菜抽检项目包括水胺硫磷、阿维菌素、甲拌磷、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氧乐果、乙酰甲胺磷、啶虫脒、甲基异柳磷、氟虫腈、噻虫嗪、氯唑磷、灭多威、克百威等13个指标。
26.菜薹抽检项目包括甲基异柳磷、阿维菌素、联苯菊酯、克百威、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甲胺磷、甲拌磷、氟虫腈、氧乐果、啶虫脒等11个指标。
27.豇豆抽检项目包括倍硫磷、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噻虫嗪、水胺硫磷、阿维菌素、氯唑磷、甲拌磷、灭多威、甲胺磷、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氧乐果、啶虫脒、乙酰甲胺磷、甲基异柳磷、克百威、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灭蝇胺、氟虫腈、噻虫胺等19个指标。
28.杏抽检项目包括氧乐果、氟硅唑、克百威、抗蚜威、腈苯唑等5个指标。
29.龙眼抽检项目包括克百威、敌敌畏、甲胺磷、氧乐果等4个指标。
30.普通白菜抽检项目包括虫螨腈、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敌敌畏、毒死蜱、噻虫嗪、甲氰菊酯、水胺硫磷、阿维菌素、吡虫啉、铅(以Pb计)、溴氰菊酯、甲拌磷、甲胺磷、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氧乐果、啶虫脒、辛硫磷、甲基异柳磷、克百威、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镉(以Cd计)、氟虫腈、百菌清等23个指标。
31.葡萄抽检项目包括甲胺磷、氧乐果、克百威、氟虫腈等4个指标。
32.芹菜抽检项目包括阿维菌素、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氧乐果、甲基异柳磷、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氟虫腈、马拉硫磷、敌敌畏、甲萘威、水胺硫磷、甲拌磷、烯酰吗啉、毒死蜱、铅(以Pb计)、辛硫磷、克百威、镉(以Cd计)、噻虫胺等18个指标。
33.苹果抽检项目包括甲拌磷、氧乐果、啶虫脒、敌敌畏、毒死蜱、克百威等6个指标。
34.番茄抽检项目包括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敌敌畏、甲胺磷、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毒死蜱、氧乐果、辛硫磷、烯酰吗啉、克百威、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溴氰菊酯等11个指标。
35.海水蟹抽检项目包括孔雀石绿、呋喃妥因代谢物、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镉(以Cd计)、呋喃它酮代谢物、氯霉素等6个指标。
36.海水鱼抽检项目包括挥发性盐基氮、孔雀石绿、呋喃唑酮代谢物、组胺、甲硝唑、土霉素/金霉素/四环素(组合含量)、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镉(以Cd计)、恩诺沙星等9个指标。
37.橙抽检项目包括三唑磷、水胺硫磷、克百威、联苯菊酯、杀扑磷、氧乐果、多菌灵、丙溴磷等8个指标。
38.鸡蛋抽检项目包括氯霉素、金刚乙胺、金刚烷胺、地美硝唑、甲硝唑、甲砜霉素、呋喃唑酮代谢物、氟虫腈、磺胺类(总量)、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等10个指标。
39.荔枝抽检项目包括苯醚甲环唑、毒死蜱、氧乐果、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多菌灵等5个指标。
40.猕猴桃抽检项目包括氯吡脲、敌敌畏、氧乐果、多菌灵等4个指标。
41.猪肾抽检项目包括克伦特罗、呋喃西林代谢物、磺胺类(总量)、土霉素等4个指标。
42.芒果抽检项目包括苯醚甲环唑、多菌灵、氧乐果、嘧菌酯、戊唑醇等5个指标。
43.鲜食用菌抽检项目包括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镉(以Cd计)等4个指标。
44.姜抽检项目包括克百威、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吡虫啉、镉(以Cd计)、铅(以Pb计)、甲胺磷、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甲拌磷、氧乐果、噻虫嗪等10个指标。
45.茄子抽检项目包括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水胺硫磷、甲拌磷、甲胺磷、氧乐果、氟虫腈、噻虫嗪、甲氰菊酯、氯唑磷、克百威、镉(以Cd计)等11个指标。
46.辣椒抽检项目包括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吡唑醚菌酯、杀扑磷、水胺硫磷、吡虫啉、甲拌磷、多菌灵、甲胺磷、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氧乐果、啶虫脒、丙溴磷、甲基异柳磷、克百威、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镉(以Cd计)、氟虫腈、百菌清、噻虫胺等20个指标。
47.豆类抽检项目包括赭曲霉毒素A、2,4-滴和2,4-滴钠盐、吡虫啉、铅(以Pb计)、铬(以Cr计)等5个指标。
48.其他水产品抽检项目包括氧氟沙星、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诺氟沙星等3个指标。
49.菠菜抽检项目包括阿维菌素、水胺硫磷、铬(以Cr计)、甲拌磷、涕灭威、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氧乐果、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氟虫腈、敌敌畏、毒死蜱、甲氰菊酯、噻虫嗪、铅(以Pb计)、克百威、镉(以Cd计)等16个指标。
