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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0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20年第54期)
2020-12-28 16:40:18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0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20年第54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本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我局组织抽检了粮食加工品,酒类,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速冻食品,蔬菜制品,罐头,茶叶及相关制品,蛋制品,水果制品,食用农产品,调味品,乳制品,饮料,餐饮食品,糕点,蜂产品,方便食品,豆制品,水产制品19类食品2113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2096批次,不合格样品17批次(抽检信息详见附件)。
一、总体情况
粮食加工品254批次,全部合格;酒类230批次,全部合格;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65批次,全部合格;速冻食品63批次,全部合格;蔬菜制品50批次,全部合格;罐头40批次,全部合格;茶叶及相关制品37批次,全部合格;蛋制品28批次,全部合格;水果制品22批次,全部合格;食用农产品406批次,其中合格样品401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调味品263批次,其中合格样品262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乳制品152批次,其中合格样品150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饮料99批次,其中合格样品98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餐饮食品93批次,其中合格样品90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糕点84批次,其中合格样品83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蜂产品71批次,其中合格样品70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方便食品61批次,其中合格样品60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豆制品59批次,其中合格样品58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水产制品36批次,其中合格样品35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
二、不合格样品情况
1.标称天津市岳川食品加工厂生产,味香佳誉调料干货专营店(经营者为北京味香佳誉商贸有限公司)在美菜网(手机App)销售的麻辣豆豉(非即食),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 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北京三原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的姜,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
3.北京梧桐欣雨餐厅经营的芹菜中甲拌磷、草鱼中恩诺沙星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
4.标称涞水县清泉饮用水厂生产,北京绿荫永顺百货商店经营的天然弱碱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5.北京正和味道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的鲤鱼,氧氟沙星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
6.标称运城市盐湖区近乐食品专业合作社生产,北京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北七家分公司经营的馍干,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7.北京哆来咪发商贸中心使用、消毒的杯子、碗、圆碟,大肠菌群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8.标称北京圣祥乳制品厂生产,分别由北京邢淑芬商店、梨园聚元鸿农贸市场宋奎斌经营的蜂蜜酸牛奶,酵母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北京市食品检验所)。
9.标称青岛海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北京易初莲花连锁超市有限公司朝阳路店经营的鲜烤鱿鱼丝,经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检验发现N-二甲基亚硝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青岛海顺食品有限公司对检测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国家肉类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10.北京盛利兴达调料店经营的花椒,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国家副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11.标称河北西麦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北京荣虹百翔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燕麦片,霉菌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检验机构为国家副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12.标称Nelson Honey&Marketing(NZ)Ltd生产,北京汉食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西三旗分店经营的纽力申毛榉树蜂蜜,果糖和葡萄糖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3.北京梨园裴由虎食品店经营的黄豆芽,6-苄基腺嘌呤(6-BA)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检验机构为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北京市食品检验所)。
