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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0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20年第52期)
2020-12-14 16:15:51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0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20年第52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本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我局组织抽检了调味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速冻食品,蛋制品,水果制品,酒类,保健食品,食盐,水产制品,豆制品,乳制品,蜂产品,食品添加剂,方便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餐饮食品,饮料,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肉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糕点25类食品2749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2730批次,不合格样品19批次(抽检信息详见附件)。
一、总体情况
调味品202批次,全部合格;糖果制品118批次,全部合格;茶叶及相关制品111批次,全部合格;速冻食品102批次,全部合格;蛋制品95批次,全部合格;水果制品92批次,全部合格;酒类90批次,全部合格;保健食品87批次,全部合格;食盐70批次,全部合格;水产制品56批次,全部合格;豆制品53批次,全部合格;乳制品50批次,全部合格;蜂产品50批次,全部合格;食品添加剂44批次,全部合格;方便食品21批次,全部合格;薯类和膨化食品11批次,全部合格;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3批次,全部合格;食用农产品543批次,其中合格样品535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粮食加工品246批次,其中合格样品244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餐饮食品162批次,其中合格样品159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饮料125批次,其中合格样品123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23批次,其中合格样品122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肉制品109批次,其中合格样品108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08批次,其中合格样品107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糕点78批次,其中合格样品77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
二、不合格样品情况
1.标称北京博爱伟业贸易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馒头、花卷,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国家副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2.北京鑫荣双盈餐饮有限公司经营的大芹,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
3.北京东澳诚达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鲈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
4.北京厨智宝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昌平第一分公司经营的姜,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
5.北京金瀛农贸市场有限责任公司李标经营的牛肉,克伦特罗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检验机构为中国肉类食品综合研究中心。
6.北京司风华商店经营的韭菜,腐霉利、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北京市食品检验所)。
7.标称河北名鸽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北京易初莲花连锁超市有限公司成府路店经营的多味葵花籽,经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检验发现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河北名鸽食品有限公司对检测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8.标称北京盛源恒泰商贸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水长城包装饮用水、山谷响天然山泉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9.标称青县卉宇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北京物美超市有限公司密云果园店经营的豆丁面包,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10.标称和县和兴粮油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北京隆嘉周庄商贸中心经营的食用植物调和油,经国家副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发现乙基麦芽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县和兴粮油有限责任公司对样品真实性提出异议,经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核实,不合格样品确定不是和县和兴粮油有限责任公司产品。
11.北京聚晟晶源餐饮有限公司使用、消毒的面碗、米线碗、筷子,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2.北京市海淀区梅锦酒家经营的乌江鱼,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
13.标称定州市绿野养殖有限公司生产,阳光嘉誉金灿酒店(北京)有限公司经营的羊肉,氧氟沙星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磺胺类(总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中国肉类食品综合研究中心。
14.北京四季优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清河中街店经营的鲜活梭子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中国肉类食品综合研究中心。
15.标称北京香福圣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圆火腿,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北京市食品检验所)。
三、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我局已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调查处理,涉及外埠的已通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特此公告。
 
附件:
1.本次检验项目
