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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21年第2期)
2021-01-20 13:28:54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21年第2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本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我局组织抽检了肉制品,酒类,调味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粮食加工品,茶叶及相关制品,保健食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饮料,糕点12类食品1449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1434批次,不合格样品15批次(抽检信息详见附件)。
一、总体情况
肉制品121批次,全部合格;酒类116批次,全部合格;调味品104批次,全部合格;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72批次,全部合格;粮食加工品71批次,全部合格;茶叶及相关制品61批次,全部合格;保健食品48批次,全部合格;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40批次,全部合格;食用农产品530批次,其中合格样品520批次,不合格样品10批次;餐饮食品100批次,其中合格样品97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饮料95批次,其中合格样品94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糕点91批次,其中合格样品90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
二、不合格样品情况
1.白堆子农副产品市场王永强经营的姜,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北京市食品检验所)。
2.北京星米世纪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的牛蛙,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检验机构为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3.北京鸡汁鸡味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使用、消毒的小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北京市食品检验所)。
4.北京同心顺成伟业商贸连锁有限公司经营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北京市食品检验所)。
5.北京晨兴达水产店经营的皮皮虾,镉(以Cd计) 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北京市食品检验所)。
6.北京天和盛宴食府使用、消毒的盘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 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北京市食品检验所)。
7.标称江苏好的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北京首航优购商贸连锁有限公司第五十九店经营的每日坚果核桃沙琪玛,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8.北京市昌平区城北街道田亚超商店经营的小白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北京市食品检验所)。
9.北京利波宇鲜鱼店经营的鲤鱼,地西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
10.标称广西石埠乳业有限责任公司乳品二厂生产,沃尔玛(北京)商业零售有限公司延庆妫水北街分店经营的椰汁,经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检验发现蛋白质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沃尔玛(北京)商业零售有限公司延庆妫水北街分店对检测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11.北京京深东顺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鲈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北京市食品检验所)。
12.北京绿果蔬生鲜超市有限公司朝阳分公司经营的黄豆芽,6-苄基腺嘌呤(6-BA)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
13.北京小菜园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房山分公司经营的猪肉、牛肉,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 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检验机构为中国肉类食品综合研究中心。
14.北京清源家汇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使用、消毒的水杯,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北京市食品检验所)。
三、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我局已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调查处理,涉及外埠的已通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特此公告。
 
附件:
1.本次检验项目
