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21年第3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本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我局组织抽检了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糖果制品,豆制品,食用农产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餐饮食品9类食品517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512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抽检信息详见附件)。
一、总体情况
粮食加工品57批次,全部合格;肉制品53批次,全部合格;乳制品42批次,全部合格;糖果制品17批次,全部合格;豆制品8批次,全部合格;食用农产品145批次,其中合格样品144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76批次,其中合格样品74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66批次,其中合格样品65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餐饮食品53批次,其中合格样品52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
二、不合格样品情况
1.北京星林食餐饮有限公司使用的煎炸过程用油,酸价(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国家副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2.标称廊坊市清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北京刘宇明食品店经营的2批次鲜土豆粉,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 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国家副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3.燕丹华燕菜市场中心内刘景华经营的菠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北京市食品检验所)。
4.北京市苹果园华运诚小吃店使用、消毒的大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北京市食品检验所)。
三、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相关食品生产经营者已依法采取措施控制风险,我局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调查处理,涉及外埠的已通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特此公告。
附件:
1.本次检验项目
2.食品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3.食品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不合格项目说明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22日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一、粮食加工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卫生部等7部门《关于撤销食品添加剂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钙的公告》(卫生部公告[2011]第4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米粉制品抽检项目包括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大肠菌群、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等5个指标。
2.生湿面制品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等4个指标。
3.其他谷物粉类制成品抽检项目包括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等1个指标。
4.其他谷物碾磨加工品抽检项目包括赭曲霉毒素A、铅(以Pb计)等2个指标。
5.大米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无机砷(以As计)、镉(以Cd计)、黄曲霉毒素B1等4个指标。
6.发酵面制品抽检项目包括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等1个指标。
7.米粉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等1个指标。
8.玉米粉、玉米片、玉米渣抽检项目包括赭曲霉毒素A、玉米赤霉烯酮、黄曲霉毒素B1等3个指标。
9.普通挂面、手工面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等1个指标。
10.通用小麦粉、专用小麦粉抽检项目包括苯并[a]芘、玉米赤霉烯酮、赭曲霉毒素A、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过氧化苯甲酰、镉(以Cd计)、黄曲霉毒素B1等7个指标。
11.谷物加工品抽检项目包括镉(以Cd计)、铅(以Pb计)、黄曲霉毒素B1等3个指标。
二、肉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GB 272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腌腊肉制品》(GB 2730)、《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一批)》(食品整治办[2008]3号)、《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五批)》(整顿办函[2011]1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熏煮香肠火腿制品抽检项目包括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大肠菌群、氯霉素、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等7个指标。