三、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我局已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调查处理,涉及外埠的已通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特此公告。
 
附件:
1.本次检验项目
2.食品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3.食品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不合格项目说明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25日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一、粮食加工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卫生部等7部门《关于撤销食品添加剂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钙的公告》(卫生部公告[2011]第4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米粉制品抽检项目包括大肠菌群、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等5个指标。
2.生湿面制品抽检项目包括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等4个指标。
3.其他谷物粉类制成品抽检项目包括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大肠菌群等2个指标。
4.其他谷物碾磨加工品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铬(以Cr计)、赭曲霉毒素A等3个指标。
5.大米抽检项目包括黄曲霉毒素B1、镉(以Cd计)、无机砷(以As计)、铅(以Pb计)等4个指标。
6.发酵面制品抽检项目包括大肠菌群、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等2个指标。
7.米粉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等1个指标。
8.玉米粉、玉米片、玉米渣抽检项目包括玉米赤霉烯酮、赭曲霉毒素A、黄曲霉毒素B1等3个指标。
9.普通挂面、手工面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等1个指标。
10.通用小麦粉、专用小麦粉抽检项目包括过氧化苯甲酰、黄曲霉毒素B1、苯并[a]芘、镉(以Cd计)、玉米赤霉烯酮、赭曲霉毒素A、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等7个指标。
11.谷物加工品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镉(以Cd计)、黄曲霉毒素B1等3个指标。
二、酒类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蒸馏酒及其配制酒》(GB 275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蒸馏酒及配制酒卫生标准》(GB 275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发酵酒及其配制酒》(GB 2758)、《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 2760)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其他蒸馏酒抽检项目包括糖精钠(以糖精计)、氰化物(以HCN计)、酒精度、甲醇等4个指标。
2.白酒、白酒(液态)、白酒(原酒)抽检项目包括酒精度、氰化物(以HCN计)、糖精钠(以糖精计)、三氯蔗糖、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甲醇、铅(以Pb计)等7个指标。
3.啤酒抽检项目包括甲醛、酒精度等2个指标。
4.以蒸馏酒及食用酒精为酒基的配制酒抽检项目包括氰化物(以HCN计)、酒精度、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甲醇、糖精钠(以糖精计)等5个指标。
5.黄酒抽检项目包括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酒精度、铅(以Pb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等6个指标。
6.以发酵酒为酒基的配制酒抽检项目包括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酒精度等5个指标。
7.葡萄酒抽检项目包括酒精度、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甲醇、二氧化硫残留量、糖精钠(以糖精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三氯蔗糖、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等10个指标。
8.其他发酵酒抽检项目包括糖精钠(以糖精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酒精度等4个指标。
三、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食用植物油煎炸过程中的卫生标准》(GB 7102.1)、《玉米油》(GB/T 191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GB 2716)、《大豆油》(GB/T 1535)、《花生油》(GB/T 1534)、《菜籽油》(GB/T 153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芝麻油》(GB/T 823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花生油抽检项目包括苯并[a]芘、黄曲霉毒素B1、过氧化值、酸价(KOH)等4个指标。
2.芝麻油抽检项目包括苯并[a]芘、乙基麦芽酚、过氧化值、酸价(KOH)等4个指标。
