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21年第14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本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我局组织抽检了糕点,调味品,食用农产品,肉制品,特殊膳食食品,饮料6类食品410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402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抽检信息详见附件)。
一、总体情况
糕点35批次,全部合格;调味品30批次,全部合格;食用农产品189批次,其中合格样品184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肉制品64批次,其中合格样品63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特殊膳食食品50批次,其中合格样品49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饮料42批次,其中合格样品41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
二、不合格样品情况
1.标称三河市新久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北京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红莲南路分公司经营的微辣鸭肠(微辣),菌落总数、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北京市食品检验所)。
2.北京书桃长光蔬菜店经营的黄豆芽,6-苄基腺嘌呤(6-BA)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检验机构为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北京市食品检验所)。
3.标称唐山伊盛实业有限公司生产,北京苗乡楼餐饮有限公司第八分公司经营的牛肉,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检验机构为中国肉类食品综合研究中心。
4.标称青岛君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北京屋贝宝商贸有限公司第九分公司经营的菠菜猪肝有机小面条,维生素A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北京市食品检验所)。
5.北京新国重安蔬菜店经营的豇豆,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
6.南京拍拍蓝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经营的鲜活梭子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北京市食品检验所)。
7.北京盛福小关农副产品市场有限责任公司郭连岭经营的韭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
8.标称北京东方九渡桥饮料有限公司生产,北京绿荫永顺百货商店经营的九渡桥天然泉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三、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相关食品生产经营者已依法采取措施控制风险,我局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调查处理,涉及外省市的已通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特此公告。
附件:
1.本次检验项目
2.食品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3.食品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不合格项目说明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19日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一、糕点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 7099)、《关于瑞士乳杆菌R0052等53种“三新食品”的公告》(2020年第4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第二批)》(食品整治办[2009]5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糕点抽检项目包括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大肠菌群、糖精钠(以糖精计)、富马酸二甲酯、金黄色葡萄球菌、丙酸及其钠盐、钙盐(以丙酸计)、丙二醇、酸价(以脂肪计)、沙门氏菌、霉菌、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安赛蜜、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等16个指标。
二、调味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酿造酱油》(GB/T 18186)、《鸡精调味料》(SB/T 10371)、《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五批)》(整顿办函[2011]1号)、《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一批)》(食品整治办[2008]3号)、《谷氨酸钠(味精)》(GB/T 89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鸡粉、鸡精调味料抽检项目包括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呈味核苷酸二钠、大肠菌群、谷氨酸钠等5个指标。
2.味精抽检项目包括谷氨酸钠等1个指标。