2.食用血制品抽检项目包括苏丹红Ⅳ、苏丹红Ⅲ、苏丹红Ⅱ、苏丹红Ⅰ等4个指标。
3.调理肉制品(非速冻)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氯霉素等2个指标。
4.熟肉干制品抽检项目包括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大肠菌群、氯霉素、大肠埃希氏菌O157:H7、沙门氏菌、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等10个指标。
5.熏烧烤肉制品抽检项目包括苯并[a]芘、大肠菌群、氯霉素、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等4个指标。
6.发酵肉制品抽检项目包括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大肠菌群、氯霉素、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等6个指标。
7.酱卤肉制品抽检项目包括氯霉素、铬(以Cr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胭脂红、镉(以Cd计)、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大肠菌群、糖精钠(以糖精计)、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总砷(以As计)、大肠埃希氏菌O157:H7、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金黄色葡萄球菌、酸性橙Ⅱ、菌落总数、沙门氏菌、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等18个指标。
8.腌腊肉制品抽检项目包括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氯霉素、铅(以Pb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胭脂红、总砷(以As计)等8个指标。
三、乳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灭菌乳》(GB 2519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粉》(GB 19644)、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公告《关于三聚氰胺在食品中的限量值的公告》(2011年第10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调制乳》(GB 251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巴氏杀菌乳》(GB 1964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发酵乳》(GB 1930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再制干酪》(GB 251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干酪(奶酪)、再制干酪抽检项目包括沙门氏菌、霉菌、三聚氰胺、金黄色葡萄球菌、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酵母、大肠菌群等7个指标。
2.灭菌乳抽检项目包括三聚氰胺、蛋白质、商业无菌、非脂乳固体、脂肪、酸度等6个指标。
3.发酵乳抽检项目包括大肠菌群、酸度、蛋白质、金黄色葡萄球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三聚氰胺、沙门氏菌、酵母、霉菌、脂肪等10个指标。
4.奶片、奶条等抽检项目包括三聚氰胺等1个指标。
5.巴氏杀菌乳抽检项目包括金黄色葡萄球菌、大肠菌群、沙门氏菌、三聚氰胺、蛋白质、酸度等6个指标。
6.调制乳抽检项目包括三聚氰胺、蛋白质、商业无菌等3个指标。
7.全脂乳粉、脱脂乳粉、部分脱脂乳粉、调制乳粉抽检项目包括大肠菌群、三聚氰胺、蛋白质、菌落总数等4个指标。
四、糖果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糖果抽检项目包括日落黄、苋菜红、柠檬黄、胭脂红等4个指标。
2.巧克力、巧克力制品、代可可脂巧克力及代可可脂巧克力制品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等1个指标。
五、豆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豆制品》(GB 27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腐乳、豆豉、纳豆等抽检项目包括糖精钠(以糖精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大肠菌群、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铅(以Pb计)、黄曲霉毒素B1、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三氯蔗糖等10个指标。
六、食用农产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兽药地方标准废止目录》(农业部公告第560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发布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兽药的决定》(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四批)》(整顿办函〔2010〕50 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动物性水产品》(GB 273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牛肉抽检项目包括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林可霉素、氯霉素、挥发性盐基氮、诺氟沙星、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多西环素、氧氟沙星、莱克多巴胺、四环素、沙丁胺醇、甲氧苄啶、培氟沙星、土霉素、克伦特罗、地塞米松、氟苯尼考、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磺胺类(总量)、恩诺沙星等21个指标。