50.鸭肉抽检项目包括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金刚烷胺、氯霉素、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它酮代谢物、多西环素、甲硝唑、甲氧苄啶、土霉素、氟苯尼考、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等11个指标。
51.莲藕抽检项目包括丙环唑、啶虫脒、氧乐果、克百威、敌百虫、吡虫啉、镉(以Cd计)、铅(以Pb计)、铬(以Cr计)、嘧菌酯、总汞(以Hg计)、多菌灵、总砷(以As计)、吡蚜酮等14个指标。
52.火龙果抽检项目包括甲胺磷、氧乐果、克百威、氟虫腈等4个指标。
53.甜椒抽检项目包括水胺硫磷、甲基异柳磷、阿维菌素、吡虫啉、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氧乐果、啶虫脒等7个指标。
54.菜豆抽检项目包括水胺硫磷、涕灭威、克百威、吡虫啉、灭蝇胺、甲胺磷、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溴氰菊酯、氟虫腈、氧乐果、多菌灵等11个指标。
55.草莓抽检项目包括敌敌畏、氧乐果、克百威、烯酰吗啉、多菌灵等5个指标。
56.甜瓜类抽检项目包括克百威、烯酰吗啉、氧乐果、乙酰甲胺磷等4个指标。
八、肉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腌腊肉制品》(GB 273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GB 2726)、《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一批)》(食品整治办[2008]3号)、《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五批)》(整顿办函[2011]1号)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熏煮香肠火腿制品抽检项目包括氯霉素、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胭脂红、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大肠菌群、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等7个指标。
2.食用血制品抽检项目包括苏丹红Ⅳ、苏丹红Ⅲ、苏丹红Ⅱ、苏丹红Ⅰ等4个指标。
3.调理肉制品(非速冻)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氯霉素等2个指标。
4.熟肉干制品抽检项目包括氯霉素、铬(以Cr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胭脂红、镉(以Cd计)、大肠菌群、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大肠埃希氏菌O157:H7、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等13个指标。
5.熏烧烤肉制品抽检项目包括苯并[a]芘、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大肠菌群、氯霉素、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铅(以Pb计)等6个指标。
6.酱卤肉制品抽检项目包括铬(以Cr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大肠埃希氏菌O157:H7、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氯霉素、总砷(以As计)、酸性橙Ⅱ、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胭脂红、镉(以Cd计)等17个指标。
7.腌腊肉制品抽检项目包括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氯霉素、总砷(以As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镉(以Cd计)、胭脂红等8个指标。
九、乳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灭菌乳》(GB 2519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粉》(GB 19644)、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公告《关于三聚氰胺在食品中的限量值的公告》(2011年第10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调制乳》(GB 251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发酵乳》(GB 1930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再制干酪》(GB 251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巴氏杀菌乳》(GB 1964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干酪(奶酪)、再制干酪抽检项目包括大肠菌群、沙门氏菌、三聚氰胺、金黄色葡萄球菌、酵母、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等6个指标。
2.灭菌乳抽检项目包括酸度、蛋白质、商业无菌、三聚氰胺、非脂乳固体、脂肪等6个指标。
3.发酵乳抽检项目包括酸度、蛋白质、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乳酸菌数、三聚氰胺、酵母、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霉菌、脂肪等11个指标。
4.奶片、奶条等抽检项目包括三聚氰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等2个指标。
5.巴氏杀菌乳抽检项目包括大肠菌群、三聚氰胺、酸度、沙门氏菌、蛋白质、金黄色葡萄球菌等6个指标。