3.其他半固体调味料抽检项目包括糖精钠(以糖精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等5个指标。
4.火锅底料、麻辣烫底料抽检项目包括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铅(以Pb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等4个指标。
5.其他液体调味料抽检项目包括糖精钠(以糖精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大肠菌群、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等6个指标。
6.辣椒酱抽检项目包括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等5个指标。
7.酱油抽检项目包括氨基酸态氮(以氮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等5个指标。
8.其他固体调味料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等1个指标。
9.蚝油、虾油、鱼露抽检项目包括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等3个指标。
10.辣椒、花椒、辣椒粉、花椒粉抽检项目包括罗丹明B、铅(以Pb计)等2个指标。
11.食醋抽检项目包括糖精钠(以糖精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总酸(以乙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等4个指标。
12.香辛料调味油抽检项目包括苏丹红Ⅳ、苏丹红Ⅲ、苏丹红Ⅱ、苏丹红Ⅰ等4个指标。
三、食用农产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 (2015年第11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兽药地方标准废止目录》(农业部公告第560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1930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畜、禽产品》(GB 270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豆芽卫生标准》(GB 22556)、《发布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兽药的决定》(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四批)》(整顿办函〔2010〕50 号)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柠檬抽检项目包括水胺硫磷、联苯菊酯、克百威、狄氏剂、对硫磷、多菌灵、辛硫磷等7个指标。
2.牛肉抽检项目包括林可霉素、氯霉素、呋喃西林代谢物、莱克多巴胺、四环素、克伦特罗、沙丁胺醇、氟苯尼考、恩诺沙星、呋喃唑酮代谢物、多西环素、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磺胺类(总量)、挥发性盐基氮、诺氟沙星、氧氟沙星、甲氧苄啶、培氟沙星、土霉素、地塞米松等20个指标。
3.柑、橘抽检项目包括苯醚甲环唑、水胺硫磷、联苯菊酯、杀虫脒、氯唑磷、甲拌磷、多菌灵、三唑磷、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氧乐果、丙溴磷、克百威等12个指标。
4.香蕉抽检项目包括苯醚甲环唑、吡唑醚菌酯、对硫磷、辛硫磷、甲拌磷、氟虫腈、多菌灵、腈苯唑等8个指标。
5.油麦菜抽检项目包括甲基异柳磷、克百威、灭多威、氯唑磷、甲胺磷、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杀扑磷、甲拌磷、氟虫腈、氧乐果、乙酰甲胺磷等11个指标。
6.菜薹抽检项目包括联苯菊酯、甲拌磷、甲胺磷、氧乐果、啶虫脒、甲基异柳磷、克百威、敌百虫、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氟虫腈等10个指标。
7.豇豆抽检项目包括倍硫磷、水胺硫磷、阿维菌素、甲拌磷、甲胺磷、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氧乐果、甲基异柳磷、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氟虫腈、氯唑磷、灭多威、克百威、灭蝇胺等14个指标。
8.普通白菜抽检项目包括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久效磷、毒死蜱、阿维菌素、水胺硫磷、甲拌磷、涕灭威、甲胺磷、啶虫脒、氧乐果、甲基异柳磷、克百威、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氟虫腈等14个指标。
9.龙眼抽检项目包括克百威、敌敌畏、甲胺磷、氧乐果等4个指标。
10.猪肉抽检项目包括氯霉素、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多西环素、莱克多巴胺、利巴韦林、克伦特罗、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磺胺类(总量)、喹乙醇、挥发性盐基氮、诺氟沙星、氧氟沙星、甲硝唑、沙丁胺醇、甲氧苄啶、培氟沙星、土霉素、地塞米松、氟苯尼考、恩诺沙星、氯丙嗪等22个指标。
11.苹果抽检项目包括敌敌畏、毒死蜱、对硫磷、甲拌磷、丙环唑、氧乐果、啶虫脒、丙溴磷、三唑醇、丁硫克百威、克百威等11个指标。
12.芹菜抽检项目包括敌敌畏、毒死蜱、对硫磷、水胺硫磷、阿维菌素、甲拌磷、灭多威、甲胺磷、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二甲戊灵、氧乐果、辛硫磷、甲基异柳磷、克百威、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氟虫腈、马拉硫磷等17个指标。
13.葡萄抽检项目包括苯醚甲环唑、霜霉威和霜霉威盐酸盐、氰戊菊酯和S-氰戊菊酯、戊唑醇、甲胺磷、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己唑醇、氧乐果、辛硫磷、嘧霉胺、氟硅唑、灭线磷、克百威、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甲基对硫磷等15个指标。
