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0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20年第53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本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我局组织抽检了调味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糖果制品,蛋制品,豆制品,罐头,冷冻饮品,食盐,食品添加剂,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其他食品(散装自制熟肉制品、水发产品、散装自制酒),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水果制品,饮料,餐饮食品,糕点,水产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22类食品2490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2472批次,不合格样品18批次(抽检信息详见附件)。
一、总体情况
调味品270批次,全部合格;茶叶及相关制品97批次,全部合格;糖果制品87批次,全部合格;蛋制品73批次,全部合格;豆制品70批次,全部合格;罐头46批次,全部合格;冷冻饮品39批次,全部合格;食盐20批次,全部合格;食品添加剂20批次,全部合格;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17批次,全部合格;食用农产品610批次,其中合格样品605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粮食加工品204批次,其中合格样品203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肉制品172批次,其中合格样品170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其他食品(散装自制熟肉制品、水发产品、散装自制酒)151批次,其中合格样品150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48批次,其中合格样品147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水果制品110批次,其中合格样品109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饮料91批次,其中合格样品90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餐饮食品85批次,其中合格样品84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糕点60批次,其中合格样品59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水产制品51批次,其中合格样品50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36批次,其中合格样品34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33批次,其中合格样品32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
二、不合格样品情况
1.标称云南滇亨食品生产有限公司生产,北京通宋福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菊花鲜花饼,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2.北京浩源餐饮有限公司经营的小油菜,啶虫脒、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北京市食品检验所)。
3.标称北京新世盛隆商贸有限公司房山食品加工分公司生产,北京诚佳和商贸有限公司海淀第五分公司经营的红薯淀粉(非即食),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国家副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4.北京海粤鲜餐饮有限公司经营的龙虾仔,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北京市食品检验所)。
5.标称北京可林娜水业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云岁泉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6.标称河北燕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北京老思福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的牛肉,氧氟沙星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检验机构为中国肉类食品综合研究中心。
7.标称上海新橡舟实业有限公司生产,北京欧尚超市有限公司丰台店经营的香蕉片,大肠菌群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
8.北京市海淀区四道口吴细珠食品经营部经营的鲈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氧氟沙星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
9.标称北票市北塔天泉酒厂生产,北京浩成聚商贸中心经营的极品金花雕(白酒),经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北京市食品检验所)检验发现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北票市北塔天泉酒厂对样品真实性提出异议,经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核实,不合格样品确定不是北票市北塔天泉酒厂产品。
10.标称北京西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烟熏鸡胸切片、K鸡肉圆火腿切片,均为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北京市食品检验所)。
11.标称廉江市新禧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北京沃尔玛百货有限公司经营的虾米,经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检验发现N-二甲基亚硝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北京沃尔玛百货有限公司对检测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北京市食品检验所)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12.北京宏腾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的油炸花生米,黄曲霉毒素B1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3.北京果香四溢北苑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北京市食品检验所)。