2.食品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3.食品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不合格项目说明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15日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一、肉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腌腊肉制品》(GB 273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GB 2726)、《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一批)》(食品整治办[2008]3号)、《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五批)》(整顿办函[2011]1号)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食用血制品抽检项目包括苏丹红Ⅳ、苏丹红Ⅲ、苏丹红Ⅱ、苏丹红Ⅰ等4个指标。
2.熏煮香肠火腿制品抽检项目包括氯霉素、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镉(以Cd计)、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大肠菌群、糖精钠(以糖精计)、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大肠埃希氏菌O157:H7、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金黄色葡萄球菌、菌落总数、沙门氏菌、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等13个指标。
3.调理肉制品(非速冻)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氯霉素等2个指标。
4.熏烧烤肉制品抽检项目包括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并[a]芘、大肠菌群、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氯霉素、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等6个指标。
5.熟肉干制品抽检项目包括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大肠菌群、氯霉素、大肠埃希氏菌O157:H7、沙门氏菌、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等10个指标。
6.发酵肉制品抽检项目包括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大肠菌群、氯霉素等6个指标。
7.酱卤肉制品抽检项目包括铬(以Cr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大肠菌群、糖精钠(以糖精计)、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大肠埃希氏菌O157:H7、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氯霉素、胭脂红、镉(以Cd计)、总砷(以As计)、酸性橙Ⅱ、菌落总数、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等18个指标。
8.腌腊肉制品抽检项目包括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氯霉素、糖精钠(以糖精计)、总砷(以As计)、铅(以Pb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镉(以Cd计)、胭脂红等11个指标。
二、酒类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发酵酒及其配制酒》(GB 275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蒸馏酒及其配制酒》(GB 275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其他蒸馏酒抽检项目包括糖精钠(以糖精计)、氰化物(以HCN计)、酒精度、甲醇等4个指标。
2.白酒、白酒(液态)、白酒(原酒)抽检项目包括酒精度、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甲醇、氰化物(以HCN计)、糖精钠(以糖精计)、三氯蔗糖、铅(以Pb计)等7个指标。
3.啤酒抽检项目包括酒精度、甲醛等2个指标。
4.以蒸馏酒及食用酒精为酒基的配制酒抽检项目包括糖精钠(以糖精计)、氰化物(以HCN计)、酒精度、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甲醇等5个指标。
5.黄酒抽检项目包括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酒精度等5个指标。
6.以发酵酒为酒基的配制酒抽检项目包括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酒精度等5个指标。
7.葡萄酒抽检项目包括酒精度、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甲醇、二氧化硫残留量、糖精钠(以糖精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三氯蔗糖、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等10个指标。
