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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0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20年第49期)
2020-11-25 16:09:16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0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20年第49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本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我局组织抽检了调味品,乳制品,糖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方便食品,速冻食品,豆制品,水产制品,食品添加剂,冷冻饮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粮食加工品,保健食品,饮料,肉制品,餐饮食品,糕点,饼干24类食品1242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1226批次,不合格样品16批次(抽检信息详见附件)。
一、总体情况
调味品53批次,全部合格;乳制品44批次,全部合格;糖果制品42批次,全部合格;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35批次,全部合格;淀粉及淀粉制品31批次,全部合格;薯类和膨化食品30批次,全部合格;茶叶及相关制品21批次,全部合格;方便食品20批次,全部合格;速冻食品15批次,全部合格;豆制品15批次,全部合格;水产制品14批次,全部合格;食品添加剂9批次,全部合格;冷冻饮品7批次,全部合格;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4批次,全部合格;食糖3批次,全部合格;食用农产品439批次,其中合格样品433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39批次,其中合格样品137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粮食加工品111批次,其中合格样品109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保健食品48批次,其中合格样品47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饮料41批次,其中合格样品40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肉制品39批次,其中合格样品38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餐饮食品34批次,其中合格样品33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糕点27批次,其中合格样品26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饼干21批次,其中合格样品20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
二、不合格样品情况
1.标称荆州市雅咪食品厂生产,北京顺安明新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椒盐酥咸味饼干,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国家副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2.梨园东里农贸市场李拥军经营的豇豆,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北京市食品检验所)。
3.北京刘志合水产经营部经营的梭子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北京市食品检验所)。
4.北京倩茹蔬菜店经营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5.北京海龙鼎盛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鲤鱼、鲫鱼,地西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
6.标称广东罗巴克实业有限公司生产,北京妫川双信商城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经营的果肉椰子汁植物蛋白饮料,经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检验发现蛋白质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广东罗巴克实业有限公司对检测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国家副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7.标称德州东方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北京京泰亦物美超市有限公司经营的德州酱香鸡,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北京市食品检验所)。
8.北京瑞平特兴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的凉拌海蜇,铝的残留量(以即食海蜇中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9.北京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八角分公司经营的梭子蟹,经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北京市食品检验所)检验发现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北京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八角分公司对检测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10.标称北京维百客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乡村主食面包Boule,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11.标称北京乐一生蜂胶生化高新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蜂胶厂生产经营的乐一生牌蜂胶液,经北京市药品检验所检验发现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北京乐一生蜂胶生化高新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蜂胶厂对检测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12.