14.北京万隆亨通兴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经营的煎炸过程用油,酸价(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国家副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15.标称陕西哈里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北京特时汇商贸中心经营的2批次天香坊吊炉锅巴,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国家副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16.北京温阳振海餐饮中心经营的面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国家副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三、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我局已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调查处理,涉及外埠的已通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特此公告。
附件:
1.本次检验项目
2.食品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3.食品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不合格项目说明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18日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一、调味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酿造酱》(GB 2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酿造食醋》(GB/T 18187)、《酿造酱油》(GB/T 1818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鸡精调味料》(SB/T 10371)、《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一批)》(食品整治办[2008]3号)、《谷氨酸钠(味精)》(GB/T 8967)、《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五批)》(整顿办函[2011]1号)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鸡粉、鸡精调味料抽检项目包括大肠菌群、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谷氨酸钠、糖精钠(以糖精计)、呈味核苷酸二钠等5个指标。
2.味精抽检项目包括谷氨酸钠等1个指标。
3.蛋黄酱、沙拉酱抽检项目包括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等2个指标。
4.火锅底料、麻辣烫底料抽检项目包括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等4个指标。
5.黄豆酱、甜面酱等抽检项目包括大肠菌群、糖精钠(以糖精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氨基酸态氮(以氮计)、黄曲霉毒素B
1、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等7个指标。
6.其他香辛料调味品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等1个指标。
7.其他液体调味料抽检项目包括大肠菌群、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等6个指标。
8.辣椒酱抽检项目包括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等5个指标。
9.其他固体调味料抽检项目包括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总砷(以As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苏丹红Ⅳ、苏丹红Ⅲ、苏丹红Ⅱ、苏丹红Ⅰ、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等11个指标。
10.蚝油、虾油、鱼露抽检项目包括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等3个指标。
11.辣椒、花椒、辣椒粉、花椒粉抽检项目包括罗丹明B、苏丹红Ⅳ、苏丹红Ⅲ、苏丹红Ⅱ、苏丹红Ⅰ、铅(以Pb计)等6个指标。
12.香辛料调味油抽检项目包括酸价(以脂肪计)(KOH)、罗丹明B、过氧化值、苏丹红Ⅳ、苏丹红Ⅲ、苏丹红Ⅱ、苏丹红Ⅰ等7个指标。
13.其他半固体调味料抽检项目包括糖精钠(以糖精计)、罗丹明B、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等6个指标。
14.料酒抽检项目包括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等5个指标。
15.坚果与籽类的泥(酱),包括花生酱等抽检项目包括沙门氏菌、铅(以Pb计)、黄曲霉毒素B
1等3个指标。
16.酱油抽检项目包括对羟基苯甲酸酯类及其钠盐(以对羟基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氨基酸态氮(以氮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等6个指标。
17.食醋抽检项目包括对羟基苯甲酸酯类及其钠盐(以 对羟基苯甲酸计 )、糖精钠(以糖精计)、总酸(以乙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等6个指标。
二、茶叶及相关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砖茶含氟量》(GB 1996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绿茶、红茶、乌龙茶、黄茶、白茶、黑茶、花茶、袋泡茶、紧压茶抽检项目包括氧乐果、内吸磷、氰戊菊酯和S-氰戊菊酯、甲拌磷、乙酰甲胺磷、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毒死蜱、铅(以Pb计)、水胺硫磷、灭多威、克百威、联苯菊酯、草甘膦、莠去津、丙溴磷、甲胺磷、滴滴涕、三氯杀螨醇等18个指标。
2.黑砖茶、花砖茶、茯砖茶、康砖茶、金尖茶、青砖茶、米砖茶等抽检项目包括水胺硫磷、氰戊菊酯和S-氰戊菊酯、甲拌磷、氟、甲胺磷、氧乐果、氯唑磷、铅(以Pb计)、灭线磷、克百威、三氯杀螨醇等11个指标。
3.速溶茶类、其它含茶制品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等1个指标。
4.代用茶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等1个指标。