三、调味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鸡精调味料》(SB/T 1037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酿造酱》(GB 2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酿造食醋》(GB/T 18187)、《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一批)》(食品整治办[2008]3号)、《谷氨酸钠(味精)》(GB/T 8967)、《酿造酱油》(GB/T 18186)、《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五批)》(整顿办函[2011]1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醋》(GB 27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鸡粉、鸡精调味料抽检项目包括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呈味核苷酸二钠、大肠菌群、谷氨酸钠等5个指标。
2.味精抽检项目包括谷氨酸钠等1个指标。
3.蛋黄酱、沙拉酱抽检项目包括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等2个指标。
4.火锅底料、麻辣烫底料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等4个指标。
5.黄豆酱、甜面酱等抽检项目包括大肠菌群、糖精钠(以糖精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黄曲霉毒素B1、氨基酸态氮等7个指标。
6.其他香辛料调味品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等1个指标。
7.其他液体调味料抽检项目包括大肠菌群、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等6个指标。
8.辣椒酱抽检项目包括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等5个指标。
9.其他固体调味料抽检项目包括糖精钠(以糖精计)、总砷(以As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苏丹红Ⅳ、苏丹红Ⅲ、苏丹红Ⅱ、苏丹红Ⅰ、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等11个指标。
10.辣椒、花椒、辣椒粉、花椒粉抽检项目包括苏丹红Ⅳ、苏丹红Ⅲ、罗丹明B、苏丹红Ⅱ、苏丹红Ⅰ、铅(以Pb计)等6个指标。
11.蚝油、虾油、鱼露抽检项目包括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等3个指标。
12.香辛料调味油抽检项目包括苏丹红Ⅳ、苏丹红Ⅲ、罗丹明B、苏丹红Ⅱ、苏丹红Ⅰ、酸价(以KOH计)、过氧化值等7个指标。
13.其他半固体调味料抽检项目包括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罗丹明B、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等6个指标。
14.料酒抽检项目包括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等5个指标。
15.坚果与籽类的泥(酱),包括花生酱等抽检项目包括沙门氏菌、铅(以Pb计)、黄曲霉毒素B1等3个指标。
16.酱油抽检项目包括糖精钠(以糖精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氨基酸态氮(以氮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对羟基苯甲酸酯 类及其钠盐(以 对羟基苯甲酸计 )等6个指标。
17.食醋抽检项目包括对羟基苯甲酸酯类及其钠盐(以对羟基苯甲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总酸(以乙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等6个指标。
四、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1930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开心果、杏仁、扁桃仁、松仁、瓜子抽检项目包括滑石粉、黄曲霉毒素B1、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大肠菌群、糖精钠(以糖精计)、酸价(以脂肪计)(KOH)、铅(以Pb计)、霉菌、二氧化钛等9个指标。
2.其他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抽检项目包括大肠菌群、糖精钠(以糖精计)、滑石粉、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黄曲霉毒素B1、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酸价(以脂肪计)(KOH)、铅(以Pb计)、霉菌、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等10个指标。
五、粮食加工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卫生部等7部门《关于撤销食品添加剂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钙的公告》(卫生部公告[2011]第4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米粉制品抽检项目包括大肠菌群、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等5个指标。
2.生湿面制品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等4个指标。
3.其他谷物粉类制成品抽检项目包括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大肠菌群等2个指标。
4.其他谷物碾磨加工品抽检项目包括赭曲霉毒素A、铅(以Pb计)等2个指标。
5.大米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无机砷(以As计)、镉(以Cd计)、黄曲霉毒素B1等4个指标。
6.发酵面制品抽检项目包括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等1个指标。
7.米粉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等1个指标。