标称北京百世口福食品有限公司丰台分公司生产,北京通宋福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调和香油,乙基麦芽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国家副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13.标称北京东颐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刀切馒头、圆馒头,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国家副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14.标称廊坊市永正园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北京和永燊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小磨香油,经国家副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发现,乙基麦芽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廊坊市永正园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对样品真实性提出异议,经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核实,不合格样品确定不是廊坊市永正园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产品。
三、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我局已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调查处理,涉及外埠的已通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特此公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调味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3.乳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4.糖果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5.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6.淀粉及淀粉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7.薯类和膨化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8.茶叶及相关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9.方便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0.速冻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1.豆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2.水产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3.食品添加剂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4.冷冻饮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5.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6.食糖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7.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8.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9.粮食加工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20.保健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21.饮料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22.肉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23.餐饮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24.糕点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25.饼干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26.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27.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28.粮食加工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29.保健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0.饮料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1.肉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2.餐饮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3.糕点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4.饼干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5.不合格项目说明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20日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一、调味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水产调味品》(GB 10133)、《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一批)》(食品整治办[2008]3号)、《谷氨酸钠(味精)》(GB/T 89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酿造酱油》(GB/T 18186)、《鸡精调味料》(SB/T 10371)、《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五批)》(整顿办函[2011]1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酿造酱》(GB 2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鸡粉、鸡精调味料抽检项目包括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大肠菌群等3个指标。
