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再注册产品名称不符合现行规定怎么办?
2015-05-18 16:10:07
(注:转自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保健食品审评中心网站)
答:再注册产品名称应符合现行保健食品命名规定及指南的要求,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应当更名;不存在严重误导、欺骗消费者情况,且需要继续保留的,应当填写《保健食品批准证书保留产品中文名称申请表》(详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实施保健食品命名规定和命名指南有关问题的通知》附件),以申报资料形式提交至审评中心,审评中心按相关规定进行审核。
友情链接

联系我们 | 公司介绍 | | 特别声明 | |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 备案许可证编号为:京ICP备15053622号

公司地址: 北京国誉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10-87577736 联系传真: 010-87577736

特别声明:本网刊登的部份转载文章为保健食品科研使用,向在此领域少数从事研究开发者提示,若权利人认为侵犯了知识产权,请告知,本站保证24小时内删除。

保健食品注册,保健食品申报,保健食品备案,保健食品批文 保健食品注册 保健食品申报 保健食品备案 保健食品批文