8.普通挂面、手工面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等1个指标。
9.玉米粉、玉米片、玉米渣抽检项目包括赭曲霉毒素A、玉米赤霉烯酮、黄曲霉毒素B1等3个指标。
10.通用小麦粉、专用小麦粉抽检项目包括玉米赤霉烯酮、赭曲霉毒素A、过氧化苯甲酰、黄曲霉毒素B1、苯并[a]芘、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镉(以Cd计)等7个指标。
11.谷物加工品抽检项目包括镉(以Cd计)、铅(以Pb计)、黄曲霉毒素B1等3个指标。
六、茶叶及相关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砖茶含氟量》(GB 1996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绿茶、红茶、乌龙茶、黄茶、白茶、黑茶、花茶、袋泡茶、紧压茶抽检项目包括氧乐果、水胺硫磷、灭多威、克百威、联苯菊酯、内吸磷、草甘膦、莠去津、氰戊菊酯和S-氰戊菊酯、甲拌磷、乙酰甲胺磷、丙溴磷、甲胺磷、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三氯杀螨醇、毒死蜱、铅(以Pb计)等17个指标。
2.黑砖茶、花砖茶、茯砖茶、康砖茶、金尖茶、青砖茶、米砖茶等抽检项目包括水胺硫磷、克百威、三氯杀螨醇、氰戊菊酯和S-氰戊菊酯、铅(以Pb计)、甲胺磷、内吸磷、甲拌磷、乙酰甲胺磷、氧乐果、氟等11个指标。
3.代用茶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等1个指标。
七、保健食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保健食品》(GB 16740)、《中国药典》2015年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检验补充检验方法和检验项目批准件、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定等。
(二)检验项目
1.保健食品抽检项目包括β型溶血性链球菌、马来酸咪哒唑仑、呋塞米、异戊巴比妥、巴比妥、司可巴比妥、吲达帕胺、叶酸、总砷(以As计)、霉菌和酵母、青藤碱、蛋白质、奥沙西泮、伐地那非、氯代西布曲明、志贺氏菌、去甲基他达拉非、伪麻黄碱、那莫西地那非、醋氯芬酸、扎来普隆、文拉法辛、非诺贝特、酵母、锌(以Zn计)、二十碳五烯酸(EPA)、氯氮卓、双岐杆菌、大肠菌群、铅(Pb)、维生素D2、甲基安非他明、氯美扎酮、二十二碳六烯酸(DHA)、金黄色葡萄球菌、氯卡色林、钙(以Ca计)、甲基麻黄碱、硝西泮、罗通定、氨甲环酸、普伐他汀、沙门氏菌、霉菌、阿普唑仑、镁(以Mg计)、艾司唑仑、铁(以Fe计)、氨基他达拉非、苯丙醇胺、维生素E、维生素D、安非他明、豪莫西布曲明、红地那非、三唑仑、氯苯那敏、硫代艾地那非、利莫那班、那红地那非、氯噻嗪、他达拉非、氟西汀、豪莫西地那非、安非他酮、总汞(Hg)、氯硝西泮、苯巴比妥、佐匹克隆、地西泮、苄基西布曲明、劳拉西泮、嗜酸乳杆菌、辅酶Q10、去甲伪麻黄碱、苯扎贝特、β-胡萝卜素、菌落总数、奥利司他、硬胶囊壳中的铬、维生素D3(以胆钙化醇计)、西地那非、砷(As)、伪伐地那非、长双歧杆菌、比沙可啶、羟基豪莫西地那非、分特拉明、硫代西地那非、布美他尼等90个指标。
八、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玉米油》(GB/T 191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GB 2716)、《大豆油》(GB/T 153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动物油脂》(GB 10146)、《芝麻油》(GB/T 823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食用动物油脂抽检项目包括过氧化值等1个指标。
2.芝麻油抽检项目包括苯并[a]芘、乙基麦芽酚、过氧化值、酸价(KOH)等4个指标。
3.其他食用植物油(半精炼、全精炼)抽检项目包括溶剂残留量、铅(以Pb计)、苯并[a]芘、过氧化值、酸价(KOH)等5个指标。
4.煎炸过程用油抽检项目包括极性组分、酸价(KOH)等2个指标。
5.大豆油抽检项目包括苯并[a]芘、过氧化值、酸价(KOH)、溶剂残留量等4个指标。
6.橄榄油、油橄榄果渣油抽检项目包括过氧化值等1个指标。
7.玉米油抽检项目包括苯并[a]芘、过氧化值、酸价(KOH)等3个指标。
8.食用植物调和油抽检项目包括溶剂残留量、乙基麦芽酚、苯并[α]芘、过氧化值、酸价(KOH)等5个指标。
九、食用农产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 (2015年第11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豆芽卫生标准》(GB 2255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畜、禽产品》(GB 270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兽药地方标准废止目录》(农业部公告第560号)、《发布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兽药的决定》(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四批)》(整顿办函〔2010〕50 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动物性水产品》(GB 273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牛肉抽检项目包括林可霉素、氯霉素、呋喃西林代谢物、莱克多巴胺、四环素、克伦特罗、沙丁胺醇、氟苯尼考、恩诺沙星、呋喃唑酮代谢物、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磺胺类(总量)、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挥发性盐基氮、诺氟沙星、氧氟沙星、甲氧苄啶、培氟沙星、土霉素、地塞米松等20个指标。
2.其他禽副产品抽检项目包括呋喃妥因代谢物、金刚烷胺、氯霉素、诺氟沙星、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呋喃它酮代谢物、氧氟沙星、培氟沙星、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等10个指标。