2.味精抽检项目包括谷氨酸钠等1个指标。
3.蛋黄酱、沙拉酱抽检项目包括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等2个指标。
4.黄豆酱、甜面酱等抽检项目包括糖精钠(以糖精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大肠菌群、黄曲霉毒素B1、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氨基酸态氮等7个指标。
5.火锅底料、麻辣烫底料抽检项目包括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铅(以Pb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等4个指标。
6.其他香辛料调味品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等1个指标。
7.辣椒酱抽检项目包括糖精钠(以糖精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等5个指标。
8.其他固体调味料抽检项目包括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铅(以Pb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苏丹红Ⅳ、糖精钠(以糖精计)、苏丹红Ⅲ、苏丹红Ⅱ、苏丹红Ⅰ、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总砷(以As计)等11个指标。
9.辣椒、花椒、辣椒粉、花椒粉抽检项目包括苏丹红Ⅳ、苏丹红Ⅲ、苏丹红Ⅱ、罗丹明B、苏丹红Ⅰ、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铅(以Pb计)等7个指标。
10.蚝油、虾油、鱼露抽检项目包括菌落总数、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大肠菌群等5个指标。
11.其他半固体调味料抽检项目包括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罗丹明B、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等6个指标。
12.料酒抽检项目包括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等5个指标。
13.坚果与籽类的泥(酱),包括花生酱等抽检项目包括沙门氏菌、铅(以Pb计)、黄曲霉毒素B1、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等4个指标。
14.酱油抽检项目包括对羟基苯甲酸酯类及其钠盐(以对羟基苯甲酸计)、氨基酸态氮(以氮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等6个指标。
15.食醋抽检项目包括对羟基苯甲酸酯类及其钠盐(以对羟基苯甲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总酸(以乙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等6个指标。
二、糖果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糖果》(GB 1739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果冻》(GB 1929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果冻抽检项目包括大肠菌群、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菌落总数、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酵母、霉菌等8个指标。
2.糖果抽检项目包括大肠菌群、糖精钠(以糖精计)、菌落总数、苋菜红、日落黄、铅(以Pb计)、二氧化硫残留量、柠檬黄、胭脂红等9个指标。
3.巧克力、巧克力制品、代可可脂巧克力及代可可脂巧克力制品抽检项目包括沙门氏菌、铅(以Pb计)、总砷(以As计)等3个指标。
三、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1930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开心果、杏仁、扁桃仁、松仁、瓜子抽检项目包括大肠菌群、糖精钠(以糖精计)、黄曲霉毒素B1、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酸价(以脂肪计)(KOH)、铅(以Pb计)、霉菌、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等8个指标。
2.其他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抽检项目包括大肠菌群、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酸价(以脂肪计)(KOH)、糖精钠(以糖精计)、铅(以Pb计)、霉菌、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黄曲霉毒素B1等8个指标。
四、淀粉及淀粉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淀粉》(GB 3163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淀粉抽检项目包括大肠菌群、霉菌和酵母、铅(以Pb计)、菌落总数等4个指标。
2.其他淀粉制品抽检项目包括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等1个指标。
3.粉丝粉条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二氧化硫残留量、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等3个指标。
五、薯类和膨化食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膨化食品》(GB 1740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含油型膨化食品和非含油型膨化食品抽检项目包括水分、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黄曲霉毒素B1、过氧化值(以脂肪计)、大肠菌群、糖精钠(以糖精计)、酸价(以脂肪计)(KOH)、菌落总数、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等9个指标。
2.冷冻薯类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等1个指标。