2.食品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3.食品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不合格项目说明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11日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一、调味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鸡粉调味料》(SB/T 104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酿造酱》(GB 2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水产调味品》(GB 10133)、《酿造食醋》(GB/T 18187)、《酿造酱油》(GB/T 1818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味精》(GB 272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鸡精调味料》(SB/T 10371)、《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一批)》(食品整治办[2008]3号)、《谷氨酸钠(味精)》(GB/T 8967)、《黄豆酱》(GB/T 24399)、《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五批)》(整顿办函[2011]1号)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鸡粉、鸡精调味料抽检项目包括大肠菌群、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谷氨酸钠、呈味核苷酸二钠等5个指标。
2.味精抽检项目包括谷氨酸钠等1个指标。
3.蛋黄酱、沙拉酱抽检项目包括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等2个指标。
4.黄豆酱、甜面酱等抽检项目包括大肠菌群、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黄曲霉毒素B1、氨基酸态氮等8个指标。
5.火锅底料、麻辣烫底料抽检项目包括蒂巴因、铅(以Pb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罂粟碱、吗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可待因、那可丁等9个指标。
6.其他香辛料调味品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等1个指标。
7.其他液体调味料抽检项目包括大肠菌群、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等6个指标。
8.辣椒酱抽检项目包括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等5个指标。
9.其他固体调味料抽检项目包括糖精钠(以糖精计)、总砷(以As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苏丹红Ⅳ、苏丹红Ⅲ、苏丹红Ⅱ、苏丹红Ⅰ、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等11个指标。
10.辣椒、花椒、辣椒粉、花椒粉抽检项目包括罗丹明B、苏丹红Ⅳ、苏丹红Ⅲ、苏丹红Ⅱ、苏丹红Ⅰ、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等7个指标。
11.蚝油、虾油、鱼露抽检项目包括菌落总数、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大肠菌群等5个指标。
12.香辛料调味油抽检项目包括过氧化值、苏丹红Ⅳ、苏丹红Ⅲ、罗丹明B、苏丹红Ⅱ、苏丹红Ⅰ、酸价(以KOH计)等7个指标。
13.其他半固体调味料抽检项目包括糖精钠(以糖精计)、罗丹明B、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等6个指标。
14.料酒抽检项目包括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等5个指标。
15.坚果与籽类的泥(酱),包括花生酱等抽检项目包括沙门氏菌、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黄曲霉毒素B1等4个指标。
16.酱油抽检项目包括对羟基苯甲酸酯类及其钠盐(以对羟基苯甲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氨基酸态氮(以氮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等6个指标。
17.食醋抽检项目包括糖精钠(以糖精计)、总酸(以乙酸计)、对羟基苯甲酸酯类及其钠盐(以对羟基苯甲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等6个指标。
二、糖果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糖果》(GB 1739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果冻》(GB 1929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果冻抽检项目包括大肠菌群、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菌落总数、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酵母、霉菌等8个指标。
2.糖果抽检项目包括胭脂红、柠檬黄、二氧化硫残留量、大肠菌群、糖精钠(以糖精计)、日落黄、菌落总数、苋菜红、铅(以Pb计)等9个指标。
3.巧克力、巧克力制品、代可可脂巧克力及代可可脂巧克力制品抽检项目包括总砷(以As计)、沙门氏菌、铅(以Pb计)等3个指标。
三、茶叶及相关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砖茶含氟量》(GB 19965)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绿茶、红茶、乌龙茶、黄茶、白茶、黑茶、花茶、袋泡茶、紧压茶抽检项目包括氧乐果、敌百虫、内吸磷、氰戊菊酯和S-氰戊菊酯、甲拌磷、氯唑磷、茚虫威、联苯菊酯、草甘膦、甲胺磷、啶虫脒、三氯杀螨醇、乙酰甲胺磷、灭线磷、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毒死蜱、铅(以Pb计)、水胺硫磷、灭多威、克百威、吡虫啉、莠去津、丙溴磷、滴滴涕、吡蚜酮等25个指标。
2.黑砖茶、花砖茶、茯砖茶、康砖茶、金尖茶、青砖茶、米砖茶等抽检项目包括甲胺磷、乙酰甲胺磷、氧乐果、水胺硫磷、克百威、三氯杀螨醇、氰戊菊酯和S-氰戊菊酯、铅(以Pb计)、内吸磷、甲拌磷、氟等11个指标。
3.代用茶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等1个指标。
四、速冻食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速冻面米制品》(GB 19295)、《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五批)》(整顿办函[2011]1号)、《速冻调制食品》(SB/T 1037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速冻水产制品抽检项目包括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等3个指标。
2.包子、馒头等熟制品抽检项目包括糖精钠(以糖精计)、大肠菌群、铅(以Pb计)等3个指标。
3.速冻水果制品抽检项目包括镉(以Cd计)、铅(以Pb计)、大肠菌群等3个指标。
4.速冻蔬菜制品抽检项目包括糖精钠(以糖精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等3个指标。
5.速冻调理肉制品抽检项目包括氯霉素、铬(以Cr计)、胭脂红、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总砷(以As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铅(以Pb计)等7个指标。
6.水饺、元宵、馄饨等生制品抽检项目包括糖精钠(以糖精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铅(以Pb计)等3个指标。
五、蛋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蛋与蛋制品》(GB 274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其他类抽检项目包括菌落总数、铅(以Pb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大肠菌群等5个指标。