14.海水蟹抽检项目包括孔雀石绿(孔雀石绿及其代谢物隐色孔雀石绿残留量之和)、呋喃妥因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呋喃它酮代谢物、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培氟沙星、氯霉素、诺氟沙星、氧氟沙星、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镉(以Cd计)、呋喃唑酮代谢物等12个指标。
15.山药抽检项目包括涕灭威、克百威、铅(以Pb计)、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甲拌磷、氧乐果、辛硫磷等7个指标。
16.鸡蛋抽检项目包括氯霉素、呋喃唑酮代谢物、多西环素、氟虫腈、金刚乙胺、磺胺类(总量)、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金刚烷胺、诺氟沙星、氧氟沙星、甲硝唑、氟苯尼考等12个指标。
17.柚抽检项目包括水胺硫磷、联苯菊酯、溴氰菊酯、氟虫腈、辛硫磷等5个指标。
18.鲜食用菌抽检项目包括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二氧化硫残留量、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镉(以Cd计)等4个指标。
19.鸡肉抽检项目包括甲硝唑、呋喃妥因代谢物、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金刚烷胺、甲氧苄啶、培氟沙星、挥发性盐基氮、氯霉素、诺氟沙星、土霉素、利巴韦林、呋喃唑酮代谢物、替米考星、呋喃西林代谢物、呋喃它酮代谢物、多西环素、沙拉沙星、尼卡巴嗪、氟苯尼考、金刚乙胺、氧氟沙星、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磺胺类(总量)、四环素、金霉素等25个指标。
20.茄子抽检项目包括水胺硫磷、克百威、镉(以Cd计)、氯唑磷、甲胺磷、杀扑磷、甲拌磷、氟虫腈、霜霉威和霜霉威盐酸盐、氧乐果、甲氰菊酯等11个指标。
21.姜抽检项目包括甲胺磷、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氧乐果、噻虫嗪、克百威、吡虫啉、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镉(以Cd计)、铅(以Pb计)、甲拌磷、氟虫腈等11个指标。
22.韭菜抽检项目包括乐果、甲胺磷、敌敌畏、腐霉利、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二甲戊灵、毒死蜱、氧乐果、辛硫磷、阿维菌素、灭线磷、克百威、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镉(以Cd计)、铅(以Pb计)、甲拌磷、氟虫腈、多菌灵等18个指标。
23.辣椒抽检项目包括灭多威、甲胺磷、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杀扑磷、氧乐果、丙溴磷、水胺硫磷、克百威、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镉(以Cd计)、氯唑磷、甲拌磷、氟虫腈、多菌灵等15个指标。
24.枣抽检项目包括糖精钠(以糖精计)、氰戊菊酯和S-氰戊菊酯、甲胺磷、氟虫腈、氧乐果、多菌灵等6个指标。
25.豆类抽检项目包括吡虫啉、赭曲霉毒素A、铅(以Pb计)、铬(以Cr计)等4个指标。
26.豆芽抽检项目包括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亚硫酸盐(以SO₂计)、6-苄基腺嘌呤(6-BA)、铅(以Pb计)等4个指标。
27.梨抽检项目包括敌敌畏、毒死蜱、对硫磷、水胺硫磷、吡虫啉、甲拌磷、多菌灵、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氧乐果、克百威、敌百虫、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氟氯氰菊酯和高效氟氯氰菊酯、氟虫腈等14个指标。
28.菠菜抽检项目包括阿维菌素、甲基异柳磷、克百威、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甲拌磷、毒死蜱、氟虫腈、氧乐果等8个指标。
29.西瓜抽检项目包括克百威、敌敌畏、甲胺磷、甲霜灵和精甲霜灵、氧乐果、噻虫嗪等6个指标。
30.鸭肉抽检项目包括甲硝唑、呋喃妥因代谢物、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甲氧苄啶、培氟沙星、挥发性盐基氮、氯霉素、诺氟沙星、土霉素、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呋喃它酮代谢物、多西环素、氟苯尼考、氧氟沙星、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磺胺类(总量)等17个指标。
31.石榴抽检项目包括硫线磷、克百威、硫环磷、敌百虫、苯醚甲环唑等5个指标。
32.其他禽蛋抽检项目包括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金刚烷胺、氯霉素、诺氟沙星、呋喃唑酮代谢物、氟苯尼考、金刚乙胺、氧氟沙星、磺胺类(总量)、氟虫腈等10个指标。
33.羊肉抽检项目包括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林可霉素、挥发性盐基氮、氯霉素、诺氟沙星、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氧氟沙星、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培氟沙星、土霉素、克伦特罗、铅(以Pb计)、氟苯尼考、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磺胺类(总量)等17个指标。
34.莲藕抽检项目包括吡虫啉、铅(以Pb计)、铬(以Cr计)、嘧菌酯、多菌灵、丙环唑、啶虫脒、氧乐果、克百威、敌百虫、镉(以Cd计)、总汞(以Hg计)、总砷(以As计)、吡蚜酮等14个指标。
35.甜椒抽检项目包括敌敌畏、水胺硫磷、氯唑磷、甲拌磷、甲胺磷、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氧乐果、甲基异柳磷、克百威、甲基对硫磷、氟虫腈等11个指标。