2.淡水虾抽检项目包括孔雀石绿、呋喃妥因代谢物、氧氟沙星、呋喃西林代谢物、镉(以Cd计)、恩诺沙星、呋喃唑酮代谢物、培氟沙星、氯霉素、诺氟沙星、土霉素等11个指标。
3.其他禽副产品抽检项目包括氧氟沙星、呋喃西林代谢物、金刚烷胺、呋喃唑酮代谢物、氯霉素等5个指标。
4.其他畜副产品抽检项目包括呋喃西林代谢物、氯霉素、克伦特罗、氧氟沙星、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莱克多巴胺等6个指标。
5.香蕉抽检项目包括苯醚甲环唑、吡唑醚菌酯、辛硫磷、对硫磷、甲拌磷、氟虫腈、多菌灵、腈苯唑等8个指标。
6.淡水鱼抽检项目包括氯霉素、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地西泮、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磺胺类(总量)、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诺氟沙星、孔雀石绿、孔雀石绿(孔雀石绿及其代谢物隐色孔雀石绿残留量之和)、氧氟沙星、甲氧苄啶、培氟沙星、氟苯尼考、恩诺沙星等15个指标。
7.淡水蟹抽检项目包括孔雀石绿、氧氟沙星、呋喃西林代谢物、镉(以Cd计)、恩诺沙星、呋喃唑酮代谢物、培氟沙星、诺氟沙星等8个指标。
8.菜薹抽检项目包括联苯菊酯、克百威、敌百虫、甲拌磷、氟虫腈、氧乐果等6个指标。
9.牛肾抽检项目包括克伦特罗、氧氟沙星等2个指标。
10.豇豆抽检项目包括倍硫磷、灭多威、甲胺磷、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氧乐果、阿维菌素、水胺硫磷、甲基异柳磷、克百威、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氯唑磷、灭蝇胺、甲拌磷、氟虫腈等14个指标。
11.鸡肝抽检项目包括氧氟沙星、呋喃西林代谢物、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呋喃唑酮代谢物、氯霉素等5个指标。
12.龙眼抽检项目包括克百威、敌敌畏、甲胺磷、氧乐果等4个指标。
13.普通白菜抽检项目包括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久效磷、毒死蜱、阿维菌素、甲拌磷、涕灭威、甲胺磷、啶虫脒、氧乐果、甲基异柳磷、克百威、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氟虫腈等13个指标。
14.猪肉抽检项目包括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喹乙醇、氯霉素、挥发性盐基氮、诺氟沙星、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多西环素、氧氟沙星、莱克多巴胺、甲硝唑、沙丁胺醇、甲氧苄啶、培氟沙星、土霉素、利巴韦林、克伦特罗、地塞米松、氟苯尼考、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磺胺类(总量)、恩诺沙星、氯丙嗪等23个指标。
15.苹果抽检项目包括敌敌畏、毒死蜱、对硫磷、甲拌磷、丙环唑、氧乐果、啶虫脒、丙溴磷、三唑醇、丁硫克百威、克百威等11个指标。
16.芹菜抽检项目包括敌敌畏、毒死蜱、对硫磷、阿维菌素、水胺硫磷、甲拌磷、灭多威、甲胺磷、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二甲戊灵、氧乐果、辛硫磷、甲基异柳磷、克百威、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氟虫腈、马拉硫磷等17个指标。
17.山药抽检项目包括涕灭威、克百威、铅(以Pb计)、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甲拌磷、氧乐果、辛硫磷等7个指标。
18.海水鱼抽检项目包括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挥发性盐基氮、氯霉素、孔雀石绿、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氧氟沙星、土霉素、镉(以Cd计)、恩诺沙星等10个指标。
19.橙抽检项目包括三唑磷、水胺硫磷、克百威、联苯菊酯、杀虫脒、氧乐果、多菌灵、丙溴磷等8个指标。
20.鸡蛋抽检项目包括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金刚烷胺、氯霉素、诺氟沙星、呋喃唑酮代谢物、多西环素、氧氟沙星、氟虫腈、甲硝唑、氟苯尼考、金刚乙胺、磺胺类(总量)等12个指标。
21.鲜食用菌抽检项目包括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镉(以Cd计)、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二氧化硫残留量等4个指标。
22.猪肾抽检项目包括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等2个指标。
23.鸡肉抽检项目包括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氯霉素、诺氟沙星、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氧氟沙星、甲氧苄啶、土霉素、金刚乙胺、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磺胺类(总量)等11个指标。
24.韭菜抽检项目包括乐果、敌敌畏、毒死蜱、阿维菌素、铅(以Pb计)、甲拌磷、多菌灵、甲胺磷、腐霉利、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二甲戊灵、氧乐果、辛硫磷、灭线磷、克百威、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镉(以Cd计)、氟虫腈等18个指标。
25.辣椒抽检项目包括灭多威、甲胺磷、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杀扑磷、氧乐果、丙溴磷、水胺硫磷、克百威、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镉(以Cd计)、氯唑磷、甲拌磷、氟虫腈、多菌灵等15个指标。
26.枣抽检项目包括糖精钠(以糖精计)、甲胺磷、氟虫腈、氧乐果、多菌灵等5个指标。
27.豆类抽检项目包括赭曲霉毒素A、吡虫啉、铅(以Pb计)、铬(以Cr计)等4个指标。
28.豆芽抽检项目包括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亚硫酸盐(以SO2计)、6-苄基腺嘌呤(6-BA)、铅(以Pb计)等4个指标。
29.梨抽检项目包括敌敌畏、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毒死蜱、氧乐果、对硫磷、水胺硫磷、克百威、敌百虫、吡虫啉、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氟氯氰菊酯和高效氟氯氰菊酯、甲拌磷、氟虫腈、多菌灵等14个指标。