3.菜籽油抽检项目包括苯并[a]芘、溶剂残留量、乙基麦芽酚、铅(以Pb计)、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过氧化值、酸价(KOH)等7个指标。
4.其他食用植物油(半精炼、全精炼)抽检项目包括苯并[a]芘、铅(以Pb计)、过氧化值、酸价(KOH)、溶剂残留量等5个指标。
5.煎炸过程用油抽检项目包括极性组分、酸价(KOH)等2个指标。
6.大豆油抽检项目包括苯并[a]芘、酸价(KOH)、溶剂残留量、过氧化值等4个指标。
7.橄榄油、油橄榄果渣油抽检项目包括苯并[a]芘、过氧化值、酸价(KOH)等3个指标。
8.玉米油抽检项目包括苯并[a]芘、黄曲霉毒素B1、过氧化值、酸价(KOH)等4个指标。
9.食用植物调和油抽检项目包括苯并[a]芘、过氧化值、酸价(KOH)、溶剂残留量、乙基麦芽酚等5个指标。
四、速冻食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速冻面米制品》(GB 1929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包子、馒头等熟制品抽检项目包括大肠菌群等1个指标。
2.速冻水果制品抽检项目包括镉(以Cd计)、铅(以Pb计)、大肠菌群等3个指标。
3.速冻蔬菜制品抽检项目包括糖精钠(以糖精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等3个指标。
4.速冻调理肉制品抽检项目包括胭脂红等1个指标。
5.水饺、元宵、馄饨等生制品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等1个指标。
五、蔬菜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酱腌菜》(GB 27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酱腌菜抽检项目包括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大肠菌群、糖精钠(以糖精计)、阿斯巴甜、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三氯蔗糖、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纽甜等10个指标。
2.自然干制品、热风干燥蔬菜、冷冻干燥蔬菜、蔬菜脆片、蔬菜粉及制品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糖精钠(以糖精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阿斯巴甜等6个指标。
3.腌渍食用菌抽检项目包括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等4个指标。
4.干制食用菌抽检项目包括总砷(以As计)、铅(以Pb计)、二氧化硫残留量、镉(以Cd计)、总汞(以Hg计)等5个指标。
六、罐头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罐头食品》(GB 709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水产动物类罐头抽检项目包括糖精钠(以糖精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商业无菌等5个指标。
2.水果类罐头抽检项目包括糖精钠(以糖精计)、阿斯巴甜、日落黄、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商业无菌、胭脂红、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苋菜红、赤藓红、诱惑红、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柠檬黄等13个指标。
3.畜禽肉类罐头抽检项目包括铬(以Cr计)、糖精钠(以糖精计)、铅(以Pb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镉(以Cd计)、商业无菌等7个指标。
4.蔬菜类罐头抽检项目包括糖精钠(以糖精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乙二胺四乙酸二钠、商业无菌、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等6个指标。
5.其他罐头抽检项目包括糖精钠(以糖精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商业无菌、黄曲霉毒素B1、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等6个指标。
七、茶叶及相关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绿茶、红茶、乌龙茶、黄茶、白茶、黑茶、花茶、袋泡茶、紧压茶抽检项目包括甲胺磷、氧乐果、水胺硫磷、灭多威、克百威、联苯菊酯、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内吸磷、草甘膦、三氯杀螨醇、莠去津、氰戊菊酯和S-氰戊菊酯、甲拌磷、乙酰甲胺磷、丙溴磷、毒死蜱、铅(以Pb计)等17个指标。
2.速溶茶类、其它含茶制品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等1个指标。
3.代用茶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等1个指标。
八、蛋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蛋与蛋制品》(GB 274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再制蛋抽检项目包括大肠菌群、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沙门氏菌、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等5个指标。
九、水果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蜜饯》(GB 1488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果酱》(GB/T 2247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果酱抽检项目包括糖精钠(以糖精计)、霉菌、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大肠菌群等6个指标。
2.水果干制品(含干枸杞)抽检项目包括大肠菌群、噁唑菌酮、糖精钠(以糖精计)、啶虫脒、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唑螨酯、哒螨灵、铅(以Pb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肟菌酯、霉菌等11个指标。