2.冰蛋类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大肠菌群等4个指标。
3.再制蛋抽检项目包括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大肠菌群、商业无菌、沙门氏菌、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等6个指标。
六、水果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蜜饯》(GB 1488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果酱》(GB/T 2247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果酱抽检项目包括大肠菌群、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菌落总数、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霉菌等7个指标。
2.水果干制品(含干枸杞)抽检项目包括大肠菌群、糖精钠(以糖精计)、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哒螨灵、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噁唑菌酮、啶虫脒、唑螨酯、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肟菌酯等13个指标。
3.蜜饯类、凉果类、果脯类、话化类、果糕类抽检项目包括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柠檬黄、大肠菌群、糖精钠(以糖精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霉菌、乙二胺四乙酸二钠、胭脂红、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日落黄、菌落总数、苋菜红、铅(以Pb计)、亮蓝、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等16个指标。
七、酒类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发酵酒及其配制酒》(GB 275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蒸馏酒及其配制酒》(GB 275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白酒、白酒(液态)、白酒(原酒)抽检项目包括糖精钠(以糖精计)、酒精度、三氯蔗糖、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甲醇、氰化物(以HCN计)等6个指标。
2.啤酒抽检项目包括酒精度、甲醛等2个指标。
3.以蒸馏酒及食用酒精为酒基的配制酒抽检项目包括氰化物(以HCN计)、酒精度、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甲醇、糖精钠(以糖精计)等5个指标。
4.果酒抽检项目包括糖精钠(以糖精计)、展青霉素、酒精度等3个指标。
5.黄酒抽检项目包括酒精度、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等5个指标。
6.以发酵酒为酒基的配制酒抽检项目包括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酒精度等5个指标。
7.葡萄酒抽检项目包括糖精钠(以糖精计)、酒精度、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三氯蔗糖、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甲醇、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等9个指标。
8.其他发酵酒抽检项目包括糖精钠(以糖精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等3个指标。
八、保健食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保健食品》(GB 16740)、《中国药典》2015年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检验补充检验方法和检验项目批准件、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定等。
(二)检验项目
1.保健食品抽检项目包括β型溶血性链球菌、异戊巴比妥、巴比妥、霉菌和酵母、青藤碱、伐地那非、志贺氏菌、盐酸苯乙双胍、伪麻黄碱、盐酸吡格列酮、酵母、锌(以Zn计)、二十碳五烯酸(EPA)、氯氮卓、维生素B6、染料木素、铬(以Cr计)、维生素D3、格列美脲、氯卡色林、钙(以Ca计)、硝西泮、普伐他汀、格列喹酮、砷(以As计)、铅(Pb)、阿普唑仑、艾司唑仑、铁(以Fe计)、氨基他达拉非、盐酸丁二胍、苯丙醇胺、三唑仑、硫代艾地那非、利莫那班、那红地那非、氯噻嗪、他达拉非、氟西汀、安非他酮、氯硝西泮、马来酸罗格列酮、佐匹克隆、总砷(以As计)、劳拉西泮、格列齐特、菌落总数、硬胶囊壳中的铬、大豆苷、美伐他汀、辛伐他汀、大豆苷元、羟基豪莫西地那非、分特拉明、盐酸二甲双胍、硫代西地那非、淫羊藿苷、马来酸咪哒唑仑、总汞(以Hg计)、格列吡嗪、呋塞米、司可巴比妥、吲达帕胺、瑞格列奈、硒(以Se计)、蛋白质、葛根素、奥沙西泮、烟酸、氯代西布曲明、甲苯磺丁脲、去甲基他达拉非、那莫西地那非、醋氯芬酸、扎来普隆、文拉法辛、非诺贝特、去羟基洛伐他汀、大肠菌群、褪黑素、甲基安非他明、氯美扎酮、二十二碳六烯酸(DHA)、金黄色葡萄球菌、甲基麻黄碱、罗通定、氨甲环酸、沙门氏菌、霉菌、咖啡因、磷脂酰胆碱、洛伐他汀羟酸钠盐、维生素E、维生素A、维生素C、安非他明、豪莫西布曲明、红地那非、格列本脲、氯苯那敏、豪莫西地那非、磷脂、牛磺酸、洛伐他汀、苯巴比妥、地西泮、大豆异黄酮总量(以大豆苷、大豆苷元、染料木苷、染料木素)、苄基西布曲明、去甲伪麻黄碱、苯扎贝特、格列波脲、β-胡萝卜素、奥利司他、西地那非、伪伐地那非、染料木苷、比沙可啶、布美他尼等118个指标。
九、食盐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盐碘含量》(GB 2687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盐》(GB 27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食盐抽检项目包括亚铁氰化钾/亚铁氰化钠(以亚铁氰根计)、钡(以Ba计)、氯化钠(以干基计)、镉(以Cd计)、碘(以I计)、总砷(以As计)、铅(以Pb计)、总汞(以Hg计)等9个指标。
十、水产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水产制品》(GB 1013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藻类及其制品》(GB 1964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干海参》(GB 3160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生食动物性水产品抽检项目包括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大肠菌群、挥发性盐基氮、铝的残留量(以即食海蜇中Al计)等5个指标。
2.预制鱼糜制品抽检项目包括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等2个指标。
3.藻类干制品抽检项目包括大肠菌群、铅(以Pb计)等2个指标。
4.熟制动物性水产制品抽检项目包括N-二甲基亚硝胺、甲基汞(以Hg计)、糖精钠(以糖精计)、无机砷(以As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镉(以Cd计)等8个指标。
5.预制动物性水产干制品抽检项目包括N-二甲基亚硝胺、铅(以Pb计)、甲基汞(以Hg计)、蛋白质、糖精钠(以糖精计)、无机砷(以As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水溶性总糖、盐分等11个指标。
十一、豆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豆制品》(GB 27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腐竹、油皮及其再制品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丙酸及其钠盐、钙盐(以丙酸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三氯蔗糖等6个指标。