六、茶叶及相关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砖茶含氟量》(GB 1996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绿茶、红茶、乌龙茶、黄茶、白茶、黑茶、花茶、袋泡茶、紧压茶抽检项目包括甲胺磷、氧乐果、茚虫威、敌百虫、水胺硫磷、啶虫脒、灭多威、灭线磷、克百威、联苯菊酯、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内吸磷、吡虫啉、草甘膦、三氯杀螨醇、吡蚜酮、莠去津、氰戊菊酯和S-氰戊菊酯、甲拌磷、乙酰甲胺磷、丙溴磷、毒死蜱、氯唑磷、铅(以Pb计)等24个指标。
2.黑砖茶、花砖茶、茯砖茶、康砖茶、金尖茶、青砖茶、米砖茶等抽检项目包括水胺硫磷、克百威、三氯杀螨醇、氰戊菊酯和S-氰戊菊酯、铅(以Pb计)、甲胺磷、内吸磷、甲拌磷、乙酰甲胺磷、氧乐果、氟等11个指标。
3.速溶茶类、其它含茶制品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等1个指标。
4.代用茶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等1个指标。
七、方便食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冲调谷物制品》(GB 1964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方便面》(GB 1740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油炸面、非油炸面、方便米粉(米线)、方便粉丝抽检项目包括菌落总数、日落黄、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大肠菌群、柠檬黄、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水分、酸价(以脂肪计)(KOH)等8个指标。
2.方便粥、方便盒饭、冷面及其他熟制方便食品等抽检项目包括大肠菌群、糖精钠(以糖精计)、金黄色葡萄球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黄曲霉毒素B1、菌落总数、酸价(以脂肪计)、沙门氏菌、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霉菌、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等12个指标。
八、速冻食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五批)》(整顿办函[2011]1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速冻面米制品》(GB 19295)、《速冻调制食品》(SB/T 1037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包子、馒头等熟制品抽检项目包括糖精钠(以糖精计)、大肠菌群等2个指标。
2.速冻调理肉制品抽检项目包括氯霉素、铅(以Pb计)、铬(以Cr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胭脂红、总砷(以As计)等7个指标。
3.水饺、元宵、馄饨等生制品抽检项目包括糖精钠(以糖精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铅(以Pb计)等3个指标。
九、水产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预制鱼糜制品抽检项目包括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等2个指标。
2.藻类干制品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等1个指标。
3.熟制动物性水产制品抽检项目包括糖精钠(以糖精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N-二甲基亚硝胺、镉(以Cd计)等5个指标。
4.预制动物性水产干制品抽检项目包括糖精钠(以糖精计)、无机砷(以As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甲基汞(以Hg计)、N-二甲基亚硝胺等6个指标。
十、食品添加剂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复配食品添加剂通则》(GB 2668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用香精》(GB 30616)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复配食品添加剂抽检项目包括铅(Pb)、砷(以As计)等2个指标。
2.食品用香精抽检项目包括砷(以As计)含量等1个指标。
十一、冷冻饮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冷冻饮品和制作料》(GB 2759)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冰淇淋、雪糕、雪泥、冰棍、食用冰、甜味冰、其他类抽检项目包括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阿力甜等4个指标。
十二、豆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豆制品》(GB 27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腐竹、油皮及其再制品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等3个指标。
2.豆干、豆腐、豆皮等抽检项目包括糖精钠(以糖精计)、金黄色葡萄球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纳他霉素、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大肠菌群、沙门氏菌、丙酸及其钠盐、钙盐(以丙酸计)、铅(以Pb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三氯蔗糖等12个指标。
3.大豆蛋白类制品等抽检项目包括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大肠菌群等4个指标。
十三、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焙炒咖啡》(NY/T 60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焙炒咖啡抽检项目包括赭曲霉毒素A、铅(以Pb计)、咖啡因等3个指标。
十四、食糖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糖》(GB 13104)、《绵白糖》(GB/T 1445)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绵白糖抽检项目包括还原糖分等1个指标。
2.冰糖抽检项目包括蔗糖分、色值、还原糖分等3个指标。
3.其他糖抽检项目包括总糖分(蔗糖分+还原糖分)、螨等2个指标。