3.蜜饯类、凉果类、果脯类、话化类、果糕类抽检项目包括大肠菌群、糖精钠(以糖精计)、日落黄、乙二胺四乙酸二钠、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胭脂红、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苋菜红、铅(以Pb计)、亮蓝、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柠檬黄、二氧化硫残留量、霉菌等15个指标。
十、食用农产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 (2015年第11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豆芽卫生标准》(GB 2255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畜、禽产品》(GB 270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兽药地方标准废止目录》(农业部公告第560号)、《发布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兽药的决定》(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四批)》(整顿办函〔2010〕50 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动物性水产品》(GB 273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牛肉抽检项目包括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林可霉素、氯霉素、挥发性盐基氮、诺氟沙星、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多西环素、氧氟沙星、莱克多巴胺、四环素、沙丁胺醇、甲氧苄啶、培氟沙星、土霉素、克伦特罗、地塞米松、氟苯尼考、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磺胺类(总量)、恩诺沙星等21个指标。
2.其他禽副产品抽检项目包括呋喃妥因代谢物、金刚烷胺、培氟沙星、氯霉素、诺氟沙星、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呋喃它酮代谢物、氧氟沙星、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等10个指标。
3.柑、橘抽检项目包括三唑磷、水胺硫磷、克百威、联苯菊酯、杀虫脒、苯醚甲环唑、氯唑磷、甲拌磷、氧乐果、丙溴磷等10个指标。
4.黄瓜抽检项目包括异丙威、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敌敌畏、腐霉利、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三唑酮、毒死蜱、氧乐果、噻虫嗪、哒螨灵、克百威、乙螨唑、氟虫腈、甲霜灵和精甲霜灵、多菌灵等15个指标。
5.鸡肝抽检项目包括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金刚烷胺、氯霉素、诺氟沙星、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呋喃它酮代谢物、氧氟沙星、总砷(以As计)、培氟沙星、利巴韦林、替米考星、氟苯尼考、金刚乙胺、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等15个指标。
6.猪肉抽检项目包括氯霉素、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多西环素、莱克多巴胺、利巴韦林、克伦特罗、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磺胺类(总量)、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喹乙醇、挥发性盐基氮、诺氟沙星、氧氟沙星、甲硝唑、沙丁胺醇、甲氧苄啶、培氟沙星、土霉素、地塞米松、氟苯尼考、氯丙嗪等22个指标。
7.山药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甲拌磷、涕灭威、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氧乐果、辛硫磷、克百威等7个指标。
8.鸡肉抽检项目包括呋喃西林代谢物、利巴韦林、金刚烷胺、甲硝唑、挥发性盐基氮、呋喃它酮代谢物、氧氟沙星、甲氧苄啶、氯霉素、四环素、金刚乙胺、氟苯尼考、金霉素、呋喃妥因代谢物、沙拉沙星、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磺胺类(总量)、土霉素、尼卡巴嗪、呋喃唑酮代谢物、替米考星、多西环素、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诺氟沙星、培氟沙星等25个指标。
9.韭菜抽检项目包括阿维菌素、甲胺磷、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二甲戊灵、氧乐果、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氟虫腈、乐果、敌敌畏、腐霉利、水胺硫磷、甲拌磷、多菌灵、毒死蜱、对硫磷、氯唑磷、铅(以Pb计)、灭多威、辛硫磷、灭线磷、克百威、镉(以Cd计)等22个指标。
10.枣抽检项目包括多菌灵、糖精钠(以糖精计)、甲胺磷、氧乐果、氟虫腈等5个指标。
11.豆芽抽检项目包括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6-苄基腺嘌呤(6-BA)、铅(以Pb计)、亚硫酸盐(以SO2计)等4个指标。
12.梨抽检项目包括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氧乐果、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氟虫腈、敌敌畏、吡虫啉、敌百虫、水胺硫磷、甲拌磷、多菌灵、毒死蜱、对硫磷、克百威、氟氯氰菊酯和高效氟氯氰菊酯等14个指标。
13.西瓜抽检项目包括克百威、敌敌畏、甲胺磷、甲霜灵和精甲霜灵、氧乐果、噻虫嗪等6个指标。
14.菠萝抽检项目包括灭多威、二嗪磷、丙环唑、硫线磷、烯酰吗啉、多菌灵等6个指标。
15.石榴抽检项目包括硫线磷、克百威、硫环磷、敌百虫、苯醚甲环唑等5个指标。
16.羊肉抽检项目包括林可霉素、氯霉素、莱克多巴胺、克伦特罗、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磺胺类(总量)、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诺氟沙星、氧氟沙星、沙丁胺醇、培氟沙星、铅(以Pb计)、金霉素等13个指标。