2.腐乳、豆豉、纳豆等抽检项目包括大肠菌群、糖精钠(以糖精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黄曲霉毒素B1、三氯蔗糖、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等10个指标。
3.豆干、豆腐、豆皮等抽检项目包括大肠菌群、糖精钠(以糖精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丙酸及其钠盐、钙盐(以丙酸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三氯蔗糖、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等9个指标。
4.大豆蛋白类制品等抽检项目包括糖精钠(以糖精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大肠菌群、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三氯蔗糖等7个指标。
十二、乳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灭菌乳》(GB 2519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粉》(GB 19644)、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公告《关于三聚氰胺在食品中的限量值的公告》(2011年第10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调制乳》(GB 251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巴氏杀菌乳》(GB 1964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发酵乳》(GB 1930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灭菌乳抽检项目包括三聚氰胺、非脂乳固体、酸度、蛋白质、商业无菌、脂肪等6个指标。
2.发酵乳抽检项目包括大肠菌群、酸度、蛋白质、金黄色葡萄球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乳酸菌数、三聚氰胺、沙门氏菌、酵母、霉菌、脂肪等11个指标。
3.奶片、奶条等抽检项目包括三聚氰胺等1个指标。
4.巴氏杀菌乳抽检项目包括金黄色葡萄球菌、大肠菌群、沙门氏菌、三聚氰胺、蛋白质、酸度等6个指标。
5.调制乳抽检项目包括三聚氰胺、蛋白质、商业无菌等3个指标。
6.全脂乳粉、脱脂乳粉、部分脱脂乳粉、调制乳粉抽检项目包括三聚氰胺、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蛋白质等4个指标。
十三、蜂产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蜂王浆》(GB 9697)、《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250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花粉》(GB 31636)、《发布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兽药的决定》(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蜂蜜》(GB 149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蜂花粉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霉菌计数、大肠菌群、蛋白质、水分等5个指标。
2.蜂王浆(含蜂王浆冻干粉)抽检项目包括10-羟基-2-癸烯酸、总糖(以葡萄糖计)、酸度等3个指标。
3.蜂蜜抽检项目包括甲硝唑、嗜渗酵母计数、氧氟沙星、霉菌计数、果糖和葡萄糖、氯霉素、蔗糖、地美硝唑、诺氟沙星、培氟沙星、铅(以Pb计)等11个指标。
4.蜂产品制品抽检项目包括糖精钠(以糖精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大肠菌群等4个指标。
十四、食品添加剂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复配食品添加剂通则》(GB 2668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用香精》(GB 30616)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复配食品添加剂抽检项目包括沙门氏菌、砷(以As计)、铅(Pb)等3个指标。
2.食品用香精抽检项目包括砷(以As计)含量、菌落总数等2个指标。
十五、方便食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冲调谷物制品》(GB 1964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方便面》(GB 1740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油炸面、非油炸面、方便米粉(米线)、方便粉丝抽检项目包括大肠菌群、酸价(以脂肪计)(KOH)、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等3个指标。
2.方便粥、方便盒饭、冷面及其他熟制方便食品等抽检项目包括大肠菌群、酸价(以脂肪计)(KOH)、糖精钠(以糖精计)、菌落总数、沙门氏菌、铅(以Pb计)、金黄色葡萄球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霉菌、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黄曲霉毒素B1等12个指标。
十六、薯类和膨化食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膨化食品》(GB 1740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含油型膨化食品和非含油型膨化食品抽检项目包括酸价(以脂肪计)(KOH)、大肠菌群、糖精钠(以糖精计)、菌落总数、水分、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黄曲霉毒素B1等9个指标。
十七、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焙炒咖啡抽检项目包括赭曲霉毒素A、铅(以Pb计)等2个指标。
十八、食用农产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 (2015年第11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兽药地方标准废止目录》(农业部公告第560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豆芽卫生标准》(GB 22556)、《发布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兽药的决定》(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四批)》(整顿办函〔2010〕50 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1930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畜、禽产品》(GB 270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动物性水产品》(GB 273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牛肉抽检项目包括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林可霉素、挥发性盐基氮、氯霉素、诺氟沙星、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多西环素、氧氟沙星、莱克多巴胺、四环素、沙丁胺醇、甲氧苄啶、培氟沙星、土霉素、克伦特罗、地塞米松、氟苯尼考、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磺胺类(总量)、恩诺沙星等21个指标。
2.其他禽副产品抽检项目包括氧氟沙星、呋喃妥因代谢物、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呋喃西林代谢物、呋喃它酮代谢物、金刚烷胺、呋喃唑酮代谢物、培氟沙星、氯霉素、诺氟沙星等10个指标。