十五、乳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发酵乳》(GB 1930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灭菌乳》(GB 2519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调制乳》(GB 251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灭菌乳抽检项目包括商业无菌、铅(以Pb计)、非脂乳固体、铬(以Cr计)、脂肪、总汞(以Hg计)、黄曲霉毒素M1、蛋白质、酸度、总砷(以As计)等10个指标。
2.发酵乳抽检项目包括金黄色葡萄球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酵母、大肠菌群、黄曲霉毒素M1、沙门氏菌、霉菌、乳酸菌数、铅(以Pb计)、铬(以Cr计)、脂肪、总汞(以Hg计)、蛋白质、酸度、总砷(以As计)等15个指标。
3.调制乳抽检项目包括商业无菌、铅(以Pb计)、铬(以Cr计)、脂肪、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总汞(以Hg计)、黄曲霉毒素M1、蛋白质、总砷(以As计)等9个指标。
十六、食用农产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 (2015年第11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兽药地方标准废止目录》(农业部公告第560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豆芽卫生标准》(GB 22556)、《发布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兽药的决定》(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四批)》(整顿办函〔2010〕50 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1930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畜、禽产品》(GB 270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动物性水产品》(GB 273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牛肉抽检项目包括林可霉素、氯霉素、挥发性盐基氮、诺氟沙星、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多西环素、氧氟沙星、莱克多巴胺、四环素、沙丁胺醇、甲氧苄啶、培氟沙星、土霉素、克伦特罗、地塞米松、氟苯尼考、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磺胺类(总量)、恩诺沙星等20个指标。
2.柑、橘抽检项目包括苯醚甲环唑、水胺硫磷、联苯菊酯、甲拌磷、多菌灵、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氧乐果、丙溴磷、杀虫脒、氯唑磷、铅(以Pb计)、三唑磷、灭线磷、克百威、镉(以Cd计)等15个指标。
3.黄瓜抽检项目包括敌敌畏、毒死蜱、噻虫嗪、多菌灵、异丙威、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腐霉利、三唑酮、氧乐果、克百威、乙螨唑、氟虫腈等12个指标。
4.猪肉抽检项目包括氯霉素、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多西环素、莱克多巴胺、利巴韦林、克伦特罗、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磺胺类(总量)、喹乙醇、挥发性盐基氮、诺氟沙星、氧氟沙星、甲硝唑、沙丁胺醇、甲氧苄啶、培氟沙星、土霉素、地塞米松、氟苯尼考、恩诺沙星、氯丙嗪等22个指标。
5.山药抽检项目包括克百威、铅(以Pb计)、甲拌磷、氧乐果、辛硫磷等5个指标。
6.鸡肉抽检项目包括氯霉素、铬(以Cr计)、呋喃西林代谢物、四环素、利巴韦林、替米考星、金刚乙胺、金刚烷胺、甲硝唑、尼卡巴嗪、氟苯尼考、镉(以Cd计)、恩诺沙星、金霉素、呋喃妥因代谢物、呋喃唑酮代谢物、多西环素、沙拉沙星、总砷(以As计)、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磺胺类(总量)、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挥发性盐基氮、诺氟沙星、呋喃它酮代谢物、氧氟沙星、甲氧苄啶、培氟沙星、土霉素、铅(以Pb计)、总汞(以Hg计)等31个指标。
7.韭菜抽检项目包括乐果、敌敌畏、毒死蜱、阿维菌素、铅(以Pb计)、甲拌磷、多菌灵、甲胺磷、腐霉利、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二甲戊灵、氧乐果、辛硫磷、灭线磷、克百威、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镉(以Cd计)、氟虫腈等18个指标。
8.豆芽抽检项目包括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亚硫酸盐(以SO2计)、6-苄基腺嘌呤(6-BA)等3个指标。
9.梨抽检项目包括水胺硫磷、甲拌磷、多菌灵、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氧乐果、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氟虫腈、敌敌畏、毒死蜱、对硫磷、吡虫啉、铅(以Pb计)、灭线磷、克百威、敌百虫、镉(以Cd计)、氟氯氰菊酯和高效氟氯氰菊酯等17个指标。
10.海水虾抽检项目包括呋喃妥因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氟苯尼考、二氧化硫残留量、培氟沙星、挥发性盐基氮、氯霉素、诺氟沙星、土霉素、孔雀石绿、氧氟沙星、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镉(以Cd计)、四环素、恩诺沙星、呋喃唑酮代谢物、金霉素等17个指标。
11.西瓜抽检项目包括苯醚甲环唑、敌敌畏、噻虫嗪、铅(以Pb计)、甲霜灵和精甲霜灵、涕灭威、甲胺磷、氧乐果、辛硫磷、克百威、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镉(以Cd计)等12个指标。
12.菠萝抽检项目包括硫线磷、烯酰吗啉、灭多威、丙环唑、二嗪磷、多菌灵等6个指标。
13.羊肉抽检项目包括林可霉素、氯霉素、挥发性盐基氮、诺氟沙星、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氧氟沙星、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培氟沙星、土霉素、克伦特罗、铅(以Pb计)、氟苯尼考、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磺胺类(总量)、恩诺沙星、金霉素等18个指标。
14.大白菜抽检项目包括久效磷、毒死蜱、阿维菌素、水胺硫磷、硫线磷、甲拌磷、涕灭威、甲胺磷、氧乐果、啶虫脒、甲基异柳磷、克百威、唑虫酰胺、氟虫腈等14个指标。
15.结球甘蓝抽检项目包括乐果、久效磷、毒死蜱、甲拌磷、涕灭威、灭多威、甲胺磷、氧乐果、乙酰甲胺磷、甲基异柳磷、克百威、氟虫腈、甲基毒死蜱等13个指标。
16.生干籽类抽检项目包括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酸价(以脂肪计)等2个指标。