30.海水虾抽检项目包括呋喃妥因代谢物、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培氟沙星、氯霉素、诺氟沙星、土霉素、孔雀石绿、呋喃唑酮代谢物、孔雀石绿(孔雀石绿及其代谢物隐色孔雀石绿残留量之和)、呋喃西林代谢物、氟苯尼考、氧氟沙星、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镉(以Cd计)、四环素、恩诺沙星、金霉素等17个指标。
31.其他水产品抽检项目包括氧氟沙星、呋喃西林代谢物、恩诺沙星、呋喃唑酮代谢物等4个指标。
32.菠菜抽检项目包括毒死蜱、阿维菌素、甲拌磷、氧乐果、甲基异柳磷、克百威、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氟虫腈等8个指标。
33.石榴抽检项目包括硫线磷、克百威、硫环磷、敌百虫、苯醚甲环唑等5个指标。
34.贝类抽检项目包括氯霉素、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氧氟沙星、氟苯尼考、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等7个指标。
35.羊肉抽检项目包括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林可霉素、挥发性盐基氮、氯霉素、诺氟沙星、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氧氟沙星、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培氟沙星、土霉素、克伦特罗、铅(以Pb计)、氟苯尼考、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磺胺类(总量)等17个指标。
36.莲藕抽检项目包括吡虫啉、铅(以Pb计)、铬(以Cr计)、嘧菌酯、多菌灵、丙环唑、啶虫脒、氧乐果、克百威、敌百虫、镉(以Cd计)、总汞(以Hg计)、总砷(以As计)、吡蚜酮等14个指标。
37.火龙果抽检项目包括克百威、甲胺磷、甲拌磷、氟虫腈、氧乐果等5个指标。
38.甜椒抽检项目包括水胺硫磷、甲基异柳磷、克百威、氯唑磷、甲胺磷、敌敌畏、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甲基对硫磷、甲拌磷、氟虫腈、氧乐果等11个指标。
39.大白菜抽检项目包括久效磷、毒死蜱、硫线磷、阿维菌素、水胺硫磷、甲拌磷、涕灭威、甲胺磷、氧乐果、啶虫脒、甲基异柳磷、克百威、唑虫酰胺、氟虫腈等14个指标。
40.柿子抽检项目包括涕灭威、水胺硫磷、克百威、氰戊菊酯和S-氰戊菊酯、杀扑磷、辛硫磷等6个指标。
41.结球甘蓝抽检项目包括乐果、久效磷、毒死蜱、甲拌磷、涕灭威、灭多威、甲胺磷、氧乐果、乙酰甲胺磷、甲基异柳磷、克百威、氟虫腈、甲基毒死蜱等13个指标。
42.猪肝抽检项目包括多西环素、沙丁胺醇、甲氧苄啶、土霉素、克伦特罗、氧氟沙星、磺胺类(总量)、总砷(以As计)等8个指标。
43.西番莲(百香果)抽检项目包括敌百虫、氰戊菊酯和S-氰戊菊酯、苯醚甲环唑、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戊唑醇等5个指标。
七、淀粉及淀粉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批准β-半乳糖苷酶为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等的公告》(2015年第1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淀粉》(GB 3163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淀粉抽检项目包括大肠菌群、菌落总数、霉菌和酵母、铅(以Pb计)等4个指标。
2.粉丝粉条抽检项目包括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铅(以Pb计)、二氧化硫残留量等3个指标。
八、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玉米油》(GB/T 191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GB 2716)、《大豆油》(GB/T 1535)、《花生油》(GB/T 153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菜籽油》(GB/T 1536)、《食用调和油》(SB/T 10292)、《芝麻油》(GB/T 823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花生油抽检项目包括黄曲霉毒素B1、苯并[a]芘、过氧化值、酸价(KOH)等4个指标。
2.菜籽油抽检项目包括溶剂残留量、乙基麦芽酚、铅(以Pb计)、苯并[α]芘、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过氧化值、酸价(KOH)等7个指标。
3.芝麻油抽检项目包括苯并[a]芘、过氧化值、酸价(KOH)、乙基麦芽酚等4个指标。
4.其他食用植物油(半精炼、全精炼)抽检项目包括苯并[a]芘、酸值(KOH)、铅(以Pb计)、过氧化值、溶剂残留量等5个指标。
5.大豆油抽检项目包括苯并[a]芘、酸价(KOH)、溶剂残留量、过氧化值等4个指标。
6.煎炸过程用油抽检项目包括极性组分、酸价(KOH)等2个指标。
7.橄榄油、油橄榄果渣油抽检项目包括过氧化值等1个指标。
8.玉米油抽检项目包括苯并[a]芘、过氧化值、酸价(KOH)等3个指标。
9.食用植物调和油抽检项目包括苯并[a]芘、过氧化值、酸价(KOH)、溶剂残留量、乙基麦芽酚等5个指标。
九、餐饮食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肉冻、皮冻(自制)抽检项目包括铬(以Cr计)等1个指标。
2.花生及其制品(自制)抽检项目包括黄曲霉毒素B1等1个指标。
3.其他饮料(自制)抽检项目包括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等1个指标。
4.生食动物性水产品(自制)抽检项目包括铝的残留量(以即食海蜇中Al计)等1个指标。
5.果蔬汁等饮料(自制)抽检项目包括安赛蜜、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等2个指标。
6.复用餐饮具抽检项目包括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大肠菌群、游离性余氯等3个指标。
7.油炸面制品(自制)抽检项目包括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等1个指标。
注:转自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