3.柑、橘抽检项目包括苯醚甲环唑、水胺硫磷、联苯菊酯、杀虫脒、氯唑磷、甲拌磷、多菌灵、三唑磷、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氧乐果、丙溴磷、克百威等12个指标。
4.黄瓜抽检项目包括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甲霜灵和精甲霜灵、多菌灵、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氧乐果、乙螨唑、氟虫腈、敌敌畏、毒死蜱、噻虫嗪、哒螨灵、异丙威、腐霉利、三唑酮、克百威等15个指标。
5.鸡肝抽检项目包括甲硝唑、呋喃妥因代谢物、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金刚烷胺、培氟沙星、氯霉素、诺氟沙星、利巴韦林、呋喃唑酮代谢物、替米考星、呋喃西林代谢物、呋喃它酮代谢物、沙拉沙星、氟苯尼考、金刚乙胺、氧氟沙星、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磺胺类(总量)、总砷(以As计)等19个指标。
6.猪肉抽检项目包括氯霉素、呋喃西林代谢物、莱克多巴胺、利巴韦林、克伦特罗、喹乙醇、甲硝唑、沙丁胺醇、氟苯尼考、氯丙嗪、呋喃唑酮代谢物、多西环素、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磺胺类(总量)、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挥发性盐基氮、诺氟沙星、氧氟沙星、甲氧苄啶、培氟沙星、土霉素、地塞米松等22个指标。
7.山药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甲拌磷、涕灭威、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氧乐果、辛硫磷、克百威等7个指标。
8.鸡肉抽检项目包括呋喃西林代谢物、利巴韦林、金刚烷胺、甲硝唑、尼卡巴嗪、恩诺沙星、呋喃唑酮代谢物、挥发性盐基氮、呋喃它酮代谢物、氧氟沙星、甲氧苄啶、氯霉素、四环素、替米考星、金刚乙胺、氟苯尼考、金霉素、呋喃妥因代谢物、多西环素、沙拉沙星、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磺胺类(总量)、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诺氟沙星、培氟沙星、土霉素等26个指标。
9.韭菜抽检项目包括阿维菌素、水胺硫磷、甲拌磷、多菌灵、甲胺磷、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二甲戊灵、氧乐果、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氟虫腈、乐果、敌敌畏、毒死蜱、对硫磷、氯唑磷、铅(以Pb计)、灭多威、腐霉利、辛硫磷、灭线磷、克百威、镉(以Cd计)等22个指标。
10.枣抽检项目包括多菌灵、糖精钠(以糖精计)、甲胺磷、氧乐果、氟虫腈等5个指标。
11.豆芽抽检项目包括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6-苄基腺嘌呤(6-BA)、铅(以Pb计)、亚硫酸盐(以SO2计)等4个指标。
12.油桃抽检项目包括涕灭威、甲胺磷、敌敌畏、氧乐果、克百威、氟虫腈、多菌灵等7个指标。
13.梨抽检项目包括水胺硫磷、甲拌磷、多菌灵、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氧乐果、氟虫腈、敌敌畏、毒死蜱、对硫磷、吡虫啉、克百威、敌百虫、氟氯氰菊酯和高效氟氯氰菊酯等13个指标。
14.海水虾抽检项目包括呋喃妥因代谢物、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氯霉素、挥发性盐基氮、诺氟沙星、呋喃唑酮代谢物、孔雀石绿(孔雀石绿及其代谢物隐色孔雀石绿残留量之和)、呋喃西林代谢物、呋喃它酮代谢物、氧氟沙星、四环素、培氟沙星、土霉素、氟苯尼考、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镉(以Cd计)、金霉素等17个指标。
15.西瓜抽检项目包括敌敌畏、甲胺磷、氧乐果、噻虫嗪、克百威、甲霜灵和精甲霜灵等6个指标。
16.菠萝抽检项目包括灭多威、二嗪磷、丙环唑、硫线磷、烯酰吗啉、多菌灵等6个指标。
17.羊肉抽检项目包括林可霉素、氯霉素、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莱克多巴胺、克伦特罗、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磺胺类(总量)、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挥发性盐基氮、诺氟沙星、氧氟沙星、沙丁胺醇、培氟沙星、土霉素、铅(以Pb计)、氟苯尼考、金霉素等18个指标。
18.其他禽肉抽检项目包括呋喃西林代谢物、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多西环素、金刚烷胺、氟苯尼考、甲氧苄啶、培氟沙星、金刚乙胺、氯霉素、诺氟沙星、土霉素、氧氟沙星、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磺胺类(总量)、呋喃唑酮代谢物等15个指标。
19.大白菜抽检项目包括久效磷、阿维菌素、水胺硫磷、硫线磷、甲拌磷、涕灭威、甲胺磷、氧乐果、啶虫脒、甲基异柳磷、唑虫酰胺、氟虫腈、毒死蜱、克百威等14个指标。
20.结球甘蓝抽检项目包括久效磷、甲拌磷、涕灭威、甲胺磷、氧乐果、乙酰甲胺磷、甲基异柳磷、氟虫腈、乐果、毒死蜱、灭多威、克百威、甲基毒死蜱等13个指标。
21.猪肝抽检项目包括沙丁胺醇、甲氧苄啶、培氟沙星、诺氟沙星、土霉素、克伦特罗、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多西环素、氧氟沙星、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磺胺类(总量)、镉(以Cd计)、莱克多巴胺、总砷(以As计)等15个指标。
22.生干籽类抽检项目包括酸价(以脂肪计)、辛硫磷、阿维菌素、克百威、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镉(以Cd计)、铅(以Pb计)、黄曲霉毒素B1、溴氰菊酯、嘧菌酯、酸价(以脂肪计)(KOH)等11个指标。
23.樱桃抽检项目包括氰戊菊酯和S-氰戊菊酯、苯醚甲环唑、溴氰菊酯、氟虫腈等4个指标。
24.柠檬抽检项目包括对硫磷、水胺硫磷、联苯菊酯、多菌灵、狄氏剂、辛硫磷、克百威等7个指标。
25.淡水虾抽检项目包括呋喃妥因代谢物、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氯霉素、诺氟沙星、呋喃唑酮代谢物、孔雀石绿(孔雀石绿及其代谢物隐色孔雀石绿残留量之和)、呋喃西林代谢物、氧氟沙星、培氟沙星、土霉素、氟苯尼考、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镉(以Cd计)、恩诺沙星等14个指标。
26.香蕉抽检项目包括苯醚甲环唑、吡唑醚菌酯、对硫磷、甲拌磷、多菌灵、氟虫腈、腈苯唑等7个指标。
27.桃抽检项目包括溴氰菊酯、甲胺磷、氧乐果、氟虫腈、敌敌畏、氟硅唑、苯醚甲环唑、氰戊菊酯和S-氰戊菊酯、甲拌磷、多菌灵、对硫磷、克百威等12个指标。
28.淡水鱼抽检项目包括呋喃西林代谢物、恩诺沙星、呋喃唑酮代谢物、挥发性盐基氮、呋喃它酮代谢物、氧氟沙星、甲氧苄啶、氯霉素、孔雀石绿(孔雀石绿及其代谢物隐色孔雀石绿残留量之和)、氟苯尼考、镉(以Cd计)、呋喃妥因代谢物、地西泮、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磺胺类(总量)、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诺氟沙星、孔雀石绿、培氟沙星等19个指标。
29.油麦菜抽检项目包括杀扑磷、氯唑磷、甲拌磷、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氧乐果、甲基异柳磷、克百威、氟虫腈等8个指标。
30.淡水蟹抽检项目包括孔雀石绿(孔雀石绿及其代谢物隐色孔雀石绿残留量之和)、氧氟沙星、呋喃西林代谢物、镉(以Cd计)、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呋喃唑酮代谢物、培氟沙星、诺氟沙星等8个指标。
31.菜薹抽检项目包括联苯菊酯、甲拌磷、甲胺磷、氧乐果、克百威、敌百虫、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氟虫腈等8个指标。
32.李子抽检项目包括敌敌畏、氰戊菊酯和S-氰戊菊酯、多菌灵、甲胺磷、氧乐果等5个指标。
33.豇豆抽检项目包括阿维菌素、甲胺磷、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氧乐果、甲基异柳磷、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氟虫腈、灭蝇胺、倍硫磷、水胺硫磷、甲拌磷、氯唑磷、灭多威、克百威等14个指标。