17.大白菜抽检项目包括硫线磷、甲基异柳磷、克百威、唑虫酰胺、久效磷、甲胺磷、甲拌磷、毒死蜱、氟虫腈、氧乐果等10个指标。
18.柿子抽检项目包括涕灭威、水胺硫磷、克百威、氰戊菊酯和S-氰戊菊酯、杀扑磷、辛硫磷等6个指标。
19.结球甘蓝抽检项目包括涕灭威、灭多威、乐果、久效磷、甲胺磷、毒死蜱、氧乐果、乙酰甲胺磷、甲基异柳磷、克百威、甲拌磷、甲基毒死蜱等12个指标。
20.柠檬抽检项目包括水胺硫磷、克百威、联苯菊酯、狄氏剂、对硫磷、多菌灵、辛硫磷等7个指标。
21.淡水虾抽检项目包括呋喃妥因代谢物、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培氟沙星、氯霉素、诺氟沙星、土霉素、孔雀石绿、呋喃唑酮代谢物、孔雀石绿(孔雀石绿及其代谢物隐色孔雀石绿残留量之和)、呋喃西林代谢物、呋喃它酮代谢物、地西泮、氧氟沙星、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磺胺类(总量)、镉(以Cd计)、恩诺沙星等17个指标。
22.香蕉抽检项目包括苯醚甲环唑、吡唑醚菌酯、甲拌磷、氟虫腈、对硫磷、多菌灵、腈苯唑等7个指标。
23.桃抽检项目包括苯醚甲环唑、氰戊菊酯和S-氰戊菊酯、溴氰菊酯、甲拌磷、多菌灵、甲胺磷、氧乐果、氟虫腈、敌敌畏、对硫磷、氟硅唑、克百威等12个指标。
24.淡水鱼抽检项目包括呋喃西林代谢物、恩诺沙星、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它酮代谢物、氧氟沙星、甲氧苄啶、氯霉素、孔雀石绿(孔雀石绿及其代谢物隐色孔雀石绿残留量之和)、氟苯尼考、呋喃妥因代谢物、地西泮、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磺胺类(总量)、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诺氟沙星、孔雀石绿、培氟沙星等17个指标。
25.油麦菜抽检项目包括灭多威、甲胺磷、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杀扑磷、氧乐果、乙酰甲胺磷、甲基异柳磷、克百威、氯唑磷、甲拌磷、氟虫腈等11个指标。
26.菜薹抽检项目包括联苯菊酯、甲拌磷、甲胺磷、氧乐果、克百威、敌百虫、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氟虫腈等8个指标。
27.牛肾抽检项目包括克伦特罗、氧氟沙星、镉(以Cd计)等3个指标。
28.李子抽检项目包括氰戊菊酯和S-氰戊菊酯、甲胺磷、敌敌畏、氧乐果、多菌灵等5个指标。
29.豇豆抽检项目包括阿维菌素、甲胺磷、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氧乐果、甲基异柳磷、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氟虫腈、灭蝇胺、倍硫磷、水胺硫磷、甲拌磷、氯唑磷、灭多威、克百威等14个指标。
30.龙眼抽检项目包括克百威、敌敌畏、甲胺磷、氧乐果等4个指标。
31.普通白菜抽检项目包括久效磷、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阿维菌素、水胺硫磷、甲拌磷、涕灭威、甲胺磷、啶虫脒、氧乐果、甲基异柳磷、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氟虫腈、毒死蜱、克百威等14个指标。
32.苹果抽检项目包括甲拌磷、丙环唑、啶虫脒、氧乐果、丙溴磷、丁硫克百威、敌敌畏、毒死蜱、对硫磷、三唑醇、克百威等11个指标。
33.葡萄抽检项目包括苯醚甲环唑、霜霉威和霜霉威盐酸盐、氰戊菊酯和S-氰戊菊酯、甲胺磷、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己唑醇、氧乐果、嘧霉胺、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戊唑醇、辛硫磷、氟硅唑、灭线磷、克百威、甲基对硫磷等15个指标。
34.芹菜抽检项目包括阿维菌素、甲胺磷、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氧乐果、敌敌畏、水胺硫磷、对硫磷、灭多威、辛硫磷、克百威、二甲戊灵、甲基异柳磷、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氟虫腈、马拉硫磷、甲拌磷、毒死蜱等17个指标。
35.番茄抽检项目包括苯醚甲环唑、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敌敌畏、毒死蜱、溴氰菊酯、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氧乐果、灭线磷、克百威、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等10个指标。
36.海水鱼抽检项目包括呋喃妥因代谢物、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挥发性盐基氮、氯霉素、诺氟沙星、呋喃唑酮代谢物、孔雀石绿(孔雀石绿及其代谢物隐色孔雀石绿残留量之和)、呋喃西林代谢物、呋喃它酮代谢物、地西泮、氧氟沙星、组胺、甲硝唑、甲氧苄啶、培氟沙星、土霉素、氟苯尼考、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磺胺类(总量)、镉(以Cd计)等20个指标。
37.橙抽检项目包括杀扑磷、水胺硫磷、联苯菊酯、杀虫脒、多菌灵、三唑磷、氧乐果、丙溴磷、克百威等9个指标。
38.鸡蛋抽检项目包括金刚烷胺、甲硝唑、呋喃唑酮代谢物、氟虫腈、氧氟沙星、氯霉素、金刚乙胺、氟苯尼考、多西环素、磺胺类(总量)、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诺氟沙星等12个指标。
39.猕猴桃抽检项目包括氯吡脲、敌敌畏、氧乐果、多菌灵等4个指标。
40.芒果抽检项目包括倍硫磷、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嘧菌酯、多菌灵等4个指标。
41.鲜食用菌抽检项目包括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二氧化硫残留量、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镉(以Cd计)等4个指标。
42.柚抽检项目包括水胺硫磷、联苯菊酯、溴氰菊酯、辛硫磷、氟虫腈等5个指标。
43.姜抽检项目包括噻虫嗪、吡虫啉、铅(以Pb计)、甲拌磷、甲胺磷、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氧乐果、克百威、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镉(以Cd计)、氟虫腈等11个指标。
44.茄子抽检项目包括水胺硫磷、镉(以Cd计)、氯唑磷、甲胺磷、杀扑磷、氟虫腈、霜霉威和霜霉威盐酸盐、甲氰菊酯等8个指标。
45.豆类抽检项目包括赭曲霉毒素A、吡虫啉、铅(以Pb计)、铬(以Cr计)等4个指标。