三、糖果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果冻》(GB 1929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果冻抽检项目包括霉菌等1个指标。
2.糖果抽检项目包括苋菜红、日落黄、柠檬黄、胭脂红等4个指标。
3.巧克力、巧克力制品、代可可脂巧克力及代可可脂巧克力制品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等1个指标。
四、蛋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蛋与蛋制品》(GB 274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再制蛋抽检项目包括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等5个指标。
五、豆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豆制品》(GB 27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腐竹、油皮及其再制品抽检项目包括大肠菌群、糖精钠(以糖精计)、山梨酸及其钠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丙酸及其钠盐、钙盐(以丙酸计)、三氯蔗糖、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等8个指标。
2.腐乳、豆豉、纳豆等抽检项目包括大肠菌群、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等7个指标。
3.豆干、豆腐、豆皮等抽检项目包括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大肠菌群、糖精钠(以糖精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丙酸及其钠盐、钙盐(以丙酸计)、三氯蔗糖、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等9个指标。
4.大豆蛋白类制品等抽检项目包括大肠菌群、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三氯蔗糖等7个指标。
六、罐头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罐头食品》(GB 709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水产动物类罐头抽检项目包括糖精钠(以糖精计)、组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商业无菌等6个指标。
2.水果类罐头抽检项目包括糖精钠(以糖精计)、阿斯巴甜、日落黄、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商业无菌、胭脂红、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苋菜红、赤藓红、诱惑红、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柠檬黄等13个指标。
3.畜禽肉类罐头抽检项目包括铬(以Cr计)、糖精钠(以糖精计)、铅(以Pb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镉(以Cd计)、商业无菌等7个指标。
4.其他罐头抽检项目包括乙二胺四乙酸二钠、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商业无菌、黄曲霉毒素B
1等7个指标。
七、冷冻饮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冷冻饮品和制作料》(GB 2759)、《冷冻饮品 冰淇淋》(GB/T 31114)、《冷冻饮品 雪糕》(GB/T 311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冰淇淋、雪糕、雪泥、冰棍、食用冰、甜味冰、其他类抽检项目包括大肠菌群、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阿力甜、蛋白质、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菌落总数等6个指标。
八、食盐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盐碘含量》(GB 2687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盐》(GB 27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食盐抽检项目包括钡(以Ba计)、碘(以I计)、总砷(以As计)、氯化钠(以干基计)、亚铁氰化钾(以亚铁氰根计)、铅(以Pb计)、镉(以Cd计)、氯化钾(以干基计)、总汞(以Hg计)等9个指标。
九、食品添加剂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复配食品添加剂通则》(GB 2668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用香精》(GB 30616)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复配食品添加剂抽检项目包括沙门氏菌、铅(Pb)、砷(以As计)等3个指标。
2.食品用香精抽检项目包括砷(以As计)含量等1个指标。
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通则》(GB 2559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公告《关于三聚氰胺在食品中的限量值的公告》(2011年第10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通则》(GB 29922)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全营养配方食品、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抽检项目包括维生素B
2、维生素B
1、维生素B
6、大肠菌群、锌、硝酸盐(以NaNO
3计)、黄曲霉毒素M
1、氯、锰、亚硝酸盐(以NaNO
2计)、维生素K
1、镁、叶酸、烟酸(烟酰胺)、硒、蛋白质、二十二碳六烯酸、金黄色葡萄球菌、肌醇、维生素E、维生素A、维生素C、维生素D、二十碳四烯酸与总脂肪酸比、亚油酸供能比、左旋肉碱、三聚氰胺、碘、钙、钠、菌落总数、维生素B
12、胆碱、钾、二十二碳六烯酸与总脂肪酸比、铁、沙门氏菌、铅(以Pb计)、铜、牛磺酸、二十碳四烯酸、泛酸、生物素、α-亚麻酸供能比、磷等45个指标。
2.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抽检项目包括硒、黄曲霉毒素B
1、三聚氰胺、碘、胆碱、生物素、磷、维生素B
2、维生素B
1、维生素B
6、亚硝酸盐(以NaNO
2计)、反式脂肪酸最高含量与总脂肪酸比值、维生素K
1、二十二碳六烯酸、肌醇、二十碳四烯酸与总脂肪酸比、亚油酸、二十碳四烯酸、菌落总数、钙磷比值、维生素B
12、铅(以Pb计)、二十二碳六烯酸(22:6 n-3)与二十碳四烯酸(20:4 n-6)的比、叶黄素、碳水化合物、氯、叶酸、烟酸(烟酰胺)、蛋白质、水分、左旋肉碱、钙、钠、钾、铁、杂质度、铜、亚油酸与α-亚麻酸比值、大肠菌群、锌、锰、镁、金黄色葡萄球菌、芥酸与总脂肪酸比值、低聚果糖、长链不饱和脂肪酸中二十碳五烯酸(20:5 n-3)的量与二十二碳六烯酸的量的比、沙门氏菌、核苷酸、硝酸盐(以NaNO