34.杏抽检项目包括氧乐果、氟硅唑、克百威、抗蚜威、腈苯唑等5个指标。
35.龙眼抽检项目包括克百威、敌敌畏、甲胺磷、氧乐果等4个指标。
36.普通白菜抽检项目包括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阿维菌素、涕灭威、甲胺磷、氧乐果、甲基异柳磷、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氟虫腈、久效磷、水胺硫磷、甲拌磷、啶虫脒、毒死蜱、克百威等14个指标。
37.葡萄抽检项目包括苯醚甲环唑、霜霉威和霜霉威盐酸盐、氰戊菊酯和S-氰戊菊酯、甲胺磷、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己唑醇、氧乐果、嘧霉胺、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戊唑醇、辛硫磷、氟硅唑、灭线磷、克百威、甲基对硫磷等15个指标。
38.芹菜抽检项目包括阿维菌素、甲胺磷、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二甲戊灵、氧乐果、甲基异柳磷、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氟虫腈、马拉硫磷、敌敌畏、水胺硫磷、甲拌磷、毒死蜱、对硫磷、灭多威、辛硫磷、克百威等17个指标。
39.苹果抽检项目包括甲拌磷、丙环唑、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啶虫脒、氧乐果、丙溴磷、丁硫克百威、敌敌畏、毒死蜱、对硫磷、氯唑磷、铅(以Pb计)、三唑磷、三唑醇、灭线磷、克百威、镉(以Cd计)等17个指标。
40.海水蟹抽检项目包括镉(以Cd计)等1个指标。
41.番茄抽检项目包括苯醚甲环唑、溴氰菊酯、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氧乐果、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敌敌畏、毒死蜱、灭线磷、克百威等9个指标。
42.海水鱼抽检项目包括氯霉素、呋喃西林代谢物、孔雀石绿(孔雀石绿及其代谢物隐色孔雀石绿残留量之和)、组胺、甲硝唑、氟苯尼考、镉(以Cd计)、呋喃妥因代谢物、呋喃唑酮代谢物、地西泮、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磺胺类(总量)、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挥发性盐基氮、诺氟沙星、呋喃它酮代谢物、氧氟沙星、甲氧苄啶、培氟沙星、土霉素等20个指标。
43.橙抽检项目包括杀扑磷、水胺硫磷、联苯菊酯、多菌灵、氧乐果、丙溴磷、杀虫脒、三唑磷、克百威等9个指标。
44.鸡蛋抽检项目包括呋喃西林代谢物、金刚烷胺、甲硝唑、恩诺沙星、呋喃唑酮代谢物、氟虫腈、呋喃它酮代谢物、氧氟沙星、氯霉素、金刚乙胺、氟苯尼考、呋喃妥因代谢物、多西环素、磺胺类(总量)、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诺氟沙星等16个指标。
45.柚抽检项目包括辛硫磷、水胺硫磷、联苯菊酯、溴氰菊酯、氟虫腈等5个指标。
46.芒果抽检项目包括倍硫磷、苯醚甲环唑、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氧乐果、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嘧菌酯、多菌灵等7个指标。
47.猕猴桃抽检项目包括氯吡脲、敌敌畏、氧乐果、多菌灵等4个指标。
48.鲜食用菌抽检项目包括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二氧化硫残留量、镉(以Cd计)等4个指标。
49.茄子抽检项目包括杀扑磷、霜霉威和霜霉威盐酸盐、水胺硫磷、甲拌磷、甲胺磷、氧乐果、氟虫腈、甲氰菊酯、氯唑磷、克百威、镉(以Cd计)等11个指标。
50.姜抽检项目包括甲拌磷、甲胺磷、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氧乐果、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氟虫腈、噻虫嗪、吡虫啉、铅(以Pb计)、克百威、镉(以Cd计)等11个指标。
51.辣椒抽检项目包括杀扑磷、水胺硫磷、甲拌磷、多菌灵、甲胺磷、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氧乐果、丙溴磷、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氟虫腈、氯唑磷、灭多威、克百威、镉(以Cd计)等15个指标。
52.豆类抽检项目包括铬(以Cr计)、赭曲霉毒素A、吡虫啉、铅(以Pb计)等4个指标。
53.花椰菜抽检项目包括敌百虫、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甲拌磷、毒死蜱、氟虫腈等5个指标。
54.其他水产品抽检项目包括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氯霉素、诺氟沙星、孔雀石绿、呋喃唑酮代谢物、孔雀石绿(孔雀石绿及其代谢物隐色孔雀石绿残留量之和)、呋喃西林代谢物、氧氟沙星、培氟沙星、镉(以Cd计)、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等12个指标。
55.菠菜抽检项目包括阿维菌素、甲拌磷、氧乐果、甲基异柳磷、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氟虫腈、毒死蜱、克百威等8个指标。
56.贝类抽检项目包括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氯霉素、诺氟沙星、孔雀石绿、呋喃唑酮代谢物、孔雀石绿(孔雀石绿及其代谢物隐色孔雀石绿残留量之和)、呋喃西林代谢物、氧氟沙星、培氟沙星、氟苯尼考、镉(以Cd计)、恩诺沙星等12个指标。
57.鸭肉抽检项目包括呋喃妥因代谢物、氯霉素、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多西环素、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磺胺类(总量)、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挥发性盐基氮、诺氟沙星、呋喃它酮代谢物、氧氟沙星、甲硝唑、甲氧苄啶、培氟沙星、土霉素、氟苯尼考等17个指标。
58.其他禽蛋抽检项目包括甲硝唑、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多西环素、金刚烷胺、氟苯尼考、金刚乙胺、氯霉素、诺氟沙星、氧氟沙星、磺胺类(总量)、呋喃唑酮代谢物、氟虫腈等12个指标。
59.莲藕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铬(以Cr计)、嘧菌酯、多菌灵、丙环唑、啶虫脒、氧乐果、克百威、敌百虫、镉(以Cd计)、总汞(以Hg计)、总砷(以As计)等12个指标。
60.火龙果抽检项目包括甲胺磷、氧乐果、克百威、甲拌磷、氟虫腈等5个指标。
61.甜椒抽检项目包括水胺硫磷、甲拌磷、甲胺磷、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氧乐果、甲基异柳磷、氟虫腈、敌敌畏、氯唑磷、克百威、甲基对硫磷等11个指标。
62.菜豆抽检项目包括溴氰菊酯、涕灭威、甲胺磷、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氧乐果、氟虫腈、灭蝇胺、倍硫磷、治螟磷、多菌灵、克百威等11个指标。
63.羊肾抽检项目包括呋喃西林代谢物、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沙丁胺醇、培氟沙星、氯霉素、诺氟沙星、克伦特罗、氧氟沙星、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磺胺类(总量)、镉(以Cd计)、莱克多巴胺、呋喃唑酮代谢物等13个指标。
64.甜瓜类抽检项目包括氧乐果、甲基异柳磷、克百威、烯酰吗啉等4个指标。
十九、粮食加工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卫生部等7部门《关于撤销食品添加剂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钙的公告》(卫生部公告[2011]第4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米粉制品抽检项目包括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等4个指标。
2.生湿面制品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等4个指标。