17.柠檬抽检项目包括水胺硫磷、克百威、联苯菊酯、狄氏剂、对硫磷、多菌灵、辛硫磷等7个指标。
18.淡水虾抽检项目包括呋喃妥因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氟苯尼考、培氟沙星、氯霉素、诺氟沙星、土霉素、孔雀石绿、氧氟沙星、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镉(以Cd计)、恩诺沙星、呋喃唑酮代谢物等13个指标。
19.香蕉抽检项目包括苯醚甲环唑、吡唑醚菌酯、对硫磷、甲拌磷、氟虫腈、多菌灵、腈苯唑等7个指标。
20.淡水鱼抽检项目包括呋喃妥因代谢物、氯霉素、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地西泮、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磺胺类(总量)、诺氟沙星、孔雀石绿、呋喃它酮代谢物、氧氟沙星、甲氧苄啶、培氟沙星、土霉素、氟苯尼考、镉(以Cd计)、恩诺沙星等17个指标。
21.桃抽检项目包括苯醚甲环唑、氰戊菊酯和S-氰戊菊酯、溴氰菊酯、甲拌磷、多菌灵、甲胺磷、氧乐果、氟虫腈、敌敌畏、对硫磷、氟硅唑、克百威等12个指标。
22.油麦菜抽检项目包括灭多威、甲胺磷、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杀扑磷、氧乐果、甲基异柳磷、克百威、氯唑磷、甲拌磷、氟虫腈等10个指标。
23.菜薹抽检项目包括联苯菊酯、克百威、敌百虫、甲拌磷、氟虫腈、氧乐果等6个指标。
24.豇豆抽检项目包括倍硫磷、水胺硫磷、阿维菌素、氯唑磷、甲拌磷、灭多威、甲胺磷、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氧乐果、甲基异柳磷、克百威、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灭蝇胺、氟虫腈等14个指标。
25.李子抽检项目包括氰戊菊酯和S-氰戊菊酯、甲胺磷、敌敌畏、氧乐果、多菌灵等5个指标。
26.龙眼抽检项目包括克百威、敌敌畏、甲胺磷、氧乐果等4个指标。
27.普通白菜抽检项目包括敌敌畏、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毒死蜱、氧乐果、啶虫脒、阿维菌素、甲基异柳磷、克百威、镉(以Cd计)、铅(以Pb计)、铬(以Cr计)、溴氰菊酯、甲拌磷、氟虫腈、总汞(以Hg计)、总砷(以As计)等16个指标。
28.芹菜抽检项目包括水胺硫磷、阿维菌素、甲拌磷、甲胺磷、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二甲戊灵、氧乐果、甲基异柳磷、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氟虫腈、马拉硫磷、敌敌畏、毒死蜱、对硫磷、灭多威、辛硫磷、克百威等17个指标。
29.葡萄抽检项目包括苯醚甲环唑、霜霉威和霜霉威盐酸盐、氰戊菊酯和S-氰戊菊酯、甲霜灵和精甲霜灵、多菌灵、甲胺磷、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己唑醇、氧乐果、嘧霉胺、烯酰吗啉、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敌敌畏、铅(以Pb计)、戊唑醇、辛硫磷、氟硅唑、灭线磷、克百威、镉(以Cd计)、甲基对硫磷等22个指标。
30.苹果抽检项目包括甲拌磷、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丙环唑、啶虫脒、氧乐果、丙溴磷、丁硫克百威、敌敌畏、毒死蜱、对硫磷、氯唑磷、铅(以Pb计)、三唑磷、灭线磷、三唑醇、克百威、镉(以Cd计)等17个指标。
31.海水蟹抽检项目包括呋喃妥因代谢物、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培氟沙星、氯霉素、诺氟沙星、铅(以Pb计)、铬(以Cr计)、多氯联苯、呋喃唑酮代谢物、甲基汞(以Hg计)、孔雀石绿(孔雀石绿及其代谢物隐色孔雀石绿残留量之和)、呋喃西林代谢物、呋喃它酮代谢物、无机砷(以As计)、氧氟沙星、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磺胺类(总量)、镉(以Cd计)等18个指标。
32.番茄抽检项目包括苯醚甲环唑、敌敌畏、毒死蜱、铅(以Pb计)、铬(以Cr计)、溴氰菊酯、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氧乐果、灭线磷、克百威、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镉(以Cd计)、总汞(以Hg计)、总砷(以As计)等14个指标。
33.海水鱼抽检项目包括氯霉素、呋喃西林代谢物、组胺、甲硝唑、氟苯尼考、镉(以Cd计)、恩诺沙星、呋喃妥因代谢物、呋喃唑酮代谢物、地西泮、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磺胺类(总量)、挥发性盐基氮、诺氟沙星、孔雀石绿、呋喃它酮代谢物、氧氟沙星、甲氧苄啶、培氟沙星、土霉素等20个指标。
34.荔枝抽检项目包括三唑磷、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苯醚甲环唑、敌敌畏、毒死蜱、氧乐果、多菌灵等7个指标。
35.橙抽检项目包括三唑磷、杀扑磷、氧乐果、丙溴磷、水胺硫磷、克百威、联苯菊酯、杀虫脒、多菌灵等9个指标。
36.鸡蛋抽检项目包括氯霉素、呋喃西林代谢物、金刚乙胺、金刚烷胺、甲硝唑、氟苯尼考、镉(以Cd计)、恩诺沙星、呋喃妥因代谢物、呋喃唑酮代谢物、多西环素、氟虫腈、磺胺类(总量)、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诺氟沙星、呋喃它酮代谢物、氧氟沙星、铅(以Pb计)、总汞(以Hg计)等19个指标。
37.柚抽检项目包括水胺硫磷、联苯菊酯、溴氰菊酯、氟虫腈、辛硫磷等5个指标。
38.猕猴桃抽检项目包括氯吡脲、敌敌畏、氧乐果、多菌灵等4个指标。
39.芒果抽检项目包括倍硫磷、苯醚甲环唑、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氧乐果、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多菌灵等6个指标。
40.鲜食用菌抽检项目包括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二氧化硫残留量、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镉(以Cd计)等4个指标。
41.姜抽检项目包括噻虫嗪、铅(以Pb计)、甲拌磷、甲胺磷、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氧乐果、克百威、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镉(以Cd计)等9个指标。
42.茄子抽检项目包括杀扑磷、霜霉威和霜霉威盐酸盐、水胺硫磷、甲胺磷、氧乐果、氟虫腈、甲氰菊酯、氯唑磷、克百威、镉(以Cd计)等10个指标。
43.辣椒抽检项目包括水胺硫磷、氯唑磷、多菌灵、灭多威、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氧乐果、丙溴磷、克百威、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氟虫腈等10个指标。
44.豆类抽检项目包括吡虫啉、铅(以Pb计)、铬(以Cr计)、赭曲霉毒素A等4个指标。
