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你局《关于保健食品注册变更流程有关问题的请示》(食药监办健〔2015〕405号)收悉。经研究,对于因执行《关于实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保健食品>有关问题的公告》(2015年10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命名有关事项的公告》(2015年168号),需要变更多项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及附件载明内容的,申请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同时提出相应注册变更申请。
此复。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食监三司 2015年11月2日
联系我们 | 公司介绍 | | 特别声明 | |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 备案许可证编号为:京ICP备15053622号
公司地址: 北京国誉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10-87577736 联系传真: 010-87577736
特别声明:本网刊登的部份转载文章为保健食品科研使用,向在此领域少数从事研究开发者提示,若权利人认为侵犯了知识产权,请告知,本站保证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