46.其他水产品抽检项目包括氧氟沙星、镉(以Cd计)、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等3个指标。
47.菠菜抽检项目包括阿维菌素、氧乐果、甲基异柳磷、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氟虫腈、甲拌磷、毒死蜱、克百威等8个指标。
48.贝类抽检项目包括呋喃西林代谢物、氟苯尼考、培氟沙星、氯霉素、诺氟沙星、孔雀石绿、氧氟沙星、镉(以Cd计)、恩诺沙星、呋喃唑酮代谢物等10个指标。
49.鸭肉抽检项目包括呋喃妥因代谢物、氯霉素、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多西环素、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磺胺类(总量)、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挥发性盐基氮、诺氟沙星、呋喃它酮代谢物、氧氟沙星、甲硝唑、甲氧苄啶、培氟沙星、土霉素、氟苯尼考等17个指标。
50.其他禽蛋抽检项目包括氧氟沙星、磺胺类(总量)、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金刚烷胺、氟苯尼考、呋喃唑酮代谢物、氟虫腈、金刚乙胺、氯霉素、诺氟沙星等10个指标。
51.莲藕抽检项目包括吡虫啉、铅(以Pb计)、铬(以Cr计)、嘧菌酯、多菌灵、丙环唑、啶虫脒、氧乐果、克百威、敌百虫、镉(以Cd计)、总汞(以Hg计)、总砷(以As计)、吡蚜酮等14个指标。
52.甜椒抽检项目包括水胺硫磷、甲基异柳磷、克百威、氯唑磷、甲胺磷、敌敌畏、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甲基对硫磷、甲拌磷、氟虫腈、氧乐果等11个指标。
53.菜豆抽检项目包括倍硫磷、溴氰菊酯、治螟磷、多菌灵、涕灭威、甲胺磷、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氧乐果、氟虫腈、克百威、灭蝇胺等11个指标。
54.甜瓜类抽检项目包括甲基异柳磷、克百威、烯酰吗啉、氧乐果等4个指标。
十一、调味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鸡粉调味料》(SB/T 104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酿造酱》(GB 2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酱油》(GB 2717)、《酿造食醋》(GB/T 18187)、《酿造酱油》(GB/T 1818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醋》(GB 27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鸡精调味料》(SB/T 10371)、《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一批)》(食品整治办[2008]3号)、《谷氨酸钠(味精)》(GB/T 8967)、《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五批)》(整顿办函[2011]1号)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鸡粉、鸡精调味料抽检项目包括糖精钠(以糖精计)、大肠菌群、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呈味核苷酸二钠、谷氨酸钠等5个指标。
2.味精抽检项目包括谷氨酸钠等1个指标。
3.蛋黄酱、沙拉酱抽检项目包括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等2个指标。
4.黄豆酱、甜面酱等抽检项目包括大肠菌群、糖精钠(以糖精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氨基酸态氮(以氮计)、黄曲霉毒素B1、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等8个指标。
5.火锅底料、麻辣烫底料抽检项目包括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等4个指标。
6.其他香辛料调味品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等1个指标。
7.其他液体调味料抽检项目包括大肠菌群、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等6个指标。
8.辣椒酱抽检项目包括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等5个指标。
9.其他固体调味料抽检项目包括糖精钠(以糖精计)、总砷(以As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苏丹红Ⅳ、苏丹红Ⅲ、苏丹红Ⅱ、苏丹红Ⅰ、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等11个指标。
10.蚝油、虾油、鱼露抽检项目包括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等3个指标。
11.辣椒、花椒、辣椒粉、花椒粉抽检项目包括罗丹明B、苏丹红Ⅳ、苏丹红Ⅲ、苏丹红Ⅱ、苏丹红Ⅰ、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等8个指标。
12.香辛料调味油抽检项目包括苏丹红Ⅳ、苏丹红Ⅲ、罗丹明B、苏丹红Ⅱ、苏丹红Ⅰ、酸价(以KOH计)、过氧化值等7个指标。
13.其他半固体调味料抽检项目包括糖精钠(以糖精计)、罗丹明B、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等6个指标。
14.料酒抽检项目包括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等5个指标。
15.坚果与籽类的泥(酱),包括花生酱等抽检项目包括沙门氏菌、铅(以Pb计)、黄曲霉毒素B1等3个指标。
16.酱油抽检项目包括对羟基苯甲酸酯类及其钠盐(以 对羟基苯甲酸计 )、糖精钠(以糖精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氨基酸态氮(以氮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等6个指标。
17.食醋抽检项目包括对羟基苯甲酸酯类及其钠盐(以 对羟基苯甲酸计 )、糖精钠(以糖精计)、总酸(以乙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等6个指标。