3计)、维生素E、维生素A、维生素C、维生素D、终产品脂肪中月桂酸和肉豆蔻酸(十四烷酸)总量与总脂肪酸的比值、二十二碳六烯酸与总脂肪酸比、牛磺酸、阪崎肠杆菌、黄曲霉毒素M
1、α-亚麻酸、灰分、泛酸、脂肪等62个指标。
十一、食用农产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 (2015年第11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豆芽卫生标准》(GB 2255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畜、禽产品》(GB 270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兽药地方标准废止目录》(农业部公告第560号)、《发布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兽药的决定》(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四批)》(整顿办函〔2010〕50 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1930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动物性水产品》(GB 273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牛肉抽检项目包括林可霉素、氯霉素、呋喃西林代谢物、莱克多巴胺、四环素、克伦特罗、沙丁胺醇、氟苯尼考、恩诺沙星、呋喃唑酮代谢物、多西环素、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磺胺类(总量)、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挥发性盐基氮、诺氟沙星、氧氟沙星、甲氧苄啶、培氟沙星、土霉素、地塞米松等21个指标。
2.其他禽副产品抽检项目包括呋喃妥因代谢物、金刚烷胺、培氟沙星、氯霉素、诺氟沙星、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呋喃它酮代谢物、氧氟沙星、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等10个指标。
3.柑、橘抽检项目包括苯醚甲环唑、水胺硫磷、联苯菊酯、甲拌磷、多菌灵、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氧乐果、丙溴磷、杀虫脒、氯唑磷、三唑磷、克百威等12个指标。
4.黄瓜抽检项目包括多菌灵、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氧乐果、乙螨唑、氟虫腈、敌敌畏、毒死蜱、噻虫嗪、异丙威、腐霉利、三唑酮、克百威等12个指标。
5.鸡肝抽检项目包括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金刚烷胺、氯霉素、诺氟沙星、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呋喃它酮代谢物、氧氟沙星、总砷(以As计)、培氟沙星、利巴韦林、替米考星、氟苯尼考、金刚乙胺、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等15个指标。
6.猪肉抽检项目包括呋喃西林代谢物、莱克多巴胺、利巴韦林、喹乙醇、甲硝唑、沙丁胺醇、呋喃唑酮代谢物、挥发性盐基氮、氧氟沙星、甲氧苄啶、地塞米松、氯霉素、克伦特罗、氟苯尼考、氯丙嗪、多西环素、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磺胺类(总量)、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诺氟沙星、培氟沙星、土霉素等22个指标。
7.山药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甲拌磷、涕灭威、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氧乐果、辛硫磷、克百威等7个指标。
8.鸡肉抽检项目包括呋喃西林代谢物、利巴韦林、金刚烷胺、甲硝唑、尼卡巴嗪、呋喃唑酮代谢物、挥发性盐基氮、呋喃它酮代谢物、氧氟沙星、甲氧苄啶、氯霉素、四环素、替米考星、金刚乙胺、氟苯尼考、金霉素、呋喃妥因代谢物、多西环素、沙拉沙星、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磺胺类(总量)、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诺氟沙星、培氟沙星、土霉素等25个指标。
9.韭菜抽检项目包括阿维菌素、甲胺磷、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氧乐果、敌敌畏、腐霉利、水胺硫磷、对硫磷、灭多威、辛硫磷、灭线磷、克百威、镉(以Cd计)、二甲戊灵、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氟虫腈、乐果、甲拌磷、多菌灵、毒死蜱、氯唑磷、铅(以Pb计)等22个指标。
10.枣抽检项目包括多菌灵、糖精钠(以糖精计)、甲胺磷、氧乐果、氟虫腈等5个指标。
11.豆芽抽检项目包括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6-苄基腺嘌呤(6-BA)、铅(以Pb计)、亚硫酸盐(以SO₂计)等4个指标。
12.梨抽检项目包括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氧乐果、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氟虫腈、敌敌畏、吡虫啉、敌百虫、水胺硫磷、甲拌磷、多菌灵、毒死蜱、对硫磷、克百威、氟氯氰菊酯和高效氟氯氰菊酯等14个指标。
13.海水虾抽检项目包括呋喃妥因代谢物、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培氟沙星、氯霉素、挥发性盐基氮、诺氟沙星、土霉素、呋喃唑酮代谢物、孔雀石绿(孔雀石绿及其代谢物隐色孔雀石绿残留量之和)、呋喃西林代谢物、呋喃它酮代谢物、氧氟沙星、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镉(以Cd计)、恩诺沙星、金霉素等16个指标。
14.西瓜抽检项目包括敌敌畏、噻虫嗪、甲霜灵和精甲霜灵、甲胺磷、氧乐果、克百威等6个指标。
15.菠萝抽检项目包括灭多威、丙环唑、二嗪磷、硫线磷、烯酰吗啉、多菌灵等6个指标。
16.石榴抽检项目包括硫线磷、克百威、硫环磷、敌百虫、苯醚甲环唑等5个指标。
17.羊肉抽检项目包括林可霉素、氯霉素、呋喃西林代谢物、莱克多巴胺、克伦特罗、沙丁胺醇、氟苯尼考、金霉素、呋喃唑酮代谢物、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磺胺类(总量)、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挥发性盐基氮、诺氟沙星、氧氟沙星、培氟沙星、土霉素、铅(以Pb计)等18个指标。
18.其他禽肉抽检项目包括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金刚烷胺、甲氧苄啶、培氟沙星、氯霉素、诺氟沙星、土霉素、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多西环素、氟苯尼考、金刚乙胺、氧氟沙星、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磺胺类(总量)等15个指标。
