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樱花多酚等11种“三新食品”的公告
2025年 第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审评机构组织专家对樱花多酚等2种物质申请作为新食品原料,过氧化物酶等6种物质申请作为食品添加剂新品种,二十二酰胺等3种物质申请作为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的安全性评估材料进行审查并通过。
特此公告。
附件:1.樱花多酚等2种新食品原料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5年4月25日
相关链接:解读《关于樱花多酚等11种“三新食品”的公告》(2025年第3号)
注:转自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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