6.调制乳抽检项目包括大肠菌群、三聚氰胺、蛋白质、商业无菌等4个指标。
7.全脂乳粉、脱脂乳粉、部分脱脂乳粉、调制乳粉抽检项目包括大肠菌群、三聚氰胺、蛋白质等3个指标。
十、饮料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公告《关于三聚氰胺在食品中的限量值的公告》(2011年第10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瓶装饮用纯净水》(GB 1732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GB 710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1929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用天然矿泉水》(GB 853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碳酸饮料(汽水)抽检项目包括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二氧化碳气容量、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酵母、霉菌、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等6个指标。
2.果、蔬汁饮料抽检项目包括安赛蜜、大肠菌群、糖精钠(以糖精计)、日落黄、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胭脂红、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苋菜红、铅(以Pb计)、展青霉素、亮蓝、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酵母、柠檬黄、霉菌等16个指标。
3.固体饮料抽检项目包括大肠菌群、糖精钠(以糖精计)、赭曲霉毒素A、苋菜红、日落黄、铅(以Pb计)、蛋白质、亮蓝、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柠檬黄、霉菌、胭脂红等13个指标。
4.饮用纯净水抽检项目包括大肠菌群、铜绿假单胞菌、溴酸盐等3个指标。
5.蛋白饮料抽检项目包括大肠菌群、三聚氰胺、沙门氏菌、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蛋白质、金黄色葡萄球菌等6个指标。
6.其他饮料抽检项目包括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胭脂红、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酵母、柠檬黄、安赛蜜、大肠菌群、糖精钠(以糖精计)、日落黄、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金黄色葡萄球菌、苋菜红、沙门氏菌、亮蓝、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霉菌等16个指标。
7.其他饮用水抽检项目包括大肠菌群、亚硝酸盐(以NO2-计)、铜绿假单胞菌、余氯(游离氯)、耗氧量(以O2计)、溴酸盐等6个指标。
8.茶饮料抽检项目包括茶多酚、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咖啡因等3个指标。
9.饮用天然矿泉水抽检项目包括界限指标-偏硅酸、大肠菌群、镍、锑、亚硝酸盐(以NO2-计)、界限指标-锶、硝酸盐(以NO3-计)、铜绿假单胞菌、溴酸盐等9个指标。
十一、调味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鸡粉调味料》(SB/T 104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酿造酱》(GB 2718)、《花生酱》(QB/T 1733.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水产调味品》(GB 1013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盐碘含量》(GB 2687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盐》(GB 27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酱油》(GB 2717)、《酿造食醋》(GB/T 18187)、《酿造酱油》(GB/T 1818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醋》(GB 27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调味料酒》(SB/T 10416)、《蚝油》(GB/T 2199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芝麻酱》(LS/T 322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鸡精调味料》(SB/T 10371)、《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一批)》(食品整治办[2008]3号)、《谷氨酸钠(味精)》(GB/T 8967)、《黄豆酱》(GB/T 24399)、《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五批)》(整顿办函[2011]1号)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味精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谷氨酸钠等2个指标。
2.普通食用盐抽检项目包括亚铁氰化钾/亚铁氰化钠(以亚铁氰根计)、钡(以Ba计)、氯化钠(以干基计)、碘(以I计)、镉(以Cd计)、铅(以Pb计)、总汞(以Hg计)、总砷(以As计)等8个指标。
3.黄豆酱、甜面酱等抽检项目包括大肠菌群、糖精钠(以糖精计)、氨基酸态氮(以氮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黄曲霉毒素B1等7个指标。