19.大白菜抽检项目包括久效磷、阿维菌素、水胺硫磷、硫线磷、甲拌磷、涕灭威、甲胺磷、氧乐果、啶虫脒、甲基异柳磷、唑虫酰胺、氟虫腈、毒死蜱、克百威等14个指标。
20.猪肝抽检项目包括甲硝唑、地塞米松、沙丁胺醇、氟苯尼考、喹乙醇、氯霉素、克伦特罗、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磺胺类(总量)、莱克多巴胺、氯丙嗪等11个指标。
21.结球甘蓝抽检项目包括乐果、久效磷、毒死蜱、甲拌磷、涕灭威、灭多威、甲胺磷、氧乐果、乙酰甲胺磷、甲基异柳磷、克百威、甲基毒死蜱等12个指标。
22.生干籽类抽检项目包括阿维菌素、克百威、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镉(以Cd计)、铅(以Pb计)、黄曲霉毒素B
1、溴氰菊酯、嘧菌酯、酸价(以脂肪计)、辛硫磷等10个指标。
23.柠檬抽检项目包括对硫磷、水胺硫磷、联苯菊酯、多菌灵、狄氏剂、辛硫磷、克百威等7个指标。
24.淡水虾抽检项目包括呋喃妥因代谢物、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氯霉素、诺氟沙星、孔雀石绿、呋喃唑酮代谢物、孔雀石绿(孔雀石绿及其代谢物隐色孔雀石绿残留量之和)、呋喃西林代谢物、氧氟沙星、培氟沙星、土霉素、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镉(以Cd计)、恩诺沙星等14个指标。
25.桃抽检项目包括苯醚甲环唑、氰戊菊酯和S-氰戊菊酯、溴氰菊酯、甲拌磷、多菌灵、甲胺磷、氧乐果、氟虫腈、敌敌畏、对硫磷、氟硅唑、克百威等12个指标。
26.香蕉抽检项目包括苯醚甲环唑、吡唑醚菌酯、对硫磷、甲拌磷、多菌灵、氟虫腈、腈苯唑等7个指标。
27.淡水鱼抽检项目包括呋喃西林代谢物、恩诺沙星、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它酮代谢物、氧氟沙星、甲氧苄啶、氯霉素、孔雀石绿(孔雀石绿及其代谢物隐色孔雀石绿残留量之和)、氟苯尼考、镉(以Cd计)、呋喃妥因代谢物、地西泮、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磺胺类(总量)、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诺氟沙星、孔雀石绿、培氟沙星等18个指标。
28.油麦菜抽检项目包括杀扑磷、甲拌磷、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氧乐果、甲基异柳磷、氟虫腈、氯唑磷、克百威等8个指标。
29.淡水蟹抽检项目包括呋喃妥因代谢物、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培氟沙星、氯霉素、诺氟沙星、呋喃唑酮代谢物、孔雀石绿(孔雀石绿及其代谢物隐色孔雀石绿残留量之和)、呋喃西林代谢物、呋喃它酮代谢物、氧氟沙星、镉(以Cd计)等11个指标。
30.菜薹抽检项目包括联苯菊酯、甲拌磷、甲胺磷、氧乐果、克百威、敌百虫、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氟虫腈等8个指标。
31.李子抽检项目包括甲胺磷、敌敌畏、氧乐果、氰戊菊酯和S-氰戊菊酯、多菌灵等5个指标。
32.豇豆抽检项目包括阿维菌素、甲胺磷、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氧乐果、灭蝇胺、水胺硫磷、灭多威、克百威、甲基异柳磷、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氟虫腈、倍硫磷、甲拌磷、氯唑磷等14个指标。
33.杏抽检项目包括克百威、氧乐果、抗蚜威、氟硅唑、腈苯唑等5个指标。
34.龙眼抽检项目包括克百威、敌敌畏、甲胺磷、氧乐果等4个指标。
35.普通白菜抽检项目包括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阿维菌素、涕灭威、甲胺磷、氧乐果、甲基异柳磷、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氟虫腈、久效磷、水胺硫磷、甲拌磷、啶虫脒、毒死蜱、克百威等14个指标。
36.苹果抽检项目包括甲拌磷、丙环唑、氧乐果、啶虫脒、丙溴磷、丁硫克百威、敌敌畏、毒死蜱、对硫磷、三唑醇、克百威等11个指标。
37.芹菜抽检项目包括阿维菌素、甲胺磷、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氧乐果、敌敌畏、水胺硫磷、对硫磷、灭多威、辛硫磷、克百威、二甲戊灵、甲基异柳磷、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氟虫腈、马拉硫磷、甲拌磷、毒死蜱等17个指标。
38.葡萄抽检项目包括苯醚甲环唑、霜霉威和霜霉威盐酸盐、氰戊菊酯和S-氰戊菊酯、甲胺磷、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己唑醇、氧乐果、嘧霉胺、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戊唑醇、辛硫磷、氟硅唑、灭线磷、克百威、甲基对硫磷等15个指标。
39.番茄抽检项目包括苯醚甲环唑、敌敌畏、毒死蜱、溴氰菊酯、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灭线磷、克百威、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等8个指标。
40.海水鱼抽检项目包括呋喃妥因代谢物、氯霉素、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地西泮、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磺胺类(总量)、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挥发性盐基氮、诺氟沙星、孔雀石绿(孔雀石绿及其代谢物隐色孔雀石绿残留量之和)、呋喃它酮代谢物、氧氟沙星、组胺、甲硝唑、甲氧苄啶、培氟沙星、土霉素、氟苯尼考、镉(以Cd计)等20个指标。
41.橙抽检项目包括联苯菊酯、氧乐果、杀扑磷、水胺硫磷、多菌灵、丙溴磷、杀虫脒、三唑磷、克百威等9个指标。
42.鸡蛋抽检项目包括呋喃西林代谢物、金刚烷胺、甲硝唑、呋喃唑酮代谢物、氟虫腈、呋喃它酮代谢物、氧氟沙星、氯霉素、金刚乙胺、氟苯尼考、呋喃妥因代谢物、多西环素、磺胺类(总量)、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诺氟沙星、铅(以Pb计)等16个指标。
43.芒果抽检项目包括倍硫磷、苯醚甲环唑、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氧乐果、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多菌灵等6个指标。
44.柚抽检项目包括辛硫磷、水胺硫磷、联苯菊酯、溴氰菊酯、氟虫腈等5个指标。
45.鲜食用菌抽检项目包括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二氧化硫残留量、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镉(以Cd计)等4个指标。
46.猕猴桃抽检项目包括氯吡脲、敌敌畏、氧乐果、多菌灵等4个指标。
47.姜抽检项目包括噻虫嗪、吡虫啉、铅(以Pb计)、甲拌磷、甲胺磷、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氧乐果、克百威、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镉(以Cd计)等10个指标。
48.茄子抽检项目包括霜霉威和霜霉威盐酸盐、水胺硫磷、甲胺磷、氧乐果、甲氰菊酯、氯唑磷、克百威、镉(以Cd计)等8个指标。