3.柑、橘抽检项目包括苯醚甲环唑、水胺硫磷、联苯菊酯、甲拌磷、多菌灵、氧乐果、丙溴磷、杀虫脒、氯唑磷、三唑磷、克百威等11个指标。
4.鸡肝抽检项目包括呋喃妥因代谢物、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金刚烷胺、氯霉素、诺氟沙星、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呋喃它酮代谢物、沙拉沙星、氧氟沙星、总砷(以As计)、甲硝唑、培氟沙星、利巴韦林、替米考星、氟苯尼考、金刚乙胺、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磺胺类(总量)等19个指标。
5.猪肉抽检项目包括氯霉素、呋喃西林代谢物、莱克多巴胺、克伦特罗、喹乙醇、甲硝唑、沙丁胺醇、氟苯尼考、恩诺沙星、氯丙嗪、呋喃唑酮代谢物、多西环素、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磺胺类(总量)、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挥发性盐基氮、诺氟沙星、氧氟沙星、甲氧苄啶、培氟沙星、土霉素、地塞米松等22个指标。
6.山药抽检项目包括克百威、铅(以Pb计)、甲拌磷等3个指标。
7.鸡肉抽检项目包括氯霉素、呋喃西林代谢物、四环素、利巴韦林、替米考星、金刚乙胺、金刚烷胺、甲硝唑、尼卡巴嗪、氟苯尼考、金霉素、呋喃妥因代谢物、呋喃唑酮代谢物、多西环素、沙拉沙星、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磺胺类(总量)、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挥发性盐基氮、诺氟沙星、呋喃它酮代谢物、氧氟沙星、甲氧苄啶、培氟沙星、土霉素等25个指标。
8.韭菜抽检项目包括阿维菌素、甲胺磷、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二甲戊灵、氧乐果、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氟虫腈、乐果、敌敌畏、腐霉利、水胺硫磷、甲拌磷、多菌灵、毒死蜱、对硫磷、氯唑磷、铅(以Pb计)、灭多威、辛硫磷、灭线磷、克百威、镉(以Cd计)等22个指标。
9.枣抽检项目包括糖精钠(以糖精计)、甲胺磷、氧乐果、氟虫腈、多菌灵等5个指标。
10.豆芽抽检项目包括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6-苄基腺嘌呤(6-BA)、铅(以Pb计)、亚硫酸盐(以SO2计)等4个指标。
11.梨抽检项目包括敌敌畏、毒死蜱、对硫磷、水胺硫磷、吡虫啉、甲拌磷、多菌灵、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氧乐果、克百威、敌百虫、氟氯氰菊酯和高效氟氯氰菊酯、氟虫腈等13个指标。
12.海水虾抽检项目包括呋喃妥因代谢物、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氯霉素、诺氟沙星、孔雀石绿、呋喃唑酮代谢物、孔雀石绿(孔雀石绿及其代谢物隐色孔雀石绿残留量之和)、呋喃西林代谢物、氧氟沙星、四环素、培氟沙星、土霉素、氟苯尼考、二氧化硫残留量、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镉(以Cd计)、恩诺沙星、金霉素等18个指标。
13.西瓜抽检项目包括克百威、敌敌畏、甲胺磷、甲霜灵和精甲霜灵、氧乐果、噻虫嗪等6个指标。
14.菠萝抽检项目包括烯酰吗啉、灭多威、二嗪磷、多菌灵等4个指标。
15.石榴抽检项目包括硫线磷、克百威、硫环磷、敌百虫、苯醚甲环唑等5个指标。
16.羊肉抽检项目包括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氯霉素、氧氟沙星、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克伦特罗、磺胺类(总量)、金霉素等8个指标。
17.其他禽肉抽检项目包括氧氟沙星、呋喃西林代谢物、磺胺类(总量)、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金刚烷胺、呋喃唑酮代谢物、甲氧苄啶、氯霉素、诺氟沙星、土霉素等10个指标。
18.大白菜抽检项目包括久效磷、甲胺磷、毒死蜱、氧乐果、硫线磷、甲基异柳磷、克百威、唑虫酰胺、甲拌磷、氟虫腈等10个指标。
19.猪肝抽检项目包括沙丁胺醇、甲氧苄啶、土霉素、克伦特罗、多西环素、氧氟沙星、磺胺类(总量)、总砷(以As计)等8个指标。
20.柿子抽检项目包括杀扑磷、水胺硫磷、氰戊菊酯和S-氰戊菊酯、涕灭威、辛硫磷、克百威等6个指标。
21.结球甘蓝抽检项目包括久效磷、甲拌磷、涕灭威、甲胺磷、氧乐果、乙酰甲胺磷、甲基异柳磷、乐果、毒死蜱、灭多威、克百威、甲基毒死蜱等12个指标。
22.柠檬抽检项目包括水胺硫磷、克百威、联苯菊酯、狄氏剂、对硫磷、多菌灵、辛硫磷等7个指标。
23.淡水虾抽检项目包括呋喃妥因代谢物、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氯霉素、诺氟沙星、孔雀石绿、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氧氟沙星、培氟沙星、土霉素、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镉(以Cd计)、恩诺沙星等13个指标。
24.桃抽检项目包括苯醚甲环唑、敌敌畏、甲胺磷、氧乐果、对硫磷、氟硅唑、克百威、溴氰菊酯、甲拌磷、氟虫腈等10个指标。
25.香蕉抽检项目包括苯醚甲环唑、甲拌磷、多菌灵、氟虫腈、腈苯唑、吡唑醚菌酯、对硫磷等7个指标。
26.淡水鱼抽检项目包括呋喃西林代谢物、恩诺沙星、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它酮代谢物、氧氟沙星、甲氧苄啶、氯霉素、孔雀石绿(孔雀石绿及其代谢物隐色孔雀石绿残留量之和)、氟苯尼考、呋喃妥因代谢物、地西泮、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磺胺类(总量)、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诺氟沙星、孔雀石绿、培氟沙星等17个指标。
27.油麦菜抽检项目包括杀扑磷、氯唑磷、甲拌磷、灭多威、甲胺磷、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氧乐果、甲基异柳磷、克百威、氟虫腈等10个指标。