3.其他谷物粉类制成品抽检项目包括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大肠菌群等2个指标。
4.其他谷物碾磨加工品抽检项目包括赭曲霉毒素A、铅(以Pb计)、铬(以Cr计)等3个指标。
5.大米抽检项目包括黄曲霉毒素B1、无机砷(以As计)、镉(以Cd计)、铅(以Pb计)等4个指标。
6.发酵面制品抽检项目包括大肠菌群、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等2个指标。
7.米粉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等1个指标。
8.玉米粉、玉米片、玉米渣抽检项目包括赭曲霉毒素A、玉米赤霉烯酮、黄曲霉毒素B1等3个指标。
9.普通挂面、手工面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等1个指标。
10.通用小麦粉、专用小麦粉抽检项目包括过氧化苯甲酰、黄曲霉毒素B1、镉(以Cd计)、玉米赤霉烯酮、赭曲霉毒素A、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苯并[α]芘等7个指标。
11.谷物加工品抽检项目包括镉(以Cd计)、铅(以Pb计)、黄曲霉毒素B1等3个指标。
二十、餐饮食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饼干》(GB 710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 709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蒸馏酒及其配制酒》(GB 275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一批)》(食品整治办[2008]3号)、《食品动物中禁 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农村部公告第 250 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水产制品》(GB 10136)、《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第二批)》(食品整治办[2009]5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其他饮料(自制)抽检项目包括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等1个指标。
2.花生及其制品(自制)抽检项目包括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黄曲霉毒素B1等4个指标。
3.肉冻、皮冻(自制)抽检项目包括铬(以Cr计)等1个指标。
4.生食动物性水产品(自制)抽检项目包括铝的残留量(以即食海蜇中Al计)、吸虫囊蚴、线虫幼虫、呋喃西林代谢物、镉(以Cd计)、绦虫裂头蚴等6个指标。
5.饼干(餐饮单位自制)抽检项目包括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酸价(以脂肪计)(KOH)等6个指标。
6.复用餐饮具抽检项目包括大肠菌群、游离性余氯、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等3个指标。
7.生湿面制品(餐饮)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等4个指标。
8.酱腌菜(餐饮)抽检项目包括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铅(以Pb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等6个指标。
9.火锅、麻辣烫调味料(底料、蘸料)(餐饮)抽检项目包括吗啡、蒂巴因、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罂粟碱、那可丁、可待因等8个指标。
10.散装白酒(餐饮单位自制)抽检项目包括糖精钠(以糖精计)、氰化物(以HCN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三氯蔗糖、甲醇等5个指标。
11.餐饮食品(外卖配送)抽检项目包括呋喃西林代谢物、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等2个指标。
12.果蔬汁等饮料(自制)抽检项目包括安赛蜜、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等2个指标。
13.发酵面制品(自制)抽检项目包括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等4个指标。
14.酱卤肉制品、肉灌肠、其他熟肉(自制)抽检项目包括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胭脂红等6个指标。
15.油炸面制品(自制)抽检项目包括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等1个指标。
16.糕点(餐饮单位自制)抽检项目包括安赛蜜、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酸价(以脂肪计)(KOH)、糖精钠(以糖精计)、富马酸二甲酯、铅(以Pb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丙酸及其钠盐、钙盐(以丙酸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丙二醇等13个指标。
二十一、饮料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公告《关于三聚氰胺在食品中的限量值的公告》(2011年第10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GB 710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1929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用天然矿泉水》(GB 8537)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果、蔬汁饮料抽检项目包括安赛蜜、大肠菌群、糖精钠、纳他霉素、日落黄、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金黄色葡萄球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胭脂红、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菌落总数、苋菜红、沙门氏菌、铅(以Pb计)、展青霉素、亮蓝、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酵母、柠檬黄、霉菌等20个指标。
2.碳酸饮料(汽水)抽检项目包括大肠菌群、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二氧化碳气容量、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酵母、霉菌等8个指标。
3.固体饮料抽检项目包括安赛蜜、大肠菌群、糖精钠(以糖精计)、日落黄、蛋白质、金黄色葡萄球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胭脂红、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菌落总数、苋菜红、沙门氏菌、铅(以Pb计)、亮蓝、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柠檬黄、霉菌等17个指标。
4.蛋白饮料抽检项目包括糖精钠(以糖精计)、金黄色葡萄球菌、大肠菌群、沙门氏菌、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三聚氰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蛋白质等8个指标。
5.饮用纯净水抽检项目包括大肠菌群、亚硝酸盐(以NO2计)、铜绿假单胞菌、余氯(游离氯)、耗氧量(以O2计)、溴酸盐、三氯甲烷等7个指标。
6.其他饮料抽检项目包括安赛蜜、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苋菜红、日落黄、沙门氏菌、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金黄色葡萄球菌、亮蓝、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柠檬黄、胭脂红等13个指标。