45.花椰菜抽检项目包括敌百虫、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甲拌磷、毒死蜱、氟虫腈等5个指标。
46.其他水产品抽检项目包括氧氟沙星、镉(以Cd计)、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等3个指标。
47.菠菜抽检项目包括毒死蜱、氧乐果、阿维菌素、甲基异柳磷、克百威、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甲拌磷、氟虫腈等8个指标。
48.鸭肉抽检项目包括甲硝唑、呋喃妥因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呋喃它酮代谢物、多西环素、氟苯尼考、甲氧苄啶、培氟沙星、挥发性盐基氮、氯霉素、诺氟沙星、土霉素、氧氟沙星、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磺胺类(总量)、恩诺沙星、呋喃唑酮代谢物等17个指标。
49.贝类抽检项目包括孔雀石绿、氧氟沙星、呋喃西林代谢物、镉(以Cd计)、恩诺沙星、呋喃唑酮代谢物、培氟沙星、氯霉素、诺氟沙星等9个指标。
50.火龙果抽检项目包括克百威、铅(以Pb计)、甲胺磷、甲拌磷、氟虫腈、氧乐果等6个指标。
51.甜椒抽检项目包括水胺硫磷、甲拌磷、甲胺磷、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氧乐果、甲基异柳磷、氟虫腈、敌敌畏、氯唑磷、克百威、甲基对硫磷等11个指标。
52.草莓抽检项目包括阿维菌素、克百威、烯酰吗啉、敌敌畏、甲拌磷、氧乐果、多菌灵、联苯肼酯等8个指标。
53.菜豆抽检项目包括倍硫磷、溴氰菊酯、治螟磷、多菌灵、涕灭威、甲胺磷、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氧乐果、克百威、灭蝇胺等10个指标。
54.甜瓜类抽检项目包括甲基异柳磷、烯酰吗啉、克百威、氧乐果等4个指标。
十七、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花生油》(GB/T 153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大豆油》(GB/T 1535)、《菜籽油》(GB/T 1536)、《食用调和油》(SB/T 102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芝麻油》(GB/T 8233)、《食用植物油煎炸过程中的卫生标准》(GB 7102.1)、《玉米油》(GB/T 191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GB 27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油脂制品》(GB 1519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花生油抽检项目包括苯并[a]芘、过氧化值、酸价(KOH)、黄曲霉毒素B1等4个指标。
2.菜籽油抽检项目包括酸价(KOH)、花生一烯酸(C20:1)、乙基麦芽酚、苯并[a]芘、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溶剂残留量、铅(以Pb计)、过氧化值等8个指标。
3.芝麻油抽检项目包括花生一烯酸、亚麻酸、棕榈酸、酸价(KOH)、硬脂酸(C18:0)、花生酸、芥酸、乙基麦芽酚、黄曲霉毒素B1、苯并[a]芘、亚油酸、油酸、过氧化值、硬脂酸等14个指标。
4.其他食用植物油(半精炼、全精炼)抽检项目包括苯并[a]芘、酸价(KOH)、溶剂残留量、铅(以Pb计)、过氧化值等5个指标。
5.煎炸过程用油抽检项目包括极性组分、酸价(KOH)等2个指标。
6.大豆油抽检项目包括溶剂残留量、苯并[α]芘、过氧化值、酸价(KOH)等4个指标。
7.橄榄油、油橄榄果渣油抽检项目包括苯并[a]芘、酸价(KOH)、过氧化值等3个指标。
8.食用油脂制品抽检项目包括霉菌、过氧化值(以脂肪计)、大肠菌群、酸价(以脂肪计)(KOH)等4个指标。
9.玉米油抽检项目包括苯并[a]芘、过氧化值、酸价(KOH)、黄曲霉毒素B1等4个指标。
10.食用植物调和油抽检项目包括苯并[a]芘、酸价(KOH)、溶剂残留量、过氧化值、乙基麦芽酚等5个指标。
十八、保健食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保健食品》(GB 16740)、《中国药典》2015年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检验补充检验方法和检验项目批准件、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定等。
(二)检验项目
1.保健食品抽检项目包括氨基酸总量、马来酸咪哒唑仑、总汞(以Hg计)、格列吡嗪、呋塞米、异戊巴比妥、巴比妥、司可巴比妥、吲达帕胺、总砷(以As计)、铜(以Cu计)、霉菌和酵母、青藤碱、瑞格列奈、硒(以Se计)、水分、奥沙西泮、伐地那非、烟酸、氯代西布曲明、甲苯磺丁脲、志贺氏菌、盐酸苯乙双胍、伪麻黄碱、那莫西地那非、醋氯芬酸、铅(以Pb计)、乳杆菌数、扎来普隆、文拉法辛、非诺贝特、盐酸吡格列酮、酵母、锌(以Zn计)、二十碳五烯酸(EPA)、氯氮卓、大肠菌群、甲基安非他明、氯美扎酮、维生素D3、二十二碳六烯酸(DHA)、格列美脲、金黄色葡萄球菌、氯卡色林、钙(以Ca计)、甲基麻黄碱、锰(以Mn计)、硝西泮、罗通定、普伐他汀、格列喹酮、沙门氏菌、霉菌、蛋白质(以干基计算)、阿普唑仑、镁(以Mg计)、嗜热链球菌、艾司唑仑、崩解时限、磷脂酰胆碱、砷(以As计)、维生素K1、氨基他达拉非、盐酸丁二胍、苯丙醇胺、维生素E、维生素C、维生素D、安非他明、豪莫西布曲明、红地那非、格列本脲、三唑仑、氯苯那敏、硫代艾地那非、利莫那班、那红地那非、氯噻嗪、他达拉非、氟西汀、双歧杆菌数、豪莫西地那非、安非他酮、氯硝西泮、磷脂、洛伐他汀、马来酸罗格列酮、苯巴比妥、佐匹克隆、地西泮、苄基西布曲明、劳拉西泮、去甲伪麻黄碱、格列齐特、β型溶血性链球菌检验、苯扎贝特、格列波脲、β-胡萝卜素、菌落总数、奥利司他、硬胶囊壳中的铬、西地那非、伪伐地那非、辛伐他汀、比沙可啶、羟基豪莫西地那非、分特拉明、盐酸二甲双胍、布美他尼等109个指标。
十九、饮料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GB 710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1929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用天然矿泉水》(GB 853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蛋白饮料抽检项目包括糖精钠(以糖精计)、沙门氏菌、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金黄色葡萄球菌、大肠菌群、蛋白质等6个指标。
2.饮用纯净水抽检项目包括余氯(游离氯)、耗氧量(以O2计)、大肠菌群、三氯甲烷、亚硝酸盐(以NO2计)、铜绿假单胞菌、溴酸盐等7个指标。
3.其他饮料抽检项目包括糖精钠(以糖精计)、安赛蜜、日落黄、金黄色葡萄球菌、亮蓝、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苋菜红、酵母、柠檬黄、霉菌、沙门氏菌、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胭脂红等15个指标。