十二、乳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粉》(GB 1964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调制乳》(GB 251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发酵乳》(GB 1930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巴氏杀菌乳》(GB 1964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稀奶油、奶油和无水奶油》(GB 1964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灭菌乳》(GB 25190)、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公告《关于三聚氰胺在食品中的限量值的公告》(2011年第10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再制干酪》(GB 25192)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灭菌乳抽检项目包括酸度、蛋白质、商业无菌、三聚氰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非脂乳固体、脂肪等7个指标。
2.干酪(奶酪)、再制干酪抽检项目包括大肠菌群、沙门氏菌、三聚氰胺、金黄色葡萄球菌、纳他霉素、酵母、霉菌、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等8个指标。
3.发酵乳抽检项目包括酸度、蛋白质、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三聚氰胺、酵母、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霉菌、乳酸菌数、脂肪等11个指标。
4.奶片、奶条等抽检项目包括三聚氰胺等1个指标。
5.调制乳抽检项目包括三聚氰胺、蛋白质、商业无菌等3个指标。
6.巴氏杀菌乳抽检项目包括大肠菌群、酸度、蛋白质、金黄色葡萄球菌、三聚氰胺、沙门氏菌等6个指标。
7.稀奶油、奶油和无水奶油抽检项目包括沙门氏菌、霉菌、三聚氰胺、金黄色葡萄球菌、大肠菌群等5个指标。
8.全脂乳粉、脱脂乳粉、部分脱脂乳粉、调制乳粉抽检项目包括大肠菌群、三聚氰胺、菌落总数、蛋白质等4个指标。
十三、饮料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公告《关于三聚氰胺在食品中的限量值的公告》(2011年第10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GB 710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1929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用天然矿泉水》(GB 8537)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果、蔬汁饮料抽检项目包括安赛蜜、大肠菌群、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菌落总数、纳他霉素、苋菜红、日落黄、沙门氏菌、铅(以Pb计)、展青霉素、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金黄色葡萄球菌、亮蓝、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酵母、柠檬黄、霉菌、胭脂红等19个指标。
2.碳酸饮料(汽水)抽检项目包括大肠菌群、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二氧化碳气容量、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酵母、霉菌等7个指标。
3.固体饮料抽检项目包括安赛蜜、日落黄、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铅(以Pb计)、蛋白质、糖精钠(以糖精计)、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亮蓝、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苋菜红、柠檬黄、霉菌、胭脂红等16个指标。
4.蛋白饮料抽检项目包括大肠菌群、沙门氏菌、三聚氰胺、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蛋白质、糖精钠(以糖精计)、金黄色葡萄球菌等7个指标。
5.饮用纯净水抽检项目包括余氯(游离氯)、耗氧量(以O2计)、大肠菌群、三氯甲烷、亚硝酸盐(以NO2计)、铜绿假单胞菌、溴酸盐等7个指标。
6.其他饮料抽检项目包括安赛蜜、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苋菜红、日落黄、沙门氏菌、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金黄色葡萄球菌、亮蓝、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酵母、柠檬黄、霉菌、胭脂红等15个指标。
7.其他饮用水抽检项目包括大肠菌群、亚硝酸盐(以NO2计)、浑浊度、耗氧量(以O2计)、三氯甲烷、铜绿假单胞菌、余氯(游离氯)、溴酸盐等8个指标。
8.茶饮料抽检项目包括茶多酚、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商业无菌、咖啡因等4个指标。
9.饮用天然矿泉水抽检项目包括大肠菌群、锑、亚硝酸盐(以NO2计)、产气荚膜梭菌、铜绿假单胞菌、镍、粪链球菌、界限指标-锶、界限指标-偏硅酸、硝酸盐(以NO3计)、溴酸盐等11个指标。
十四、餐饮食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食品动物中禁 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农村部公告第 250 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其他饮料(自制)抽检项目包括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等1个指标。
2.花生及其制品(自制)抽检项目包括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黄曲霉毒素B1、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等4个指标。
3.餐饮食品(外卖配送)抽检项目包括呋喃西林代谢物、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等2个指标。
4.生食动物性水产品(自制)抽检项目包括呋喃西林代谢物、铝的残留量(以即食海蜇中Al计)等2个指标。