28.淡水蟹抽检项目包括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诺氟沙星、孔雀石绿、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氧氟沙星、培氟沙星、镉(以Cd计)、恩诺沙星等9个指标。
29.菜薹抽检项目包括联苯菊酯、甲拌磷、甲胺磷、氧乐果、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氟虫腈、克百威、敌百虫等8个指标。
30.豇豆抽检项目包括阿维菌素、甲胺磷、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氧乐果、甲基异柳磷、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氟虫腈、灭蝇胺、倍硫磷、水胺硫磷、甲拌磷、氯唑磷、灭多威、克百威等14个指标。
31.李子抽检项目包括甲胺磷、敌敌畏、氧乐果、氰戊菊酯和S-氰戊菊酯、多菌灵等5个指标。
32.龙眼抽检项目包括敌敌畏、甲胺磷、氧乐果、克百威等4个指标。
33.普通白菜抽检项目包括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久效磷、阿维菌素、水胺硫磷、甲拌磷、涕灭威、甲胺磷、啶虫脒、氧乐果、甲基异柳磷、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氟虫腈、毒死蜱、克百威等14个指标。
34.葡萄抽检项目包括克百威、苯醚甲环唑、辛硫磷等3个指标。
35.芹菜抽检项目包括克百威、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甲拌磷、毒死蜱、氧乐果等5个指标。
36.苹果抽检项目包括敌敌畏、毒死蜱、啶虫脒、氧乐果、对硫磷、丙溴磷、丁硫克百威、三唑醇、克百威、甲拌磷等10个指标。
37.海水蟹抽检项目包括孔雀石绿(孔雀石绿及其代谢物隐色孔雀石绿残留量之和)、呋喃妥因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呋喃它酮代谢物、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氯霉素、氧氟沙星、镉(以Cd计)、呋喃唑酮代谢物等9个指标。
38.番茄抽检项目包括敌敌畏等1个指标。
39.海水鱼抽检项目包括氯霉素、呋喃西林代谢物、孔雀石绿(孔雀石绿及其代谢物隐色孔雀石绿残留量之和)、镉(以Cd计)、恩诺沙星、呋喃妥因代谢物、呋喃唑酮代谢物、地西泮、磺胺类(总量)、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挥发性盐基氮、孔雀石绿、呋喃它酮代谢物、氧氟沙星、土霉素等15个指标。
40.鸡蛋抽检项目包括氯霉素、呋喃西林代谢物、金刚乙胺、金刚烷胺、甲硝唑、氟苯尼考、恩诺沙星、呋喃妥因代谢物、呋喃唑酮代谢物、多西环素、氟虫腈、磺胺类(总量)、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诺氟沙星、呋喃它酮代谢物、氧氟沙星等16个指标。
41.橙抽检项目包括杀扑磷、水胺硫磷、联苯菊酯、杀虫脒、多菌灵、三唑磷、氧乐果、丙溴磷、克百威等9个指标。
42.猪肾抽检项目包括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等2个指标。
43.猕猴桃抽检项目包括氯吡脲、敌敌畏、氧乐果、多菌灵等4个指标。
44.芒果抽检项目包括倍硫磷、苯醚甲环唑、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氧乐果、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嘧菌酯、多菌灵等7个指标。
45.柚抽检项目包括辛硫磷、水胺硫磷、联苯菊酯、溴氰菊酯、氟虫腈等5个指标。
46.姜抽检项目包括噻虫嗪、吡虫啉、铅(以Pb计)、甲拌磷、甲胺磷、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氧乐果、克百威、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镉(以Cd计)、氟虫腈等11个指标。
47.茄子抽检项目包括甲胺磷、杀扑磷、霜霉威和霜霉威盐酸盐、氧乐果、甲氰菊酯、水胺硫磷、克百威、镉(以Cd计)、氯唑磷、氟虫腈等10个指标。
48.辣椒抽检项目包括水胺硫磷、克百威、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灭多威、氯唑磷、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氟虫腈、氧乐果、多菌灵、丙溴磷等10个指标。
49.豆类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等1个指标。
50.其他水产品抽检项目包括呋喃西林代谢物、培氟沙星、氯霉素、诺氟沙星、孔雀石绿、氧氟沙星、镉(以Cd计)、恩诺沙星、呋喃唑酮代谢物等9个指标。
51.菠菜抽检项目包括阿维菌素、甲拌磷、氧乐果、甲基异柳磷、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氟虫腈、毒死蜱、克百威等8个指标。
52.鸭肉抽检项目包括呋喃妥因代谢物、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挥发性盐基氮、氯霉素、诺氟沙星、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呋喃它酮代谢物、多西环素、氧氟沙星、甲硝唑、甲氧苄啶、培氟沙星、土霉素、氟苯尼考、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磺胺类(总量)等17个指标。
53.贝类抽检项目包括氯霉素、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诺氟沙星、孔雀石绿、氧氟沙星、培氟沙星、氟苯尼考、镉(以Cd计)、恩诺沙星等11个指标。
54.其他禽蛋抽检项目包括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多西环素、金刚烷胺、氟苯尼考、氧氟沙星、磺胺类(总量)、氟虫腈等7个指标。
55.其他畜肉抽检项目包括氯霉素等1个指标。
56.莲藕抽检项目包括克百威、敌百虫、镉(以Cd计)、铅(以Pb计)、丙环唑、嘧菌酯、啶虫脒、多菌灵、总砷(以As计)等9个指标。
57.火龙果抽检项目包括甲胺磷、克百威、氟虫腈等3个指标。
58.甜椒抽检项目包括水胺硫磷、甲拌磷、甲胺磷、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氧乐果、甲基异柳磷、氟虫腈、敌敌畏、氯唑磷、克百威、甲基对硫磷等11个指标。