4.其他饮用水抽检项目包括耗氧量(以O2计)、三氯甲烷、大肠菌群、挥发性酚(以苯酚计)、亚硝酸盐(以NO2计)、铜绿假单胞菌、余氯(游离氯)、溴酸盐等8个指标。
5.饮用天然矿泉水抽检项目包括亚硝酸盐(以NO2计)、界限指标-锶、产气荚膜梭菌、硝酸盐(以NO3计)、大肠菌群、镍、锑、粪链球菌、铜绿假单胞菌、溴酸盐等10个指标。
二十、餐饮食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食品动物中禁 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农村部公告第 250 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生食动物性水产品(自制)抽检项目包括呋喃西林代谢物、铝的残留量(以即食海蜇中Al计)等2个指标。
2.复用餐饮具抽检项目包括大肠菌群、游离性余氯、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等3个指标。
二十一、肉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GB 272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腌腊肉制品》(GB 2730)、《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一批)》(食品整治办[2008]3号)、《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五批)》(整顿办函[2011]1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食用血制品抽检项目包括苏丹红Ⅳ、苏丹红Ⅲ、苏丹红Ⅱ、苏丹红Ⅰ等4个指标。
2.熏煮香肠火腿制品抽检项目包括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大肠菌群、氯霉素、大肠埃希氏菌O157:H7、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菌落总数、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等9个指标。
3.调理肉制品(非速冻)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氯霉素等2个指标。
4.熟肉干制品抽检项目包括大肠菌群、氯霉素、大肠埃希氏菌O157:H7、沙门氏菌、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等10个指标。
5.熏烧烤肉制品抽检项目包括菌落总数、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苯并[a]芘、大肠菌群、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氯霉素等7个指标。
6.发酵肉制品抽检项目包括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大肠菌群、氯霉素等6个指标。
7.酱卤肉制品抽检项目包括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大肠菌群、氯霉素、铬(以Cr计)、糖精钠(以糖精计)、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总砷(以As计)、大肠埃希氏菌O157:H7、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金黄色葡萄球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胭脂红、酸性橙Ⅱ、菌落总数、沙门氏菌、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镉(以Cd计)等18个指标。
8.腌腊肉制品抽检项目包括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氯霉素、铅(以Pb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胭脂红、总砷(以As计)等8个指标。
二十二、糕点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 709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第二批)》(食品整治办[2009]5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糕点抽检项目包括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大肠菌群、糖精钠(以糖精计)、富马酸二甲酯、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金黄色葡萄球菌、丙酸及其钠盐、钙盐(以丙酸计)、三氯蔗糖、丙二醇、酸价(以脂肪计)、沙门氏菌、霉菌、纳他霉素、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安赛蜜、菌落总数、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等20个指标。
二十三、饼干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饼干》(GB 710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饼干抽检项目包括大肠菌群、酸价(以脂肪计 )(KOH)、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霉菌、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等8个指标。
二十四、粮食加工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卫生部等7部门《关于撤销食品添加剂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钙的公告》(卫生部公告[2011]第4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小麦粉馒头》(GB/T 211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大米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苯并[a]芘、铬(以Cr计)、赭曲霉毒素A、无机砷(以As计)、镉(以Cd计)、黄曲霉毒素B1、总汞(以Hg计)等8个指标。
2.发酵面制品抽检项目包括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大肠菌群等3个指标。
3.通用小麦粉、专用小麦粉抽检项目包括玉米赤霉烯酮、铬(以Cr计)、赭曲霉毒素A、滑石粉、总砷(以As计)、过氧化苯甲酰、黄曲霉毒素B1、苯并[a]芘、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铅(以Pb计)、镉(以Cd计)、总汞(以Hg计)等12个指标。
注:转自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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