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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与解答(2023年11月)
2023-11-15 15:46:32
常见问题与解答(2023年11月)
1.《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 非营养素补充剂(2023年版)》发布后,申报材料的申请表中的保健功能应如何填写?
答:新产品申请表中保健功能一项应按新的功能目录填写;变更、延续、转让、补发申请表中保健功能应与获批证书中载明内容保持一致。
2.保健食品纸质版受理通知书依然需要领取吗?
答:目前保健食品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系统升级,申报端可以领取电子版的受理通知书。故现场递交申报材料的可不再领取纸质版受理通知书;邮寄申报材料的,受理大厅也不再邮寄纸质版受理通知书。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领取或邮寄的,请在申报材料随附说明。

注:转自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审评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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