36.大白菜抽检项目包括久效磷、毒死蜱、水胺硫磷、阿维菌素、硫线磷、甲拌磷、涕灭威、甲胺磷、氧乐果、啶虫脒、甲基异柳磷、克百威、唑虫酰胺、氟虫腈等14个指标。
37.结球甘蓝抽检项目包括乐果、久效磷、毒死蜱、甲拌磷、涕灭威、灭多威、甲胺磷、氧乐果、乙酰甲胺磷、甲基异柳磷、克百威、氟虫腈、甲基毒死蜱等13个指标。
38.柿子抽检项目包括涕灭威、杀扑磷、辛硫磷、氰戊菊酯和 S-氰戊菊酯、水胺硫磷、克百威、氰戊菊酯和S-氰戊菊酯等7个指标。
39.生干籽类抽检项目包括阿维菌素、克百威、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镉(以Cd计)、铅(以Pb计)、黄曲霉毒素B₁、溴氰菊酯、嘧菌酯、酸价(以脂肪计)、辛硫磷等10个指标。
四、肉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GB 272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腌腊肉制品》(GB 2730)、《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五批)》(整顿办函[2011]1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熏煮香肠火腿制品抽检项目包括大肠菌群、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等6个指标。
2.熏烧烤肉制品抽检项目包括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等1个指标。
3.熟肉干制品抽检项目包括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大肠菌群、氯霉素、大肠埃希氏菌O157:H7等6个指标。
4.酱卤肉制品抽检项目包括大肠菌群、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氯霉素、菌落总数、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商业无菌、胭脂红等11个指标。
5.腌腊肉制品抽检项目包括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氯霉素、铅(以Pb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胭脂红、总砷(以As计)等10个指标。
五、特殊膳食食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GB 1076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GB 1077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辅食营养补充品》(GB 22570)、卫健委、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中镉的临时限量值的公告》(2018年第7号公告)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泥(糊)状罐装食品、颗粒状罐装食品、汁类罐装食品抽检项目包括无机砷(以As计)、亚硝酸盐(以NaNO2计)、商业无菌、总钠、铅(以Pb计)、总汞(以Hg计)等6个指标。
2.辅食营养素补充食品、辅食营养素补充片、辅食营养素撒剂抽检项目包括维生素B2、维生素B1、大肠菌群、锌、钙、菌落总数、硝酸盐(以NaNO3计)、黄曲霉毒素M1、亚硝酸盐(以NaNO2计)、总砷(以As计)、铁、叶酸、沙门氏菌、铅(以Pb计)、蛋白质、维生素A、维生素C、维生素D等18个指标。
3.婴幼儿谷物辅助食品、婴幼儿高蛋白谷物辅助食品、婴幼儿生制类谷物辅助食品、婴幼儿饼干或其他婴幼儿谷物辅助食品抽检项目包括叶酸、蛋白质、水分、能量、烟酸、黄曲霉毒素B1、钙、钠、钾、铁、生物素、磷、维生素B2、维生素B1、维生素B6、大肠菌群、锌、无机砷(以As计)、亚硝酸盐(以NaNO2计)、沙门氏菌、硝酸盐(以NaNO3计)、二十二碳六烯酸、维生素E、维生素A、维生素C、维生素D、不溶性膳食纤维、镉(以Cd计)、菌落总数、维生素B12、铅(以Pb计)、泛酸、脂肪等33个指标。
六、饮料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GB 710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1929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饮用天然矿泉水》(GB 853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碳酸饮料(汽水)抽检项目包括霉菌、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二氧化碳气容量、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酵母、大肠菌群等6个指标。
2.果、蔬汁饮料抽检项目包括安赛蜜、大肠菌群、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菌落总数、纳他霉素、苋菜红、日落黄、铅(以Pb计)、展青霉素、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亮蓝、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酵母、柠檬黄、霉菌、胭脂红等17个指标。
3.固体饮料抽检项目包括安赛蜜、大肠菌群、糖精钠(以糖精计)、菌落总数、苋菜红、日落黄、沙门氏菌、铅(以Pb计)、蛋白质、金黄色葡萄球菌、亮蓝、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柠檬黄、霉菌、胭脂红等16个指标。
4.饮用纯净水抽检项目包括余氯(游离氯)、亚硝酸盐(以NO2⁻计)、耗氧量(以O2计)、大肠菌群、三氯甲烷、铜绿假单胞菌、溴酸盐等7个指标。
5.其他饮用水抽检项目包括余氯(游离氯)、耗氧量(以O2计)、浑浊度、大肠菌群、挥发性酚(以苯酚计)、亚硝酸盐(以NO2⁻计)、铜绿假单胞菌、溴酸盐、三氯甲烷等9个指标。
6.饮用天然矿泉水抽检项目包括大肠菌群、锑、亚硝酸盐(以NO2⁻计)、铜绿假单胞菌、镍、粪链球菌、界限指标-锶、界限指标-偏硅酸、硝酸盐(以NO3⁻计)、溴酸盐等10个指标。
注:转自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