49.辣椒抽检项目包括灭多威、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氧乐果、丙溴磷、水胺硫磷、克百威、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氯唑磷、氟虫腈、多菌灵等10个指标。
50.豆类抽检项目包括吡虫啉、铅(以Pb计)、铬(以Cr计)、赭曲霉毒素A等4个指标。
51.花椰菜抽检项目包括敌百虫、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甲拌磷、毒死蜱、氟虫腈等5个指标。
52.其他水产品抽检项目包括培氟沙星、氯霉素、诺氟沙星、孔雀石绿、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氧氟沙星、镉(以Cd计)、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等10个指标。
53.菠菜抽检项目包括阿维菌素、氧乐果、甲基异柳磷、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氟虫腈、甲拌磷、毒死蜱、克百威等8个指标。
54.贝类抽检项目包括孔雀石绿(孔雀石绿及其代谢物隐色孔雀石绿残留量之和)、氧氟沙星、呋喃西林代谢物、镉(以Cd计)、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呋喃唑酮代谢物、培氟沙星、氯霉素、诺氟沙星等9个指标。
55.鸭肉抽检项目包括氯霉素、呋喃西林代谢物、甲硝唑、氟苯尼考、呋喃妥因代谢物、呋喃唑酮代谢物、多西环素、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磺胺类(总量)、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挥发性盐基氮、诺氟沙星、呋喃它酮代谢物、氧氟沙星、甲氧苄啶、培氟沙星、土霉素等17个指标。
56.其他禽蛋抽检项目包括甲硝唑、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多西环素、金刚烷胺、氟苯尼考、金刚乙胺、氯霉素、诺氟沙星、氧氟沙星、磺胺类(总量)、呋喃唑酮代谢物、氟虫腈等12个指标。
57.莲藕抽检项目包括丙环唑、啶虫脒、氧乐果、克百威、敌百虫、吡虫啉、镉(以Cd计)、铅(以Pb计)、铬(以Cr计)、嘧菌酯、总汞(以Hg计)、多菌灵、总砷(以As计)、吡蚜酮等14个指标。
58.火龙果抽检项目包括克百威、甲胺磷、甲拌磷、氟虫腈、氧乐果等5个指标。
59.甜椒抽检项目包括水胺硫磷、甲拌磷、甲胺磷、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氧乐果、甲基异柳磷、氟虫腈、敌敌畏、氯唑磷、克百威、甲基对硫磷等11个指标。
60.菜豆抽检项目包括溴氰菊酯、涕灭威、甲胺磷、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氧乐果、氟虫腈、灭蝇胺、倍硫磷、治螟磷、多菌灵、克百威等11个指标。
61.羊肾抽检项目包括克伦特罗、氧氟沙星、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磺胺类(总量)、镉(以Cd计)、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培氟沙星、诺氟沙星等10个指标。
62.甜瓜类抽检项目包括甲基异柳磷、克百威、烯酰吗啉、氧乐果等4个指标。
63.西番莲(百香果)抽检项目包括敌百虫、氰戊菊酯和S-氰戊菊酯、苯醚甲环唑、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戊唑醇等5个指标。
十二、粮食加工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卫生部等7部门《关于撤销食品添加剂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钙的公告》(卫生部公告[2011]第4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米粉制品抽检项目包括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等4个指标。
2.生湿面制品抽检项目包括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等4个指标。
3.其他谷物粉类制成品抽检项目包括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等1个指标。
4.大米抽检项目包括无机砷(以As计)、黄曲霉毒素B
1、铅(以pb计)、镉(以Cd计)等4个指标。
5.发酵面制品抽检项目包括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大肠菌群等5个指标。
6.米粉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等1个指标。
7.玉米粉、玉米片、玉米渣抽检项目包括玉米赤霉烯酮、赭曲霉毒素A、黄曲霉毒素B
1等3个指标。
8.普通挂面、手工面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等1个指标。
9.通用小麦粉、专用小麦粉抽检项目包括过氧化苯甲酰、黄曲霉毒素B
1、苯并[a]芘、赭曲霉毒素A、镉(以Cd计)、玉米赤霉烯酮、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等7个指标。
10.谷物加工品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镉(以Cd计)、黄曲霉毒素B
1等3个指标。
十三、肉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腌腊肉制品》(GB 273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GB 2726)、《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一批)》(食品整治办[2008]3号)、《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五批)》(整顿办函[2011]1号)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食用血制品抽检项目包括苏丹红Ⅳ、苏丹红Ⅲ、苏丹红Ⅱ、苏丹红Ⅰ等4个指标。
2.熏煮香肠火腿制品抽检项目包括氯霉素、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大肠菌群、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大肠埃希氏菌O157:H7、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等8个指标。
3.调理肉制品(非速冻)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氯霉素等2个指标。
4.熏烧烤肉制品抽检项目包括苯并[a]芘、大肠菌群、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氯霉素、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等6个指标。
5.熟肉干制品抽检项目包括氯霉素、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大肠菌群、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大肠埃希氏菌O157:H7、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金黄色葡萄球菌、菌落总数、沙门氏菌、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等10个指标。