5.果蔬汁等饮料(自制)抽检项目包括安赛蜜、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等2个指标。
6.发酵面制品(自制)抽检项目包括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等1个指标。
7.复用餐饮具抽检项目包括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大肠菌群、游离性余氯等3个指标。
8.酱卤肉制品、肉灌肠、其他熟肉(自制)抽检项目包括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等1个指标。
9.油炸面制品(自制)抽检项目包括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等1个指标。
10.生湿面制品(餐饮)抽检项目包括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等2个指标。
十五、糕点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 7099)、《关于瑞士乳杆菌R0052等53种“三新食品”的公告》(2020年第4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第二批)》(食品整治办[2009]5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糕点抽检项目包括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糖精钠(以糖精计)、富马酸二甲酯、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丙酸及其钠盐、钙盐(以丙酸计)、丙二醇、酸价(以脂肪计)、纳他霉素、安赛蜜、菌落总数、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三氯蔗糖、沙门氏菌、霉菌、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等20个指标。
十六、蜂产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250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花粉》(GB 31636)、《发布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兽药的决定》(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蜂蜜》(GB 149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蜂花粉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霉菌计数、大肠菌群、蛋白质、水分等5个指标。
2.蜂蜜抽检项目包括呋喃西林代谢物、甲硝唑、嗜渗酵母计数、氧氟沙星、霉菌计数、果糖和葡萄糖、氯霉素、蔗糖、地美硝唑、诺氟沙星、培氟沙星、铅(以Pb计)等12个指标。
3.蜂产品制品抽检项目包括糖精钠(以糖精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等3个指标。
十七、方便食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方便面》(GB 1740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冲调谷物制品》(GB 1964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油炸面、非油炸面、方便米粉(米线)、方便粉丝抽检项目包括大肠菌群、酸价(以脂肪计)(KOH)、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等3个指标。
2.方便粥、方便盒饭、冷面及其他熟制方便食品等抽检项目包括大肠菌群、糖精钠(以糖精计)、金黄色葡萄球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黄曲霉毒素B1、酸价(以脂肪计)、沙门氏菌、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霉菌、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等11个指标。
十八、豆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豆制品》(GB 27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腐竹、油皮及其再制品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丙酸及其钠盐、钙盐(以丙酸计)、三氯蔗糖等5个指标。
2.腐乳、豆豉、纳豆等抽检项目包括糖精钠(以糖精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大肠菌群、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铅(以Pb计)、黄曲霉毒素B1、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三氯蔗糖等10个指标。
3.豆干、豆腐、豆皮等抽检项目包括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大肠菌群、糖精钠(以糖精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丙酸及其钠盐、钙盐(以丙酸计)、三氯蔗糖、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等9个指标。
4.大豆蛋白类制品等抽检项目包括糖精钠(以糖精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三氯蔗糖、大肠菌群等6个指标。
十九、水产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藻类干制品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等1个指标。
2.熟制动物性水产制品抽检项目包括N-二甲基亚硝胺、糖精钠(以糖精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镉(以Cd计)等5个指标。
3.预制动物性水产干制品抽检项目包括N-二甲基亚硝胺、铅(以Pb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等4个指标。

注:转自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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