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关于征求保健食品中大蒜素的测定等15个保健食品功效成分或标志性成分检测方法意见的函
2015-05-14 18:52:4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单位:

  为加强保健食品注册管理,进一步指导和规范保健食品注册检验工作,我司组织修订了《保健食品中大蒜素的测定》等15个保健食品功效成分或标志性成分检测方法。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3年12月20日前将意见和建议反馈我司。

  联系人:李莉
  电 话:(010)88330505
  传 真:(010)88374394
  邮 箱:wangtz@cfda.gov.cn


  附件:保健食品中大蒜素的测定等15个保健食品功效成分或标志性成分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监管三司
                          2013年12月2日

友情链接

联系我们 | 公司介绍 | | 特别声明 | |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 备案许可证编号为:京ICP备15053622号

公司地址: 北京国誉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10-87577736 联系传真: 010-87577736

特别声明:本网刊登的部份转载文章为保健食品科研使用,向在此领域少数从事研究开发者提示,若权利人认为侵犯了知识产权,请告知,本站保证24小时内删除。

保健食品注册,保健食品申报,保健食品备案,保健食品批文 保健食品注册 保健食品申报 保健食品备案 保健食品批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