6.酱卤肉制品抽检项目包括铬(以Cr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大肠菌群、糖精钠(以糖精计)、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大肠埃希氏菌O157:H7、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氯霉素、胭脂红、镉(以Cd计)、总砷(以As计)、酸性橙Ⅱ、菌落总数、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等18个指标。
7.腌腊肉制品抽检项目包括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氯霉素、总砷(以As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胭脂红、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等8个指标。
十四、其他食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蒸馏酒及其配制酒》(GB 275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五批)》(整顿办函[2011]1号)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水发产品抽检项目包括无机砷(以As计)、二氧化硫残留量等2个指标。
2.散装自制酒抽检项目包括糖精钠(以糖精计)、三氯蔗糖、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甲醇、氰化物(以HCN计)、铅(以Pb计)等6个指标。
3.散装自制熟肉制品抽检项目包括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氯霉素、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苯并[a]芘、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胭脂红等7个指标。
十五、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大豆油》(GB/T 1535)、《橄榄油、油橄榄果渣油》(GB/T 23347)、《花生油》(GB/T 1534)、《菜籽油》(GB/T 1536)、《食用调和油》(SB/T 102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芝麻油》(GB/T 8233)、《玉米油》(GB/T 191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GB 27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花生油抽检项目包括苯并[a]芘、酸价(KOH)、过氧化值、黄曲霉毒素B
1等4个指标。
2.菜籽油抽检项目包括苯并[a]芘、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酸价(KOH)、溶剂残留量铅(以Pb计)、过氧化值、乙基麦芽酚等7个指标。
3.芝麻油抽检项目包括花生一烯酸、亚麻酸、棕榈酸、酸价(KOH)、花生酸、芥酸、乙基麦芽酚、黄曲霉毒素B
1、苯并[a]芘、亚油酸、油酸、过氧化值、硬脂酸等13个指标。
4.其他食用植物油(半精炼、全精炼)抽检项目包括苯并[a]芘、酸价(KOH)、溶剂残留量、铅(以Pb计)、过氧化值等5个指标。
5.煎炸过程用油抽检项目包括极性组分、酸价(KOH)等2个指标。
6.大豆油抽检项目包括苯并[a]芘、酸价(KOH)、溶剂残留量、过氧化值等4个指标。
7.橄榄油、油橄榄果渣油抽检项目包括苯并[a]芘、酸价(KOH)、过氧化值等3个指标。
8.玉米油抽检项目包括苯并[a]芘、过氧化值、酸价(KOH)、黄曲霉毒素B
1等4个指标。
9.食用植物调和油抽检项目包括苯并[a]芘、酸价(KOH)、溶剂残留量、过氧化值、乙基麦芽酚等5个指标。
十六、水果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蜜饯》(GB 1488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果酱》(GB/T 2247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果酱抽检项目包括大肠菌群、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霉菌等6个指标。
2.水果干制品(含干枸杞)抽检项目包括大肠菌群、糖精钠(以糖精计)、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哒螨灵、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噁唑菌酮、啶虫脒、唑螨酯、铅(以Pb计)、二氧化硫残留量、霉菌、肟菌酯等13个指标。
3.蜜饯类、凉果类、果脯类、话化类、果糕类抽检项目包括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柠檬黄、糖精钠(以糖精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日落黄、菌落总数、苋菜红、铅(以Pb计)、亮蓝、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大肠菌群、霉菌、乙二胺四乙酸二钠、胭脂红、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等16个指标。
十七、饮料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GB 710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1929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用天然矿泉水》(GB 8537)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果、蔬汁饮料抽检项目包括安赛蜜、大肠菌群、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菌落总数、纳他霉素、苋菜红、日落黄、沙门氏菌、铅(以Pb计)、展青霉素、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金黄色葡萄球菌、亮蓝、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酵母、柠檬黄、霉菌、胭脂红等19个指标。
2.碳酸饮料(汽水)抽检项目包括大肠菌群、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二氧化碳气容量、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酵母、霉菌等8个指标。
3.固体饮料抽检项目包括安赛蜜、大肠菌群、糖精钠(以糖精计)、赭曲霉毒素A、日落黄、蛋白质、金黄色葡萄球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胭脂红、菌落总数、苋菜红、沙门氏菌、铅(以Pb计)、亮蓝、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柠檬黄、霉菌等17个指标。