4.火锅底料、麻辣烫底料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等4个指标。
5.其他香辛料调味品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等1个指标。
6.其他液体调味料抽检项目包括糖精钠(以糖精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总酸(以乙酸计)、大肠菌群、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等7个指标。
7.其他固体调味料抽检项目包括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总砷(以As计)、铅(以Pb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苏丹红Ⅳ、苏丹红Ⅲ、苏丹红Ⅱ、苏丹红Ⅰ、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等11个指标。
8.辣椒、花椒、辣椒粉、花椒粉抽检项目包括苏丹红Ⅳ、苏丹红Ⅲ、罗丹明B、苏丹红Ⅱ、苏丹红Ⅰ、铅(以Pb计)等6个指标。
9.蚝油、虾油、鱼露抽检项目包括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氨基酸态氮、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大肠菌群等5个指标。
10.其他半固体调味料抽检项目包括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罗丹明B、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等5个指标。
11.料酒抽检项目包括糖精钠(以糖精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氨基酸态氮(以氮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三氯蔗糖等7个指标。
12.坚果与籽类的泥(酱),包括花生酱等抽检项目包括沙门氏菌、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铅(以Pb计)、黄曲霉毒素B1、酸价(以脂肪计)(KOH)等5个指标。
13.食品生产加工用盐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亚铁氰化钾/亚铁氰化钠(以亚铁氰根计)、镉(以Cd计)、总汞(以Hg计)、总砷(以As计)等5个指标。
14.酱油抽检项目包括大肠菌群、全氮(以氮计)、糖精钠(以糖精计)、氨基酸态氮(以氮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对羟基苯甲酸酯类及其钠盐(对羟基苯甲酸甲酯钠,对羟基苯甲酸乙酯及其钠盐)(以对羟基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铵盐(以占氨基酸态氮的百分比计)等9个指标。
15.特殊工艺食用盐抽检项目包括碘(以I计)、亚铁氰化钾/亚铁氰化钠(以亚铁氰根计)、镉(以Cd计)、钡(以Ba计)、铅(以Pb计)、氯化钠(以干基计)、总汞(以Hg计)、总砷(以As计)等8个指标。
16.食醋抽检项目包括不挥发酸(以乳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总酸(以乙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对羟基苯甲酸酯类及其钠盐(对羟基苯甲酸甲酯钠,对羟基苯甲酸乙酯及其钠盐)(以对羟基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等7个指标。
十二、方便食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方便面》(GB 1740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冲调谷物制品》(GB 1964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油炸面、非油炸面、方便米粉(米线)、方便粉丝抽检项目包括酸价(以脂肪计)(KOH)、大肠菌群、水分、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等4个指标。
2.调味面制品抽检项目包括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酸价(以脂肪计)(KOH)、过氧化值(以脂肪计)、大肠菌群、糖精钠(以糖精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霉菌等10个指标。
3.方便粥、方便盒饭、冷面及其他熟制方便食品等抽检项目包括大肠菌群、酸价(以脂肪计)(KOH)、糖精钠(以糖精计)、沙门氏菌、铅(以Pb计)、金黄色葡萄球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霉菌、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等10个指标。
十三、餐饮食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五批)》(整顿办函[2011]1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复用餐饮具(餐馆自行消毒)抽检项目包括大肠菌群、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等2个指标。
2.花生及其制品(自制)抽检项目包括黄曲霉毒素B1等1个指标。
3.肉冻、皮冻(自制)抽检项目包括铬(以Cr计)等1个指标。
4.油炸面制品(自制)抽检项目包括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等1个指标。
5.火锅调味料(底料、蘸料)(自制)抽检项目包括吗啡、罂粟碱、可待因、那可丁等4个指标。
注:转自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