7.其他饮用水抽检项目包括浑浊度、耗氧量(以O2计)、三氯甲烷、大肠菌群、挥发性酚(以苯酚计)、亚硝酸盐(以NO2计)、铜绿假单胞菌、总砷(以As计)、余氯(游离氯)、溴酸盐等10个指标。
8.茶饮料抽检项目包括茶多酚、大肠菌群、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菌落总数、商业无菌、咖啡因等7个指标。
9.饮用天然矿泉水抽检项目包括产气荚膜梭菌、粪链球菌、界限指标-锶、大肠菌群、锑、亚硝酸盐(以NO2计)、铜绿假单胞菌、总砷(以As计)、镍、界限指标-偏硅酸、硝酸盐(以NO3计)、界限指标-锂、溴酸盐等13个指标。
二十二、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1930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开心果、杏仁、扁桃仁、松仁、瓜子抽检项目包括滑石粉、黄曲霉毒素B1、过氧化值(以脂肪计)、大肠菌群、糖精钠(以糖精计)、酸价(以脂肪计)、霉菌、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铅(以Pb计)等9个指标。
2.其他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抽检项目包括滑石粉、黄曲霉毒素B1、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大肠菌群、糖精钠(以糖精计)、酸价(以脂肪计)、铅(以Pb计)、霉菌等9个指标。
二十三、肉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腌腊肉制品》(GB 273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GB 2726)、《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一批)》(食品整治办[2008]3号)、《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五批)》(整顿办函[2011]1号)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食用血制品抽检项目包括苏丹红Ⅳ、苏丹红Ⅲ、苏丹红Ⅱ、苏丹红Ⅰ等4个指标。
2.熏煮香肠火腿制品抽检项目包括氯霉素、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镉(以Cd计)、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大肠菌群、糖精钠(以糖精计)、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大肠埃希氏菌O157:H7、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菌落总数、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等11个指标。
3.调理肉制品(非速冻)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氯霉素等2个指标。
4.熟肉干制品抽检项目包括大肠菌群、氯霉素、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大肠埃希氏菌O157:H7、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金黄色葡萄球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菌落总数、沙门氏菌、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等10个指标。
5.熏烧烤肉制品抽检项目包括菌落总数、苯并[a]芘、大肠菌群、氯霉素、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等5个指标。
6.发酵肉制品抽检项目包括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大肠菌群、氯霉素、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等6个指标。
7.酱卤肉制品抽检项目包括铬(以Cr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大肠菌群、糖精钠(以糖精计)、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大肠埃希氏菌O157:H7、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氯霉素、胭脂红、镉(以Cd计)、总砷(以As计)、酸性橙Ⅱ、菌落总数、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等18个指标。
8.腌腊肉制品抽检项目包括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氯霉素、总砷(以As计)、铅(以Pb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镉(以Cd计)、胭脂红等9个指标。
二十四、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大豆油》(GB/T 1535)、《橄榄油、油橄榄果渣油》(GB/T 23347)、《花生油》(GB/T 1534)、《菜籽油》(GB/T 153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芝麻油》(GB/T 8233)、《食用植物油煎炸过程中的卫生标准》(GB 7102.1)、《玉米油》(GB/T 191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GB 27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花生油抽检项目包括苯并[a]芘、过氧化值、酸价(KOH)、黄曲霉毒素B1等4个指标。
2.芝麻油抽检项目包括酸价(KOH)、硬脂酸(C18:0)、油酸(C18:1)、棕榈酸(C16:0)、亚油酸(C18:2)、乙基麦芽酚、黄曲霉毒素B1、苯并[a]芘、过氧化值等9个指标。
3.菜籽油抽检项目包括苯并[a]芘、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溶剂残留量、铅(以Pb计)、过氧化值、乙基麦芽酚、酸价(KOH)等7个指标。
4.其他食用植物油(半精炼、全精炼)抽检项目包括苯并[a]芘、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酸价(KOH)、溶剂残留量、铅(以Pb计)、过氧化值等6个指标。
5.煎炸过程用油抽检项目包括极性组分、酸价(KOH)等2个指标。
6.大豆油抽检项目包括苯并[a]芘、酸价(KOH)、溶剂残留量、过氧化值等4个指标。
7.橄榄油、油橄榄果渣油抽检项目包括苯并[a]芘、溶剂残留量、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过氧化值、酸价(KOH)等5个指标。
8.玉米油抽检项目包括苯并[a]芘、过氧化值、酸价(KOH)、黄曲霉毒素B1等4个指标。
9.食用植物调和油抽检项目包括苯并[a]芘、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酸价(KOH)、溶剂残留量、过氧化值、乙基麦芽酚等6个指标。
二十五、糕点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 7099)、《关于瑞士乳杆菌R0052等53种“三新食品”的公告》(2020年第4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第二批)》(食品整治办[2009]5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糕点抽检项目包括糖精钠(以糖精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纳他霉素残留量、富马酸二甲酯、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丙酸及其钠盐、钙盐(以丙酸计)、丙二醇、安赛蜜、菌落总数、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甜蜜素(以环已基氨基磺酸计)、三氯蔗糖、沙门氏菌、霉菌、酸价(以脂肪计)(KOH)等20个指标。
 
注:转自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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