4.蛋白饮料抽检项目包括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蛋白质等3个指标。
5.饮用纯净水抽检项目包括余氯(游离氯)、耗氧量(以O
2计)、大肠菌群、亚硝酸盐(以NO
2⁻计)、铜绿假单胞菌、溴酸盐、三氯甲烷等7个指标。
6.其他饮用水抽检项目包括浑浊度、耗氧量(以O
2计)、三氯甲烷、大肠菌群、挥发性酚(以苯酚计)、亚硝酸盐(以NO
2⁻计)、铜绿假单胞菌、总砷(以As计)、余氯(游离氯)、溴酸盐等10个指标。
7.其他饮料抽检项目包括安赛蜜、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苋菜红、日落黄、沙门氏菌、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金黄色葡萄球菌、亮蓝、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酵母、柠檬黄、霉菌、胭脂红等15个指标。
8.饮用天然矿泉水抽检项目包括大肠菌群、锑、亚硝酸盐(以NO
2⁻计)、产气荚膜梭菌、铜绿假单胞菌、镍、粪链球菌、界限指标-锶、界限指标-偏硅酸、硝酸盐(以NO
3⁻计)、溴酸盐等11个指标。
9.茶饮料抽检项目包括茶多酚、大肠菌群、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菌落总数、商业无菌、咖啡因等7个指标。
十八、餐饮食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动物中禁 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农村部公告第 250 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其他饮料(自制)抽检项目包括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等1个指标。
2.花生及其制品(自制)抽检项目包括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黄曲霉毒素B
1等4个指标。
3.生食动物性水产品(自制)抽检项目包括呋喃西林代谢物、铝的残留量(以即食海蜇中Al计)等2个指标。
4.餐饮食品(外卖配送)抽检项目包括呋喃西林代谢物、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等2个指标。
5.果蔬汁等饮料(自制)抽检项目包括安赛蜜、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等2个指标。
6.发酵面制品(自制)抽检项目包括糖精钠(以糖精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等4个指标。
7.酱卤肉制品、肉灌肠、其他熟肉(自制)抽检项目包括苯并[a]芘、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等2个指标。
8.复用餐饮具抽检项目包括大肠菌群、游离性余氯、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等3个指标。
9.油炸面制品(自制)抽检项目包括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等1个指标。
10.生湿面制品(餐饮)抽检项目包括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等2个指标。
十九、糕点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 7099)、《关于瑞士乳杆菌R0052等53种“三新食品”的公告》(2020年第4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第二批)》(食品整治办[2009]5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糕点抽检项目包括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糖精钠(以糖精计)、富马酸二甲酯、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丙酸及其钠盐、钙盐(以丙酸计)、丙二醇、酸价(以脂肪计)、纳他霉素、安赛蜜、菌落总数、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三氯蔗糖、沙门氏菌、霉菌、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等21个指标。
二十、水产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水产制品》(GB 1013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生食动物性水产品抽检项目包括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大肠菌群、挥发性盐基氮、铝的残留量(以即食海蜇中Al计)等5个指标。
2.预制鱼糜制品抽检项目包括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等2个指标。
3.藻类干制品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等1个指标。
4.熟制动物性水产制品抽检项目包括N-二甲基亚硝胺、糖精钠(以糖精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镉(以Cd计)等5个指标。
5.预制动物性水产干制品抽检项目包括N-二甲基亚硝胺、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等4个指标。
二十一、薯类和膨化食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膨化食品》(GB 1740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含油型膨化食品和非含油型膨化食品抽检项目包括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黄曲霉毒素B
1、过氧化值(以脂肪计)、大肠菌群、糖精钠(以糖精计)、酸价(以脂肪计 )(KOH)、菌落总数、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等8个指标。
二十二、淀粉及淀粉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淀粉》(GB 31637)、《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批准β-半乳糖苷酶为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等的公告》(2015年第1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淀粉抽检项目包括菌落总数、霉菌和酵母、铅(以Pb计)、大肠菌群等4个指标。
2.粉丝粉条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二氧化硫残留量、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等3个指标。
注:转自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