59.草莓抽检项目包括阿维菌素、克百威、烯酰吗啉、敌敌畏、甲拌磷、多菌灵、联苯肼酯等7个指标。
60.菜豆抽检项目包括溴氰菊酯、治螟磷、多菌灵、涕灭威、甲胺磷、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氧乐果、克百威、灭蝇胺等9个指标。
61.甜瓜类抽检项目包括氧乐果、甲基异柳磷、克百威、烯酰吗啉等4个指标。
62.西番莲(百香果)抽检项目包括敌百虫、氰戊菊酯和S-氰戊菊酯、苯醚甲环唑、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戊唑醇等5个指标。
十、餐饮食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其他饮料(自制)抽检项目包括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等1个指标。
2.花生及其制品(自制)抽检项目包括黄曲霉毒素B1等1个指标。
3.肉冻、皮冻(自制)抽检项目包括铬(以Cr计)等1个指标。
4.生食动物性水产品(自制)抽检项目包括铝的残留量(以即食海蜇中Al计)等1个指标。
5.果蔬汁等饮料(自制)抽检项目包括安赛蜜、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等2个指标。
6.复用餐饮具抽检项目包括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大肠菌群、游离性余氯等3个指标。
7.油炸面制品(自制)抽检项目包括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等1个指标。
十一、饮料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公告《关于三聚氰胺在食品中的限量值的公告》(2011年第10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GB 710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1929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用天然矿泉水》(GB 853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果、蔬汁饮料抽检项目包括安赛蜜、日落黄、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亮蓝、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纳他霉素、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苋菜红、酵母、柠檬黄、大肠菌群、霉菌、沙门氏菌、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铅(以Pb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胭脂红等18个指标。
2.碳酸饮料(汽水)抽检项目包括大肠菌群、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二氧化碳气容量、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酵母、霉菌等7个指标。
3.固体饮料抽检项目包括安赛蜜、大肠菌群、糖精钠(以糖精计)、菌落总数、赭曲霉毒素A、苋菜红、日落黄、沙门氏菌、铅(以Pb计)、金黄色葡萄球菌、亮蓝、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柠檬黄、霉菌、胭脂红等16个指标。
4.蛋白饮料抽检项目包括大肠菌群、沙门氏菌、三聚氰胺、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蛋白质、糖精钠(以糖精计)、金黄色葡萄球菌等7个指标。
5.饮用纯净水抽检项目包括大肠菌群、亚硝酸盐(以NO2计)、铜绿假单胞菌、余氯(游离氯)、耗氧量(以O2计)、溴酸盐、三氯甲烷等7个指标。
6.其他饮用水抽检项目包括浑浊度、耗氧量(以O2计)、三氯甲烷、大肠菌群、亚硝酸盐(以NO2计)、铜绿假单胞菌、余氯(游离氯)、溴酸盐等8个指标。
7.其他饮料抽检项目包括糖精钠(以糖精计)、安赛蜜、日落黄、金黄色葡萄球菌、亮蓝、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苋菜红、酵母、柠檬黄、霉菌、沙门氏菌、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胭脂红等15个指标。
8.饮用天然矿泉水抽检项目包括大肠菌群、锑、亚硝酸盐(以NO2-计)、产气荚膜梭菌、铜绿假单胞菌、镍、粪链球菌、界限指标-锶、界限指标-偏硅酸、硝酸盐(以NO3-计)、溴酸盐等11个指标。
9.茶饮料抽检项目包括茶多酚、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商业无菌、咖啡因等4个指标。
十二、糕点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 7099)、《关于瑞士乳杆菌R0052等53种“三新食品”的公告》(2020年第4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第二批)》(食品整治办[2009]5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糕点抽检项目包括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糖精钠(以糖精计)、富马酸二甲酯、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丙酸及其钠盐、钙盐(以丙酸计)、丙二醇、酸价(以脂肪计)、纳他霉素、安赛蜜、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三氯蔗糖、沙门氏菌、霉菌、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等19个指标。
注:转自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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